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支農再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人民銀行窗口指導作用,充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更好地支持轄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農村信用社)發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支持「三農」的作用,穩步推進農村信用村鎮建設,確保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目標的實現,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貨幣政策工具是指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以下簡稱再貸款)和利率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為解決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戶貸款的合理資金需要而對其發放的貸款。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
第二章各級黨政的職責
第五條廣大農村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兩委」班子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信用貸款信用評定及貸款組織。
第六條各級黨政組織要加強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督促、指導、協調與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戶合理的貸款需求。
(一)營造「開拓創新、互幫互學、趕學比超」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加大國家對支農政策的宣傳力度,督促農村信用社端正服務方向,牢記為「三農」服務的辦社宗旨,主要以農戶小額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切實幫助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
(三)與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及農村信用社通力協作,形成合力,營造「政府搭台,信用社唱戲,銀監局監管,人民銀行指導」的長效機制,使地方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建立起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
(四)協助人民銀行、銀監局大力實施農村信用工程,全力支持「信用戶、信用村(組)、信用鄉(鎮)」的創建工作,為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依法打擊、取締農村高利貸及逃廢農村信用社債權的行為,教育農民誠實守信,實現農民、信用社的「雙贏」。
第七條 及時調整、充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縣(市)、鄉(鎮)兩級政府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領導職責和年度考核目標並落實責任到人,明確獎懲辦法。對協助農村信用社收貸收息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者給予處罰,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使農村資金良性循環,促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
第三章人民銀行的職責
第八條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以下簡稱人行昌吉中支)要充分發揮再貸款的政策服務作用,用再貸款撬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
第九條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周轉使用、規定用途、設立台帳」的管理原則。
(一)再貸款限額80%下達到縣(市)支行,限額為指令性計劃,任何時點不得突破。
(二)支行根據所轄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營運實際(利用自籌資金發放的新增貸款中農戶貸款比例不低於40%),在限額內審批發放再貸款,重點解決農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儲運、銷售和農村消費信貸等方面的合理資金需求。
(三)期限的確定要貼近農戶農業生產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年),有借有還(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歸還的經支行或中支審批展期,但累計期限不得超過2年)。
(四)指導所轄農村信用社設立再貸款台帳,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條 人民銀行各支行要積極做好農戶貸款證的發放工作,強化調研與服務,督促、支持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一)督促農村信用社及時測算農村資金需求大帳,按照農時季節和農戶生產需求,安排貸款,擺布資金,以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著力點,引導農民按照市場需求組織生產,重點支持農民立足本地資源發展成本低、見效快的種養業,對有市場、有銷路、科技含量高效農業、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給予資金支持,促進信貸資金的有效配置,切實提高資金投放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要深入調研,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實際情況,協助當地銀監部門建立農戶信用評定製度,加強對農村信用戶的評審和授信額度的確定,積極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工作,為當地經濟建設做好服務。
(三)對農村信用社因存款下降或自身資金不足,制約或影響支農貸款投放的,要及時給予再貸款的支持。
第十一條人行各支行要建立與當地銀監部門的聯系與溝通機制,健全完善對再貸款和小額信用貸款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正確處理加大再貸款扶持力度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強化對支農再貸款的監管力度,確保再貸款資金高效運轉,維護央行資產安全。
(二)將轄內農村信用社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作為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放、管、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的服務方向,監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是否真正貫徹農戶自主申請、自主運用、自主還貸的原則,監督利率執行情況,尤其是用再貸款發放農戶貸款的利率執行情況,重點考核借入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是否增加,支農服務功能是否增強,經營財務狀況和內控管理是否有所改善的情況。
第四章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
第十二條監督農村信用社的內控、風險和法人,更要監督農村信用社貫徹國家方針政策的情況,在農業資金沒有得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不能支持其他行業。
第十三條督促農村信用社成立農戶信用評定小組,小組成員以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和農戶代表為主,同時吸收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參加,緊緊依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力量來培育和規范農村小額貸款組織。
第十四條農村信用社切忌「嫌貧愛富」思想,不可將農戶信用等級的評定與入股金額的多少掛鉤。
第十五條農村信用社根據自身經營宗旨和服務方向,擔負起支農主力的重任。鼓勵農民自願入股基礎上,擴大入股面,充實資本金,大力吸收存款資金,壯大支農實力,以保障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
第十六條農村信用社要認真貫徹中央一號文件支農政策,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搞好服務,想方設法增加存款總量,增加貸款規模,盡最大努力支持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要健全完善各項內控制度,設立再貸款專戶,強化支農再貸款台帳管理,用好、用足和用活再貸款,農戶貸款累放額不得低於再貸款累放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比例力增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比上年提高5-7個百分點,真正體現再貸款的支農服務方向和政策效應。
第十七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具體額度,由農村信用社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狀況、農戶生產經營收入、自身資金狀況等確定,報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核准。
第十八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周期確定,一般小額生產費用貸款原則上不超過1年,其他農戶貸款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十九條農村信用社要完善利率浮動方式,體現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杠桿的政策支持作用,貸款利率應根據每筆貸款的具體用途和實際周期確定,不搞「一刀切」。結合農戶種養業成本等因素,在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客觀界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的上浮幅度,按現行利率政策,浮動幅度不得超過70%,要對傳統種養業、貧困戶貸款利率盡可能地少上浮。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人行昌吉中支在全轄范圍內靈活調劑、合理擺布和充分利用再貸款,擬將再貸款限額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落實情況掛鉤。中支視各縣(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否達到規定比例、是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作為調增或調減支行下一年度再貸款限額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農村信用社未真正堅持支農服務方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銀行將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再貸款:
(一)新增貸款中用自籌資金發放農戶貸款達不到規定比例的。
(二)農戶貸款累放額低於再貸款累放額的。
(三)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再貸款的。
(四)對小額農戶貸款利率一浮到頂或浮動比例較高的。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和銀監局昌吉監管分局負責完善和解釋,並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
Ⅱ 銀行頭寸管理是否有時間限制
銀行頭寸
管理是指由各分支行、營業
部門
根據上日業務經營情況和當回日大額
資金
收付情況,提報當日資金收答付計劃,資金管理部門根據資金收付計劃匡算出本日
全行
資金
需求量
,並做好當日
資金頭寸
調劑。由此可見銀行頭寸管理是對當天
頭寸
的計算和對第二天的預測。
Ⅲ 農村信用社短期頭寸緊張應採取什麼措施
1、加快推進抄農村金襲融改革政策,增加金融供給。進一步落實各項政策,解決農村資金「失血」問題,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積極試點多種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鼓勵商業銀行、郵政儲蓄把更多的資金投向農村地區,探索為農村資金「補血」的有效途徑。
2、完善農村信用社風險防範機制,強化指標監控制度。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同時,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範機制建設。作為金融機構,不僅要加強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控制,同時也應該注意防範流動性風險,尤其是支付風險。在實現發展和盈利目標的同時必須構建長效的風險防範制度,強化財務約束,避免因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過度擴張而導致的風險。
3、 給予政策支持,幫助農村信用社走出困境。在宏觀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應考慮到農村金融長期供給不足與農村經濟快速發展對資金需求旺盛的矛盾。及時做好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政策引導,並通過適當的手段給予資金支持,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的主力軍作用,確保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成功。
Ⅳ 頭寸調撥的頭寸調撥的管理
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印發《國家開發銀行資金頭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999年11月23日開行發[1999]443號
開發銀行各分行、分行籌備組、總行營業部:
為了加強全行資金頭寸管理工作,總行制定了《國家開發銀行資金頭寸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總行資金局報告。特此通知。
國家開發銀行資金頭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家開發銀行資金頭寸管理,保證支付,防範風險,提高資金效益,根據《國家開發銀行總分行管理體制過渡時期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開行發[1999]136號),結合本行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應於人民幣及外幣資金頭寸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資金頭寸是指開發銀行在人民銀行、境內外商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可隨時動用的資金余額。但用於經費開支等非業務經營性質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及現金除外。資金頭寸管理是指資金頭寸運作全過程的管理,包括:備付金管理、頭寸報表與資金需求動態預測、頭寸調度、存放同業管理、頭寸管理考核、監督與檢查等。
第四條資金頭寸管理的目標是:確保支付、防範風險、提高效益。確保支付是指總行、各分行及總行營業部(以下統稱分行)要保證正常支付能力,保持合理備付頭寸,防止賬戶透支。防範風險是指全行資金管理部門要加強資金流動情況的監管,發現異常資金流動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提高效益是指在保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無息和低息資金頭寸,對資金頭寸進行靈活調度,提高資金效益。
第五條資金頭寸管理的原則是:統一調度、頭寸集中、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統一調度是指總行資金管理部門負責全行資金的統一調度和運作;總行在全行范圍內統一調度資金,籌集和運作資金,各分行應服從資金統一調度;分行在轄內調度資金和運作資金。頭寸集中是指各分行在保留滿足正常業務所需的頭寸後,應將富餘頭寸及時集中到總行;總行及各分行人民幣頭寸應主要集中在人民銀行賬戶,防止頭寸分散。分級管理是指總行負責總行資金頭寸管理並負責對各分行資金頭寸進行監控,實施管理;分行負責轄內資金頭寸管理。分工負責是指總行資金局、財會局、國際金融局、清算中心、稽核評價局等部門及各分行應根據本單位的工作職能以及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各負其責,切實履行管理責任,既要相互配合與協作,又要相互監督,防範資金風險。
第二章組織分工
第六條資金局是全行本外幣資金的主管部門,負責運用金融市場工具籌集資金、運作頭寸;負責在全行范圍內統一調度頭寸,平衡頭寸;負責管理總行人民幣及外幣資金頭寸;負責全行資金的日常調度。
第七條清算中心是全行人民幣資金賬戶的主管部門。定期對開發銀行人民幣資金賬戶行的信用風險進行分析,制定並調整賬戶的行授信額度,負責管理和控制人民幣資金賬戶行的信用風險;負責對各分行開立、關閉人民幣賬戶進行審批;負責對各分行使用人民幣賬戶情況進行監督與管理;負責制定開發銀行人民幣資金賬戶管理的規章制度。同時清算中心又是全行外幣資金賬戶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分行開立、關閉外幣賬戶進行審批;負責對各分行使用外幣資金賬戶情況進行監督與管理;負責制定開發銀行外幣資金賬戶管理的規章制度。清算中心負責總行人民幣及外幣賬戶管理工作;負責總行本外幣賬戶的開立與關閉;根據資金局通知辦理資金頭寸調撥。
第八條國際金融局負責對開發銀行外幣賬戶行信用風險進行分析,負責對外幣賬戶行進行信用評級,制定並調整賬戶行授信額度。
第九條全行資金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頭寸管理、資金調撥流程及風險控制制度。資金頭寸管理崗位應配備業務素質較高、責任心較強的幹部。
第十條資金管理人員應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認真貫徹執行本行資金管理規章制度,熟練掌握資金管理業務技能。資金局及總行有關部門根據業務需要作好系統資金管理人員業務培訓,並逐步開展達標上崗工作。
第三章一級備付金管理及考核
第十一條一級備付金是銀行為應付正常業務支付需要而准備的可隨時動用的資金款項。為便於管理,開發銀行將本辦法第三條所稱資金頭寸確定為一級備付金。
第十二條總行對分行一級備付金管理實行比例控制、目標考核的管理制度。比例控制是指各分行應將一級備付金比率控制在50%以內的水平,該比率由資金局根據開發銀行業務發展及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通知各分行執行。
人民幣一級備付金比率的計算公式如下:一級備付金比率=存放人民銀行款項+存放同業款項/單位存款
外幣一級備付金比率的計算公式如下:一級備付金比率=存放同業款項/單位存款
目標考核是指資金局以事先通知分行執行的一級備付金比率控制水平為目標,根據分行資金頭寸實際狀況對分行資金頭寸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指標為年(或一定時期)日均一級備付金比率:年日均一級備付金比率(A)=年日均存放人民銀行款項+年日均存放同業款項/年日均單位存款
考核標准為:
0≤a≤50%得分為滿分100分
50%<a≤100%得分為2
(1-a)×100分100%<a得分為0
一級備付金比率控制水平調整時或者有關會計科目進行調整時,資金局負責對一級備付金比率計算公式、考核標准進行修改、完善,並通知各分行。
第十三條總行對資金局管理總行及系統資金頭寸工作進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以定量考核為主,以定性考核為輔。總行為資金局設定總行資金賬戶頭寸管理目標,資金局應將總行賬戶實際日平均頭寸控制在目標之內。總行對資金局資金頭寸管理目標進行調整或考核方法發生變化時,按總行具體考核辦法執行。第四章頭寸報表與資金需求預測
第十四條總行各廳、局、中心通過總行賬戶的付款和已知確定入賬日期和金額的收款,必須向資金局申報頭寸;分行各處室通過分行賬戶的付款和已知確定入賬日期及金額的收款,必須向分行資金管理部門申報頭寸。
第十五條資金局及各分行資金管理部門應加強日常資金頭寸管理工作,精打細算,加強資金頭寸調度,防止資金頭寸積壓,並防範賬戶透支;定期對資金形勢進行分析和預測,建立按旬、按月和按季度對資金供求進行預測的制度。
第十六條各分行應按照《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報送會計報表的通知》(開行發[1999]169號)的規定向總行清算中心報送資金頭寸日報表,清算中心按時匯總各分行頭寸報表。為了及時掌握總行及系統各分行資金頭寸狀況,資金局計算機與清算中心匯總各分行頭寸報表計算機實行實時聯接,資金局對全行資金頭寸實行實時監控。各分行應指定有關部門編制分行轄內資金頭寸日報,按時上報分行行領導,抄送資金、計劃等部門。
第十七條清算中心負責系統及總行資金頭寸日報的編制和報送工作。
第十八條各分行每季第一個月上旬向資金局上報分行賬戶頭寸季報(格式見附件一)。
第五章頭寸調撥
第十九條資金管理部門負責頭寸調撥,賬戶管理部門對資金管理部門調撥頭寸進行監督,發現異常頭寸調撥情況應及時向主管行領導報告。資金管理部門與賬戶管理部門應劃清職責,做到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範資金風險。
第二十條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經資金局局領導簽字批准,資金局以傳真方式(原件郵寄)向有關分行下達調撥頭寸指令(格式見附件二),分行收到資金局調撥頭寸指令後,應根據調撥頭寸指令劃撥資金。
一、分行一級備付金比率連續7個工作日超過資金局事先通知分行執行的控制水平;
二、為保證全行支付,急需調撥分行資金頭寸;
三、報經行領導批準的其他情況。
第六章存放同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總行及各分行在人民銀行開立的賬戶為總行及各分行的人民幣主賬戶;因信貸、結算等業務需要,總行、分行可以在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及其他商業銀行開立人民幣輔助賬戶。分行開立人民幣賬戶應上報總行清算中心批准。清算中心審批分行開立人民幣賬戶應會商資金局。開發銀行總行原則上只在人民銀行及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行開立人民幣賬戶。開發銀行總行開立人民幣賬戶的具體工作由清算中心負責。清算中心以開發銀行總行名義在人民銀行及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行開立人民幣賬戶應會商資金局,並報主管行領導批准。除人民銀行及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總行以外,因業務需要,開發銀行總行在四家國有商業銀行分支行或其他商業銀行開立人民幣賬戶時,清算中心應先會商資金局,再報主管行領導批示,最後報行長批准。分行開立外幣賬戶均應報總行清算中心,清算中心審批分行開立外幣賬戶時,應會商國際金融局和資金局。清算中心以開發銀行總行名義在境內外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立外幣賬戶應會商國際金融局和資金局,並報主管行領導批准。
第二十二條總行、各分行本外幣賬戶管理部門在賬戶開立後應及時將賬戶條件(見附件三)抄送資金管理部門。賬戶啟用之後,賬戶管理部門應加強賬戶對賬工作,保證資金頭寸日報表的准確。資金管理部門在處理業務時如有業務查詢需要,可以及時到賬戶管理部門查詢。賬戶管理部門應將賬戶行發送本行的對賬單副本或復印件及時轉資金管理部門。
第二十三條清算中心應認真做好開發銀行人民幣賬戶行的信用風險管理和控制工作,利用各種渠道廣泛搜集賬戶行信用資料,掌握賬戶行信用狀況。當發現某賬戶行存在信用風險時,清算中心負責通知各分行及資金局將本行在該賬戶行的頭寸調出;當發現某賬戶行存在較高信用風險時,應及時會商資金局,並向主管行領導報告,經批准後,通知各分行將本行在該賬戶行開立的賬戶予以關閉。總行在該賬戶行的賬戶由清算中心負責關閉。
第七章存放總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分行在總行開立外幣清算賬戶應報總行清算中心審批;各分行申請開立與總行賬戶掛鉤的外幣分賬戶,應向總行清算中心提出申請,清算中心負責審查,會商國際金融局和資金局後,上報主管行領導批准。
第二十五條各分行存放總行外幣清算賬戶資金、存放與總行賬戶掛鉤的分賬戶的資金均為分行的可隨時動用的一級備付資金。總行鼓勵各分行將本外幣資金存放總行。資金局負責制定適當的利率引導各分行將資金上存總行。
第二十六條各分行通過總行外幣清算賬戶以及與總行賬戶掛鉤的分賬戶付款應按規定申報頭寸;有關頭寸申報管理實施細則由總行資金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七條稽核評價局負責對開發銀行資金頭寸管理全過程及資金頭寸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執行情況進行稽核和監督;各分行稽核部門負責對分行資金頭寸管理全過程及資金頭寸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執行情況進行稽核和監督。
第二十八條資金局應做好系統資金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管理工作,對分行資金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清算中心應做好分行賬戶管理的監督工作,對分行賬戶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第九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總行將令其限期糾正,並視其情節給予以下處罰: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資金局及各分行應根據本辦法分別制定總行及分行資金頭寸管理實施細則;各分行資金頭寸管理實施細則應報資金局備案。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國家開發銀行總行資金局制定,負責解釋,修改和補充時亦同。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日起施行。
附件:
一、國家開發銀行分行賬戶頭寸季報表(略)
二、國家開發銀行調撥頭寸指令(略)
三、國家開發銀行賬戶條件情況表(略)。
Ⅳ 商業銀行進行貨幣頭寸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資金市場一般可來劃源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兩者都有融資功能,
主要區別有兩個:1.時間周期。貨幣市場一般是短期融資,
資本市場一般是長期融資;2.收益率。
貨幣市場以固定收益品種為主,收益可預期及測量。
資本市場以長期融資或投資為主,收入不可測性明顯。
貨幣市場產品包括國債、大額存單(CDs)、國債回購、
同業拆解等,寬泛地說收益是固定的。
因此銀行進入貨幣市場目的主要是兩個:1.提高資金效率,
讓閑置資金創造收益;2.創新理財產品,為客戶提供服務。另外,
同業拆解能同時滿足銀行短期頭寸的需要。
Ⅵ 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四章 再貸款的對象、條件和用途
第九條再貸款的對象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聯社(以專下簡稱屬借款人)。
第十條借款人申請頭寸再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人民銀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內部管理制度健全,業務經營基本正常;
(三)同業拆借無凈拆出;
(四)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季節性再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人民銀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內部管理制度健全,能維持存款的正常支付;
(三)現主要負責人作風正派、工作得力;
(四)自籌資金難以滿足增加農業貸款的合理需求;
(五)承諾將借入的再貸款全額用於增加農業貸款,並制定了確保再貸款合理使用的具體措施;
(六)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頭寸再貸款僅限用於彌補借款人支付清算的臨時頭寸不足;季節性再貸款僅限用於解決借款人增加農業貸款的合理需求,並主要用於對農戶貸款。
Ⅶ 銀行頭寸管理是否有時間限制
銀行頭寸管理是指由各分支行、營業部門根據上日業務經營情況和當日大內額資金收付情況,容提報當日資金收付計劃,資金管理部門根據資金收付計劃匡算出本日全行資金需求量,並做好當日資金頭寸調劑。由此可見銀行頭寸管理是對當天頭寸的計算和對第二天的預測。
Ⅷ 什麼是頭寸管理
頭寸指投資者擁有或借用的資金數量。頭寸是一種市場約定,承諾買賣外匯合約的最初部位,買進外匯合約者是多頭,處於盼漲部位;賣出外匯合約為空頭,處於盼跌部位。
頭寸就是資金,指的是銀行當前所有可以運用的資金的總和。主要包括在央行的超額准備金、存放同業清算款項凈額、銀行存款以及現金等部分。頭寸管理的目標就是在保證流動性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頭寸佔用,避免資金閑置浪費。
1、頭寸(position)也稱為「頭襯」就是款項的意思,是金融界及商業界的流行用語。如果銀行在當日的全部收付款中收入大於支出款項,就稱為「多頭寸」,如果付出款項大於收入款項,就稱為「缺頭寸」。對預計這一類頭寸的多與少的行為稱為「軋頭寸」。
到處想方設法調進款項的行為稱為「調頭寸」。如果暫時未用的款項大於需用量時稱為「頭寸松」,如果資金需求量大於閑置量時就稱為「頭寸緊」。
2、頭寸是金融行業常用到的一個詞,在金融、證券、股票、期貨交易中經常用到。比如在期貨開戶交易中建倉時,買入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多頭頭寸,簡稱多頭;賣出期貨合約後所持有的頭寸叫空頭頭寸,簡稱空頭。商品未平倉多頭合約與未平倉空頭合約之間的差額就叫做凈頭寸。
只是在期貨交易中有這種做法,在現貨交易中還沒有這種做法。在外幣交易中,「
建立頭寸」是開盤的意思。開盤也叫敞口,就是買進一種貨幣,同時賣出另一種貨幣的行為。
開盤之後,長了(多頭)一種貨幣,短了(空頭)另一種貨幣。選擇適當的匯率水平以及時機建立頭寸是盈利的前提。如果入市時機較好,獲利的機會就大;相反,如果入市的時機不當,就容易發生虧損。凈頭寸就是指開盤後獲取的一種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之間的交易差額。
Ⅸ 銀行如何做好資金頭寸匡算工作
資金頭寸是在人民銀行、境內外銀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可隨時動用的資金余額。內做好資金匡算工作容應該做好備付金管理、存放同業管理、頭寸報表與資金需求動態預測、頭寸調度、頭寸等管理,以最少的頭寸佔用來保證銀行信貸業務的正常開展是資金頭寸管理的目標。目前還有很多銀行的信貸資金運行過程中對資金頭寸的認識與計算不足,對於准確計算信貸資金頭寸,對銀行的經營與管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一、銀行資金頭寸匡算的影響因素研究銀行資金頭寸的匡算最終會受到供給與需求的影響,資金頭寸的供給的影響因素包括客戶存入無融資存款、歸還貸款、貼現到期付款、保證金存款、退回准備金和拆借資金,資金頭寸的需求因素包括客戶支取無融資存款、新增貸款、票據貼現、保證金存款、補繳准備金、上存資金。某一時點的資金頭寸為資金頭寸供給量減去資金頭寸需求量,於是總的來說,資金頭寸的要素有無融資存款、貸款業務、票據貼現、保證金存款、准備金和拆借資金。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