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農業戶口可否在農村建房
城市戶口不可以在農村購買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者購買農民的宅基地建房。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非農戶口不能在農村建房法律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自建房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 自建房要選擇好的建造團隊,要有建築草圖。
二、自建房要監工保障,保證建房質量,要准備鋼材,磚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佔用公共道路的問題,要處理好鄰里關系。要寫一張建築合同,這樣在結算的時候才能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四、自建房要設計好地下管道到問題,一勞永逸,要不然麻煩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線路鋪設。要保證牆體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備門窗,好預留門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樓房建設要注意給鄰居的遮蔭問題,處理好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備動力電源。
九、自建房要選擇好建房季節,最好是正月過後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處理好。
㈡ 非農戶口在農村建房能成為房子所有人嗎
一般非農戶口在農村建房是不能成為房子所有人的,
因為農村宅基地都是由上一級部門批復申請的,
戶口都是農業戶口才有權申請,
非農業戶口是無權申請的,
所以你的非農業戶口在農村建房是不能成為房子所有人的,
具體事宜可以咨詢一下當地鎮政府,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㈢ 是不是非農戶口在農村不能建房啊
農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以是否是本村村民為標准,而不看戶口性質。
也就是說,只有版本村戶籍的權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並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資格。村民是非農業戶口還是農業戶口不影響宅基地的申請及房屋建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㈣ 非農戶口違反規定在農村建屋的法律後果
非農業戶口違反你不一定在農村建房的後果。經土地部門調查。房屋拆除恢復地貌。違反國土條例要受到法律制裁。
㈤ 非農戶口是否可以在農村宅基地建房
現行農村蓋房政策是:農村集體土地按法律規定只有本集體成員(一般為本村農業戶口)享有使專用權;非本村集體屬戶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獲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合法土地使用證的,其本人和後代子女可以繼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
但是,城市戶口的人不允許申請在宅基地上建房,在農村建房是違法的。城市戶口在農村建房的話是辦不了房產證,農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農業戶口,才能辦理相關證件。因為農村建房的土地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權的,只有農村戶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
㈥ 急!!!非農戶口在農村建房,拆遷糾紛
不知你奶奶還健來在嗎?如果自未過世那會好辦些,你奶奶說誰的就是誰的。因為你們戶口雖然不在本村,但是一家人一直生活在本村,在別的地方沒有房產的情況下,可以在本村建房的。要是你奶奶過世了,那就要看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證是用誰的名字了,要是用你爸的名,你三姑是拿不走的,要是你三姑的名,她不分你們,你們就很麻煩了。
㈦ 什麼情況下,非農戶口可以回農村老家蓋房
隨著農村土地價值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人希望在農村地區建房。眾所周知,用於建房的房屋所在地是農民集體所有。一直以來,只有集體經濟的成員才能獲得使用房屋用地的權利。當戶口遷入時,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自然會丟失。但是,戶口遷出後在農村地區蓋房並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返回農村蓋房。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 84號)提出:「在符合農村住房土地管理要求及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海歸和農村農民可以與當地農民合作重建他們的房子。」目前,湖南和山東地方政府提出,在遵守農村農場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海歸可以與當地農民合作重建房屋。但是,對於鄉村房屋和在鄉村建造的別墅,嚴禁違反法律法規的房屋買賣。
㈧ 非農戶口不準在農村建房子是什麼時候實施的
1999年5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 )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第二點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搞房地產開發。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㈨ 非農戶口可以在農村申請建房嗎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㈩ 規定非農戶口不得擁有農村的宅基地,這一條是什麼法律多少條,或什麼文件規定的
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