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戶口分戶條件
農村居民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分戶:
1、結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
2、離婚後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無合法住房,但已離婚半年以上的。
3、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獨立住房居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1)農村建房分戶必須具備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B. 家庭分戶需要具備那些條件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專的,可以提交《居民屬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C. 家庭怎麼分戶,需要哪些條件
給你一個參考: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於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文件規定。
3、 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D. 農村家庭怎麼分戶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專戶。
2、 分戶屬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
E. 農村分戶需滿足哪些條件辦理分戶需要什麼材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但對於分戶要滿足哪些條件?辦理分戶需要哪些材料?很多人還不是很清楚,今天我們具體介紹下。
辦理材料如下:
1、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
3、以下憑證材料之一:
(1)分家協議書或結婚證或離婚證或離婚判決(協議)書等分家(婚姻)變化憑證材料;
(2)私房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的判決書、公證書等憑證材料;
(3)對無房產證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提交房產分割資料的,應提交村(居)委會證明,或者新申請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或房屋建設許可證。
如果你對分戶還有其它疑問,歡迎給我們留言!
F. 現在的戶口分戶需要哪些條件
截至2019年4月14日,戶口分戶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6)農村建房分戶必須具備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1、戶口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2、農村戶口分戶
根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相關規定,鄉村居民立戶(單獨自建住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
(2)申請人《房地產權證》、《宅基證》或《土地使用證》;
(3)行政村、鄉鎮出具同意立戶證明;
(4)轄區民警調查報告及相關調查材料。
G. 分戶應該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內條例的初步意見容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程序: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H. 農村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1)分戶人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A、現在農村戶口分戶要求分戶人要年滿18周歲,並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說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成年人。
B、若是因為結婚,想要分戶,且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戶的。
(2)非獨生子女家庭
A、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開始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這也導致了多數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孩子,針對這類獨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暫不允許分戶。
B、若是分戶家庭存在多個子女,其父母身邊需要留有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過分戶來獲取宅基地建房。
I. 分戶應該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內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容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分戶程序: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J. 農村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農戶家庭滿足以下條件,即可分戶:
1、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子女可以獨立門戶。
2、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不再吃住用父母的。
3、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4、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在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重新申請宅基地。
農村分戶手續有哪些?
1、需要申請分戶的那麼要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另外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在農村目前很多還沒有房產證,但是有的也需要提供。
2、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信息
拿到申請表後,農民根據表的要去填寫對應的信息,之後提交給村委會審核,通過之後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3、最後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批
以上流程之後,相關部門會依據戶籍規定,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最終確認是否可以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