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並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5.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
6.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7.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並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後,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
9.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10.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11.建房戶領取房屋產權證。
(1)農村建房小組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B. 在農村,同村不同組可不可以建房
在農村,同村不同組是否能建房?
只說重點 : 同村不同組,在不同組的情況下,只要有屬於自己的宅基地,可以申請建房,只要相關部門核實通過申請,完全可以建房。
C. 農村自建房要辦什麼證件
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提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像長沙就規定,城鎮(含城市、縣城、建制鎮)規劃范圍內的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先期向所在地規劃部門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同時持有《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方可進行房屋建設。
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
一、建房戶申請
二、現場踏勘、填寫審批表和繪制建房定點平面圖
三、公示
四、村民小組(生產隊)簽署意見
五、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
六、村鎮處基層管理站審查意見
七、國土管理所審查意見
八、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
九、縣建設局審核意見
十、縣國土局審核意見
十一、縣人民政府審批
十二、縣建設局發證
D. 農村建房子要哪些部門同意
農村建房子要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及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以安徽為例,根據《安徽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宅基地審批流程如下:
1、農村村民向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
村民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請之日起10日內,召開申請人所在的村民小組會議。經村民小組會議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委員會應當簽署同意意見送達申請人,並張榜公布申請人姓名、理由和宅基地位置、面積。張榜公布期限為10日。
2、申請人接到村民委員會簽署的同意意見後,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二)申請人戶籍登記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材料;
(三)申請人所屬村民委員會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見;
(四)擬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積以及界址范圍的材料;
(五)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3、鄉(鎮)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請之日起15日內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4、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的宅基地使用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用地的決定。批准用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批准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登記手續;不批准用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不予批准之日起5日內將不予批准決定送達申請人,並書面說明理由。
E. 農村的房子要如何報建要如何辦理手續謝謝
一、農村自建房報建申請流程:
1、農村自建房報建簡易流程:
申請→審核→報備→勘察→劃線→出圖→填表→審批→通知→建房。
福居庫認為,農村自建房報建程序雖沒有商品房報建程序那般繁瑣復雜,但也不簡單,其中涉及到的部門便有2~3個,步驟手續就達到9個之多。
2、農村自建房報建詳細流程: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農村自建房應按照下列程序步驟合法申請辦理建房手續。
(1)農村自建房報批程序流程圖:
二、村民申請建房報批流程:
1、凡是在轄區內的建設,必須到建設管理站辦理報建手續(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砌圍牆、開門口)。
2、必須符合規劃要求,建設用地需經規劃辦批准、國土資源分局辦理用地手續。
3、各項建築設計必須遵守《建築設施防火規范》,按規定報公安消防部門審批。
4、建築物四鄰部分的基礎要小於自有用地邊界二厘米。
5、排水管一律安裝在建築物落水位一側,不得安裝在臨街的一面。
6、十米路以下巷道只准外飄窗楣、雨蓬,不準外飄陽台建築物。十米路以上按規劃外飄。
7、落水位:東區轄區分新舊區。新區落水位一米,舊區落水位70公分,落水位在基建完成後封閉落水位,中間留一小門可以進入清理落水位衛生。
8、臨街巷的門口不得設置步級,內地坪不得高於街巷十厘米。
9、凡已建的建築物不得隨意變更使用功能和建築架構。
10、建築面積超500平方米需辦理質、安監手續。
11、建築面積超5000平方米需辦理計委立項和規劃局辦理「兩證一書「和綜合驗收。
三、程序:
1、建設單位或個人,將土地證地形圖(屬村民分配宅基地未辦理土地證的,需有協管員點界址的測量宗地圖)復印到協管員處加具意見,然後到建管站審批(未辦理土地證的需到居委會主任處審批),再到城建大堂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紅線圖。
2、領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找有資質的設計人員設計圖紙,圖紙設計後到城建大堂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領到建設用地和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填寫報建表、四鄰協議,堆放沙石申請表,質、安監資料找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建單位並蓋章後到建管站辦理報建手續,然後把報建資料和經審驗的圖紙一套到城建大堂備案和交納建築管理費、建築稅,並返回建管站領取進場施工許可證和水電開戶證明。
4、辦理好上述手續後,由建管站派員到施工現場開線,未領土地證的由小欖鎮兩家測量隊進行座標開線,然後由鎮建設一區派員驗線,驗地梁。
F. 小組集體土地上建房要不要得到本小組全體村民同意。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這份協議是無效的,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或上回一級人民法院起訴答
根據國土資源法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歸集體所有,由全民會議方式決定或由會議產生的組織決定。如果是個人住宅用地沒有政府相關文件應由個人決定。
上述情況沒有詳細說明土地類型,不能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請諒解
G. 農民建房村小組收取土地補償款是否有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農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民建房收費標准,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農民建房收費規定的通知》(湘政辦明電[二000]吧吧號)的規定,凡農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只能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即建設用地批准書工本費(每證吧元)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工本費(每證一0元);凡依法批准農民佔用耕地建房的,按照"佔一補一"的原則,由建房農民補充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不能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除收取"一書一證"工本費外,應徵收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按《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省人民政府湘政辦發[二000]一號文件規定的最低標准徵收;凡農民經批准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建經營性房屋的,除按相應規定辦理外,應按建安造價的二%徵收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每戶最高不得超過三00元;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又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按每戶不超過二00元的標准收取土地復墾費;凡農民在小城鎮實行"三通一平"、"七通一平"成片開發的國有土地建自住房的,按城市居民建自住房對待,不收取土地復墾費、人防工程易地統建費、文物調查勘探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城市道路佔用費、建築施工招投標管理費、新牆體材料改革費(基金)、散裝水泥扶散費、建築雜訊費、民用衛生設計審查費及各項基金(不包括防洪保安基金)。災區農民水毀房屋在原地和政府統一安置的異地重建住宅的,免交一切建房收費。農民違法佔地建房的,按《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鄉(鎮)國土所、建管站辦理農民建房有關行政審批手續,只能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等,不能以其他任何名義收取管理費、手續費、資料費等一切不合法的收費。不得執行與自身管理職能無關的收費和中國收費
H. 農村村組住房集體改建,需要什麼手續,,
作為農民的基本福利,宅基地有其特定使用對象,即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為了維護農民的居住條件和居住安全,國家嚴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體經濟成員之間的流轉。外地人不是集體經濟成員,所以宅基地不能轉給外地人。
I. 農村宅基地,一定要徵得小組全體人員的同意才可以的嗎
農村宅基地,已經是無地可劃了,你不可能讓全體小組成員同意的
因為現在的地都已經承包,無法有空地給你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