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宅基地上合作建房協議有效嗎
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有效。大體說,在農村合作雙方系同一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符合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該建設符合鄉村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且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有效;否則,無效。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非本村村民,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2. 合作建房協議合法嗎
如果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不改革,按現行法律的規定,協議違法無效。
市區土地昂貴,能不能到農村買塊便宜地塊,由市民出錢、農民出地合作蓋房共同享受?很多城裡人都有這樣的夢想,按現行法律規定:市民和農民簽訂協議,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這樣的協議違法無效。
1、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設房子。另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2、合作建房協議書無效,產生的損失應根據各自過錯的程度予以分擔。
由於簽訂合同時,雙方均知曉合同項下地塊的性質是農村集體土地,因此雙方對於合同無效負有同等的過錯,原則上,損失應由雙方平均分攤。
3、法院的認定:無論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文書形式如何,本質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於試圖以合法形式來掩蓋購買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禁止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而合作建房協議書,實際上是非法轉讓宅基地的協議。
(2)農村協議建房合作擴展閱讀: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房地產開發形式。另一種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為:共同出資、籌劃方案、選購地塊、設計房屋、建設施工、驗收入住。
2004年聯想IT工程師於凌罡首次提出「合作蓋樓」計劃,由住戶共同參與規劃、物業自主、得享低價、分享商鋪和公共設施收益,迅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6年溫州商人趙智強在國內首創個人合作建房「溫州模式」並嘗試「移植」北京。
合作建房,就是住戶聯合做開發商,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公司,大家按各自購買能力一起出資金,綜合匯總戶型並計算總面積,選購合適地塊,找設計公司設計、找建築公司施工,最後驗收付款入住。
通俗解釋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夥出錢,自己買地,自己僱人蓋房子,而現在由於種種原因很難達到這種初始意義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實施。
發起人提供項目方案(成本價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認可項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驗資。錢存到同一個銀行,每人自己的存摺里,有目標地塊可以購買時,建立監管賬戶。
每個人在自願前提下,簽署合同,參加合作。不認同項目,不願簽合同的,不要影響大家即可。如果沒買到地,大家的錢,銀行直接從共管賬戶全額歸還。
買到地以後,共同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請專業金融機構管錢,專業機構建設,每月開會公示賬目,大家共同審核。蓋好以後,各自取得商品房產權,共有各種收益。非常安全、簡單。
3. 合作建房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如果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不改革,按現行法律的規定,協議違法無效。
市區土地昂貴,能不能到農村買塊便宜地塊,由市民出錢、農民出地合作蓋房共同享受?很多城裡人都有這樣的夢想,按現行法律規定:市民和農民簽訂協議,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這樣的協議違法無效。
1、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設房子。另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2、合作建房協議書無效,產生的損失應根據各自過錯的程度予以分擔。
由於簽訂合同時,雙方均知曉合同項下地塊的性質是農村集體土地,因此雙方對於合同無效負有同等的過錯,原則上,損失應由雙方平均分攤。
3、法院的認定:無論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文書形式如何,本質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於試圖以合法形式來掩蓋購買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禁止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而合作建房協議書,實際上是非法轉讓宅基地的協議。
4. 農村合作建房協議書怎樣寫
合作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開發 土地一塊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以甲方名義從 購得的位於 的土地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與乙、丙雙方合作建設房屋。
二、出資比例。甲方同意由乙、丙雙方按照2:1的出資比例共同分擔房屋建設資金投入。現經初步估算建設資金總投入為30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20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10萬元,用於在該地塊建設房屋一棟,房屋總建築面積暫定為 平方米,共 層(資金以乙、丙雙方實際投入為准,房屋總建築面積以最後測量為准)。
三、乙、丙雙方分期將各自出資額以轉賬方式繳交到甲方指定銀行賬號(賬號 ),由甲方妥善保管並全部用於房屋建設。
四、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於2011年3月 日將肆萬元以轉賬的方式繳交給甲方,丙方已於2011年3月 日以轉賬的方式將貳萬元繳交給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為代表,負責房屋的建設、監工、購買建築材料、支付建設費用、辦理報建等相關事項。
六、房屋建築面積如需增加或者減少,甲方需徵求乙丙雙方的意見,
七、房屋建成後,甲、乙、丙三方對房屋所有權及其有關收益約定按份共有,具體份額為:甲方擁有15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剩餘建築面積由乙、丙雙方按出資比例(即2:1)分割擁有。
八、如因國家政策徵收房屋,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協議由甲方負責簽訂,但必須是在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拆遷補償款的相關協議內容的前提下,甲方才可簽訂。
九、房屋因拆遷而取得的補償款按甲、乙、丙各自所擁有的建築面積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平方米的補償款,剩餘建築面積的補償款由乙、丙雙方按出資比例予以分配。
十、若該房屋被徵收之前,因不可抗力、被政府部門認定為違章建築進行強拆、自身質量問題倒坍或其他因素滅失後,甲、乙、丙三方共同分擔風險。因政府徵收該地塊而取得土地補償款的,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配:甲方獲得補償款總額的20%,乙方獲得補償款總額的50%,丙方補償款總額的30%。
十一、本協議簽訂前,該地塊如存在抵押、債權債務糾紛或其他客觀原因而導致本協議簽訂後無法在該地塊建設房屋的,甲方應將出資額如數返還給乙、丙雙方。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協議壹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5. 農村的蓋房協議怎樣寫
合 同 書
甲方(負責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製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建築工程概況:開工期為2011-10月下旬。
本工程為磚混結構,在xxxxxxxxxx迎賓街北面,西鄰xxx東至xxx,建一棟二層樓門面房,連地下室實為三層建築。面積約300多平方米, 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
二.合同價:本工程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價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價為:壹百玖拾伍元人民幣,總包工價以實際面積為准。 1. 承包方式: 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卷揚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2、工程內容: 從基礎打灰土連續完成甲方要求的主體框架結構,室內外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樣,到封頂。 及電路,上下水安裝。
3.工程質量: 施工中要按規定進行,質量要求牆面平直,磚頭縫滿漿,樑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 ,鋼筋兩頭彎角。
三.雙方的責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保證通電,通水,通路,建築面積平整,不能影響施工。與周邊鄰居因地界,建築物,線路等糾紛由甲方出面解決。
2.工程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施工方式,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四.結算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甲方根據工程進度計算付給乙方部分工資款,甲方工程完工後,如無重大質量問題即一次性付清餘款。
五: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二零壹壹年 月 日
6. 農村建房合同協議書
1按照圖紙施工。2達到一定標注。3按規定日期交工。4違約罰款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