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聽說農村不讓蓋房了,要蓋小區了,是 真的嗎
土地確權,也不是要蓋小區,,我們這邊,宅基地需要審批,不能私自建房。
㈡ 為什麼有的農村不準自己蓋房子有的2014年還在自己蓋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四、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未批先建的違法建設行為或尚未處置到位的違法建築,要承擔以下不利後果:
1、隨時都有被強拆的風險,規定對違建建築總的來說是以拆除為主要辦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對違法建築要做到嚴厲懲處,有力遏制。
8、大家都知道,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是十分嚴格的,房屋登記時需提供建設工程規劃的相關證明,如沒有,不動產登記機關就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對已登記的房屋進行違法改建的,不動產登記機關暫停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
3、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土地和房屋必須有相應的產權證書,而且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違法建築,自然就不可能有這些相關的證書,那麼辦理抵押貸款根本就不可能。
4、不能使用水、電、氣、通訊等服務。對沒有相關合法證件的違法建築,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部門是不予提供相關服務的。
五、案例
案例1:村民胡某因兒子結婚需建新房,村委會在村裡的統一規劃區內為他劃定了宅基地,但胡某嫌位置偏僻,遲遲未建。後來,胡某在本村村民尤某的承包地中「相中」了理想的建房位置,不顧阻攔,毀掉尤某的核桃樹苗9棵,強行開挖、碾壓地基300多平方米。尤某申請國土部門制止胡某的違法行為,國土資源局在查清事實後,認為胡某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遂責令胡某停止侵害,並在10日內恢復耕地原貌,並按評估價格賠償尤某的果樹損失。
說法: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9條規定:「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本案中,胡某未經批准擅自侵佔他人承包地建房,不僅造成了承包方的損失,也侵犯了集體土地所有權,故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房屋隨意翻建,不行。
案例2:王某與李某系同村前後鄰居。2013年,王某計劃在原宅基上翻建一幢8.8米高的兩層樓房,與李某協商時,未取得其同意。王某認為,在自己原宅基上翻建新房,別人無權干涉,隨即開工建設,於同年10月完工。李某一紙訴狀將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王某樓房比原告李某房屋高出4.15米,嚴重侵害了原告的採光權。法院判決王某建房不得超過6.5米高,超出部分自行拆除。
說法:我國《物權法》第89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關於採光的標准,目前已有的審判實踐是以房屋最底層窗戶冬至日照時間不低於1小時為標准。本案中,被告王某在自己的宅基上翻建新房雖經合法審批,但他在行使權利的同時,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㈢ 政府為什麼不讓農村人建房子
分幾點來答第一點。假如能讓農村人建房子,土地必然會越來越少,未來中國到50億人口時回不是沒地方建?
現在建的樓房越來答越高也是這個原因,第2點,假如能讓農村人建房子,ZF是沒稅收的,假如用那快地建500套房子賣出,賣地+稅收
那就多了,再加上2手房稅收。給農村人建
㈣ 農村自建房不敢蓋,要統一建房是真的嗎
這個是謠言,來應該不是真的吧,源畢竟還有很多人在自己建造房屋。其實關於農村統一自建房的問題,在前幾年也聽說過,但是有很多朋友說現在不讓蓋房子了,因為很多村莊就要拆遷了,但是到如今還是沒有見到拆遷的事情,所以就有很多人懷疑是謠言!
現在國家政策好了,農村人能享受的也更多了。 所以說農村同意搬遷這個問題,就在目前也沒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也只有部分地區被列入了計劃,所以統一規劃也要因地區推進,所以小編覺得如果想全面實施統一建設,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㈤ 聽說農村不讓蓋房了,是真的嗎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部分素材來源於網路,如涉及侵權,請聯系作者處理!
㈥ 為什麼現在不搞新農村建設了,聽說新農村建設停止了是真的嗎
新農村建設是停止了。明年搞社區,城鎮化發展。
㈦ 農村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讓建房子,怎麼辦
1、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免費提供給本集體成回員建房居住用的,一戶答只能有一塊。所以宅基地不能買賣,所以不存在購買手續。
2、如果在村裡沒有宅基地,單獨立戶的話你可以向村裡申請要一塊宅基地。
3、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㈧ 現在農村為什麼不允許建房
目前農村建房不像以前那樣自由了,但並不是不允許建房。很多朋友都在問,現在農村為什麼不允許建房了,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違法建房
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應遵循“一戶一宅”原則且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當地的宅基地面積標准。但現在農村的現實情況是,有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4、不符合鄉鎮規劃
如果不是以上原因,那可能就是這個原因了。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所以大家要珍惜愛護。像有些人申請了宅基地卻空著不建房,就需特別注意,因為如果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集體有權收回的。
㈨ 國家規定農村不能建房子么,很難批准么
應該是要辦個什麼證才可以建的 因為你有地基啊 以前的老宅 可以吧 我家當時辦了一個證 具體我就不清楚了 你可以托點關系看看
㈩ 聽說惠州市老水口有兩家人建房不給工錢的,是不是真的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電話。也可以到勞容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