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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中土地

發布時間:2021-03-04 16:41:57

1. 淺談新農村建設中的土地利用規劃

新農村的建設理念

在舉國關注和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時期,筆者感到:全國上下都應當深入把握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內涵,進一步拓寬思路;尤其在實踐操作的過程中,應當把新鄉村的建設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靈魂和統帥,用新鄉村的理念去建設新農村。這樣才能真正做到以科學發展觀統帥農村建設,真正造福農民、造福全國人民、造福我們的子孫後代。

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已受到舉國關注。在我國經濟取得很大發展的今天,農業仍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和弱質產業,農業、農村、農民這「三農」問題,仍然是困繞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最大難題。在此關鍵時期,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非常必要和及時的。中央採用建設新農村這樣的提法,也是必要和確切的。反映了中央牢記了「三農」這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量級問題。採用這樣的提法,中央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反哺農村的政策,就有了客觀明晰的依據。表明了中央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選擇。究竟要建設出什麼樣的新農村?中央今年出台的1號文件,把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概括為「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20個字,且那個長篇的1號文件中,又重點地提出了建設新農村的一個單獨段落。且只是一小段。對於實際工作中,我們應當重點把握的重點是什麼?中央文件講得非常細致、也非常明確了,無需再說什麼。只是要在貫徹落實過程中應當認真領會,深入理解。

但是,目前的執行過程中,已初步出現了一些問題,同時,也存在較多的潛在問題。引發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正確的新農村建設理念尚未確立是一個重要問題。這一問題如果不有效解決,新農村建設是肯定會出現偏差的。

現在有一種傾向,好象新農村的建設就是建新房,修馬路。有一些地方,嗅覺比較靈敏。在中央決定還沒有出來之前,就開始了建設新農村的工作,一步領先,經驗很快就出來了。又有不少地方,也不會輸在嗅覺上,又在中央文件沒有出來之前,到先走一步的地方去取經了,並先行部署了新農村的建設工作。都要搞一批達標村和示範村,有的地方的確出現了一批既養眼又潤心的民心工程。看了這些,我就起一個問題,中央的大新農村建設方針,已經被下面具體化為建房子、修馬路的建設工程,濃縮為既養眼又潤心的政績工程。試想想,中國農村這么大,如果每一戶都投資幾萬元建房子,我們的GDP會增長多少,這些漂亮的房子豎起來,鄉村的面貌能不改觀嗎?勤勞善良的鄉親能不為自己住上這樣的房子動容?這樣還能說那些地方官沒有政績嗎?但我還想問一句:農民真是有了房子,就有幸福嗎?有了馬路,「三農」問題就解決了嗎?

現在,還有一個深層次問題。自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行以來,土地承包經營權成了農民家庭的主要資產。承包權賦予了農民對土地的一定支配權。對這種權利,一般農民都理解為,上服從國家政策,下服從自家需要。因而在房屋建設,用水、道路以至村風等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常出現各家搞各家的情況。形成了農村建設混亂,發展功能失調等情況。這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應當說,承包經營本身具有很大的優點是被實踐證明了的,但其缺點也在進一步顯露出來。這一問題原因不是出在承包責任制,這世上沒有包醫百病的良方。按我理解,問題的根本是:從上到下都忽視了鄉村建設是其中的根本原因。農民只把自己看成是種田的,把自己的村莊看成是農村——搞農業的村莊。試想想:如果城市人只把自己看成是工人,把自己所居住的地方看成是工廠,那麼,還會的有現在這樣功能完善,設置配套,兩個文明建設都有發展的城市嗎?

現在關於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設想,還在不少地方不絕於耳。有關理論文章還在說城鄉二元結構的問題。這些東西,農村人不懂,我也看不懂。現在經濟都在全球化了,怎麼還在提城鄉一體化呢?但從許多地方的城鄉一體化措施,可以看出兩點:一方面,其本意都是好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是實踐不買他們的帳,實施的結果,三農問題依舊,並且農村已廣泛地出現了城不城,鄉不鄉的情況。這種狀況應當改變。

由此看來,在執行中央的新農村建設方針時,的確需要確立一新鄉村的建設理念。這個理念至少要包括以下內容:

——農民不再把自己僅僅看成是農民,不再把自己居住的地方僅僅看成是農村。農村不再僅僅以農業為發展的主業。

——各項措施要突出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鄉村經濟發展方式與生產關系和市場經濟和諧協調。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應突出鄉村功能建設,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提升鄉村的人文和經濟發展功能。採取各種節約資源、減少成本、兼顧經濟、生態、社會效益的措施,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切實考慮居民的物質追求和精神文化追求。

——注重保護傳統的鄉村和人居文化和有特色的地方產品。

——注重從公共設施完善,公益事業發展,公共環境營造方面入手。

——各項措施要注重轉移和減少農民,並促進農業生產。

……

根椐新鄉村的建設理念,在中央對農村的農田水利、道路、教育、醫療、扶貧等支持進一步落實的前提下,本人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三點建議:

1、推進鄉村居民集中居住,發展服務業,減少農民、提升農業。這樣可以走出一條:依託城鎮或村鎮發展農業,解決「三農」問題,發展現代化的鄉村的路子。

現農村多數已實現村裡通公路,且現在交通工具都很發達,以20——30分鍾的行程時間作半徑,推進村民集中居住客觀上是可以做到的。這樣,平原區4平方公里甚至更大范圍只可設一個村鎮或城鎮,山區1平方公里范圍內可設一個,是不會影響農業生產的。按我國鄉村的人口密度,新鄉鎮的人口一般都有千人以上,大的可以達到1萬多人。這種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的走動范圍變大,接觸的信息增多,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增多,會促進農業生產走向專業化和集約化。由於人的集中居住,會打破現有農村自給自足的家庭服務模式,從而催生出村鎮服務業的發展,也會進一步促進農業的產業化和市場化,促進更多人由農業向非農產業轉移。

重點是方式方法。剝奪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推進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比較可行的辦法是,選擇生產生活比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規劃集中居住區,所規劃的房屋設計必須既適合生產,又適合生活。可採取由政府以不賺錢的方式來建設,然後,鼓勵農民自願購買;也可採取允許農民自己按規劃建設。並允許購新房的農民保留原有房屋,但不再允許其在非集中居住改擴建居住房屋。按目前我國的土地承載能力,及這項工作的可能進度。只要務實推進,不搞「一窩風」,宏觀上不會出現問題。若推進得好,最終還會節約土地。

推進集中居住必須充分體現民意。並要鼓勵各地區根據自身的產業特色、文化特色、資源條件構思各具特色的發展思路。

2、促進城市人到城鎮購建房屋。此舉對縮小城鄉差別,加強城鄉聯系,也有重要推動作用。目前,中央不允許機關幹部到鄉下購建房屋是完全正確的,必須堅持做到。但城市人到城鎮、村鎮購建符合當地規劃的房屋,應當支持和鼓勵。這樣不僅有利於推進城鄉交流擴大、促進鄉鎮服務業發展,而且還可使農民在村鎮的生活用房的市場活躍起來。

3、要切實把鄉村建設規劃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給予扶持。鄉村建設規劃是鄉村發展的重大缺項。現在不少農村的房屋建設還是請「地仙」來做。表明鄉村嚴重缺乏規劃人才。尤其是現一家一戶各搞各的,想推進鄉村的現代化、舒適化是不可能的。這一問題應當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來重視。一是國家要從鄉村社會變革、解決三農問題等歷史和現實的高度,研究出台《鄉村規劃法》。二是對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國家要組織專家力量幫助審查,堅決杜絕一些與農村社會發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適應的政績項目的規劃實施(2006年3月13日)

2. 新農村土地政策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介紹,《意見》在農村土地徵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縮小土地徵收范圍;規范制定徵收目錄,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等。

1、為什麼要開展改革試點?

改革涉及重要法律修改等內容

姜大明(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開展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明確任務。土地制度是國家的基礎性制度,在實踐基礎上形成的中國特色土地制度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隨著實踐發展和改革深入,現行農村土地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顯現,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解。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有利於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有利於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有利於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我部開展了以土地徵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試點,各地也結合實際進行了積極探索,為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積累了經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須根據中央統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的原則平穩推進。

2、改革試點指導思想是什麼?

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

姜大明: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兼顧效率與公平,圍繞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目標,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為方向,以夯實農村集體土地權能為基礎,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為關鍵,以維護農民土地權益、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為目的,發揮法律引領和推動作用,著力政策和制度創新,為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城鎮化提供實踐經驗。

要通過改革試點,探索健全程序規范、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徵收制度,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願有償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科學立法、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支撐。

關於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一是把握正確方向,緊扣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務;二是堅守改革底線,堅持試點先行,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是維護農民權益,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四是堅持循序漸進,既要有條件、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又要鼓勵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協調,形成改革合力。

3、改革試點主要任務有哪些?

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姜大明:一是完善土地徵收制度。針對征地范圍過大、程序不夠規范、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徵收范圍,探索制定土地徵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規范土地徵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徵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准佔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針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不夠等問題,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與集體之間、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和相關制度安排。

4、對試點的選擇有什麼要求?

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

姜大明:改革試點的要求,一是堅持小范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

二是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

三是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綜合新華社央視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2、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3、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4、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

5、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3. 關於新農村建設土地徵用問題~回答詳細點,給多加點分

浙江孫律師:
土地出讓金是在土地出讓時支付的,你所取得的土地原本已經支付過土地出讓金,故無需再次支付。與徵用無影響。

4. 農村基本農田建設與新農村建設中的土地問題

不合理。
但是,維權的路好難!

默默祝樓主好運。

5. 建設新農村能不能佔用農民耕地

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佔用耕地應履行嚴格的法律手續。內
《中華人民共容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第四十五條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6. 建設新農村土地問題怎樣解決

目前《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關於農村土地房屋徵收拆遷的相版關規定,還沒有權具體的單行法。
具體到農村承包的土地如果被徵收的話可以得到: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助費。
農村宅基地被徵收拆遷的話可以得到:土地補償費(宅基地使用權)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房屋)。

7. 關於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7)新農村建設中土地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建設用地

8. 新農村建設用地的土地規劃用途是什麼

知道為什麼有的城市道路直寬有的彎窄嗎?就是規劃問題,大的城市受到政府高版度重視,對以權後的道路、排水、建築、娛樂、自然觀光、市容等等都已提前幾年甚至幾十年後做了規劃,就是便於發展合力相互不矛盾,便於人們的生活和便利,所以土地規劃也意味著,規劃的地不久就會被用到,要嘛建樓要嘛建工廠開發區旅遊景點等等,從中間又有很多了人要賺錢了

9. 新農村建設時房屋和土地如何處理

房屋自拆,土地補償

10. 新農村建設佔用我的土地應該怎麼補償

你好!耕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人員安置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其版中土地補償費權和人員安置費的總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產值的10-30倍。
林木、果樹等地上物需要根據樹齡、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來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產值,大棚還要補償地上物的建築重置成本。建議到http://tieba..com/f?kw=%C2%C9%CA%A6&fr=index 提問你們地方性的律師,去了解當地這方面的具體賠償標准和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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