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新農村建設一般應交多少稅率
新農村建設不屬於商品房
新農村房子用於本村村民自住
但施工單位照常依法納稅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增值稅稅率9%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3%
B.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逐步把全市廣大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態協調、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如下扶持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的規定。 一、加快新村建設,推進城鎮化進程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28、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農民新技術培訓。 29、對農村低保對象、殘疾人、低收入農民、失地後致貧的農民等困難群體及農村獨生子女戶參加培訓,加大補貼力度。 30、對具備培訓場所、師資力量、培訓教材等辦學條件的其它社會培訓機構或企業用工單位,經審驗其資質後,可以定為農民知識化工程培訓機構。 21、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農民技術職稱)的種養加工大戶,經負責部門備案後,可採取跟班學習的方式培訓農民工。 32、鄉鎮(街道)要充分發揮本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鄉村農民技術學校的作用,根據產業布局和農時季節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普及、推廣培訓。 四、發展新經濟組織,創新組織和經營體制 33、市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扶持發展「基地+農戶」、「龍頭企業+農戶」、「營銷組織+農戶」及 專業(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農村合作組織。 34、工商、民政等登記、管理機關要適當降低「門檻」,簡化登記手續,為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對組建各類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登記注冊申請,必須在6天內辦理完畢。民政、農業、林業、水產等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圍繞農村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切實轉變職能,把該由各類協會、經濟組織承擔的管理職能及時分離出來,真正做到還權於經濟組織、還權於市場,同時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類經濟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幫助協會解決運作過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切實提高農村經濟組織的管理、服務水平。 35、鼓勵全市農民自發組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搞活產品流通,增加農民收入。對規模大、信用好的農產品流通組織,由市農發行或農信社給予重點扶持貸款。 36、實行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優惠政策,對辦理綠色通行證的只收取辦證工本費用,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五、塑造新風貌,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37、市委、市政府整合各項資金,對試點村的「三清三改」工作進行補助(獎勵),包村幫扶單位要按排一定的資金對幫扶試點村的新農村建設進行扶持,入試點村新農村建設資金管理專戶,由鄉鎮(街道)和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監督使用。 38、凡是「三清三改」建設項目,尤其是改路、改水工程沼氣節能工程項目的立項和扶持資金安排方面,適當傾斜,有關費用能免則免,能減則減。 3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就醫享受「三免四減半」優惠政策,即:免除掛號費、換葯手續費、注射手續費;x光胸片、普通床位費、護理費、三大常規檢查費減半。 40、市醫院發放農村困難戶濟困就醫卡,中醫院發放貧困農民扶貧卡,持卡人就醫能享受要關減免政策。 41、市防疫站對農民要求檢測的飲用水源進行免費化驗,對發生食物中毒的案例進行免費檢查,查找致病原因,優惠農民群眾乙肝表面抗原測定和二對半檢測。 42、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拆,有關部門要優先受理,快審快結,以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43、鼓勵和支持農民企業家參政議政,積極安排符合優秀社會主義建設者條件的有影響,有代表性的農民企業家,個體工商戶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 44、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安排資金用於服務農村二女戶保險補助和計生困難戶產業致富。 45、對農村貧困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實行減免農業稅政策。六、創建好班子,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 46、深入推進 「三培兩帶」活動,培養造就一批農村經濟發展帶頭人。 47、建立健全村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配齊選好班子,確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找出一條發展經濟的好路子。 48、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組織,規范運作,在服務群眾中不斷推進村民自治,增強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C. 關於新農村建設的政策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面臨的難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這一問題是政府關心的重點,是學者研究的焦點。中國的改革第一步源起於「三農」,中國未來的成敗,也必將取決於「三農」,這是顯而易見的。泱泱大國,農為根本,只有「根本」的問題解決好,才是最徹底的,最有價值的,最革命的。
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關於開展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的指令,按照國家發改委下達的調研課題,筆者有針對性的深入湘潭縣農村開展調研,並運用湘潭縣縣委基層辦、縣委政研室和湘潭縣政府經研室的相關調研成果,形成了綜合性調研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農民增收乏力,村莊建設規劃滯後和尚未建立長期投入機制,成為我國當前新農村建設面臨的四大難題。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原因是與「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相悖的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要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目標,筆者以為要做好做活五個方面的文章: 一、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二、生活富裕 用產業化的布局 實現社會重建 --關於增加農民收入研究;三、鄉風文明 用市場化的思維 實現制度重建 --關於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四、村容整潔用城鎮化戰略 實現生態重建 --關於農村環境污染研究;五、管理民主 用科技化的手段 實現文化重建 --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研究
關鍵詞:農村經濟,經濟發展,和諧發展
近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關於「三農」問題的三個一號文件,有力促進了農民增產增收,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開創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六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七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八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難題之一: 鄉村債務問題
據調查,一般規模較大的行政村年剛性支出需15萬元左右,規模相對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於10萬元。但目前大多數村的經濟現狀都不樂觀。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受政策性制約,企業改制斷了收入,稅費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資沒了收入;二是經濟發展空間小,受制於有限土地資源、資金和自然資源;三是財政轉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預見性支出不斷攀升,正常運轉難以為繼。村級集體往往經濟薄弱、無錢辦事,這成為建設新農村的突出難題。
一、鄉村債務結構分析
~~縣鄉村兩級負債總額為55161.99萬元,其中鄉一級負債42586.33萬元,村一級負債12575.66萬元,其債務結構如下:
按成因劃分:A、地方上項目、辦企業,造成決策失誤或因管理、市場原因虧損形成的債務14992.45萬元(其中鄉級13814.10萬元、村級1178.35萬元)佔27.18%。B、辦福利事業、「普九」、鄉鎮醫院和村辦福利事業建設形成的債務5853.77萬元(其中鄉級4819.21萬元。村級1034.56萬元),佔10.61%。C、民間高息借貸、完成各種上交任務,因本金、利息形成的村級債務3599.48萬元(其中鄉級2484.72萬元、村級1114.76萬元),佔6.53%。D、如通鄉鎮油路、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4922.01萬元(其中鄉級3070.66萬元、村級1851.35萬元),佔8.92%。E、因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幹部因素形成的歷史性債務1335.54萬元(其中鄉級968.14萬元、村級367.4萬元),佔2.42%。F、農戶欠交稅費, 逐年欠款而增加形成的集體債務10640.2萬元(其中鄉級4659.72萬元、村級5980.48萬元),佔19.29%。H、其它原因形成的債務13818.54萬元(其中鄉級12769.78萬元、村級1048.76萬元),佔25.05%。
按債權人劃分:A、欠銀行、農村信用社、基金會及其他金融機構20131.79萬元(其中鄉級17614.46萬元、村級2517.33萬元),佔36.49%。B、欠鄉村工程業主3418.82萬元(其中鄉級2755.70萬元、村級663.12萬元),佔6.2%。C、欠鄉村幹部7682.6萬元(其中鄉幹部5769.09萬元、村幹部1913.51萬元),佔13.93%。D、欠鄉村教師2518.4萬元(其中鄉級2452.30萬元、村級66.1萬元),佔4.57%。E、欠民間個人2568.06萬元(其中鄉級l537.07萬元、村級1030.99萬元),佔4.66%。F、欠其他經濟組織10881.74萬元(其中鄉級6049.24萬元、村級4832.50萬元),佔19.7%。H、欠其他債權人7960.58萬元(其中鄉級6408.47萬元、村級1552.11萬元),佔14.42%。
二、鄉村債務成因分析
1、財源有限。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撤區並鄉、農村稅費改革、免徵農業稅等農村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推行,村集體不再有剩餘產品的分配權和經濟收入的支配權,「五統三提」、農業稅附加等鄉村集體收入也隨之消失,鄉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大多數被取消,預算外收入銳減,鄉村集體收入來源被逐漸抽空;由於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缺乏、企業組織化程度低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曾經紅火一時的鄉鎮企業,在90年代紛紛破產倒閉或改制重組,每個鄉鎮每年幾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企業管理費收入頓時化為烏有;1988-1993年,國家實行:劃分稅種、核實收支、分級包干」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財政的留成比例較高,理財自主權較大,財政狀況相對寬裕,而94年以後實行的分稅制,地方的獨享稅種只有營業稅、地方企業上繳利潤、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小額稅種,而增值稅、所得稅地方只分享25%、40%,地方財源嚴重「縮水」。
2、剛性支出居高不下。由於機構雍腫,隊伍膨脹,鄉村二級的工資、誤工補貼,辦公費、交通費等基本支出使鄉村不堪重負,政策性增資只能「掛空檔」。旱澇災害、山林火災、礦山事故等突發事件而導致的不可預算費用,使原本拮據的鄉村財力更加捉襟見肘。,
3、財源流失嚴重。分田到戶後,村級集體財產被一分而盡;撤區並鄉、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人情稅、關系稅、稅收征管力度不夠,導致稅收不能按國家政策足額徵收;農民增收緩慢,,農業稅費收繳缺口大,尾欠收繳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實行分稅制以來,一定四年的鄉鎮稅收任務必須無條件完成,不能完成的鄉鎮只能高價買稅(20~30%的手續費)或高息借貸墊交;成立於1994年的農村基金會、互儲會,一開始就以高息和分紅瘋狂吸收存款,違規大額放貸,直接威脅金融秩序,99年國家下令強行關閉時,鄉鎮財政向國家舉債1.181億元兌付農民存款,農村「兩會」清收不僅使縣、鄉、村支付了巨額的清收成本,還承擔了1368萬元的利息債務,至今還有9000多萬元的不良貸款沒有收回,
4、盲目性建設投資強力擴張。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政企不分,政府辦企業、政府為企業擔保貸款,使鄉鎮不得不花巨資為企業虧損買單,為企業償還不良貸款本息;各種達標工程、政績工程勞民傷財,使鄉村債務陡增;為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政府運用行政手段組織農民發展新的生產經營項目,並和農民簽訂保產保利合同,項目失敗後,政府不得不替農民交納巨額學費。
5、預算約束力不強,揮霍浪費嚴重。鄉鎮人大會議上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往往是一個形式,鄉鎮的財政支出一是拆東牆,補西牆,毫無預算可言。二是鄉鎮財政支出往往是書記、鄉鎮長說了算,管他預算不預算,支出決策不僅脫離預算而且基本上沒有民主可言、更不要說財務制度了。三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級財務賬性違規違紀支出現象較為普遍,有限的鄉村財力「跑、冒、滴、漏」嚴重,鄉村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四是鄉鎮主要領導異動頻繁(平均任期2年左右),在領導的潛意識中,根本就沒有長遠打算,大多是過日子、守攤子、找路子,希望早日脫離「苦海」,支出的隨意性也就被無限放大。五是村一級的支出就更沒有計劃了,「到手就是財、今朝有錢今朝用,管他明天怎麼過」,是大多數村幹部的理財之道。
在現行的鄉村績效考核機制中,數字化強制性硬指標不少,唯獨沒有行政成本的考核指標,鄉村幹部在行政過程中,沒有成本意識,從客觀上助長了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個別鄉村幹部為了自己的仕途和聲譽,不惜花公款製造虛假政績為自己臉上貼金。在鄉村財力日益拮據的狀況下,辦公費、交通費、通信費、公務接待費卻節節攀升,大吃大喝儼然成風,公費請客送禮愈演愈烈。在公款消費上講排場、講檔次、互相攀比,債務包袱越背越重,群眾怨聲載道。
三、鄉村債務影響分析
巨額的鄉村債務對基層組織運轉、農村社會穩定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1,是違法行政的重要誘因。鄉村出現收支失衡後,鄉村幹部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行政資源,巧立名目向行政相對人收取各種費用,因而,農村「三亂」久治不止;為了彌補工作經費的不足,鄉村兩級均熱衷於違規徵用土地搞建設,通過炒地皮,從中獲取20-30%的收益;由於經費緊張,驅使政府機關和幹部採取各種隱蔽手段經商辦企業;為確保正常運轉,鄉村幹部千方百計找門路,以項目建設為幌子,通過非正常途徑,採取非正常手段,爭取上級支持,以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2、直接影響黨的執政能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沉重的債務包袱,使鄉村主要領導整天處於「借新債、還舊債、躲追債」的狀態下,影響了他們謀劃經濟發展的精力;湘潭縣的幹部工資只有~~市的1/2、長沙市的1/3,並且還不能按時發放。鄉村幹部為墊交稅費、墊付工作經費,每人手裡攥著幾千元、上萬元乃至10多萬元的「白條」,兌付遙遙無期,鄉村千部人心渙散、意志消沉;面對存量和增量均嚴重不足且強制帶病超負荷運行的農村基礎設施、亟待完善的社會事業公益設施,鄉村二級無力改造和建設,農村公共產品供需脫節的現象更加嚴峻;由於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有限的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和教育經費被鄉村挪用已習以為常,直接影響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基礎教育。沉重的債務包袱,致使鄉村二級運轉困難,公共服務職能難以正常發揮,勢必影響黨的執政能力,同時,由於公共投入不足,也直接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農民增收致富。
3,有損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巨額的鄉村債務使鄉鎮政府、村委會成為農村最大的債務人。對內,欠鄉村幹部的工資和公款私墊費用,對外,大到欠金融機構貸款、施工單位工程款,小到欠水電費、運費、餐費、辦公用品費,而且在目前狀況下,鄉村根本不具備償還能力,只能採取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應對之策,社會公信度大打折扣。債主為了早日拿回欠款,無奈之下,只能無休止地糾纏鄉村幹部,圍堵幹部家門和鄉村駐地、封堵學校大門、強行搬走農具和辦公用品,搞得鄉村幹部聲名狼藉,無法開展工作。
難題之二: 農民增收問題
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但受多種因素制約,農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難。農民富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挑戰。
首先是種養業增收難。農業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穩定性較大。雖然國家對農民實行了種糧補貼,但生產資料和機械作業費等持續漲價,無形中增加了生產成本,農民從事種養業增收困難。二是產業化帶動難。近幾年農業產業化有了一定發展,但農業競爭力總體還不強,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還不高,帶動農民增收不明顯。公司加農戶和協會加農戶等模式並未給農民增收帶來多少實惠。公司、協會和農民之間還未真正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農民幾乎沒有在企業或協會的二次分配中獲益增收。有的地方將合作經濟組織或協會作為普通企業對待,有的作為社會團體對待,還有的地方根本沒有適當的名分。這種混亂局面使得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貸款、納稅、保險等諸多方面困難重重,嚴重妨礙其發展。三是轉移性增收難。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轉移的勞動力隊伍龐大,但由於綜合素質低,大多數勞動力仍從事著低收入的工作,技術型、技能型勞動力轉移輸出很少,無法獲得較高收入,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受到抑制。四是政策性增收難。自2005年起,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及其附加,「一免三補」政策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但農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間也在縮小,沒有更多途徑。
一、農業政策執行情況
稅費改革前的2001年,~~縣農民的稅費負擔情況為:農業稅28404509元、農業特產稅5160000元、生豬屠宰稅1352700元、鄉統籌47604645元、村提留18886556元,共101408410元。人平負擔98元,畝平(按計稅面積計算)負擔108元。一些臨時性攤派和搭車收費(約30元以上/人)尚未計算在內。
2002年稅費改革時,湘潭縣核減一批不合理計稅面積,合理確定計稅產量,取消農業特產稅、生豬屠宰稅和「五統三提」,將農業稅費門類規范為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2002年和2003年因稅費改革使農民減負約30元/畝。
2004年農業稅稅率由7%下調至4%,全縣農業稅及附加總額3304萬元,人平負擔31.98元,畝平負擔35.30元,較2001年下降67.42%。 2005年,農業稅全免,全縣預計免徵農業稅6046.4萬元,從此,農民完全從稅費負擔的梏桎中解放出來。
2003-2004年,~~縣共減免農業稅10116.4萬元,得到了上級財政等額專項轉移支付。
2002-2004年,~~縣共下援農業稅災社減免2163.7萬元,重點照顧貧困村組的農戶、五保戶、烈軍屬、殘疾人、受災群眾和水庫庫區內的困難群眾。
2004年,~~縣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發放直補資金970萬元,糧補資金1544.4萬元,使農民直接增收2514.4萬元,人均增收24.51元。
二,2000~2004年~~縣農民收入情況
〈一〉、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量及構成的變化情況。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2644元增加到2004年的3681元,5年內增加1037元,增長39.2%,年均遞增8.62%。
2000—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度增長具有極大的不均衡性(2000年較1999年增長3.97%,2001年較20001年增長5.3%,2002年較2001年增長5.7%,2003年較2002年增長7.5%,2004年較2003年增長16.3%)。5年中,農民收入雖穩步上升,但有四年的年間增速低於8.62%的年均增速;其增長規律具有較強的階段性和明顯的跳躍性,前四年為低速期,年均增速僅6.17,2004年為快速增長期,較2003年增加516元。增長16.3,首次超過城鎮居民純收入增返5.3個百分點。若沒有2004年的高速增長支撐,就不可能實現8.62%的年均增速。
5年間,農民純收入的構成基本穩定。家庭經營收入佔60.78%,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58—2.5%之間;工資性收入佔36.19%,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34.3~38.9%之間;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僅佔0.87%、2.16%。湘潭縣2004年農業總產值44.3億元,農業增加值25.21億元,糧食種植面積187.4萬畝,糧食總產量85.72萬噸,出欄牲豬234.49萬頭,農民人均純收入3681元,分別比上年增長8.6%、8.5%、17.3%、14.7%、8.4%、16.3%。以上數據顯示,隨著一系列以「多予、少取、放活」為核心的支農扶農政策的頒布實施,農業和農村取得了多年以來難得一見的好形勢,糧食生產在短期內實現了恢復性增長,農產品全面豐收,農業效益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成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業大縣縣域經濟的最大亮點之一。
〈二〉、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特點
1、農民收入的增長仍然依賴於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收入,收入來源渠道依然狹窄。
2、農民收入增長與國家政策緊密相連,2004年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主要是政策效應。免徵農業稅不僅使農民減輕了負擔,更重要的是從源頭根治了農村亂收費的痼疾,使各種巧立名目的搭車收費失去其依附的載休,廣大農民群眾可謂歡呼雀躍,拍手稱快。直補、良補給了農民一條穩定的政策性增收渠道,減負和增收使農民在長期的「高負低收」的惡性循環下解脫出來。
3、較長時期內農民收入增速一直低位徘徊。以2000~2004年為例,年均增速僅8.62%,其中,2000年較1999年僅增長3.97%,2001年增長5.3%,2002年增長5.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2000~2003年的農民收入增長處於停滯和負增長狀態。
4、農民收入的內部分化日趨加劇。2003年,我們調查了8個鄉鎮20個村50戶農戶的收入情況,戶均收入8400元,其中年收入10000元以上的17戶,佔34%;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26戶,佔52%;年收入1000~5000元的5戶,佔10%;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2戶,佔4%。
三、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因素
1、農民增收的空間非常有限。1998年以來,農民收入持續低迷的原因除政策等因素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歷了10多年的家庭經營後,農村生產力、單位土地面積的生產效率已經發揮到了極至,在新的經濟體制、產業格局、生產經營模式沒有出現以前,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必然進入「休眠期」。2004年的增產、增收、增效緣於政策好、市場旺、人努力、天幫忙,政策的引扶效應和市場的刺激效應又一次發揮到了極至,要保持2004年的良好發展態勢已屬不易,要謀求新的發展和突破,難度可想而知。
2004年,農作物產量和價格也接近峰值,依靠提高單產和市場漲價增收顯然「內存」嚴重不足。在世界農產品生產與貿易不斷集中、全球農產品貿易的壟斷性經營、發達國家對農產品進行巨額補內貼並對其他國家的農產品進口設置綠色壁壘的國際背景下,中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2004年,我國農產品的平均關稅從45%下降到17%,許多農產品的關稅普遍下調20—30%,國際農產品在中國的市場價格也將下降20—30%,農產品價格回落的壓力越來越大。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已經無法經受國際國內大市場的沖擊,國內農產品生產和加工企業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進入雞年,農產品價格就遭遇「寒潮」,首先是稻穀價格比2004年下跌5~8元/50kg,接著是4月下旬~5月下旬的牲豬價格直線下跌,良雜豬由去年的10.2元/kg跌至8.4元/kg ,良良豬由去年的11元/kg跌至8.4元/kg,在經歷了一個月的低價運行後,牲豬價格才觸底反彈,小幅上揚,但仍然沒有恢復到2004年的價格水平。工資收入己成為農民收入的「創業板」。受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和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影響,尤其是城鎮建築業、製造業等對農民工需求大的產業增長強勁,民工外出務工尋找工作的機會相對較多。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將為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估計在近幾年,工資性收入會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主要的貢獻因子。但,從發展的角度看,勞務經濟也面臨諸多制約,一是競爭越來越激烈。全國共有農村勞動力42億,農業自身的勞動力需求只有1.7億,尚有3.1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加上城鎮下崗失業工人和新增就業人員,城市的承載能力相對有限。二是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少。三是勞動力的供大於求,對勞動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體力型務工人員的薪金待遇會越來越低。四是湘潭縣的勞務經濟至今是一種自發經濟,管理鬆散,組織化程度低,若不引起高度重視,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勞務輸出市場。
2、農民增收的風險性系數大。農村是一個龐大的「露天工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農民是「靠天討吃」。目前,我國尚末建立農業風險救助機制,一遇自然災害,農民就只能望天興嘆。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實現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資源、環境壓力也與日俱增。眾所周知,過度開發和盲目擴張所帶來的環境污染、水士流失、生態失衡、資源緊缺必然導致氣候的反常,自然災害發生頻繁,農民增收的風險系數也就不斷放大。
3、農民增收的自主性非常有限。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受思想觀念、認知水平的限制,農民死抱自己的一畝三分自留地不放,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土地浪轉機制難以形成,產業結構調整步履艱難。作田、養豬、打工不可能使農民收入出現量的飛躍和質的變化,增收動力明顯不足。
農產品價格是農業的「晴雨表」,農資價格又是農業的「風向標」,農民對「二價」只能無條件的被動接受,農民增收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今天以來,農產品價格有較大幅度的下跌,農資價格卻一路飈升,尿素零售價(下同)1950元/噸,同比(下同)上漲14.9%;鉀肥2200元/噸,上漲29.4%;碳胺540元/噸,上漲17.4%;復合肥1050元/噸,上漲32.9%;種子9元/kg,上漲28.6%;農地膜14元/kg,上漲4%;拋秧盤0.65元/塊,上漲160%;農葯的平均漲幅也在20%以上。因農資漲價,農民種田成本增加50元以上/畝。按2004年湘潭縣「二補一免」55.72元/人計算,政策給農民帶來的收益被農資漲價全額抵消。
受煤、電、油、運緊張和原材料漲價等因素的影響,農資價格上漲有其客觀原因。但透過漲價現象還是可以發現一些不可忽視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是近年來,輿論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宣傳有失偏頗。農業和農村經濟剛有轉機和起色,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把農村形勢說得天花亂墜,片面宣傳和誇大成就,對仍在存在的各種問題或是忽略不計,或是輕描淡定,給人以「三農」問題已經解決,農民已經富裕的輿論誤導,各行各業,特別是農資生產商和經銷商也就爭先恐後來分「蛋糕」,為農資漲價埋下伏筆。二是農民對農資生產成本、進零差率等生產經營信息全然不和,漲不漲價、為什麼漲價、漲多少,全是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一面之詞。三是國家在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前」補貼方面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投入大量資金,但真正的「好處」往往落到了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手中,他們一方面享受國家的行業政策優惠,一方面叫苦不迭,大呼虧本經營,一次又一次提高農資市場價格,最終受「擠榨」的還是農民。
難題之三:村鎮規劃問題
一、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情況
二、98年以來建設的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當前存在的問題
難題之四:投入機制問題
1,金融資源流失嚴重,經濟發展受資金「瓶頸」制約
2、上學難、看病難、貸款難,打官司難。
主要原因: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
原因之一:生產經營模式落後,產業科技含量不高。
原因之二:基礎設施薄弱,綜合生產能力脆弱。
原因之三:鄉鎮機構雍腫,幹部隊伍龐大。
表現之四:鄉村兩級經費緊張,基層組織運轉困難。
原因之五:黨群關系疏離、干群關系緊張。
原因之六:社會保障體系嚴重缺失 勞務輸出引發社會問題
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
----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D. 目前國家對農村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家庭經營要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統一經營要向發展農戶聯合與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經營服務體系的方向轉變,發展集體經濟、增強集體組織服務功能,培育農民新型合作組織,發展各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按照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使之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擴大國有林場和重點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推進國有農場體制改革。穩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
(二)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堅決守住十八億畝耕地紅線。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繼續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耕地實行先補後占,不得跨省區市進行占補平衡。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從嚴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嚴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所節約的土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調劑為建設用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納入年度建設用地計劃,並優先滿足集體建設用地。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准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必須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范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抓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規范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農業投入保障制度,調整財政支出、固定資產投資、信貸投放結構,保證各級財政對農業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用於農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等公益性建設項目,逐步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拓寬農業投入來源渠道,整合投資項目,加強投資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健全農業補貼制度,擴大范圍,提高標准,完善辦法,特別要支持增糧增收,逐年較大幅度增加農民種糧補貼。完善與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掛鉤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農產品(14.49,-0.04,-0.28%)價格保護制度,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穩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改善其他主要農產品價格保護辦法,充實主要農產品儲備,優化農產品進出口和吞吐調節機制,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完善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比價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對增產增收的促進作用。健全農業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形成有利於保護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和農業物種資源的激勵機制。
(四)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農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各類金融機構都要積極支持農村改革發展。堅持農業銀行為農服務的方向,強化職能、落實責任,穩定和發展農村服務網路。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支持。擴大郵政儲蓄銀行涉農業務范圍。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改善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保持縣(市)社法人地位穩定,發揮為農民服務主力軍作用。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加強監管,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
(五)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盡快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統籌土地利用和城鄉規劃,合理安排市縣域城鎮建設、農田保護、產業聚集、村落分布、生態涵養等空間布局。統籌城鄉產業發展,優化農村產業結構,發展農村服務業和鄉鎮企業,引導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產要素向農村流動。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水平,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民有序外出就業,鼓勵農民就近轉移就業,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逐步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農民工勞動條件,保障生產安全,擴大農民工工傷、醫療、養老保險覆蓋面,盡快制定和實施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統籌城鄉社會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體制創新。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增加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促進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增強縣域經濟活力和實力。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優先將農業大縣納入改革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發揮好大中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依法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相應行政管理許可權,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機制。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
(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科學制定鄉鎮村莊建設規劃。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五年內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確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實現鄉鎮通油(水泥)路,進而普遍實現行政村通油(水泥)路,逐步形成城鄉公交資源相互銜接、方便快捷的客運網路。推進農村能源建設,擴大電網供電人口覆蓋率,推廣沼氣、秸稈利用、小水電、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形成清潔、經濟的農村能源體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加快改水、改廚、改廁、改圈,開展垃圾集中處理,不斷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推進廣電網、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積極發揮信息化為農服務作用。發展農村郵政服務。健全農村公共設施維護機制,提高綜合利用效能。
(七)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把盡快穩定解決扶貧對象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作為新階段扶貧開發的首要任務。重點提高農村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對沒有勞動力或勞動能力喪失的貧困人口實行社會救助。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繼續開展黨政機關定點扶貧和東西扶貧協作,充分發揮企業、學校、科研院所、軍隊和社會各界在扶貧開發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反貧困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E.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F. 農村承包工程新農村改造一般稅收是多少
房地產稅收涉及的稅種一般有建築業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回稅、建築企業所答得稅(如為個人承建則徵收個人所得稅),另個要對購房者徵收契稅等。
鄉政府是不具有稅收徵收主體資格的,根據實踐情況看,鄉政府一般作為綜合治稅的協調主體實行稅以及建設費用「一攬子」收取。你所說的30元應該包括一些建設費用。
【淮安律師】http://www.lawtime.cn/huaian
G. 怎樣建設新農村新農村建設的賬務有人做過嗎有稅收優惠嗎
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針是新農村建設的主旋律。新農村的建設和其它一般的賬務是一樣的。
H. 中央對農村有哪些優惠政策
農村一二三產業有機整合、緊密相連、一體推進,今天為大家整理年農村合作社優惠補貼政策給大家,供大家參考。
一、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金融支持政策
國家將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
三、財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超過18億元,主要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資金明年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會優先予以安排。
四、涉農項目支持政策
2010年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尚未明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的,應盡快納入並明確申報條件;今後新增的涉農項目,只要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都應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明確申報條件。
目前,農業部蔬菜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新一輪「菜藍子」工程、糧食高產創建、標准化示範項目、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相關涉農項目,均已開始委託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2017年,合作社將承擔更多申報項目功能。
五、農產品流通政策
國家繼續鼓勵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超市、高校食堂、農資生產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
農業部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明年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同時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