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誰有規范農村建房聯合審批會議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農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Ⅱ 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 房子審批要去找哪個部門
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
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序: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2)農村建房聯合審批會議記錄擴展閱讀
2018年農村自建房佔地面積規定:
1、2018年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Ⅲ 農村村民個人建房批地審批報告怎麼寫
XX村委:
我是本村村民XX現居住本村XX路XX號,因家庭居住環境和人口原因(或是因結婚)現有面積不夠正常居住,特向您申請新的建房用地,請村委會根據我家實際情況給予批准。
此致
XXX村委會
申請人:
年
月
Ⅳ 農村集中建房的申請報告怎樣寫
您好!
xxxx縣國土資源局:
我是xxxx鎮村小組成員,因xx需要在本村(地名)的xxx上興建。長xx米,寬xxx米,面積xx平方米,東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x交界,現申請上級國土部門給予批准用地手續。
村小組會議討論意見(蓋章)[本小組共有xx戶]
村委會討論意見(蓋章)鎮規劃部門意見(蓋章)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望採納,謝謝
Ⅳ 村裡統一規劃審批建房,請問建房申請怎麼寫
農村居民來建房的「申請」,按自照國土資源部對宅基地的管理相關規定,應該向村委會進行「申請」。申請書寫方式如下:XX村民委員會:(頂格寫)另起一格寫:寫明申請的事由,如:因房屋年久失修,現無法居住,已成危房。或者本人已和父母分家,現沒有房屋居住,(只要寫明申請建房的原因即可)。根據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特向村委會申請,在(什麼地方)屬於我管理使用的荒坡(或耕地)內修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屋,敬望村委會批准為謝。落款:****村民小組(簽上姓名);在此項目下寫上申請日期。
Ⅵ 農村自己蓋房子要怎麼審批
申請建房農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建房申請。 村民委員會集體討論建房申請,張榜公布,期滿無異議後,村委會簽署意見並蓋公章,同時附原有住房(拆除、調劑)協議或無償交由村委統一管理的協議(統一文本)報所在鄉(鎮)政府審核。 鄉鎮政府在規定工作日內作出書面審查意見,並進行公示。
公示內容:
1、申請建房家庭常住人口數;
2、原有住房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
公示後無異議的,分別報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踏勘。對符合建房條件的,對擬安排的佔地面積、土地坐落、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時間等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示。 公示後無異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工作日內作出規劃審核意見,符合建房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證》。 農村村民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使用建設用地建房審批手續,符合建房條件的,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申請使用農用地建房的,按農用地轉用審批程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用地批准後,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農村村民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再委託有資質的勘測單位放樣,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進行放樣驗線後,即可動工建設。
Ⅶ 農村自建房如何審批
具體方法如下:
符合建房條件者,不得佔用農用地。利用村內空閑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書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請。
村委研究通過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請時,支部書記負責召集,召開由村兩委成員和部分黨員、村民代表共同參加,管區派員列席研究的專題會議。對提出申請建房的村民資格進行審查,即審查是否符合申請建房的條件。與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視為通過,張榜公布七日無異議後,管區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村經辦人簽字蓋章後再加蓋村委公章,分別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與國土資源所申請批准。公示審查完畢後,村委將研究通過的建房戶的名單、位置、面積等情況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現場勘察和初審
公示七日無異議後,村兩委成員、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財政所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填寫《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請書》。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國土資源所根據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現場初審,並提出用地和規劃建設的要求。鎮政府審查
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各成員單位會簽後由鎮長簽字,批准後,到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填寫《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由鎮村建設服務中心上報市城鄉建設局批准;批准後持《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申請審批表》、戶口薄、身份證有關證件到鎮國土資源所填寫《宅基地批准證書》,辦理宅基地審批手續,上報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定點放線
審批完畢後,建房戶提供出四鄰同意建房的證明材料,由管區、村兩委主要成員會同國土資源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到現場定點放線,並填寫現場定點放線記錄,由管區、支部書記、服務中心放線人員簽字。申報登記房屋建成經鎮鎮村建設服務中心會同國土資源所驗收合格後,到國土資源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持土地使用證到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農村自建房能買賣嗎
由於農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質,農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農村房屋的買受人必須是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人,具體說來有就是: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和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集體組織內部成員又有三種具體情況: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對第二種情況的村民,盡管其已有一處宅基地,但如無法定理由,也很難再申請到第二處宅基地。
3、已在集體組織落戶,但尚沒有被分到宅基地。對第三種情況,申請宅基地必須經過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為發生在村民集體組織內部成員之間,也將難以進行。售房者首先要審查購房者的具體情況,這無疑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