1.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 國家對農村建房有什麼新政策
新政策暫時還沒有出台,按照老的執行。
國家關於農村建房,原則利用舊村舊址,不得隨意佔用耕地,且每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不得超過三分土地,現有宅基地多於三分,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 對於農村建房國家有什麼標准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 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制定規劃,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城市規劃區內的鄉(鎮)村建設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農村居民住宅建設,鄉(鎮)村企業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等鄉(鎮)村建設,應當按照鄉(鎮)村建設規劃進行。
第三十八條 農村居民建住宅,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五條 農村居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3)2019國家對農村建房的政策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流程: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范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准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並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注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並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6、頒發土地證。
4. 2019年農村宅基地確權新政策有哪些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在確權時主要依照以下原則:
1、1982年2月國務院發布《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居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後未經拆遷、改建、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2、1982年2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發布時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開始施行時止,農村居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其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
超過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佔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後,按處理後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3、符合當地政府分戶建房規定而尚未分戶的農村居民,其現有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可按現有宅基地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4、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4)2019國家對農村建房的政策擴展閱讀:
確權機關
土地確權機關及主管確權機關是指依法有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的行政機關。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主管是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具體承辦部門。土地管理部門作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確權原則
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並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有利於生產和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
政策和法律並用原則。
5. 2020年農村蓋房政策有哪些規定
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農村建房時需要有宅基地才可以進行的,國家為了能夠更好的利用土地資源,近年來,對於宅基地的管理也愈發嚴格了,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20年農村宅基地的新政策。
2019年9月,國家下發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要嚴格落實農村一戶一宅的原則,對於農村的農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對於宅基地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目前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工作仍然在繼續,2020年以下4種情況不允許建房:
1、沒有申請宅基地。在農村建房子是需要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遞交宅基地申請的,只有在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情況下,才可以根據相關規定來動工蓋房,在過去很多農戶並沒有提前申請就開始動工蓋房了,但是現在已經行不通了,不管是對原有房屋進行翻新改建擴建,都需要先進行宅基地申請,待申請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
2、一戶多宅不允許申請新宅基地。過去因為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並不特別嚴格,所以出現了很多一戶多宅的情況,而如今國家已經說明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所以從2020年開始,將不會再發生一戶多宅的情況。
3、宅基地轉讓給他人以後,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城鎮居民是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進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內部成員之間的轉讓,那麼需要通過村集體所有成員同意後才可以進行轉讓。
4、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宅基地是給農村戶口成員用於建造房屋的集體土地,所以宅基地僅僅是限於本村內部組織成員使用。一旦將個人戶口從農村遷了出去,那麼就無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戶口從農村遷出人員無法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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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農村建房補貼政策2020
中央財政2019年按照對4類重點對象在全國戶均1.4萬元的基礎上每戶提高2000元、對其他危房專戶戶均補助1萬元的標准屬,單列「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各地要充分考慮「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農戶貧困程度深、建房成本高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科學制定分類補助標准,給予重點傾斜支持。
對於深度貧困地區技術能力不足、建房能力弱的難題要組織技術力量予以幫扶。引導金融支持、社會力量資助和村民互助,構建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貧困縣要依據當地脫貧攻堅規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6)2019國家對農村建房的政策擴展閱讀:
自2019年起,中央財政通過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支持抗震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開展農房抗震改造試點。
試點對象是只有一套住房並經鑒定不能滿足當地抗震設防目標要求的農戶。已列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的農戶不得列入農房抗震改造試點范圍;有能力、有意願按照抗震設防標准新建住房的農戶可納入農房抗震改造試點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