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農村建設就是把農村也改造成城市的小區模式嗎以後獨院就不存在了嗎全國都改造嗎是的話怎麼分房
不是的,各個地區,各個城市,甚至各個村的改法都不一樣。比如浙江安吉的新農村建內設在容浙江很出名,安吉是個山多平原少,森林資源豐富的地區,所以發展旅遊和農家樂產業,不會成片拆除再建,只會把原有的的建築外立面重新粉刷下,加些村民活動的小廣場和籃球場,建點小公園。在紹興,有錢的村會整個村拆掉,然後原地建聯排別墅,村名抽簽選房住進去。收入少,人口多的村就不會搞什麼新農村建設了
㈡ 新農村,聚居點自建房,戶型,房型,結構,調整修改
沒問題,可以有償幫你調整修改方案,需要的留下聯系即可
㈢ 浙江省農村住房面積審批條件是怎麼樣的
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要符合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村村民新建版住宅原則上應集中到新村聚權居點建設,不得佔用基本農田。
屬在籍農村戶口,確無住房或者住房擁擠的農村村民,可申請宅基地。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移民宅基地標准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佔地建造個人住宅:
住房宅基地已達到規定標準的;
戶口不在申請用地所在地的農村村民;
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㈣ 外省人在浙江農村買了舊房子,現在要新農村建設,那我的房子會得到怎麼樣的賠償
首先,對於新農村建設,他房子不是隨意的拆遷,拆遷也不是隨意的賠償,新農村建設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三農」發展,改變農村面貌,說到底是為農民造福,比如說建設農民新村,是村裡統一規劃、開發建設房子,多數是精裝別墅或者公寓,然後按照家庭人口等條件免費分配給村民,新農村建設在住宅建設上也是拆遷,但是是以舊房換新房,用平房換樓房
其次,在農村裡面新農村的拆遷,其實把你舊的房子拆了,然後給你一套新的房子,只不過這些房子是經過統一規劃的,所以面對這個時候,能夠分配的安置房的,所以不用擔心拆遷的補償款不夠你買房子,既然是新農村建設,也就是把原來的農村拆掉,重新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的新房就是給農民住的,至少會保障每家都有房子住,因為國家把原來的宅基地收了,等於農民用宅基地換的安置房,如果不願意要房,也可以申請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各地區的標准都不一樣,是根據當地人均收入和消費,還有當地市場房價等多種因素決定的
最後,國家建設新農村把農民的宅基地回收了,就會給農民安置房,除了房子,還會有一部分賠償款,農民既有了房又有了錢,如果不想要房,可以把房子折成錢補給農民,農民可以用補償款在縣城裡買房還是夠的,如果想去一二線城市買房的話,賠償款還真不夠
㈤ 浙江新農村建設具體情況
黨的十六大以來,浙江大力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方略,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統籌城鄉興「三農」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機制,充分發揮工業化、城市化、市場化對「三農」的帶動作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新成效,城鄉一體化進程明顯加速。 200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335元,連續22年居於全國各省區首位;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度達到68.1%,也居全國各省區之首。
一、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農業增長方式加快轉變
把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主線。做大做強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產養殖、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葯材等十大優勢主導產業。目前,這十大主導產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0%以上,畝均收入超過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著力打造特色農業的強縣強鎮,進一步提升農業的塊狀經濟發展水平。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推動農業生產要素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的優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農業企業、50多萬農戶在省外經營種養業,建成各類基地2000萬畝左右。積極應對國際貿易壁壘,努力開拓國外市場,加快外向型農業發展,農副產品出口保持持續較快增長的態勢。2006年,全省農副產品出口額60.2億美元,比2001年增長103.7%。
把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作為建設農業的緊迫任務。率先頒布《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分散農戶的市場談判地位。積極構建「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經營體系,農業產業化水平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類產業化經營組織11066個,帶動農戶780萬戶,建成產業化基地1828萬畝,其中,農業龍頭企業5049家,銷售收入1106億元,28家企業被評為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達3915家,帶動農戶211萬戶;農產品行業協會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465個;產業化帶動農戶472.26萬戶。針對單個合作社服務能力和服務范圍的不足,大力發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著力構建現代農業服務平台,加快組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基礎、供銷合作社為依託、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後盾、政府部門公共服務和管理為保障的服務聯合體。今年全省在18個縣市開展試點。
把培育現代生產主體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關鍵環節。積極推進市場化土地流轉和企業化規模經營,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轉面積357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5.0%;實行適度規模經營(面積10畝以上)耕地面積246.3萬畝,佔耕地總面積的10.3%,規模經營種養大戶23.4萬戶。引導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業,過去五年每年投入農業的工商資本在120億元以上。加大對農業創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從2006年起對就讀大中專院校農業種養專業類學生實行免交學雜費的政策,2007年又擴大到園藝類的花卉、果樹、蔬菜等專業,鼓勵他們學成後在現代農業領域創業。
把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強大支撐。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推廣和服務平台建設,實施農業生物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等十大農業科技專項,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農業科技貢獻率達到56%以上。啟動實施「百萬農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冊用戶達到136萬戶。加快推進農業標准化步伐,農業標准化推廣面積達到1249.2萬畝。針對欠發達地區基層農業科技力量薄弱的問題,從2003年起實行科技特派員制度,並於2005年向全省推廣,實現鄉鄉都有科技特派員,促進了農業實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建立和完善首席專家、推廣教授、科技特派員和責任農技員制度,積極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推廣組織、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多方參與的區域性專業性和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的農業科技推廣組織。
把完善農業基礎設施作為建設現代農業的有效保障。先後啟動實施標准農田建設、千庫保安、千萬畝十億方節水、百萬畝標准魚塘改造和標准漁港建設等工程,農業的生產條件和防災抗災能力大大增強。全面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補償標准提高到12元/畝。加快推進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累計已經建成標准農田1430萬畝,連續10年實現耕地佔補平衡,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發展區域特色塊狀經濟,縣域經濟競爭力不斷增強
做大做強特色塊狀經濟。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依託,以特色產業為支撐,把鄉鎮企業、專業市場、工業園區和城鎮建設結合起來,形成了工業化支撐城鎮化、城鎮化提升工業化的發展格局,特色塊狀經濟為農民提供了越來越多的發展機會和就業門路。鄉村企業蓬勃發展,經營管理機制日趨規范,技術創新和競爭能力不斷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類鄉村企業113萬家,從業人員1300萬人,實現增加值7366億元,佔全省生產總值的47%。全省農產品加工企業已達到35.28萬家,其中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達到1.44萬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涌現出了一批農產品名牌產品和知名商標。農民人均純收入中來自非農產業的收入超過80%。
積極培育「中心鎮」。充分發揮中心鎮對農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促進企業集中和產業集聚,提升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全省共有268個鎮進入全國千強鎮行列。新城鎮成為農民務工經商的廣闊天地,這兩年每年新增轉移農業勞動力50萬人,農村勞動力非農化水平達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達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中心鎮培育工程,重點培育200個左右有區位優勢和特色產業支撐的中心鎮,進一步優化城鄉人口和生產力的空間布局,使之成為農村經濟的增長極、農村人口的集聚點和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目前已經啟動141個中心鎮的建設試點。
積極發展「農家樂」和來料加工等二三產業。順應城鎮消費升級的趨勢,發揮農村山水景觀、農耕文明、人文歷史等優勢,大力發展鄉村休閑旅遊業,把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等鄉村休閑旅遊業作為新產業,引導農民和村集體立足生態資源優勢,發展農村第三產業。2006年,全省累計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村(點)2084個,經營農戶14678戶,直接從業人員72557人,營業收入24.6億元。同時,針對廣大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農村富餘婦女勞動力多的特點,積極發展來料加工業,開辟了農民增收的新途徑。
鼓勵農民創新創業。全省共有個體工商戶接近180萬戶,從業人員364.8多萬人;私營企業40萬戶。個體私營經濟約佔GDP的60%。省外、國外經商創業人員400萬左右,投資總額已超過1萬億元,其規模相當於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總量。這些務工經商人員絕大多數都是農民,他們為浙江經濟的快速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三、深入推進「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農民就業增收能力不斷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訓100萬現代農民,新增轉移就業400萬農民,提高500萬農民工的就業技能。近年來又根據現代農業、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要求,轉變培訓思路、提高培訓標准、改進培訓方式,推進農民培訓由適應性培訓向戰略性培訓轉變。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訓農村勞動力640.9萬人,培訓後實現轉移就業的178.8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訓農民59.5萬人,轉移就業培訓資格證書發證率達到74.61%。
圍繞打造先進製造業基地、發展服務業,開展農業剩餘勞動力培訓、加快農業勞動力轉移就業,督促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計提培訓經費用於農民工培訓,提高農民工就業的穩定性。圍繞建設現代農業的要求,培訓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經營者、合作社社長,使他們成為現代農業的生產經營主體。圍繞發展「農家樂」休閑旅遊業,重點培訓「4050」農民,擴大中老年農民就業。採取政府發放培訓券、企業訂單培訓等辦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加強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覆蓋面,對未升入大中專院校的農民子女開展6個月至1年的職業技能培訓,使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扶貧助學行動計劃」,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全面實行就業政策、失業登記、勞動力市場、就業服務和勞動用工管理的城鄉「五統一」統籌就業制度和農民工無「證卡」就業制度,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網路延伸到鄉鎮,為農民提供有效就業信息中介服務。實施百萬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大力培養新農村建設的帶頭人,計劃到「十一五」末,全省農村實用人才總量達到100萬人。
四、大力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農村環境面貌和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改變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的決策,計劃用5年時間整治10000個村,並把其中的1000個村建成全面小康示範村,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輻射,加快建設規劃科學、環境整潔、設施配套、服務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適的農村新社區。加大各級財政對村莊整治建設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計投入村莊整治建設資金555.61億元,各級政府投入佔到1/3。注意把「萬里清水河道」、「千萬農民飲用水」、「鄉村康莊」、「生態富民家園」、「百萬農戶生活污水凈化沼氣」等工程與「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配套實施,形成了城鄉統籌建設和各方協同建設的局面,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
五、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覆蓋面持續擴大
大力推進城鄉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實施農村中小學四項工程(「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提升」、「農村中小學食宿改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擴面」、「愛心營養餐」),計劃三年內投入資金32億元,全面提高農村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部免收學雜費,513萬名中小學生免交了學雜費;對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免收學雜費。深入實施「職業教育六項行動」計劃,兩年內全省將安排專項財政資金10.2億元以上。
大力發展農村公共衛生服務。2005年,省委、省政府實施「農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服務網路,把鄉鎮衛生院改造成為社區服務中心,把村衛生室改造成為社區服務站。目前,有1751萬名農民享受了免費體檢,12項公共衛生服務達標率達到80.6%。建立農村社區責任醫生制度,加快培養社區全科醫生。實行農民每兩年一次的免費健康體檢制度。
大力推進農村文化建設。實施「農村文化陣地建設工程」,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發展民間自辦文化,深入推進文化下鄉。2005年起,還開展「雙萬結對共建文明」活動。今年上半年,各地組織開展種文化百村賽活動,豐富了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培養了一大批不走的農村文化能手。
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城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3.98萬人,平均低保標准每月149.65元,實現了應保盡保。率先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來新增的被征地農民實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萬名被征地農民納入保障,其中1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萬人已按月領取基本生活保障或養老金。2003年率先開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全省87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達2936萬人,參合率達86%,人均籌資水平達到81元。推進職工社會保險向農民工覆蓋。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工傷險14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200萬人。完善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制度。2006年底,全省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92.4%,年人均集中供養標准5005元。
六、積極創新農村民主形成,農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積極創新農村基層民主形式。推進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電算化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全面實行村委會直選,創造村級民主懇談會、村民議事會等群眾廣泛參與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幹部「雙述雙評」、村務監督委員會等民主監督辦法,大力推進村務決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大力推廣新時期「楓橋經驗」,探索依靠農民群眾,加強農村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有效機制。
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鬥力。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開展農村黨員幹部遠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層幹部的素質。實施集體經濟薄弱村辦公場所建設,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動場所。
不斷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積極探索資源開發、資產管理、資本經營、社區服務等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路子。針對城市化推進中城郊村集體資產管理和分配出現的新問題,積極穩妥地推行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享有的集體資產權益。目前全省700多個村完成了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財政每年拿出6000萬元專項資金,對經濟薄弱村村級組織運轉和村幹部報酬進行補助。
全面建立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從2004年起連續三年從省、市、縣、鄉鎮四級機關抽調機關幹部,為全省每個行政村派駐1名農村工作指導員,履行村情民意調研、政策法規宣傳、富民強村服務、矛盾糾紛化解、民主制度規范、組織建設督導等六方面職責。積極推進鄉鎮農村工作指導員專職化,60%的鄉鎮建立了專職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
七、大力實施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工程,欠發達地區加速發展
大力推進下山搬遷脫貧。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遷5萬人作為政府承諾的十件實事之一。把下山脫貧與工業化、城市化結合起來,以高山遠山區域、重點水庫庫區、地質災害隱患區域的整體搬遷為重點,依託縣城、中心鎮和工業功能區建設下山移民小區,促進下山農民進城落戶、轉產轉業,實現易地致富。推進整村搬遷,加快下山脫貧小區建設,對搬遷村莊的交通、水利、通訊等項目資金應轉用於下山脫貧小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探索以小戶型、農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遷成本,促進低收入農戶搬遷。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下山搬遷農戶8.2萬戶、29.71萬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萬人。
促進低收入農民轉移就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協作、企業參與」的方式,加強對欠發達地區的農民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就業致富。2003-2006年,欠發達地區共培訓農民244萬人次,40.3萬農民通過培訓實現了轉移就業。開展低收入農戶普查,建立低收入農戶檔案,推行「一戶一策一幹部」的針對性扶貧。鼓勵企業定向招收農村低保戶勞動力,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促進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政策。
大力推進產業化扶貧。充分發揮欠發達地區的比較優勢,加大對扶貧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特色農業。建立科技特派員制度,從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選派科技人員到欠發達鄉鎮任職,2003-2006年,共到位專項資金3184萬元,實施科技項目665項,引進新品種新技術2474個,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同時,積極利用欠發達地區豐富的人力資源和優美的生態資源,扶持發展來料加工業和休閑旅遊業,促進農民增收。僅2006年一年,211鄉鎮年規模型來料加工企業吸收勞動力7.2萬人,發放加工費2.2億元。
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和結對幫扶的力度。發揮「省管縣」的財政體制優勢,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和特色產業培育的財政扶持力度。「十五」時期,省級財政用於支持欠發達地區及海島地區的支出累計達336億元,年均增長17.7%。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加強區域協作,引導發達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組織欠發達地區勞動力向發達地區轉移。
八、不斷深化城鄉配套的體制改革,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機制加快建立
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財力要用於民生問題。2006年,全省各級財政對「三農」的投入達到373.5億元,比上年增長19.9%。今年,全省財政預算內「三農」投入預計達417.6億元,比上年增長11.8%。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支出成為財政投入的重點。加大對鄉鎮尤其欠發達鄉鎮的轉移支付,提高基層政權的運轉效率和公共服務能力。
率先終結農民「皇糧國稅」。按照平等城鄉居民稅賦的要求,以增強農業市場競爭力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徵欠發達地區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起,從局部地區到全省范圍、從少數稅種到全部稅費、從「減調改穩」到全面停徵,率先邁出免除農業稅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徵農業稅收,成為全國第一個終結農民「皇糧國稅」的省份。
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推進以改革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縣鄉財政體制和化解鄉鎮債務、建立村級組織運行機制為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增強鄉鎮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職能,基本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基礎。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建立了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的免費義務教育實行全額轉移支付。加大對村級組織的財政扶持力度,省財政安排600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經濟薄弱村的村級組織運轉。
著力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農村新型合作金融體制基本建立,農村信用社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了信貸主力軍作用。針對農業種養大戶投入增多、風險增大的趨勢,2005年開展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試點,首創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共保經營模式,2006年12個縣開展試點,今年又擴大到32個縣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農房保險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萬戶農戶參保,參保率71.7%。支持和鼓勵創新信貸支農產品,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等方式,增加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供給。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在不斷增加公共財政對「三農」投入的同時,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開展萬家工商企業與村結對,以經濟顧問型、產業帶動型、合作開發型、直接參與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參與新農村。開展萬個城鎮文明單位與村結對。今年上半年,工商企業和社會各界資助新農村建設金額達到5.3億元。實現萬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務到農村,浙江大學、浙江工大、浙江林學院等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紛紛與地方建立共建新農村。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民間慈善組織、企業家紛紛開展扶危濟困,弱勢群體得到及時救助。
㈥ 求問浙江省新農村建設舊危房拆遷補償有什麼標准
新農村拆遷補償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築物類型不一、是否違法建築、是否具有所有權、使用性質等等問題,各地政府規定的相應補償方式和標准等也不同。建議直接咨詢當地政府國土資源或拆遷管理等部門。
供參考。如對解決你的問題有幫助請予採納
㈦ 新農村聚居點規劃設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
新農村聚居點規劃主要是注意環境問題、基礎設施及管理問題,這些在規劃時都需要特別注意,只有很好地解決了相應問題才能稱得上市一個好的新農村聚居點規劃。像《遠景設計研究院—西充縣鳳鳴鎮四聖廟新村聚居點設計》就考慮得比較到位。
㈧ 現在浙江磐安九和鄉三水潭村還在新農村改造嗎宅基地為什麼那麼貴
為只能說明太有錢了,現在更關心的是這么貴的宅基地出讓後的所得的錢,怎麼用的事情。地基貴一點,以後建設的好一點也就算了,現在成了少部分人發財的機會。
㈨ 修建新農村聚居房需要國土局的批准嗎沒有經過國土局批准就建修合法嗎
就抄該案例而言,必須明確說明一襲點,任何形式的修建行為都必須經過審批,否則屬於違章建築。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其次,該案例提到在農村修建房屋,那麼應該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審批。根據《土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㈩ 關於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新農村拆遷補償標准,征地補償標准
一、徵用土地補償標准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土地徵用補償實行區片綜合價。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除房屋外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及工作經費等組成。其補償標准為:
1.水田、旱地、菜地、園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建設用地補償標准40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4400元/畝,安置補助費19800元/畝(按人均耕地高於或等於1畝計算,人均耕地低於1畝的按實計算)。
2.其它土地征地補償費20000元/畝。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徵用土地補償按產值倍數法計算,但年產值不得低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貫徹省政府加強和改進土地徵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見》(浙土資發[2003]21號)文件規定的1500元/畝標准。
二、安置人數的計算
被征地安置人員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被征地安置人員的戶口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征地安置的基準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徵用土地的時間為准。
三、徵用土地補償費的使用
在市區城鎮規劃區內徵用土地時年滿18周歲的被征地安置人員實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從徵用土地補償費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補助費和5200元的土地補償費)作為基本生活保障費。同時,在市區范圍內徵用土地的,統一從土地補償費中每畝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統籌費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費、統籌費由市國土資源局在徵用土地時統一收繳並劃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帳戶,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歲以下不符合參加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員,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13000元。其餘的徵用土地補償費用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管理、使用。
四、實行留地安置
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對城鎮周邊征地較多的村,在符合城鎮規劃,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該村實際擁有可發展建設用地總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給村集體,作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實際使用時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五、嚴格規范徵用土地秩序
為確保土地徵用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土地徵用秩序,土地徵用工作必須依法由市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市統一征地機構具體實施。任何單位、組織、團體或個人不得直接徵用集體土地。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依法征地,依法補償,被征地單位不得提出額外補償要求。征地補償按規定到位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發[1999]72號文件停止執行。本通知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