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的新農村建設的說法從哪一年 哪次會議提出的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重大的歷史任務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也就是2005年10月11日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時提出來的。但需要指出的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個概念,不是一個新概念。建國以來,在黨的有關農業農村的文件中、領導同志的講話中,曾經多次提出過。所以說這是再次提出。和建國50多年以來的歷史相比較,比較集中的明確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歷史上有兩次,之所以講比較集中、比較明確,是因為一般性地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一個長遠的發展目標,作為引導農民的一種未來的憧憬,這個提法在文件中是多次出現的。但內容指向比較明確的有過兩次。
第一次是在1956年,全國人大一屆三次會議通過了一個重要的法規《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這個章程通過之後,中央明確指出,認為《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是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部重要法規。這是在黨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確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二次是在1960年4月,全國人大二屆二次會議通過了一部重要的法規《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是毛澤東同志在1955年開始親自主持起草的,歷時四年多時間。在交人大審議之前,曾經在人民日報也公開發表過,徵求黨內外各方面的意見。它既然是發展綱要,就有個規劃期,是從1956年-1967年,跨越了三個五年計劃的階段。綱要內容本身是非常豐富的,共40條內容,老農業同志也概括為「農業綱要40條」。
2005年10月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這個建議,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至少是大的第三次提出。大家都很清楚,這次提出絕對不是簡單地對前兩次提出的重復,而是在新的時代背景下,賦予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新的科學內涵。
㈡ 「三農」和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方針分別是哪年什麼會議上提出的
「三農問來題」最早由經源濟管理學博士溫鐵軍於1996年正式提出。中國共產黨於2003年正式將「三農問題」引入正式工作報告,並隨之迅速成為中國政府需要解決的頭號問題。 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方針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上提出。
三農問題,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產業出現的幾個重要問題:農民、農村、農業問題。這三個問題的統稱即為三農問題。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既是中央對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也是其總體目標。這20個字包含的內容極為豐富,涉及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管理等方面。
㈢ 中國美麗鄉村是哪裡最先提出的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
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要按照「生產發專展、生活富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改善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素質,推動「物的新農村」和「人的新農村」建設齊頭並進。
(3)新農村建設是哪年提的擴展閱讀
把農村發展納入整個現代化進程,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工業化、城鎮化同步推進,讓億萬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國特色的工業與農業協調發展、城市與農村共同繁榮的現代化道路。
通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可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使億萬農民的潛在購買意願轉化為巨大的現實消費需求,拉動整個經濟的持續增長。
特別是通過加強農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設,既可以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消費環境,又可以消化當前部分行業的過剩生產能力,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
㈣ 中共中央哪一年、哪次會議首次提出「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決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專是我國現屬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和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基本途徑,是縮小城鄉差距、擴大農村市場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舉措。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二十字方針: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這既是中央對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也是其總體目標。這20個字包含的內容極為豐富,涉及農村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管理等方方面面。
㈤ 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最早是在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黨中央、國務院 在十一屆五中全會中 提出來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樣一個偉大的戰略目標。
㈥ 新農村建設什麼時候開始
2005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提出要按照版"生山東省權巨野縣龍堌鎮新農村風光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㈦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誰提出的 具體含義是什麼 那可以找到相關的資料 謝謝了
在去年(2005)10月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很關鍵的新的政策提出
新農村建設的內容是什麼呢?它的內容是十分清晰的,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它既包含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又包含了農民收入、生活質量的提高;既包含了農村整體面貌、環境的變化,又包含了農民素質的提升,還包含了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等,是一個全面而完整的系統工程。
生產發展,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環節,是實現其他目標的物質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廈,經濟就是這幢大廈的基礎。如果基礎不牢固,大廈就無從建起。如果經濟不發展,再美好的藍圖也無法變成現實。
生活寬裕,是新農村建設的目的,也是衡量我們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農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農村建設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鄉風文明,是農民素質的反映,體現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只有農民群眾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學,形成家庭和睦、民風淳樸、互助合作、穩定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新農村建設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潔,是展現農村新貌的窗口,是實現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呈現在人們眼前的,應該是臟亂差狀況從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民安居樂業的景象。這是新農村建設最直觀的體現。
管理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政治保證,顯示了對農民群眾政治權利的尊重和維護。只有進一步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讓農民群眾當家做主,才能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真正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
㈧ 具體是什麼時候提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
(2005)10月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很關鍵的新的政策提出
新農村建設的內容是什麼呢?它的內容是十分清晰的,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它既包含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又包含了農民收入、生活質量的提高;既包含了農村整體面貌、環境的變化,又包含了農民素質的提升,還包含了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等,是一個全面而完整的系統工程。
生產發展,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環節,是實現其他目標的物質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廈,經濟就是這幢大廈的基礎。如果基礎不牢固,大廈就無從建起。如果經濟不發展,再美好的藍圖也無法變成現實。
生活寬裕,是新農村建設的目的,也是衡量我們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農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農村建設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
鄉風文明,是農民素質的反映,體現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只有農民群眾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學,形成家庭和睦、民風淳樸、互助合作、穩定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新農村建設才是全面的、完整的。
村容整潔,是展現農村新貌的窗口,是實現人與環境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新農村呈現在人們眼前的,應該是臟亂差狀況從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民安居樂業的景象。這是新農村建設最直觀的體現。
管理民主,是新農村建設的政治保證,顯示了對農民群眾政治權利的尊重和維護。只有進一步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讓農民群眾當家做主,才能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真正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
參考資料:http://www.jsgc.gov.cn/bbs6/dispbbs.asp?boardid=12&id=32612
㈨ 新農村建設二十四字方針是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新農村建設二十字方針,是在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的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上提出的。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要求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新農村20字總體要求,講到了整個經濟的發展,講到了農民收入的提高,生活質量的提高,講到了農村整體面貌、環境的變化,講到了農民素質的提高,也講到了農村的管理、民主政治的推進問題。
(9)新農村建設是哪年提的擴展閱讀:
認真審議好涉及新農村建設的重大事項,發揮好引導作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系統的、浩繁的工程,地方人大要充分履行好依法決定重大事項這一職權,把那些帶有全局性、長遠性和根本性的新農村建設重大事項以及對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受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適時做出決定或決議,把黨委的主張、人民的意願通過法定的程序變成國家的意志,以此凝聚人心、增添力量。
在這一點上要突出抓好兩方面工作:
一要審議好本行政區域的新農村建設規劃。要切忌走過場,目的是通過審議,確保規劃科學、合理、可行,符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指導思想明確、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措施得當、保障手段有力的基礎上得到順利推進。
二要依法審查好新農村重大建設項目。通過聽取審計匯報和重大建設項目匯報等方式,堅決防止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確保新農村建設真正為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