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北省新農村建設拆遷賠償標準是什麼
湖北省新農村建設拆遷賠償標準是依據土地管理法,由各個省市政府部門制定的。具體法律條文如下:
農村拆遷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❷ 湖北建設新農村政策拆遷有無補助
(一)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 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最低標准為:三類地區每畝1600元,四類地區每畝140元。 (二)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確定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按照徵用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村民小組平均每人佔有耕地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最低標准為:三類地區15000元,四類地區13000元。 第十條 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土地補償費最低標准、安置補助費最低標准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准,由市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物價水平等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並予以公布。 第十一條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徵用其他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以下標准執行: (一)土地補償費。徵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計算;徵用其它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倍計算。 徵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栽種不足三年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計算;栽種三年以上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2倍計算。徵用其它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倍計算。徵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5倍計算。徵用農民集體所有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倍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徵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地塊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70%計算。 徵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第十二條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來源包括:不低於70%的土地補償費和全部的安置補助費;政府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列支的部分;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其他可用於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 政府應當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進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專戶,由享有土地收益的財政部門撥付。提取標准按照新徵用建設用地面積計算,三類地區每畝不低於10000元,四類地區每畝不低於9000元。 對於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用地以劃撥方式供地的,應當由項目工程受益的同級政府或者土地使用單位按照前款規定的標准繳納基本生活保障資金。 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不足支付的,由享有土地收益的財政部門負責籌集解決。 第十三條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批准後,由被征地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予以公告,並從批准之日起1個月內,將不低於70%的土地補償費和全部安置補助費解繳同級財政專戶,將剩餘的土地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 第十四條 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2個月內,將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全部支付給所有者,並將補償標准和補償清單進行公示。 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納入公積金管理,必須用於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生產和公益性事業以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嚴禁挪作他用。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後,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應及時交地,不得拖延。凡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沒有足額到位的,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有權拒絕交地。 第十五條 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設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專戶,由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組成。 財政部門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2個月內,根據國土、農工部門提供的新徵用建設用地面積和需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將首期保障金劃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社會統籌賬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辦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個人賬戶,並按月按標准劃入保障金。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及其增值部分,以及實行基本生活保障人員領取的養老金、生活補助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徵稅、費。 實行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本息余額於次月一次結清給合法繼承人。 第十六條 被征地農民人員名單應當從被征土地原承包經營者中產生,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被征地農民人數多於被征土地承包經營者人數的,多餘人數的名額應優先在被征地村民小組中產生。 被征地農民人員名單應由被征地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討論同意,經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由縣(市)、區農工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審查確定。名單審查確定後,要在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進行公示。 審查確定後的被征地農民人員名單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15天內送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第十七條 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為界限,被征地農民劃分為下列四個年齡段: 第一年齡段為16周歲以下; 第二年齡段為女性16周歲以上至45周歲,男性16周歲以上至50周歲; 第三年齡段為女性45周歲以上至55周歲,男性為50周歲以上至60周歲; 第四年齡段(養老年齡)為女性55周歲以上,男性60周歲以上。 上述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被征地農民四個年齡段的比例,應當與征地前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各年齡段的比例大體相當。 第十八條 被征地農民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的當月起,實行基本生活保障,按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實行不同保障標准: 第二年齡段人員,從實施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三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40元,四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期限2年;達到養老年齡,按月領取養老金。 第三年齡段人員,從實施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至到達養老年齡止,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三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四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到達養老年齡時,按月領取養老金。 第四年齡段(養老年齡)人員,從實施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三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60元,四類地區每人每月不低於140元。 第一年齡段人員,採取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三類地區每人不低於5000元,四類地區每人不低於4000元。該年齡段人員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後,不再納入本辦法規定的基本生活保障體系。 第十九條 16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對參加基本生活保障有選擇權。不願意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以戶為單位寫出申請,經所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並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不願意參加基本生活保障協議後,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批准,並報縣(市)、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可以領取自己承包經營土地被徵用部分不少於70%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被徵用農民不願意參加基本生活保障且不願意領取補償安置費,要求調整同等數量、質量耕地的,以戶為單位寫出申請,經該村民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後可以進行調整,其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在該村民小組成員中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 征地後人均耕地不足0.1畝、符合撤組轉戶條件的,經批准實施撤組轉戶,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剩餘的集體土地收歸國有
❸ 湖北新農村建設政策
今年起,湖
北省內規劃的通村油路建設補償資金,由原來的每公里7萬提高到10萬元;省財政版也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權公路建設投入力度,一是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按照20%的標准對規劃項目預撥啟動資金,二是將全省經營性高速公路及過江大橋的通行費和公路客貨車附加費的營業稅、交通規費交納的水利基金,由財政部門統一投入,全額用於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
據了解,今年湖北計劃建成通村油路1萬公里;到明年底,全省73%的行政村要實現通油路或水泥路。為確保這一目標實現,湖北省將按照"充分利用舊路資源,著重提高路面等級,完善防護排水設施,增強晴雨通行能力"的建設原則,合理把握技術標准,嚴格控制工程造價,要求通村公路路面一般按3.5米控制,因地制宜確定路面結構,做到不修農民不需要、不願意修的路,不盲目追求高標准、高指標,避免貪大求洋,嚴禁村級負債修路
❹ 湖北省新農村養老保險查詢網
查詢抄湖北省社會養老保險方法:
一、湖北省社保網上查詢
登錄湖北省社保網,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個人信息查詢。
說明:
1、本系統現僅提供湖北省省直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信息查詢;
2、初始密碼為6位出生年月(如197801),首次登陸時請您修改密碼;
3、註:出生年月為原單位申報的檔案出生年月,若有不符,請聯系單位核實。
二、湖北省社保電話查詢
湖北省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27-12333),內容包括:
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三、湖北省社保窗口查詢
3、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湖北省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民主路786華銀大廈18樓
郵編: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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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湖北省新農村什麼時候實施
等花謝了吧!公安這個窮地方想翻身很難。你瞧麻口還是老樣子
❻ 湖北省新農村養老保險查詢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查詢湖北省社會養老保險方法版:
一、湖北省社保網權上查詢
登錄湖北省社保網,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個人信息查詢。
說明:
1、本系統現僅提供湖北省省直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信息查詢;
2、初始密碼為6位出生年月(如197801),首次登陸時請您修改密碼;
3、註:出生年月為原單位申報的檔案出生年月,若有不符,請聯系單位核實。
二、湖北省社保電話查詢
湖北省社保局社會保險統一查詢電話:(027-12333),內容包括:
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比例查詢,社保卡余額、明細查詢等。
三、湖北省社保窗口查詢
3、請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社保卡號至湖北省社保局辦公大廳窗口查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民主路786華銀大廈18樓
郵編:430071
❼ 什麼時候去開始新湖北省仙洪新農村位於江漢平原
九真山,是江漢平原第一高峰,位於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原漢陽縣)永安街境內。九真山主峰海拔高度為276米(這個數字,見《蔡甸史話》一書),其山體東、西長2.5公里,總面積2.5平方公里。九真山九峰蟬聯,蜿蜒起伏,勢若浮龍,舊稱「漢陽縣之鎮山」。 【圖中左邊的山峰,是九真山主峰。】 九真山,原名五藏山,相傳有九位真人在此結廬煉丹。公元867年,五藏山改名為仙潛山。後來,因為九峰相向,又改名為九真山。到了宋代,在山頂上建了廟,稱為「九真觀」(又稱為「九真山廟」)。傳說這里為大王菩薩所駐之地,歷史上成為江漢平原及周邊地區的道教勝地,古時香火十分旺盛。公元1958年,由於大辦鋼鐵及食堂化,九真山廟被周圍的群眾拆毀,把廟里的木料用於修建食堂和隊屋。 我國著名的革命家、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總政委、在蘇聯參與了《俄華辭典》編寫工作的陳昌浩同志,就出生於九真山東麓的代家莊屋。 公元1969年,湖北省在九真山主峰的山頂上修建了「821」廣播電視塔並且修建了「之」形的盤山公路,汽車可以直達山頂。改革開放以後,湖北省在九真山主峰南麓修建了廣播電視學校。現在,這里成為湖北省電視劇製作中心。 九真山森林公園,於1995年被批准為國家級森林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