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好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防範
你說的面過於大,一般來說農村信貸風險首先要關注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還有就是防範內部人員操作風險
B. 加強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讓你的錢安全點了
C. 農村商業銀行有哪些風險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了「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專、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屬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銀行業是「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因此,能否化解和管控風險,將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敗。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系列金融災難事件警告世人,有效的風險管控能夠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健康發展並在競爭中處於不敗之地。農信社要建成農商行,就必須對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計量、監測,並採取科學的化解和防控措施。客觀地講,農村信用社對風險有一定的意識,但做得還不夠,未建立並形成一套科學的風險管控體系。如在貸款風險的識別中,對關聯交易關注得較少;在客戶信用評級過程中,主要依賴信貸人員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基於風險量化的信用評分模型、違約概率模型尚未建立和應用;目標明確、結構清晰、流程合理、職能完備、功能強大的風險管理傳導機制也有待建立和應用;風險管理文化有待深層次培植。
D. 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
擠兌風險
E.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分類
學的東西都象吃糖葫蘆一個...一個..的吃掉 然後一個..一個的忘掉了喉喉 我只試著回答 錯了可別賴我 就記得這些了
1.信貸風險五級分類制度是根據內在風險程度將商業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類
2.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影響http://www.cqvip.com/qk/81946X/200206/7296540.html
http://www.ilib.cn/A-sjylc200508020.html
F. 信用社信貸風險的現狀和對策
(一)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的現狀
一、風險管理意識淡薄。部分農村信用社信貸發放未嚴格執行信貸發放操作程序,貸款發放把關不嚴。一般借款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級貸款意向,再向下逐級辦理,致使基層信用社信貸人員錯誤認為既然上級已經有貸款意向,我們遵照辦理。這種與商業銀行自下而上實行貸款營銷的逆程序操作使相當一部分信貸管理人員淡薄了風險意識,甚至會出現第一手調查材料就存在虛假、謊報、瞞報等不真實反映的瑕疵行為。
二、擔保抵押流於形式。當前農村信用社除發放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外,一般為防範信貸風險,採用擔抵押保形式貸款。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抵押物的價值評估偏高或對有權部門評估的權利價值認可比例過高。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夠處置抵押物時,其變現價值不足抵償貸款本息,有的甚至還要付出昂貴的資產保全和執行費用;二是對有抵押、擔保人的能力調查不實,出現一人多保、交叉互保等情況,平時對擔保抵押物監管不嚴,潛在風險大;三是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範本不一、要素不全、主體不符,訴訟時致使擔保抵押合同無效,形成無效抵押。
三、信貸資產質量反映不夠真實。一是未及時調整貸款佔用形態,即使已經形成不良貸款卻仍舊在正常貸款科目反映,如個別農村信用社按貸款五級分類反映不良貸款余額佔比例高達70%以上,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隱患較為突出;二是貸款到期轉據較多,貸款到期後,只要能收回貸款利息,諸多信用社都採取辦理轉據方式,有的大額貸款多次轉貸,影響了信貸資金的流動性,掩蓋了潛在的信貸風險;三是放貸收息現象依然存在.
四、貸款管理不嚴、內控制度乏力。一是貸前調查不夠深入,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分析不準,重視不夠,只片面注重第二還款來源(即借款抵押物的變現處理)二是貸時審查與貸款審批有待加強,部分信用社、而參與貸審會人員對借款人的基本情況所知甚少,難免會造成決策失誤,存在未嚴格執行審貸分離制度的現象。三是疏於貸後管理,重放輕收輕管理思想嚴重。
五、信息反饋不及時、不準確。一戶多借貸、交叉借款、跨區域借款等違規借款的調查信息不能通過信貸咨詢系統及時了解,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客戶信息得不到及時發現,致使多頭借款、一戶多社交叉借款現象普遍。
六、企業改制破產影響嚴重。由於企業認識和動機的偏離,加之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影響,企業改制和破產給信用社信貸資金造成了巨大風險,逃債,廢債現象時有發生,大量信貸資金被吞食、流失。
七、不良資產的處置滯後,貸款責任追究不力。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資產由於平時預警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全面,待處理時比較棘手,收貸費用成本過高,盡管資產保全部門通過多渠道努力盤活清收,結果多是本息難以清償。
G. 通過案例分析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風險
貸款給三鹿和雙匯,結局就不同
H. 農村商業銀行存在哪些風險 新聞
如果你知道農村商業銀行目前的資產質量的惡化程度,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央行對農商行吃獨食了。從去年開始央行對地區金融機構實施定向再貸款,再到日前對農商行和農合行實施定向降准,現在又要對農商行農合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進行定向將准,原來是有些農商行已經壞賬累累,快揭不開鍋了。
銀監會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為795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0%;不良貸款率為1.68%,遠高於城商行和股份制銀行的0.94%和0.92%。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在眾多農商行里,不良貸款率高達10%甚至接近30%已經不是新鮮事,而3%至4%也是很常見的現象。近期公布2013年年報的江蘇連雲港東方農村商業銀行去年不良率26.76%,且資本充足率已經轉為負。
作為身處經濟發達地區的連雲港農商行,截至去年末營業利潤為-49.31萬元,歸屬於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凈利潤為-162.56萬元,資本充足率降至-4.56%,其不良率已從2011年的1.75%上漲至2012年的13.02%,進而上漲至2013年的26.76%。截至2013年末,連雲港農商行100萬元以上的未決訴訟案件多達273件,涉及訴訟本金11.8億元,連雲港農商行均是原告,其2013年利息回收率僅44%。
連雲港農商行的存款增速都在放緩,連雲港農商行2013年存款總額為70.6億元,同比下降15.17%。與2011年數據相比,存款規模已連續兩年下降,導致其2013年的存貸比達到108.86%,遠高於2011年的71%。
整個農商行的資產質量都在下滑,今年一季度農商行不良余額是2012年一季度374億元的2.13倍,是2011年一季度299億元的2.65倍。這一比例高於城商行和大型商業銀行,但低於股份制商業銀行,今年一季度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不良余額為1215億元,是2012年同期608億元的2.41倍。
除了連雲港農商行之外,多家農商行不良率也較高。例如,2013年,安徽望江農村商業銀行貸款余額22.9億元,其中不良貸款余額2.13億元,不良率接近10%;江蘇睢寧農村商業銀行2013不良貸款率為4.28%,比年初上升0.48個百分點;安徽涇縣農村商業銀行2013年不良貸款佔比4.10%,比期初上升0.25個百分點。
分析認為,農商行貸款集中度高是一個重要原因,一是行業集中度高,一是地區集中度高,雞蛋被放在了一個籃子中,風險不能分散,很容易形成大面積壞賬。
農商行貸款一般都在本地區,區域范圍較小,如連雲港農商行則是經濟較發達地區;而行業在集中在批發零售、製造業和房地產業。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2013年投向製造業的貸款比例高達42.07%;連雲港農商行2013年投向批發零售行業的貸款比例高達44.64%。
雖然規模較大的農商行分散程度略高,但集中在房地產、製造業等領域的比重依然靠前。北京農村商業銀行2013年房地產行業貸款329億元,佔比13.94%,僅次於佔比20.11%的票據貼現;上海農村商業銀行2013年涉及房地產貸款395億元,佔比17.96%,僅次於佔比18.49%的製造業。
可以肯定隨著資產質量的下降,農商行的發展進入惡性循環,其貸款增速也會下降,按照貸款創造存款的原則,其存款也必然顯著下降。江蘇一家農商行副行長表示:「去年以及今年一季度,貸款違約情況明顯增多,銀行貸款逐漸變得謹慎。」
以連雲港農商行為例,2013年末,連雲港農商行貸款總額為76.85億元,同比僅增長2.48%,這一增速遠遠低於高達14%的行業平均水平。
央行數據顯示,今年第一季度,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內的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新增額1597億元,同比少增加了471億元;而去年一季度,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同比增加了2068億元,同比少增加1384億元。
顯然,對於農商行目前的不良資產,在穩定地區金融秩序,進行再貸款和定向降准支持的同時,一定要搞清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地區經濟系統性下滑造成的?還是貸款違規造成的?是貸款風險控制不力?還是內控薄弱?是公司治理、地方政府一股獨大造成的?還是貸款定價等技術性原因等等造成。
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了,農商行,包括農合行還有諸多的城市商業銀行將再次成為由納稅人填充的無底洞。
我們注意到,監管層對農商行的支持,都是以支持三農為目的的,但是當前的農村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的貸款力度有多大呢。
從全國數據看,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國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分別達11.77萬億元、14.6萬億元和17.6萬億元,呈逐年增長之勢;而同期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涉農貸款分別為3.9萬億元、4.6萬億元、5.3萬億元,分別占涉農信貸總額的33.34%、31.51%和30.11%,佔比卻呈逐年下降趨勢。農商行對三農的信貸支持,顯然是有瑕疵的。
而我們也注意到就在央行對農商行下調村准率2個點的時候,同時,銀監會公布的11號文(整頓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對非標資產的投資),銀監會官員甚至表示放寬涉農銀行的貸存比要求。據中金公司的研究報告測算,11號文意味著當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非標超標約3000億元。同業模式這樣的金融創新令大量縣域信貸資源流向了產能過剩的領域(包括房地產)。
而中國農村正規信貸需求十分旺盛,有借貸需求的家庭比例達到19.6%,但他們的正規信貸可得性僅為27.6%,低於40.5%的全國平均水平。
而我們還注意到,在央行最近兩次定向將准中,第一次定向將准2個點的農商行存准率,而農合行只有0.5個點,而兩次降准,竟然都沒有農村信用社。當然這於農信社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較低有關,但是其超儲率過高也是客觀現實,是因為農商行過於激進還是農信社過於保守?
有報道提到,有些農商行的風控機制不夠健全,所以容易被有瑕疵的非標業務鑽空子。比如項目通不過股份行的風控,而為找農商行出資,項目發起行或融資方會給農商行的相關負責人『返點』,一個2個億的項目,返點5‰就是100萬,而項目實際風險卻由農商行自己承擔。在該高層人士看來,類似的利益輸送現象在農商行的非標業務中或並不少見,而其操作方式具有較強隱蔽性,監管亦難於認定。
去年債市整頓銀行間市場丙類賬戶的時候就揭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是債券「代持」行為的主要參與者——即給那些進行高杠桿高風險久期投機者提供了資金(或資產負債表)的支持。
在非標業務中,農商行等農金機構常扮演的角色正是出資方。例如在部分信託受益權買入返售業務中,農商行就常作為「乙方」出資,而非標資產的項目則多來自其他機構,並由這些機構打包、安排保函後出售給農商行。
那麼以上案例可以揭示,對農商行進行定向支持,是因為其資金缺乏,還是因為其內控薄弱,違規操作,答案顯然就要重新考證了。
因此,監管層在進行資金支持的時候,一定要分清責任和問題,對於那些故意違法違規的管理人員要讓他們承擔責任,而對於經營合規,成績優異的管理者要有一定的獎勵,無論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同時引導或者強制他們合規依法經營,改進目前地方政府一股獨大,農商行對地方政府依附性過強,獨立性不足的問題。比如,有分析認為,農商行對地方融資平台的支持問題,是其壞賬多的一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