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新農村建設中,為什麼很多農戶都不喜歡養豬
這兩年國家是越來越注重農村建設問題,坑坑窪窪的土路漸漸被整潔寬闊的水泥路替代,農民們新修的一棟棟獨棟小樓房也都蓋起來了,和以前的小村莊相比,現在的農村可是干凈漂亮,發展了很多,環境衛生條件也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4.怕國家以後政策又有變,不敢輕易踏足養殖行業
國家近些年對於養殖的政策是變了又變,之前的禁養令打擊了很多人的積極性,一些小的養殖場因為不合格被取消了營業資格,進而也賠了很多錢。
因此這次放開了養殖之後很多人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怕到時候養豬的多了,國家又繼續禁養,每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的,不如出去打工省事。
以上就是幾個禁養令解開之後農村依舊對養殖業反應平平的原因,不知道大家對現在農村普遍不愛養豬這件事怎麼看呢?可以留下你的言論,大家一起討論下哦!
② 今年農村散養戶答建幾間豬棚違法嗎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建造任何建築物都要辦理相關手續,在辦理完相關手續之前私自搭建任何建築物都是違法行為。
③ 農村養豬在家養違法嗎
農村養豬在家養合法,規模小的話不申請是沒關系的,但是搞規模養殖的話就需要申請辦證了,需要批准才可以。只不過現在農村想申請養殖的話也不容易,必須要在劃定的區域內才可以養殖,在靠近水源的地方是不行了,反正只要符合環保的話那還是合法的。
規模養殖需要辦理環境評價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散養戶需要建立養殖檔案,無需辦理證件。按照《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建設規模動物養殖場或者小區,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環境評價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達到規定要求才可以建設養殖場,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
(3)新農村建設對散養豬戶擴展閱讀
在農村,許多養豬戶有飼喂熟食的習慣,認為熟喂可以縮小飼料體積,軟化粗纖維,豬可以多吃,又可以提高消化率。據試驗, 飼料的類型不同,生喂與熟喂有所區別,青、粗料類型日糧熟喂比生喂好, 干物質和碳水化合物的消化率也是熟料組高, 蛋白質和粗纖維的消化率二者無顯著差別。
喂豬決不可以遲喂早喂, 每天應該固定喂豬的時間。這樣會使豬養成習慣,一到時間就想去吃食,並有規律地分泌消化液, 吃食特別香,也容易消化,不易鬧腸胃病,如果餵食時間不固定, 打亂了豬的生活規律,就容易引起消化機能紊亂,每頓吃起來不香,消化不良,導致豬患胃腸病,時間一長,豬就會消瘦,生長發育遲緩。
④ 國家現在允許散養戶養豬,那為什麼地方政府現在說搞新農村建設還要強行拆豬圈和砍伐樹木,
國家政策剛剛發布,等傳達到基層、執行,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況且,這還會與基層官員們的表面環境政績有一定沖突,能不能真正貫徹執行國家的惠民政策,還真不好說。或者把你的情況給上級機關反映一下也有用。
⑤ 2019年農村散養戶養豬的意願是什麼
2o|9年農村散養戶養\豬的最大意願就是豬飼料價格低些,豬肉相對來說價挌高點。這樣就可以多賺些錢!
⑥ 有些農村不允許農戶散養豬,這是為什麼
大家都知道,豬肉價格一路水漲船高,從最初的均價十幾元一斤,上漲到了三四十元一斤。豬肉價格上漲以後,很多人也動起了養豬的念頭,特別是一些農村家庭。因為對農村家庭而言,本身就有養豬的先天條件,例如很多家庭還保留有豬圈,地裡面還種著莊稼,不用擔心飼料的供應問題。現在豬肉價格漲了,自己在家養幾頭豬,將來無論是賣,還是逢年過節吃肉,都是非常方便的。
綜上所述,未來散戶想要從事養豬行業,首先要做好的准備,就是如何解決環保問題。如果環保問題不解決,那麼必將被淘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未來大概率是集團規模化養豬的「天下」,散戶很難有立足之地。
⑦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生活環境是否合法
農村散養戶養豬,污染環境影響居民是合法的,因為現在政策讓農村散養戶養豬,他散養污染環境,由防疫部門進行整改,讓它不會影響居民的生活。
⑧ 農村建養豬場要什麼條件有什麼補助
農村建養豬場有補貼。農業部發布的《2015年生豬產業養殖補貼政策》規定: 1.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每頭補助50元。 2.實行生豬保險補貼:飼養優質能繁母豬每頭每年交保費60元,其中財政每頭承擔48元、養殖戶承擔12元,保額為1000元;飼養商品豬每頭每年交保費10元,其中財政每頭承擔7元、養殖戶承擔3元,保額為400元。 3.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補貼:年出欄300-4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10萬元;年出欄500-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25萬元;年出欄1000-1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50萬元;年出欄2000-2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70萬元;年出欄3000頭以上的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80萬元。以上補助,必須達到標准化規模養殖的自繁自養場,由畜牧部門驗收,合格後,由財政兌現補助。 4.人工授精液補貼:每窩補助20元。 5.動物防疫補貼: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國家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強制撲殺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養殖場(戶)按比例承擔。三是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的勞務補助。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7.8億元補助經費。四是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2015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范圍由規模養殖場(區)擴大到生豬散養戶。五是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國家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頭800元,無害化處理費用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頭80元,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⑨ 對農村散養戶,非禁養區。當地環保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和第二十八條進行處罰,
是的,養殖戶建場前先要到環保局拿到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才能開建,否則就是違建。 1、環境評價報告 觸及律條:《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第四條、《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六條等。 核心條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豬常年存欄量3000頭以上;肉牛常年存欄量600頭以上;奶牛常年存欄量500頭以上;家禽常年存欄量10萬只以上;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養殖場,應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其他規模的養殖場應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處理:《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 逾期不補辦手續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2、禁養區 觸及律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核心條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七條,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一)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二)城市和城鎮中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地區;(三)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四)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原創 根據《全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最遲2015年以前,全國都要劃定禁養區。《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和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或者改建建設項目增加排污量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其中《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頒布前(2001年5月8日頒布)已建成的、地處禁養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場應限期搬遷或關閉。 3、違反"三同時"制度 觸及律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九條,《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核心條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八條,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畜禽廢渣綜合利用措施必須在畜禽養殖場投入運營的同時予以落實。 處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超過3個月,建設單位未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未安裝自動監控設備 觸及律條:《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 處理:《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現有排污單位未按規定的期限完成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按以下規定處理:(一)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或者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擅自拆除、閑置、破壞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恢復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裝使用,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5、污水排放 觸及律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六條,《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條,《畜牧法》第四十六條,《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核心條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畜禽養殖場必須設置畜禽廢渣的儲存設施和場所,採取對儲存場所地面進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養殖場應當保持環境整潔,採取清污分流和糞尿的干濕分離等措施,實現清潔養殖。 處理:《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條等條文均有責令和罰款處罰。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未採取有效措施,致使儲存的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發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6、排放惡臭氣體 觸及律條:《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排污單位,必須採取措施防止周圍居民區受到污染。 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未採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7、亂扔死豬 觸及律條:《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條,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屍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處理:《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屍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8、不交排污費 涉及的條文超過五條,罰款數萬元。 觸及律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條,《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二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核心條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條,在依法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畜禽養殖場必須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並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 處理:《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拒報或者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水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事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排污單位拒報或謊報排污申報登記事項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處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並限期補辦排污申報登記手續。 9、拒絕配合檢查 觸及律條:《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五條 核心條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本轄區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場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現場檢查,索取資料,採集樣品、監測分析。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資料。 處理:根據情況不同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五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處罰。其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條:拒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的,由執行現場檢查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0、未制定應中國預案 觸及律條:《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可能發生水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制定水污染事故的應中國預案,做好應中國准備,並定期進行演練。豬場也不例外。 處理: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條,(一)不按照規定製定水污染事故的應中國預案的;(二)水污染事故發生後,未及時啟動水污染事故的應中國預案,採取有關應中國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⑩ 農村建養豬場有沒有補貼
農村建養豬場有補貼。
農業部發布的《2015年生豬產業養殖補貼政策》規定:
1.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每頭補助50元。
2.實行生豬保險補貼:飼養優質能繁母豬每頭每年交保費60元,其中財政每頭承擔48元、養殖戶承擔12元,保額為1000元;飼養商品豬每頭每年交保費10元,其中財政每頭承擔7元、養殖戶承擔3元,保額為400元。
3.標准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補貼:年出欄300-4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10萬元;年出欄500-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25萬元;年出欄1000-1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50萬元;年出欄2000-2999頭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70萬元;年出欄3000頭以上的養殖場,每個場平均補助80萬元。
以上補助,必須達到標准化規模養殖的自繁自養場,由畜牧部門驗收,合格後,由財政兌現補助。
4.人工授精液補貼:每窩補助20元。
5.動物防疫補貼:
一是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強制免疫疫苗由省級政府組織招標采購;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按比例分擔,養殖場(戶)無需支付強制免疫疫苗費用。
二是畜禽疫病撲殺補助政策,國家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發病動物及同群動物和布病、結核病陽性奶牛實施強制撲殺。國家對因上述疫病撲殺畜禽給養殖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助,強制撲殺補助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養殖場(戶)按比例承擔。
三是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補助政策,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對村級防疫員承擔的為畜禽實施強制免疫等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的勞務補助。2015年中央財政繼續安排7.8億元補助經費。
四是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國家對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對養殖環節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給予每頭80元的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2015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范圍由規模養殖場(區)擴大到生豬散養戶。
五是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國家對屠宰環節病害豬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予以補貼,病害豬損失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頭800元,無害化處理費用財政補貼標准為每頭80元,補助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