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集體土地建房有何規定怎樣做才合法
農村集體土地建房應該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❷ 集體土地建房怎麼辦理房產證
集體來土地建房不能辦理自房產證只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
❸ 集體土地建房怎麼辦理房產證
集體土地建房不能辦理房產證只能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內,農民集體所容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凡是以各種形式在集體土地上,違法違規進行開發建設或變相進行開發建設,沒有取得相關建設、規劃審批手續,並違法違規向土地所屬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人員銷售的房屋都不予登記。同時,經市政府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上房屋也不予登記,待改造完成並安置完畢後按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登記。
❹ 自建房房產證契稅需要交嗎
要
契稅的來征稅對象是境內轉移源的土地、房屋權屬。具體包括以下五項內容: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贈與、交換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行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房屋贈與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房屋交換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4)農村集體土地上建房收契稅嗎擴展閱讀:
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❺ 農村房屋買賣過戶需要交契稅嗎
由於農村房屋的土地是集體土地,農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體分配專下來的。因此,屬農村房屋過戶不需要像城市房屋過戶一樣繳納各種土地稅費。所以,農村房屋過戶的費用也是極低的,只需工本費即可。具體的費用可以咨詢當地鄉或鎮的國土所。
(一)、農村房產證怎麼辦?
1、提交材料,提出申請: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門受理;
3、公告;
4、審核;
5、收費;
6、記載於登記簿;
7、發證
(二)、農村房子如何過戶,手續怎麼辦?
當購買的農村房屋有房產證後,就需要向國土部門提出過戶申請了。具體的過戶手續如下:
1、 去鄉鎮國土所提出申請;
2、 提交相關材料;
3、 當地國土所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資料進行審查;
4、 實地進行勘丈、調查、公告;
5、 報國土局審核,注冊登記;
6、 發證
❻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能買賣嗎
不是本村村民的禁止買賣。
❼ 農村自建房怎麼也要開始收房契稅了
自建房現在多存在農村,主要指的是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行組織建造的房屋和建築。目前這種方式建造的房子多存在於我國農村地區,城市裡隨著土地資源的稀缺,住宅或其他建築更多的是以商品房的形式出現的。對於商品房交易來說,交稅是必須的一個流程,但是對於自建房來說,卻又有多種情況出現。
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50元;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40元;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6~30元;超過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5~25元。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經濟發達、人均耕地特別少的地區,適用稅額可以適當提高,但最多不得超過上述規定稅額的50%。(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土地部門)
如果自建房建成之後不是自己居住使用,而是用作它途,比如做生意,做門面房,辦廠之類的用途,雖然他們也叫自建房,但因為用途違背了居住的初衷,所以還要增加營業稅、城建稅等附加稅費。農民自用的自建房位於城市郊區或是縣政府所在地的城鎮,該種情況下的自建房,雖然也是自用的,但是因為地理位置已經不僅僅是佔用農村耕地,而是位於城市邊緣的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已經不屬於集體用地了,所以除了繳納佔用耕地的土地稅外,同樣也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❽ 農村集體土地自建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一、農村集體土地自建房是可以去辦理房產證的。
二、辦理農村宅基地房產證,需要准備如下資料:
由屋主本人拿著土地使用證,身份證原價及復印件到房管局大廳窗口辦理,一般需要以下證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所以,想要辦理農村房產證的,首先需要准備好以上的材料。
對於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咨詢。
三、辦理的流程農村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請;
(二)受理,提交農村房產證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受理;
(三)公告;
(四)審核;
(五)收費;
(六)記載於登記簿;
(七)發證。
四、宅基地通常是不可以買賣的,屬於小產權房,只可以在集體內部買賣,不可以對外銷售。
(1)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
(2)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3)國家明令禁止小產權房不能買賣的,但是對於擁有小產權房集體土地的本村戶口的居民來講是可以相互轉讓的,對於外村的戶口居民來講是不能買賣的。
農村居民如何申請辦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續: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❾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交契稅嗎
如果是承包經營權流轉是不需要交稅的.
對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仍用於農業生產的,只是承包經營權的轉移,不屬於契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契稅;如用於非農業生產的,應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徵收契稅。
❿ 農村集體土地建房
一、農村的房子能辦理房產證嗎?
雖然在農村很多房子都沒有辦房產證,但其實,農村房子跟城裡房子一樣,都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PS: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正式施行,實現了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雙證合一,現在辦理的是不動產權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對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事宜有詳細介紹。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二)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權屬來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規劃或者建設的相關材料;(四)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二條因依法繼承、分家析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二)依法繼承的材料;(三)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四)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協議;(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買了別人的房子,怎麼證明房子歸我?拆遷費歸誰?
買了別人的房子應及時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也就是說,不動產權證書上寫的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
如果沒變更登記,那所買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歸原主人,那麼,拆遷賠償款也是賠給原主人;如果變更了登記,買房方拿到了不動產權證書,那說明房子歸買房方所有了,拆遷賠償款自然就歸買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