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建房用地標準是多少平方/每人
農村建房用地標復准不制是按人均面積計算,而是按戶均面積計算。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農村村民實行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列標准執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准。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准。
(1)17年新農村建設用地人均指標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❷ 城市人均建設用地指標是指( )。
【答案】C
【答案解析】城市人均建設用地指標是指各項城市建設用地總面積與城市人口之比值。
❸ 請教人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標准!
除了《村鎮規劃標准》裡面的人均150平方米。那麼高啊?我測算優值出來才有人均120平方米.
❹ 人均單項建設用地指標 什麼意思
【答案】C【答案解析】城市綠地面積規定人均綠地面積用地指標為9.0m2/人。
❺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9.1.4.1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內涵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主要是指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通過農村居民點內部空間結構調整或遷村並點,在合理安排居住生活用地後「富餘」的土地資源量。其潛力大小主要決定於現狀用地規模、規劃期末農村人口數量和人均用地標准、城鎮化進程、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潛力的主要對象是居民點內部的建設用地、農村閑散地。通過對現有居民點用地內部結構調整,實現居民點建設用地的集約化、標准化和農村閑散地的充分利用。因此,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主要是各級標准要求下的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的「節約」和居民點內部閑置土地規模之和。當前農村人均用地面積過大,如果降低人均用地,則可以退出大量耕地。
9.1.4.2 農村居民點用地現狀分析
考慮到石家莊市第二次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是按新的土地分類進行的統計,農村居民點放在村莊中,即村莊的統計數據除農村居民點外,還包括所屬的商服、住宅、工礦、工業、倉儲、學校等用地,難以剝離出農村居民點用地,鑒於此,選用2008年石家莊市土地統計數據進行分析。2008年全市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總面積為158633.03公頃,其中,城市用地面積為14964.09公頃,占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的9.43%;建制鎮用地面積為12883.93公頃,占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的8.12%;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為95662.52公頃,占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的60.63%;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為29901.31公頃,占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的18.85%;特殊用地面積為5221.18公頃,占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的3.29%,見表9.6。
表9.6 石家莊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現狀表 單位:公頃
9.1.4.3 農村居民點待整理范圍
石家莊市農村居民點點多面廣,人均用地面積大。其土地開發整理潛力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當前農村人均用地面積過大,如果降低人均用地,可以騰出大量用地;二是根據城鎮化發展趨勢,大量農村人口要在規劃期內進城,從而會出現大量有待盤活的農村閑置土地。據調查統計,2008年全市農村人口661.93萬人,農村居民點面積95662.52公頃,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144.52平方米,人均居民點用地面積最大的市區達254.01平方米,整理潛力較大。待整理農村居民點土地的光、熱、水、土壤等自然條件較好,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一般主要轉化耕地,還有少部分轉化為農業設施用地及農村道路、溝渠等用地。全市待整理農村居民點資源分布情況,見表9.7。
表9.7 石家莊市待整理農村居民點用地現狀表
續表
9.1.4.4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分析
表9.8 國家村鎮人均建設用地標准
注:1.已有的村鎮應以現狀建設用地水平為基礎,根據人均建設用地指標級別和允許調整幅度確定;允許調整幅度是指規劃人均用地指標對現狀人均建設用地水平的增減數值:
2.人均耕地面積小於1畝的地區,在現狀人均建設用地水平允許採用的指標級別中,只能採用最低一級;
3.新建村鎮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宜按表中Ⅲ級確定;人均耕地面積小於1畝的地區,應按Ⅱ級確定;
4.地多人少的邊遠地區,應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的建設用地指標確定。
(1)按國家村鎮建設用地標准計算。在以國家村鎮人均建設用地標准(表9.8)分析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中,基期農村居民點人均建設用地面積和規劃期末人口數量是影響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的關鍵因素。一般而言,隨著人們生育觀念的改變及城鎮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人口自然增長率(r)將呈降低的趨勢,農村人口流向城市逐年增加,農村人口機械變動量(△Q)應為負值,且其絕對數量應逐年增加。通過對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農民收入水平、農居質量等因素的調查,分析農村居民點規劃人均建設用地,最終確定石家莊市待整理居民點的最低門檻為現狀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120平方米,同時,規劃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亦為120平方米。再以鄉鎮為單位從全市各鄉鎮中選擇出可以作為待整理農村居民點的鄉鎮,並分別計算每個待整理鄉鎮的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計算公式見公式9.1、公式9.2和公式9.3。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式中:ΔS為縣(市、區)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S為縣(市、區)農村居民點現狀用地面積;′S為縣(市、區)農村居民點規劃用地面積。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式中:R為規劃人均用地(120米2/人);Q為待整理縣(市、區)規劃目標年人口。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Q為2008年待整理縣(市、區)農業人口;R為人口自然增長率(規劃期內為6‰);t為規劃年限;△Q為人口機械變動量(單位:人,採用調查數據)。
然後以公式9.4計算每個待整理鄉鎮在規劃期間居民點整理的凈增耕地系數。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式中:β為待整理鄉鎮規劃期末鄉鎮整理增加耕地系數。
最後用公式9.5計算各縣及全市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式中:S總為全縣(市、區)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評價結果: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石家莊市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將會有相當一部分農村人口進入城鎮,一方面農村居民點中會有一部分直接轉化為城鎮和其他建設用地;另一方面,農村居民點的整治力度會不斷加強,整理潛力將不斷得到挖掘。分析測算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石家莊市農村居民點的整理潛力為16853.08公頃,假設80%的潛力可以整理為耕地,可新增耕地13482.46公頃,增加耕地系數為14.09%。各縣(市、區)農村居民點的潛力詳見表9.9。
表9.9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分析表
續表
注:按國家村鎮建設用地標准計算。
(2)按河北省地方標准計算。據《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二款:「城市郊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七平方米;平原地區和山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根據此標准,以石家莊市現狀鄉村戶數和農村人口為基數,對規劃年鄉村戶數進行預測;以一戶一處宅基地計算出規劃期標准宅基地總面積;因農村居民點面積包括宅基地面積和居民點內道路、排水溝等公用面積兩部分,一般情況下宅基地面積占居民點總面積的50%左右,則:規劃年農村居民點面積=規劃年標准農村宅基地面積×2。計算公式見公式9.6、公式9.7和公式9.8。
石家莊市土地資源
式中:N0為現狀鄉村總戶數;N為規劃年鄉村總戶數;Qt為規劃年農村人口總數(人),即2020年的農村人口總數;Q0為現狀農村人口總數(人),即2008年的農村人口總數;t為規劃期(年);B為《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中宅基地用地標准;ΔS為潛力面積(公頃);S0為現狀農村居民點面積(公頃);St為規劃農村居民點面積(公頃)。
據統計,石家莊市人均耕地不足600平方米,根據《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戶均宅基地標准為<200平方米,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戶均宅基地的標准200平方米,按照以上方法計算,石家莊市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為25853.34公頃,假設80%的潛力可以整理為耕地,可新增耕地20227.98公頃,新增耕地系數21.15%。各縣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見表9.10。
表9.10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分析表
注:按河北省地方標准計算。增加耕地系數=新增耕地面積/現狀農村居民點總面積。
9.1.4.5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分析比較國家標准、戶均標准計算的潛力,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以兩種測算結果的平均值21069.03公頃作為石家莊市的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可新增耕地16855.22公頃,增加耕地系數為17.62%。各縣具體情況見表9.11。
表9.11 石家莊市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匯總表
續表
❻ 關於新農村建設用地,國家有那些規定.
一、農村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二、建設用地規定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可見,我國將集體建設用地分為鄉鎮企業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
2、只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以純粹盈利為目的,進行相關建設的土地。
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包括「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見,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方面,只有鄉鎮企業用地才符合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性質,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才能入市。
(6)17年新農村建設用地人均指標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對推進土地市場建設,維護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受當時條件限制,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整體滯後,有的地區登記發證率還很低,已頒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大部分只確權登記到行政村農民集體一級,沒有確認到每一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這與中央要求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現實需求不相適應。
明晰集體土地財產權,加快推進這項工作的任務十分緊迫繁重。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到2012年底要把全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在中央有關文件總體要求下,允許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在滿足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和管理需要前提下,進一步細化政策;對開展綜合整治和需要流轉的農村土地,優先進行登記發證,為整治和流轉提供條件。
盡快完成綜合改革實驗區、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地區、城鄉接合部等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滿足改革發展和穩定需要。全面覆蓋原則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應覆蓋到全部農村集體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建設用地
❼ 什麼是人均居住用地指標 怎麼算啊
人均居住用地等於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居住用地面積除以中心城區(鎮區)內的常住人口數量,單位為㎡/人。
根據國家標准《城市用地分類規劃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規范規定,居住用地的主要內容有:
1、住宅用地。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一般稱公建用地,是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為居民服務和使用的各類設施的用地,應包括建築基底佔地及其所屬場院、綠地和配建停車場等。
3、道路用地。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車、單位通勤車等停放地。
4、公共綠地。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適合於安排遊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遊憩綠地,應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
居住區內各項用地所佔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標,應符合居住區用地平衡控制指標;人均居住區用地控制指標也應符合規定。
(7)17年新農村建設用地人均指標擴展閱讀
我國居住區按居住戶數或人口規模分為居住區、小區、組團三級。
1、城市居住區一般稱居住區。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規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幹道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並與居住人口規模(3萬 ~5萬人)相對應,配建有一套較完整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區。一般稱小區,是被居住區級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並與居住人口規模(0.7萬 ~1.5萬人)相對應,配建有一套能滿足該區居民基本的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組團。一般稱組團,指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並與居住人口規模(1000~3000人)相對應,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❽ 農村容積率一般是多少
綜合性用地指標:1
低層為主:0.6
多層:1.4
中高層:2.0
高層:3.5
其實,不論是村莊建設規劃或者是集鎮總體規劃。
關鍵要控制的指標不是容積率,而是人均建設用地指標。
一般農村:80平米每人
❾ 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怎麼算
城鎮內部建設用地除了居民點外還包括其他建設用地.
因此,這個應該用城鎮建設用地總面積/城鎮人口
❿ 什麼是人均建設用地
一般是指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總面積按城市總人口分配的人均面積。例如某城市回2010年城市人口為180萬人,規劃建設用地答16000公頃,人均綜合用地89平方米。
這里講的綜合用地,是因為規劃建設用地是用於住宅、商業、辦公、科研等多種規劃用途。
另外,對於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讓時作為綜合用地。有些綜合用地城市公建項目(如公園、體育場、廣場等),在規劃建設時需要計算人均綜合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