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只有宅基地證明,鄰居各種刁難,無法蓋房子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只能與鄰居協商解決,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在當事人能夠承受的范圍內,應該投其所好,農村蓋房子,是需要與鄰居搞好鄰里關系的,否則就算房子造好了,低頭不見抬頭見,生活也不愉快的。
B. 關於農村建房與鄰居糾紛的問題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縣政府是依法審批宅基地,不允許群眾隨便干涉干預,政府肯定不弄所謂的鄰居簽字。縣政府審批宅基地審查是否符合規劃是重要事項,你描述的問題就是這,他家阻止實施規劃純屬故意搗亂,尋釁滋事,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吧,不要放棄堅決對抗甚至主動出擊
C. 農村私有地建房,只有一個鄰居故意刁難不簽字該怎麼辦是不是這個房子就不能建了
城裡的房子雖然多,但是抵不住價格高,而且環境又不是很好。所以現在很多都計劃著在農村弄套小獨院供以後居住。只是農村雖說空間比城裡大,只是這方方面面的規矩也不少,單是家裡的大門的朝向方位就很是講究,下面來一起看看,免得以後犯了忌諱。
3、忌對尖銳物
農村的房子在建的時候多有屋檐,有些家庭還喜歡在屋頂放置獸頭吉祥物。而在建房的時候,也要千萬注意讓大門避開這些東西。這些東西雖有鎮宅的功效,但煞氣過重,正對著大門,會沖撞了自家的福氣。
4、忌對鬼神
大門不可以正對著陰氣過盛的墳地大家都知道,但是也不可以對著祠堂、廟宇。前者陰氣太重容易觸霉頭,後者則是另一個極端,正所謂物極必反,陽氣過剩,家庭承受不來,反而會折損了錢財和福氣。
部分素材來源於網路,如涉及侵權,請聯系作者處理!
D. 農村舊房拆了原拆原建,鄰居故意刁難怎麼辦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E. 我家建房時,領居百般刁難,阻止施工。村裡有規定必須鄰居簽字。這時鄰居逼我簽下不平等協議。有效嗎
被強迫簽訂的顯失公平的協議,法律上可以認為無效。但是,需要向法院起訴撤銷。如果不撤銷,視為當事人默認有效。
F. 我在農村建了個新房被隔壁鄰居干什麼他故意刁難吵鬧搞得心煩應該怎麼辦
農村裡,基本是強者為王,無理可講。因為我遇到過。
只能置之不理。
G. 農村私有地建房,鄰居故意刁難不簽字該怎麼辦
1,托親朋好友去鄰居好好溝通話弄清不簽字的原因好對對症下葯2懇求村幹部去做做工作3自已誠懇點和鄰家協商聽聽鄰居的意見多做自我批評全不行的話只得去鄉政府請鄉政府出面協條了
H. 農村建房與鄰居的糾紛問題!!!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回結互助、答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
根據以上規定,你們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要你家不侵犯對方宅基地使用權,按照當地風俗留出相應距離的滴水即可。如果對方阻撓,可錄像取證,並報警,調解或通過訴訟解決。
I. 建房要四鄰簽字,鄰居故意刁難拒簽提不合理要求這么辦
建房要四鄰簽字,鄰居故意刁難拒簽提不合理要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在房屋建成後,當事人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然後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將地籍調查表提交給四鄰簽字確認,如有鄰居拒絕簽字,可向國土資源局說明情況,按違約缺席指界程序處理:
1.根據1993年頒布實施的《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違約缺席指界的,根據不同情況按下述辦法處理:如一方違約缺席,其宗地界線以另一方所指界線確定;如雙方違約缺席,其宗地界線由調查員依現狀界址及地方習慣確定;將確界結果以書面形式送達違約缺席者。
如有異議,必須在15日內提出重新劃界申請,並負擔重新劃界的全部費用,逾期不申請,兩條確界自動生效。指界人在認界後,不在地籍調查表上簽字蓋章的,參照上述規定處理。因此,鄰居拒絕在權屬界線協議書上簽字,國土資源局可參照上述規定按違約缺席指界程序為申請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具體操作程序為:
國土資源局於現場指界四日前向申請人和鄰居分別送達《現場指界通知書》。指界當日,均出席指界且無異議簽字的,按正常程序辦理;若鄰居缺席或雖出席但無理由拒絕簽字的,指界結果以申請人指界為准,由國土資源局將《指界結果確定書》送達缺席指界人,對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指界結果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重新指界申請,並承擔相關費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結果自動生效,國土資源局以此為據為申請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為妥善處理相鄰關系,盡量化解矛盾與糾紛,國土資源局應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促使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在按違約缺席指界程序辦理前,國土資源局會組織各方到場,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弄清拒不簽字的原由,以便及時處理爭議,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J. 您好,現在農村建房需要隔壁鄰居簽字同意才能建房,如果隔壁鄰居刁難
鄰居2米要求,屬於無理;
有當初的鄰里協議為准,如果鄰居不遵守協議,可以起訴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