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的田地可以隨便建造房子嗎.農村土地是私人的嗎
不能隨便建房,也要審批。土地只有使用權!
2. 農村集體土地建房
一、農村的房子能辦理房產證嗎?
雖然在農村很多房子都沒有辦房產證,但其實,農村房子跟城裡房子一樣,都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PS: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正式施行,實現了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雙證合一,現在辦理的是不動產權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對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事宜有詳細介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二)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的相關材料;(四)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二條因依法繼承、分家析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二)依法繼承的材料;(三)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四)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協議;(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買了別人的房子,怎麼證明房子歸我?拆遷費歸誰?
買了別人的房子應及時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也就是說,不動產權證書上寫的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
如果沒變更登記,那所買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歸原主人,那麼,拆遷賠償款也是賠給原主人;如果變更了登記,買房方拿到了不動產權證書,那說明房子歸買房方所有了,拆遷賠償款自然就歸買房方。
3. 農村土地承包是否可以蓋房子,搞養殖
農村土地承包不可以蓋房子,也不可以搞養殖。如果蓋房子屬於違章建築,會被限期拆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第十七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農村可以建房子的土地擴展閱讀:
在承包地上建房合法嗎,?
書記您好:請問柳泉鎮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用於倉庫可以嗎,我想在自家承包地上建個庫房,咨詢了一下,說是這樣屬於違章建築,會被拆除.可是在靠近馬路邊上的承包地都被建成房子用於出租,好像也沒有人管,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望領導在百忙之中給予回復為盼!
官方回復回復單位: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宣傳部 2018-02-07 10:16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對於您反映的問題,經向柳泉鎮核實了解,現答復如下:
承包地屬於農業用地,建房用於倉庫改變了土地農業用途屬於違法行為,網友反映路邊建房屬於違法建築,若屬實,柳泉鎮會上報相關部門給予處理告知。
作者評價不滿意2018-02-07 15:24
在柳泉中學往地都屬於耕地,建了好多房子,難道鎮上領導每天上下班經過都看不見嗎?希望書記明察。
官方解釋回復單位: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宣傳部 2018-02-26 10:29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對於您反映的問題,經向柳泉鎮核實了解,現答復如下:
承包地屬於農業用地,建房用於倉庫改變了土地農業用途屬於違法行為,因網友在留言中只說明在馬路邊承包地上建房,未提供具體地理位置,柳泉鎮以網友標題的問題為前提,按照相關規定回答為屬於違法建築。
留言所反映柳泉中學周邊建房屬於歷史遺留問題,為2015年3月前農戶在地頭建的看護棚房屋。2015年3月後由鎮土地辦設置專人進行周巡查,發現違建即刻上報西固區執法局土地執法隊,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拆除。
4. 現在農村可以隨便建房子嗎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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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承包的土地可以建房嗎
承包的土地一般屬耕地或農用地。村民建住宅應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不得佔用耕地和農用地。如確需佔用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佔用耕地的還必須保證占補平衡。
如果承包的是基本農田,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關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的規定,決不能用承包地建住宅。
《土地管理法》
第三條規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這是我國土地管理的一貫原則。
第五十七條、第七十六條,無論佔用何種性質的士地,無論臨時還是長期使用土地進行房屋建設,均應經有權機關審批。在現實生活中,因承包人承包大面積土地進行種植或者養殖經營,客觀上確實需要建設一定的生產設施。
宅基地與承包地的區別: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淮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承包土地從它的意義上來說,就是租賃關系,並不歸農民所有,它的土地權益只歸屬於集體,故建房行為是侵奪了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所以這種建房是不合法的。
6. 農村耕地可以建房子嗎
不可以第三十一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佔用耕地的單位將所佔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採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總量不減少;耕地總量減少的,由國務院責令在規定期限內組織開墾與所減少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並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個別省、直轄市確因土地後備資源匱乏,新增建設用地後,新開墾耕地的數量不足以補償所佔用耕地的數量的,必須報經國務院批准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易地開墾。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管理:
(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農田保護區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劃區定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准後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佔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土地整理。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改造中、低產田,整治閑散地和廢棄地。
第四十二條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農業。
7. 農村耕地可不可以蓋房子
結論: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訂),農村耕地不得用於建房。
該法第36條第2款明確如下: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4條,我國的土地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即土地用途是由國家來總體規劃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來使用土地。該條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並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8. 農村的田地可以隨便建造房子嗎。農村土地是私人所有的嗎
農村的田地不能隨便建造房子。農村土地不是私人所有,是農村集體所有,個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可以有土地使用權。
拓展資料: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簡稱為農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9. 農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嗎
農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子的,只要不是大面積農田和耕地。土地不能買賣,只能轉讓。按道理來說農民自種果園,政府應當補貼,收費都是不正當的。
(9)農村可以建房子的土地擴展閱讀:
一、農村個人建房土地辦理土地登記、發證需備資料:
1、戶主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一份);
3、地籍調查界址確認表(一份);
4、農村私人建房用地呈報表(已經政府批準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記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資料。
二、自建房簡介: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
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
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三、相關新聞:
辦法規定,農村居民建房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統一安排、節約用地的原則。選址必須符合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要求;
城中村內選址的,必須符合經批準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詳細規劃。地處洪澇、地震、台風、滑坡等自然災害易發地區的村莊,農村居民選址建房應按村莊規劃中制定的防災抗震措施執行。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遵循「一戶一宅」原則,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劃撥宅基地,且每戶宅基地佔地面積不超過175平方米。
農村居民建房應以低層為主,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總建築面積不超過400平方米。農村居民建房應留有適當的院落空間,建築基底面積不宜大於宅基地面積的75%。
農村居民利用已有宅基地或在原有舊宅基地上進行翻修新建的,原宅基地面積超過175平米,超出175平方米部分用地的容積率不得大於1.5,且總建築面積不超過600平方米。
農村居民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報建手續的,房屋建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其所在鎮政府應按竣工備案面積給予每平米30元的報建獎勵,該費用納入市本級財政預算。
屬於農村危房改造並辦理報建手續的,由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將其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補助資金由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負責撥付到位。已經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房戶不再享受每平米30元的報建獎勵。
該辦法同時還明確了農村居民建房審批程序和相關法律責任。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居民建房實行監督、巡查管理,並建立農村村民違規建房舉報制度。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參考資料:
網路自建房
中新網萬寧市農村居民建房從此有規定 快來看看!
10. 現在在農村政府不允許哪些土地用來建房子
我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專房屬。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五條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佔用。
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