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自建房有面積限制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相關內規定:
農村村民容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出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舊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80平方米;佔用耕地的,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農村申請建房程序為:
申請人向村委寫出書面申請-村委審核-報街道城市規劃建設辦公室-街道辦定期組織土管、規劃、駐村幹部現場勘察-符合條件的,規劃員向規劃局報批規劃紅線-規劃紅線出圖後-填寫農村私人建房呈報表-呈市國土局、市政府審批土地-市國土局頒發建房用地通知書---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
❷ 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建房面積是多大
農村宅基來地建房標準是小戶:即三人源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
❸ 農村自建房面積要求
城市住房面積國家的政策是90㎡面積住房要佔到70%,這也就是說大多數人城市住房也就90㎡,一般城市住房90㎡可以建2個睡房,小點的可以建3個睡房,只要設計精細,應該說還是比較舒適的。那農村住房多大面積為合適呢?
1、一個標準的家庭人員構成是怎樣的:夫妻,一個子女,父母,共五個人。(其它可能還有爺爺奶奶,有的可能有兩個小孩,本文對此將不作研究,原因是,現在人們更喜歡小家庭生活,大多數人不要說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就是和父母大人還不是太願意呢,盡管如此,在農村和父母一起住還是相當普遍的,這可能和經濟基礎有關,因為如父母另外住,必需要另外有房才行。兩個小孩終是少數的)。綜合以上分析,農村家庭五人居住是較為常見的。
2、廚房已使用氣體作為主要燃料,真正使用土灶的也有,但終是少數了。
3、考慮一個汽車位,到不是說現在大多數人已經有擁有汽車的經濟基礎,從發展的眼光看,以後可能會有,就是以後還是沒有這個實力,作這樣的假定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因為這個汽車位現在可以兼作其它功能空間來使用,比如說農村的農俱間或貯藏室之類,不用和城市住房一樣的太過緊湊,必竟是自己家的地。
4、底層的堂屋面積要適當大一些,農家有在家中辦婚娶等的習慣。
5、兩層樓房。
有了以上這些假設,對研究農村住房的合理規模就有了很好的基礎了。
農村住房各功能空間合理面積規模如下(牆軸線尺寸):
a. 主睡房3.6*(4.5-4.8)=16.2
b. 一個小孩房2.7*3.0=8.1
c.一個老人房3.3*4.5=14.85
d.一個客房3.3*3.0=9.9
e.2-3個衛生間(底層一個,上面1-2個)(2.0*2.7)*(2-3)=10.8-16.2
f.一個廚房2.1*3.3=6.93
g. 一個餐廳3.6*3.6=12.96
h. 一個客廳(底層的堂屋)4.5*5.1=22.95
i. 二層設一個起居室3.0*3=9.0
j 貯藏室2*2=4.0
k.必要的室內走道交通面積1.5*5=7.5
l .陽台以及底層室外走廊面積1.5*5.4=8.1
m.汽車庫3.3*5.7=18.81
n.樓梯2.4*4.2=10.08
以上為牆中軸線面積,小計為:165.58。
兩層樓的底層佔地面積為165.58/2=82.79
假定是由寬10米,長8.279米圍合的面積,則一半外牆佔用面積為0.12*(10+8.279)*2*2層=2.6
以上合計總面積為:165.58+2.6=168.18平方米。
總結:我們認為自建住房總面積168.18㎡,包括四個睡房、三個衛生間、一個汽車庫位、各功能空間面積配比合理,只要設計合理,這樣的面積對居住來講已經相當的舒適。空間緊湊可以控制在160㎡,空間比較寬松的話可以放到180㎡。以上內容僅供想要自家建房的朋友參考,如果您是有錢有地的富人可不做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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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住宅面積標准
《土地管理法》是為了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法律。因此,沒有關於農民住宅面積標準的規定。
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區、市)規定的標准。因此,這個標准要根據各省的規定執行。
❺ 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建房面積是多大
農村宅基地建房標準是小戶:即三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
❻ 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有規定嗎
使用耕地最高不超過125平方,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
第九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m2;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m2。
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 m2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6)農村自建房面積綠化規定擴展閱讀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本辦法規定的標准,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二十二條 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非法佔用土地或者超過批準的面積多佔土地建造住宅的,應當責令其停止建設;對拒不停止、繼續施工的,有權拆除繼續違法搶建部分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可以查封、暫扣用於施工的工具、設備、建築材料等。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予以協助配合。
第二十三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交還土地使用權,逾期仍不交還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不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給予警告,並可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不及時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給予警告,並可處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阻撓、干涉、妨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❼ 農村個人住宅的面積有規定嗎
有規定。
1、農村新建房屋、擴建或翻新重建,每戶宅基地的標准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據村裡規劃和本村的實際用地情況統一確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
2、農村自建房不得超過三層,每戶的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
3、農村聯排別墅不得超過四層,每戶建築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
4、各村應根據本村的風俗、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一種住宅建築方案,形成統一風格,採用坡屋頂建築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7)農村自建房面積綠化規定擴展閱讀: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農民申請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為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每一個成員都有權以個人或戶的名義申請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的性質不會隨村民身份變化而改變。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只能在該土地上建造房屋,並作為生活資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和無期限性。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這種福利主要表現在農民能夠廉價取得宅基地,獲取基本的生活條件,從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為提供了無期限的宅基地,農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穩定的居住條件,客觀上維護了農村生活的穩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享有的一項福利性權利,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❽ 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每個省市的宅基地標準是不一樣的,內蒙古農牧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的標准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一、農村宅基地用地標准: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二、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來人口落戶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三)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實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拆遷的;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三)出賣或出租住房的。
(8)農村自建房面積綠化規定擴展閱讀
各大地區有關宅基地面積的規定各有差異,具體如下:
華北地區
1.河北
佔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佔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2.山西
(一)平原地區人均耕地在0.067公頃以下的,每戶住宅用地不得超過133平方米。
(二)人居耕地在0.067公頃以上,在平川地上建住宅的,每戶用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在山區薄地上建住宅的,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得超過266平方米。
3.內蒙古
農牧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的標准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4.北京
村民每戶建房用地的標准,由各區、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情況決定,但近郊區各區和遠郊區人多地少的鄉村,最高不得超過0.25畝;其他地區最高不得超過0.3畝。
1982年以前劃定的宅基地,多於之後標准規定的,可以按每戶最高不超過0.4畝的標准從寬認定,超過部分按照鄉村建設規劃逐步調整。
5.天津
村民在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地區自建住宅用地,有條件的,應當統一規劃建設;沒有條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積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積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❾ 農村建房面積規定最大面積是多少
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准分為小戶、中戶和大戶。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准版可分為:
(1)小戶:即三權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米;
(2)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米;
(3)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