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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建房收費標鏡

發布時間:2021-02-24 13:31:34

『壹』 農村房屋產權確認收費標准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以及物權法相關規定,關於房屋處分的整體原則:有約定依照約定辦理,無約定依照法定辦理。
1.房屋為你父母所有,他們若將房屋立好分書歸你所有且分書已生效,你的兄弟姐妹不能分到房子。
2.土地證上的名字已是您的名字,已經享有對外公示效力。
3.此類情況,你若擔心變動,可以申請公證。
一、農村房屋買賣應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二, 村民能否出賣其宅基地上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1、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又分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三是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沒有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上列第二種情況,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不應得到批准。至於第三種情況,則可依法申請建房用地。

《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的條件。據此對照上列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已不能再申請建房,故無法購買村民房屋;第二種情況能不能購買村民房屋,則取決於其所佔用的宅基地是否超標;第三種情況應屬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故可以購買村民房屋。

2、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鎮居民。根據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1999年《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的通知》也強調:禁止農民將住宅向城鎮居民出售。因此,城鎮居民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2)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三、關於執行農村買賣房屋合同時不過戶 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56條規定:買賣雙方自願,並立有契約,買方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買賣手續不完善的,應認為買賣關系有效,但應補辦房屋買賣手續。但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42號司法解釋對此作了進一步解釋:《意見》第56條規定的精神,只適用於解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前的歷史遺留問題;《條例》實施後,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應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辦理。由此看來,《意見》第56條不適用於農村房屋買賣,當然不能作為審理本案的依據。而且,按照我國民法精神,不動產物權的取得、消滅和變更,經登記才產生法律效力,這也是為絕大多數國家的民法所接受的一條原則。

『貳』 聽說農村宅基地收費標准已公布,看看你家要交多少錢

根據「土地管來理法」,農村自宅基地屬於全體村民---也就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有,由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決定非配並且是無償的。宅基地的使用目的就是為了本集體經濟成員解決居住問題。
首先,你必須是本村村民,如果你的戶籍在本村就符合該項條件。
其次,家庭住房緊張,都可以申請宅基地,比如結婚無住房,可無償獲得,原則上是一戶一宅基地;申請宅基地的時候只需繳納手續費即可,手續費各地標准都不一樣,請咨詢當地的國土部門。

『叄』 農村宅基地的收費標准

您好,宅基地收費標準是多少還是未知的,因為目前很多地區的自然資源部未發布相關政策,如果真的比較關注這一塊的話,可以咨詢一下當地政府人員。
以下3種情況需要面臨收費:
1、面積超出范圍
農民使用的宅基地面積其實是有標準的,我國多數地區的宅基地標准都在200-300平米之間。在過去,農民建房取得宅基地的時候沒有嚴格的審批程序,而沒有得到管控的話,宅基地面積有難免有超標的情況,以後這一部分超出的面積就需要每年繳納一定費用才能繼續使用了。
2、違規建築
很多農村多少都存在一些未經批准就擅自在耕地農田上建設的房屋,對於這種非法擴大搶佔耕地作為宅基地的行為都是違規的。農民建設房屋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或村內空閑地,如果是耕地的話,則需要經過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了才能建房。那麼對於違規建設的房屋應當自行拆除或者繳納罰款。
3、一戶多宅
「一戶一宅」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但是由於各種原因,農村一戶多宅的情況也比較常見,比如農村人家裡的兒子即將成家立業,結婚前就會獲得宅基地建新房,但這是還沒有進行分戶;還有的村民是繼承了祖上的房屋,地隨屋動,也就名義上繼承了宅基地;還有的是沒在老宅基地上建房,而是新占宅基地建房。對於這些一戶多宅的情況,多出的宅基地部分需要繳費,不過國家現在鼓勵自願退出,這樣可以免於繳費。

『肆』 農村建房收費標准

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農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民建房收費標准,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農民建房收費規定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00]88號)的規定,凡農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即建設用地批准書工本費(每證8元)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工本費(每證10元);凡依法批准農民佔用耕地建房的,按照"佔一補一"的原則,由建房農民補充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不能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外,應徵收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按《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辦發[2000]1號文件規定的最低標准徵收;凡農民經批准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建經營性房屋的,除按相應規定辦理外,應按建安造價的2%徵收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每戶最高不得超過300元;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又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戶不超過200元的標准收取土地復墾費;凡農民在小城鎮實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開發的國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對待,不收取土地復墾費、人防工程易地統建費、文物調查勘探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城市道路佔用費、建築施工招投標管理費、新牆體材料改革費(基金)、散裝水泥扶散費、建築雜訊費、民用衛生設計審查費及各項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災區農民水毀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統一安置的異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費。農民違法佔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鄉(鎮)國土所、建管站辦理農民建房有關行政審批手續,只能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等,不能以其他任何名義收取管理費、手續費、資料費等一切不合法的收費。不得執行與自身管理職能無關的收費和代理收費。

『伍』 農村土地建房收費標准

耕地開墾費等收取標准,由各省市制訂。以下提供湖南省有關規定,請參考。
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農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民建房收費標准,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農民建房收費規定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00]88號)的規定,凡農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即建設用地批准書工本費(每證8元)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工本費(每證10元);凡依法批准農民佔用耕地建房的,按照"佔一補一"的原則,由建房農民補充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不能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外,應徵收耕地開墾費。

耕地開墾費按《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辦發[2000]1號文件規定的最低標准徵收;凡農民經批准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建經營性房屋的,除按相應規定辦理外,應按建安造價的2%徵收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每戶最高不得超過300元;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又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戶不超過200元的標准收取土地復墾費;凡農民在小城鎮實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開發的國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對待,不收取土地復墾費、人防工程易地統建費、文物調查勘探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城市道路佔用費、建築施工招投標管理費、新牆體材料改革費(基金)、散裝水泥扶散費、建築雜訊費、民用衛生設計審查費及各項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

災區農民水毀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統一安置的異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費。農民違法佔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鄉(鎮)國土所、建管站辦理農民建房有關行政審批手續,只能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等,不能以其他任何名義收取管理費、手續費、資料費等一切不合法的收費。不得執行與自身管理職能無關的收費和代理收費。

『陸』 農村宅基地收費標准時多少

根據「土抄地管理法」,農村宅基地屬於全體村民---也就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有,由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決定非配並且是無償的。宅基地的使用目的就是為了本集體經濟成員解決居住問題。
首先,你必須是本村村民,如果你的戶籍在本村就符合該項條件。
其次,家庭住房緊張,都可以申請宅基地,比如結婚無住房,可無償獲得,原則上是一戶一宅基地;申請宅基地的時候只需繳納手續費即可,手續費各地標准都不一樣,請咨詢當地的國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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