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鄰居之間的蓋房糾紛
目前為止,法律上對鄰人的房屋要離對方窗戶多遠,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版,鄰居房屋權不得對自己房屋的通風、採光產生影響,要是影響的話,可以與對方的協商,要是協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訴。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B. 農村建房與鄰居的糾紛問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回結互助、答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C. 關於蓋房的鄰里糾紛如何解決
您好: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嘗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答如下,供參考:
第一: 我很贊同樓上 xtlujun朋友的回答。鄰里糾紛,和諧為重。如果有可能協商,互諒互讓,是最好的結果。
第二: 單從法律的角度,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 可以先撇下糾紛不論,單就住院的事實起訴嗎?案由和訴求應該怎麼寫?
單就住院的事實起訴?案由和訴求應該怎麼寫?這是最關鍵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權的構成要件有:
侵權行為有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之分。就一般侵權責任而言,必須具備以下四個要件才能構成: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即必須在客觀上造成財產損害或精神損害;
(2)行為具有違法性,如因合法行為造成損害,則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3)不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如行為人主觀上無過錯,則不承擔責任。
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不須完全具備上述要件,基於法律的特別規定或具備一定的特殊條件即可成立。
根據你的描述,個人認為,你們需要舉證證明侵權行為的存在,侵權行為和侵權後果之間具有因果聯系,
但是,看你描述的事實,並不足以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存在侵權。
2、 鄰居家蓋房該不該留滴水檐?相鄰關系的處理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
這個法律應該不會限制的。
國家對於農村宅基地的面積由各省自行制定。你的問題關鍵的就是看雙方的宅基地是不是依法取得,如果是的話,那麼,在上面的建築應當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不是,那麼,應當屬於違法建築。
相鄰關系的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
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系】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97.相鄰一方因施工臨時佔用他方使用的土地,佔用的一方如未按照雙方約定的范圍、用途和期限使用的,應當責令其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獨占自然流水,影響他方正常生產、生活的,他方有權請求排除妨礙;造成他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99.相鄰一方必須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應當予以准許;但應在必要限度內使用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損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補償。
相鄰一方可以採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採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毀損或者可能毀損他方財產,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持。
100.一方必須在相鄰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應當予以准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01.對於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築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響他人生產、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礙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予以支持。但有條件另開通道的,也可以另開通道。
102.處理相鄰房屋滴水糾紛時,對有過錯的一方造成他方損害的,應當責令其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103.相鄰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溝、水池、地窖等或者種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築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應當分別情況,責令其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3、 我家蓋房在先,他家蓋房在後,現在他要在地基蓋上直接蓋房不留滴水檐合理合法嗎?
這個問題見我在第一部分的回答。
以上意見是根據您的描述和提問做出的簡單回答,是律師的個人觀點,供參考!
河南 鄭州 曹靜傑律師
D. 農村自建房與左邊鄰居糾紛問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版、方便生活、團結互權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E. 蓋房和鄰居發生糾紛該如何維權
一般在農村蓋房子他都是按照村裡面的的安排,每家每戶是有一個基本的標準的版。
你在蓋房之前只要權拿到了村裡面的授權和相關資質你是可以正常施工的。
鄰居的阻撓無非就是
1、你建房選址是不是在地盤上有些許佔用了鄰居的土地。
2、是不是在蓋房工程結束前,對鄰居的日常生活有一部分影響。
一般有人出來阻撓都絕對不會是無理取鬧,除非你遇到的是神經病,肯定是你在操作中無意影響了他人利益。自己先弄清楚緣由。得到結果再和鄰居協商就行了,這樣的鬧無非就是想多多少少弄點賠償啥的,這個是可以談的,
如果屬於無理取鬧,建議使用言語激怒他,報警讓公安機關處理,最好讓他造成一定後果。這樣耳根以後就清凈了。因為當他造成後果將會接受處罰時,你再伸出上帝之手,你們今後會有非常好的鄰里關系。
F. 農村宅基我家建房子鄰居堵住路這種糾紛怎麼處理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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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農村鄰里宅基地邊界因蓋房劃分產生糾紛
屬於相鄰權糾紛是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版有的權利糾紛。具權體來說,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
相鄰關系中較常行使的權利包括:
土地或建築物范圍內歷史形成的必經通道,相鄰各方享有通行的權利,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鄰一方因建築施工、鋪路架線必須臨時佔用他方土地的,他方應予以方便,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完工後恢復原狀,造成損失要給予補償。
對自然流水,相鄰各方都有權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鄰一方必須通過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應當允許,但使用者應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並給予對方損失補償。
在建房挖溝時,應當與鄰人房屋等不動產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鄰人房基,不得將屋檐水或流水瀉入鄰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生活;相鄰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響他人房屋的通風、採光、建築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權責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H. 因蓋房跟鄰居發生糾紛,怎麼處理呢,急
因鄰居正在蓋房子把我後門的路都佔了,這事怎麼解決
I. 農村自建房與鄰居發生土地糾紛屬於什麼類型
一塊土地政府依法只能給一個家庭,不是依法取得土地的家庭輕則是故意搗亂,重則是違法佔地,不能簡單的說是糾紛
J. 關於農村自建房 鄰居反悔不同意 有相關法律支持嗎
他們的違法行為與你的房子建設無關。還有,他們原來已經同意簽字了,你通過行政審批了,他們再反悔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