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宅基地房屋翻建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鄉村建設許可證。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要符合城鄉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例如,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一條,在規劃農村地區,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可以實行規劃許可管理,規劃許可管理應當依據村莊規劃進行。因此,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為應當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其程序為: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取得許可後方可按具體要求實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為。
二是已經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並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擁用使用權的范圍。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的標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對於在合法批準的宅基地范圍內進行房屋翻建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法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只要村民不違背「一戶一宅」、「使用權人不變」、「建址不變」、「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符合建房條件」、「不超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宅基面積標准」等條件,在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辦理用地手續。
2. 我想知道在農村翻建房子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我們這不需要
3. 農村在自家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要辦理什麼手續、繳什麼費用
1、農村在自家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必須依法定程序經村民委員會徵求內村民意見並討容論同意後,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鎮規劃審查批准。
2、《土地管理法》第62條明確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准,因此是需要審批的。
3、審批是不收費的。
4. 農村宅基地的房子重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村宅基地房子重建手續: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其次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4、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
(4)江蘇農村翻建房屋手續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享有是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聯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
第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
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參考資料:網路-農村宅基地
網路-土地管理法
5. 江蘇省對農村建房有什麼規定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在農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專地,其中房屋佔地面屬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積按如下標准執行:
(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下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縣,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准,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可以作出具體規定。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鼓勵建造公寓式住宅,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經批准後連續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 第三十五條 農村村民新建、翻建住宅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農村村民建住宅佔用農用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按年度分批次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
6. 農村改建房子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改建房子,申請人要帶著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老房子產權證到村委會(居委會)填寫建房審批表,村委會(居委會)審批同意後,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申報,鄉鎮建房辦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准,發給建房(翻建)許可證,有了建房許可證後,就可以建房。但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改建的房屋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在城鎮規劃范圍內,還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改建舊房要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本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是危房改造的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原有危房主留好資料照片備審查),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審批通過後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好後,帶著這以上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4、現在很多地方每年都有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可以先咨詢住建部門問一下當年的計劃。如果有,那抓緊上報相關資料,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有關部門能給一部分補助。
7. 在農村原自家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需辦理哪些手續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專》。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屬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首先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4、現在很多省份都有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議你先去村委會問一下。如果有,那抓緊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
8. 農村舊房重建需要什麼手續
農村的舊房重建需要一些手續: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該宅基地屬於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改建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於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後方可改建。
2、首先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去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登記,同時申請D級危房鑒定(這個鑒定時間較長,具體需攜帶資料請咨詢以上兩個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准後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築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3、現在很多省份都有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那抓緊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准,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