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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改造的政策

發布時間:2021-03-12 00:01:01

A. 關於新農村建設的政策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面臨的難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這一問題是政府關心的重點,是學者研究的焦點。中國的改革第一步源起於「三農」,中國未來的成敗,也必將取決於「三農」,這是顯而易見的。泱泱大國,農為根本,只有「根本」的問題解決好,才是最徹底的,最有價值的,最革命的。
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關於開展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的指令,按照國家發改委下達的調研課題,筆者有針對性的深入湘潭縣農村開展調研,並運用湘潭縣縣委基層辦、縣委政研室和湘潭縣政府經研室的相關調研成果,形成了綜合性調研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農民增收乏力,村莊建設規劃滯後和尚未建立長期投入機制,成為我國當前新農村建設面臨的四大難題。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原因是與「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相悖的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要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目標,筆者以為要做好做活五個方面的文章: 一、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二、生活富裕 用產業化的布局 實現社會重建 --關於增加農民收入研究;三、鄉風文明 用市場化的思維 實現制度重建 --關於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四、村容整潔用城鎮化戰略 實現生態重建 --關於農村環境污染研究;五、管理民主 用科技化的手段 實現文化重建 --關於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研究
關鍵詞:農村經濟,經濟發展,和諧發展
近三年,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關於「三農」問題的三個一號文件,有力促進了農民增產增收,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開創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六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調整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深化農村改革,增加農業投入,強化對農業支持保護,力爭實現農民收入較快增長,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趨勢。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七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切實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繼續調整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努力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發,即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第八個一號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強化支農政策,建設現代農業,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良好開局。
難題之一: 鄉村債務問題
據調查,一般規模較大的行政村年剛性支出需15萬元左右,規模相對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於10萬元。但目前大多數村的經濟現狀都不樂觀。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受政策性制約,企業改制斷了收入,稅費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資沒了收入;二是經濟發展空間小,受制於有限土地資源、資金和自然資源;三是財政轉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預見性支出不斷攀升,正常運轉難以為繼。村級集體往往經濟薄弱、無錢辦事,這成為建設新農村的突出難題。
一、鄉村債務結構分析
~~縣鄉村兩級負債總額為55161.99萬元,其中鄉一級負債42586.33萬元,村一級負債12575.66萬元,其債務結構如下:
按成因劃分:A、地方上項目、辦企業,造成決策失誤或因管理、市場原因虧損形成的債務14992.45萬元(其中鄉級13814.10萬元、村級1178.35萬元)佔27.18%。B、辦福利事業、「普九」、鄉鎮醫院和村辦福利事業建設形成的債務5853.77萬元(其中鄉級4819.21萬元。村級1034.56萬元),佔10.61%。C、民間高息借貸、完成各種上交任務,因本金、利息形成的村級債務3599.48萬元(其中鄉級2484.72萬元、村級1114.76萬元),佔6.53%。D、如通鄉鎮油路、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4922.01萬元(其中鄉級3070.66萬元、村級1851.35萬元),佔8.92%。E、因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幹部因素形成的歷史性債務1335.54萬元(其中鄉級968.14萬元、村級367.4萬元),佔2.42%。F、農戶欠交稅費, 逐年欠款而增加形成的集體債務10640.2萬元(其中鄉級4659.72萬元、村級5980.48萬元),佔19.29%。H、其它原因形成的債務13818.54萬元(其中鄉級12769.78萬元、村級1048.76萬元),佔25.05%。
按債權人劃分:A、欠銀行、農村信用社、基金會及其他金融機構20131.79萬元(其中鄉級17614.46萬元、村級2517.33萬元),佔36.49%。B、欠鄉村工程業主3418.82萬元(其中鄉級2755.70萬元、村級663.12萬元),佔6.2%。C、欠鄉村幹部7682.6萬元(其中鄉幹部5769.09萬元、村幹部1913.51萬元),佔13.93%。D、欠鄉村教師2518.4萬元(其中鄉級2452.30萬元、村級66.1萬元),佔4.57%。E、欠民間個人2568.06萬元(其中鄉級l537.07萬元、村級1030.99萬元),佔4.66%。F、欠其他經濟組織10881.74萬元(其中鄉級6049.24萬元、村級4832.50萬元),佔19.7%。H、欠其他債權人7960.58萬元(其中鄉級6408.47萬元、村級1552.11萬元),佔14.42%。
二、鄉村債務成因分析
1、財源有限。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撤區並鄉、農村稅費改革、免徵農業稅等農村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推行,村集體不再有剩餘產品的分配權和經濟收入的支配權,「五統三提」、農業稅附加等鄉村集體收入也隨之消失,鄉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大多數被取消,預算外收入銳減,鄉村集體收入來源被逐漸抽空;由於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缺乏、企業組織化程度低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曾經紅火一時的鄉鎮企業,在90年代紛紛破產倒閉或改制重組,每個鄉鎮每年幾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企業管理費收入頓時化為烏有;1988-1993年,國家實行:劃分稅種、核實收支、分級包干」的財政管理體制,地方財政的留成比例較高,理財自主權較大,財政狀況相對寬裕,而94年以後實行的分稅制,地方的獨享稅種只有營業稅、地方企業上繳利潤、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小額稅種,而增值稅、所得稅地方只分享25%、40%,地方財源嚴重「縮水」。
2、剛性支出居高不下。由於機構雍腫,隊伍膨脹,鄉村二級的工資、誤工補貼,辦公費、交通費等基本支出使鄉村不堪重負,政策性增資只能「掛空檔」。旱澇災害、山林火災、礦山事故等突發事件而導致的不可預算費用,使原本拮據的鄉村財力更加捉襟見肘。,
3、財源流失嚴重。分田到戶後,村級集體財產被一分而盡;撤區並鄉、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流失嚴重;人情稅、關系稅、稅收征管力度不夠,導致稅收不能按國家政策足額徵收;農民增收緩慢,,農業稅費收繳缺口大,尾欠收繳難度大,徵收成本高;實行分稅制以來,一定四年的鄉鎮稅收任務必須無條件完成,不能完成的鄉鎮只能高價買稅(20~30%的手續費)或高息借貸墊交;成立於1994年的農村基金會、互儲會,一開始就以高息和分紅瘋狂吸收存款,違規大額放貸,直接威脅金融秩序,99年國家下令強行關閉時,鄉鎮財政向國家舉債1.181億元兌付農民存款,農村「兩會」清收不僅使縣、鄉、村支付了巨額的清收成本,還承擔了1368萬元的利息債務,至今還有9000多萬元的不良貸款沒有收回,
4、盲目性建設投資強力擴張。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政企不分,政府辦企業、政府為企業擔保貸款,使鄉鎮不得不花巨資為企業虧損買單,為企業償還不良貸款本息;各種達標工程、政績工程勞民傷財,使鄉村債務陡增;為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政府運用行政手段組織農民發展新的生產經營項目,並和農民簽訂保產保利合同,項目失敗後,政府不得不替農民交納巨額學費。
5、預算約束力不強,揮霍浪費嚴重。鄉鎮人大會議上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往往是一個形式,鄉鎮的財政支出一是拆東牆,補西牆,毫無預算可言。二是鄉鎮財政支出往往是書記、鄉鎮長說了算,管他預算不預算,支出決策不僅脫離預算而且基本上沒有民主可言、更不要說財務制度了。三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鄉級財務賬性違規違紀支出現象較為普遍,有限的鄉村財力「跑、冒、滴、漏」嚴重,鄉村債務雪球越滾越大。四是鄉鎮主要領導異動頻繁(平均任期2年左右),在領導的潛意識中,根本就沒有長遠打算,大多是過日子、守攤子、找路子,希望早日脫離「苦海」,支出的隨意性也就被無限放大。五是村一級的支出就更沒有計劃了,「到手就是財、今朝有錢今朝用,管他明天怎麼過」,是大多數村幹部的理財之道。
在現行的鄉村績效考核機制中,數字化強制性硬指標不少,唯獨沒有行政成本的考核指標,鄉村幹部在行政過程中,沒有成本意識,從客觀上助長了鋪張浪費的不良風氣。個別鄉村幹部為了自己的仕途和聲譽,不惜花公款製造虛假政績為自己臉上貼金。在鄉村財力日益拮據的狀況下,辦公費、交通費、通信費、公務接待費卻節節攀升,大吃大喝儼然成風,公費請客送禮愈演愈烈。在公款消費上講排場、講檔次、互相攀比,債務包袱越背越重,群眾怨聲載道。
三、鄉村債務影響分析
巨額的鄉村債務對基層組織運轉、農村社會穩定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
1,是違法行政的重要誘因。鄉村出現收支失衡後,鄉村幹部首先想到的是利用行政資源,巧立名目向行政相對人收取各種費用,因而,農村「三亂」久治不止;為了彌補工作經費的不足,鄉村兩級均熱衷於違規徵用土地搞建設,通過炒地皮,從中獲取20-30%的收益;由於經費緊張,驅使政府機關和幹部採取各種隱蔽手段經商辦企業;為確保正常運轉,鄉村幹部千方百計找門路,以項目建設為幌子,通過非正常途徑,採取非正常手段,爭取上級支持,以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2、直接影響黨的執政能力。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沉重的債務包袱,使鄉村主要領導整天處於「借新債、還舊債、躲追債」的狀態下,影響了他們謀劃經濟發展的精力;湘潭縣的幹部工資只有~~市的1/2、長沙市的1/3,並且還不能按時發放。鄉村幹部為墊交稅費、墊付工作經費,每人手裡攥著幾千元、上萬元乃至10多萬元的「白條」,兌付遙遙無期,鄉村千部人心渙散、意志消沉;面對存量和增量均嚴重不足且強制帶病超負荷運行的農村基礎設施、亟待完善的社會事業公益設施,鄉村二級無力改造和建設,農村公共產品供需脫節的現象更加嚴峻;由於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有限的農業技術推廣經費和教育經費被鄉村挪用已習以為常,直接影響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基礎教育。沉重的債務包袱,致使鄉村二級運轉困難,公共服務職能難以正常發揮,勢必影響黨的執政能力,同時,由於公共投入不足,也直接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影響農民增收致富。
3,有損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巨額的鄉村債務使鄉鎮政府、村委會成為農村最大的債務人。對內,欠鄉村幹部的工資和公款私墊費用,對外,大到欠金融機構貸款、施工單位工程款,小到欠水電費、運費、餐費、辦公用品費,而且在目前狀況下,鄉村根本不具備償還能力,只能採取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應對之策,社會公信度大打折扣。債主為了早日拿回欠款,無奈之下,只能無休止地糾纏鄉村幹部,圍堵幹部家門和鄉村駐地、封堵學校大門、強行搬走農具和辦公用品,搞得鄉村幹部聲名狼藉,無法開展工作。
難題之二: 農民增收問題
近年來國家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促進農民增收,但受多種因素制約,農民增收依然十分困難。農民富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目的,增收困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挑戰。
首先是種養業增收難。農業抵禦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很弱,增收的不穩定性較大。雖然國家對農民實行了種糧補貼,但生產資料和機械作業費等持續漲價,無形中增加了生產成本,農民從事種養業增收困難。二是產業化帶動難。近幾年農業產業化有了一定發展,但農業競爭力總體還不強,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還不高,帶動農民增收不明顯。公司加農戶和協會加農戶等模式並未給農民增收帶來多少實惠。公司、協會和農民之間還未真正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農民幾乎沒有在企業或協會的二次分配中獲益增收。有的地方將合作經濟組織或協會作為普通企業對待,有的作為社會團體對待,還有的地方根本沒有適當的名分。這種混亂局面使得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貸款、納稅、保險等諸多方面困難重重,嚴重妨礙其發展。三是轉移性增收難。隨著農村勞動力轉移到二、三產業的比例逐年增加,外出打工和就地轉移的勞動力隊伍龐大,但由於綜合素質低,大多數勞動力仍從事著低收入的工作,技術型、技能型勞動力轉移輸出很少,無法獲得較高收入,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受到抑制。四是政策性增收難。自2005年起,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及其附加,「一免三補」政策提高了農民的種田積極性,但農民依靠政策增收的空間也在縮小,沒有更多途徑。
一、農業政策執行情況
稅費改革前的2001年,~~縣農民的稅費負擔情況為:農業稅28404509元、農業特產稅5160000元、生豬屠宰稅1352700元、鄉統籌47604645元、村提留18886556元,共101408410元。人平負擔98元,畝平(按計稅面積計算)負擔108元。一些臨時性攤派和搭車收費(約30元以上/人)尚未計算在內。
2002年稅費改革時,湘潭縣核減一批不合理計稅面積,合理確定計稅產量,取消農業特產稅、生豬屠宰稅和「五統三提」,將農業稅費門類規范為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2002年和2003年因稅費改革使農民減負約30元/畝。
2004年農業稅稅率由7%下調至4%,全縣農業稅及附加總額3304萬元,人平負擔31.98元,畝平負擔35.30元,較2001年下降67.42%。 2005年,農業稅全免,全縣預計免徵農業稅6046.4萬元,從此,農民完全從稅費負擔的梏桎中解放出來。
2003-2004年,~~縣共減免農業稅10116.4萬元,得到了上級財政等額專項轉移支付。
2002-2004年,~~縣共下援農業稅災社減免2163.7萬元,重點照顧貧困村組的農戶、五保戶、烈軍屬、殘疾人、受災群眾和水庫庫區內的困難群眾。
2004年,~~縣嚴格執行國家政策,發放直補資金970萬元,糧補資金1544.4萬元,使農民直接增收2514.4萬元,人均增收24.51元。
二,2000~2004年~~縣農民收入情況
〈一〉、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量及構成的變化情況。
農民人均純收入由2000年的2644元增加到2004年的3681元,5年內增加1037元,增長39.2%,年均遞增8.62%。
2000—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度增長具有極大的不均衡性(2000年較1999年增長3.97%,2001年較20001年增長5.3%,2002年較2001年增長5.7%,2003年較2002年增長7.5%,2004年較2003年增長16.3%)。5年中,農民收入雖穩步上升,但有四年的年間增速低於8.62%的年均增速;其增長規律具有較強的階段性和明顯的跳躍性,前四年為低速期,年均增速僅6.17,2004年為快速增長期,較2003年增加516元。增長16.3,首次超過城鎮居民純收入增返5.3個百分點。若沒有2004年的高速增長支撐,就不可能實現8.62%的年均增速。
5年間,農民純收入的構成基本穩定。家庭經營收入佔60.78%,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58—2.5%之間;工資性收入佔36.19%,5年間的增減幅度穩定在34.3~38.9%之間;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僅佔0.87%、2.16%。湘潭縣2004年農業總產值44.3億元,農業增加值25.21億元,糧食種植面積187.4萬畝,糧食總產量85.72萬噸,出欄牲豬234.49萬頭,農民人均純收入3681元,分別比上年增長8.6%、8.5%、17.3%、14.7%、8.4%、16.3%。以上數據顯示,隨著一系列以「多予、少取、放活」為核心的支農扶農政策的頒布實施,農業和農村取得了多年以來難得一見的好形勢,糧食生產在短期內實現了恢復性增長,農產品全面豐收,農業效益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成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業大縣縣域經濟的最大亮點之一。
〈二〉、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特點
1、農民收入的增長仍然依賴於家庭經營收入和工資性收入,收入來源渠道依然狹窄。
2、農民收入增長與國家政策緊密相連,2004年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主要是政策效應。免徵農業稅不僅使農民減輕了負擔,更重要的是從源頭根治了農村亂收費的痼疾,使各種巧立名目的搭車收費失去其依附的載休,廣大農民群眾可謂歡呼雀躍,拍手稱快。直補、良補給了農民一條穩定的政策性增收渠道,減負和增收使農民在長期的「高負低收」的惡性循環下解脫出來。
3、較長時期內農民收入增速一直低位徘徊。以2000~2004年為例,年均增速僅8.62%,其中,2000年較1999年僅增長3.97%,2001年增長5.3%,2002年增長5.7%。扣除物價上漲因素,2000~2003年的農民收入增長處於停滯和負增長狀態。
4、農民收入的內部分化日趨加劇。2003年,我們調查了8個鄉鎮20個村50戶農戶的收入情況,戶均收入8400元,其中年收入10000元以上的17戶,佔34%;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26戶,佔52%;年收入1000~5000元的5戶,佔10%;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2戶,佔4%。
三、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因素
1、農民增收的空間非常有限。1998年以來,農民收入持續低迷的原因除政策等因素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經歷了10多年的家庭經營後,農村生產力、單位土地面積的生產效率已經發揮到了極至,在新的經濟體制、產業格局、生產經營模式沒有出現以前,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必然進入「休眠期」。2004年的增產、增收、增效緣於政策好、市場旺、人努力、天幫忙,政策的引扶效應和市場的刺激效應又一次發揮到了極至,要保持2004年的良好發展態勢已屬不易,要謀求新的發展和突破,難度可想而知。
2004年,農作物產量和價格也接近峰值,依靠提高單產和市場漲價增收顯然「內存」嚴重不足。在世界農產品生產與貿易不斷集中、全球農產品貿易的壟斷性經營、發達國家對農產品進行巨額補內貼並對其他國家的農產品進口設置綠色壁壘的國際背景下,中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不強。
2004年,我國農產品的平均關稅從45%下降到17%,許多農產品的關稅普遍下調20—30%,國際農產品在中國的市場價格也將下降20—30%,農產品價格回落的壓力越來越大。一家一戶的小生產已經無法經受國際國內大市場的沖擊,國內農產品生產和加工企業面臨新的考驗和挑戰。
進入雞年,農產品價格就遭遇「寒潮」,首先是稻穀價格比2004年下跌5~8元/50kg,接著是4月下旬~5月下旬的牲豬價格直線下跌,良雜豬由去年的10.2元/kg跌至8.4元/kg ,良良豬由去年的11元/kg跌至8.4元/kg,在經歷了一個月的低價運行後,牲豬價格才觸底反彈,小幅上揚,但仍然沒有恢復到2004年的價格水平。工資收入己成為農民收入的「創業板」。受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和就業機會相對較多的影響,尤其是城鎮建築業、製造業等對農民工需求大的產業增長強勁,民工外出務工尋找工作的機會相對較多。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將為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提供一定數量的就業崗位。估計在近幾年,工資性收入會成為農民收入增長最主要的貢獻因子。但,從發展的角度看,勞務經濟也面臨諸多制約,一是競爭越來越激烈。全國共有農村勞動力42億,農業自身的勞動力需求只有1.7億,尚有3.1億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加上城鎮下崗失業工人和新增就業人員,城市的承載能力相對有限。二是隨著工業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對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少。三是勞動力的供大於求,對勞動者的素質要求越來越高,體力型務工人員的薪金待遇會越來越低。四是湘潭縣的勞務經濟至今是一種自發經濟,管理鬆散,組織化程度低,若不引起高度重視,就有可能失去部分勞務輸出市場。
2、農民增收的風險性系數大。農村是一個龐大的「露天工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農民是「靠天討吃」。目前,我國尚末建立農業風險救助機制,一遇自然災害,農民就只能望天興嘆。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實現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資源、環境壓力也與日俱增。眾所周知,過度開發和盲目擴張所帶來的環境污染、水士流失、生態失衡、資源緊缺必然導致氣候的反常,自然災害發生頻繁,農民增收的風險系數也就不斷放大。
3、農民增收的自主性非常有限。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受思想觀念、認知水平的限制,農民死抱自己的一畝三分自留地不放,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土地浪轉機制難以形成,產業結構調整步履艱難。作田、養豬、打工不可能使農民收入出現量的飛躍和質的變化,增收動力明顯不足。
農產品價格是農業的「晴雨表」,農資價格又是農業的「風向標」,農民對「二價」只能無條件的被動接受,農民增收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今天以來,農產品價格有較大幅度的下跌,農資價格卻一路飈升,尿素零售價(下同)1950元/噸,同比(下同)上漲14.9%;鉀肥2200元/噸,上漲29.4%;碳胺540元/噸,上漲17.4%;復合肥1050元/噸,上漲32.9%;種子9元/kg,上漲28.6%;農地膜14元/kg,上漲4%;拋秧盤0.65元/塊,上漲160%;農葯的平均漲幅也在20%以上。因農資漲價,農民種田成本增加50元以上/畝。按2004年湘潭縣「二補一免」55.72元/人計算,政策給農民帶來的收益被農資漲價全額抵消。
受煤、電、油、運緊張和原材料漲價等因素的影響,農資價格上漲有其客觀原因。但透過漲價現象還是可以發現一些不可忽視的深層次的問題。一是近年來,輿論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宣傳有失偏頗。農業和農村經濟剛有轉機和起色,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把農村形勢說得天花亂墜,片面宣傳和誇大成就,對仍在存在的各種問題或是忽略不計,或是輕描淡定,給人以「三農」問題已經解決,農民已經富裕的輿論誤導,各行各業,特別是農資生產商和經銷商也就爭先恐後來分「蛋糕」,為農資漲價埋下伏筆。二是農民對農資生產成本、進零差率等生產經營信息全然不和,漲不漲價、為什麼漲價、漲多少,全是生產企業和經銷商的一面之詞。三是國家在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前」補貼方面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投入大量資金,但真正的「好處」往往落到了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手中,他們一方面享受國家的行業政策優惠,一方面叫苦不迭,大呼虧本經營,一次又一次提高農資市場價格,最終受「擠榨」的還是農民。
難題之三:村鎮規劃問題
一、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情況
二、98年以來建設的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當前存在的問題
難題之四:投入機制問題
1,金融資源流失嚴重,經濟發展受資金「瓶頸」制約
2、上學難、看病難、貸款難,打官司難。
主要原因:政策失衡、體制障礙、城鄉隔閡
原因之一:生產經營模式落後,產業科技含量不高。
原因之二:基礎設施薄弱,綜合生產能力脆弱。
原因之三:鄉鎮機構雍腫,幹部隊伍龐大。
表現之四:鄉村兩級經費緊張,基層組織運轉困難。
原因之五:黨群關系疏離、干群關系緊張。
原因之六:社會保障體系嚴重缺失 勞務輸出引發社會問題
生產發展 用工業化的理念 實現經濟重建
----關於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研究

B.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C. 2020年國家對於加快新農村建設掰發了哪些新政策

對加快新農村進行了一定的修理和維護他們的一些設施,包括對廁所的改革。

D. 國家對於新農村改造的政策是什麼

國家對農村的政策有:

1.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示範社建設行動。加強合作社人員培訓,各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將合作社納入稅務登記系統,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盡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條件的合作社承擔國家涉農項目的具體辦法。
2.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盡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民工技能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將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相關就業政策支持范圍。落實農民工返鄉創業扶持政策,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咨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權益,對生活無著的返鄉農民工要提供臨時救助或納入農村低保。
4. 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按照著力增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的要求,繼續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推進「鄉財縣管」改革,加強縣鄉財政對涉農資金的監管。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資金穩定、管理規范、保障有力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
5.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調整財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對縣鄉財政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逐步提高縣級財政在省以下財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縣鄉財政基本財力保障制度。
6.積極開拓農村市場。支持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合作建立區域性農村商品采購聯盟,用現代流通方式建設和改造農村日用消費品流通網路,擴大「農家店」覆蓋范圍,重點提高配送率和統一結算率,改善農村消費環境。
7.完善國家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制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辦法。實行新的扶貧標准,對農村沒有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盡快穩定解決溫飽並實現脫貧致富,重點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

E.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

為進一步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逐步把全市廣大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配套、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生態協調、文明進步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如下扶持新農村建設優惠政策的規定。 一、加快新村建設,推進城鎮化進程 1、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可按造價的一定比例,憑鄉政府或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扶持。 2、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動工興建住宅樓的農戶,其佔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稅費,佔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開墾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3、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住宅樓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圖紙,由鄉鎮(街道)組織進行,市國土局、市建設局進行指導,並免費向農戶提供相關資料、圖紙。 4、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辦房產證只收工本費,免收登記費,測繪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5、在新農村建設試點村規劃區內興建的住宅樓,其供電設施、廣電設施、電信設施均由供電、廣電、電信部門統一匯流排到點,安裝到戶,分戶安裝其入戶材料費按現行價格收取,免收安裝工資,初裝費按規定標準的50%收取。 6、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結合改廁興建沼氣池的,經驗收合格後,由每個補助800元(含實物)。 7、市試點村規劃區內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寬的標准澆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門按標准補助外,市財政在通村公路標准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重新補助。 8、水泥路建設由行政村自行組織施工,不對外承包的,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實行零稅、零費。 9、上級下撥的新農村建設的項目資金,試點村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由市財政足額撥付到有關試點村使用,其他部門不得從中代扣任何款項。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財政按主體工程投資的15%予以補助,鄉鎮(街道)予以配套補助。 11、凡用於農民新村建設的木材,納入農民自用材管理,由鄉村兩級出具有效證明,由當地林業工作站核實用材數量,免收林業規費並給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勵改造「空心村」。對利用「空心村」閑置土地建設新村並達到新村建設標準的由市政府將予以適當的補助,並按規定重新核發相關證照。 二、大力發展新產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13、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均允許農民投資進入。 14、積極吸引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在用地、稅費、金融等方面給予支持,當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務,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勵農民創業,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農民進城務工經商,可以繼續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其依法有償轉讓。可享受原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權益,同時承擔相應義務。農民從事手工業生產項目,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收工商登記和有關稅費。農民興辦的農產品流通企業和獨立核算的農村信息服務機構,自開業之日起分別免徵所得稅1年和2年。 16、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農民經商辦企業銀行、信貸部門要積極扶持,努力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 17、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錄用當地農民工,實行定向訂單或職業培訓,只要培訓時間超過3個月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業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在促進再就業資金的出資,適當補助企業和培訓機構。 18、允許農戶將自己沒有能力開發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下,通過調換、轉讓、租賃、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轉給有能力的經營者開發。 19、投資農林牧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除了國家政策法規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通過出讓、租賃等方式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出讓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幣收取。 20、利用「五荒」資源或在邊遠貧困山區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項目,所需集體土地經當地村集體同意,投資者可以採取租賃、承包、合資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部門免收報批規費。 21、從事農林牧漁業開發的企業(含農產品加工企業),經營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閣地方所得部門,前十年將50%納入地方財政建立的企業技改基金和新產品開發基金,用於支持企業擴大規模、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 22、2006年5月起,豬飼養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可按種豬價格一定的比例,經有關部門核實後,憑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證明,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由市財政貼息扶持。 23、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申報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確認為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由市財政市財政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24、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建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綠色農產品,對獲得國家級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由市財政分別一定的獎勵。 25、加大對帶動農戶100戶以上、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流通型農業龍頭企業、基地型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市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扶持,並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農民,推進農民知識化工程 26、為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實用農業技術或務工職工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科技致富、市場競爭、自主發展能力,凡農民積極主動參加市級以上農民技術等學校培訓的,通過學習考試並獲得市級或市級以上專業技術合格證或畢業證的,由市財政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27、對農民進城務工、辦企業,其子女入托、入學,憑房產證、戶口冊、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證明等有關證件,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待遇。企業農民工在人才聘用、職稱評定、職業技能等級評定,考核評選;工齡計算、勞動用工、醫療衛生、戶口遷移、子女就學以及因商務和技術交流需要辦理出國(境)手續等方面,享受與國有單位人員同等待遇。
28、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農民新技術培訓。 29、對農村低保對象、殘疾人、低收入農民、失地後致貧的農民等困難群體及農村獨生子女戶參加培訓,加大補貼力度。 30、對具備培訓場所、師資力量、培訓教材等辦學條件的其它社會培訓機構或企業用工單位,經審驗其資質後,可以定為農民知識化工程培訓機構。 21、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農民技術職稱)的種養加工大戶,經負責部門備案後,可採取跟班學習的方式培訓農民工。 32、鄉鎮(街道)要充分發揮本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鄉村農民技術學校的作用,根據產業布局和農時季節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普及、推廣培訓。 四、發展新經濟組織,創新組織和經營體制 33、市財政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扶持發展「基地+農戶」、「龍頭企業+農戶」、「營銷組織+農戶」及 專業(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農村合作組織。 34、工商、民政等登記、管理機關要適當降低「門檻」,簡化登記手續,為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對組建各類農村新經濟組織的登記注冊申請,必須在6天內辦理完畢。民政、農業、林業、水產等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圍繞農村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切實轉變職能,把該由各類協會、經濟組織承擔的管理職能及時分離出來,真正做到還權於經濟組織、還權於市場,同時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類經濟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幫助協會解決運作過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切實提高農村經濟組織的管理、服務水平。 35、鼓勵全市農民自發組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搞活產品流通,增加農民收入。對規模大、信用好的農產品流通組織,由市農發行或農信社給予重點扶持貸款。 36、實行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優惠政策,對辦理綠色通行證的只收取辦證工本費用,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五、塑造新風貌,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37、市委、市政府整合各項資金,對試點村的「三清三改」工作進行補助(獎勵),包村幫扶單位要按排一定的資金對幫扶試點村的新農村建設進行扶持,入試點村新農村建設資金管理專戶,由鄉鎮(街道)和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監督使用。 38、凡是「三清三改」建設項目,尤其是改路、改水工程沼氣節能工程項目的立項和扶持資金安排方面,適當傾斜,有關費用能免則免,能減則減。 3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就醫享受「三免四減半」優惠政策,即:免除掛號費、換葯手續費、注射手續費;x光胸片、普通床位費、護理費、三大常規檢查費減半。 40、市醫院發放農村困難戶濟困就醫卡,中醫院發放貧困農民扶貧卡,持卡人就醫能享受要關減免政策。 41、市防疫站對農民要求檢測的飲用水源進行免費化驗,對發生食物中毒的案例進行免費檢查,查找致病原因,優惠農民群眾乙肝表面抗原測定和二對半檢測。 42、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拆,有關部門要優先受理,快審快結,以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43、鼓勵和支持農民企業家參政議政,積極安排符合優秀社會主義建設者條件的有影響,有代表性的農民企業家,個體工商戶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 44、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安排資金用於服務農村二女戶保險補助和計生困難戶產業致富。 45、對農村貧困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實行減免農業稅政策。六、創建好班子,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 46、深入推進 「三培兩帶」活動,培養造就一批農村經濟發展帶頭人。 47、建立健全村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配齊選好班子,確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找出一條發展經濟的好路子。 48、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組織,規范運作,在服務群眾中不斷推進村民自治,增強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F. 建設新農村國家有什麼政策

政策一:三權分置

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於深化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引導和促進資本向農村農業集中,實現農業生產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和農業產業的結構優化,促進與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切實提升土地產出效益和抗風險能力。

政策二:鄉村振興

我國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的現狀亟待解決,具體體現在城鄉居民收入絕對差距逐年加大,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差距明顯,教育、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等方面。

政策三:糧改飼

糧改飼,是農業村業部開展的農業改革,主要引導種植全株青貯玉米,同時也因地制宜,在適合種優質牧草的地區推廣牧草,將單純的糧倉變為「糧倉+奶罐+肉庫」,將糧食、經濟作物的二元結構調整為糧食、經濟、飼料作物的三元結構。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6)新農村改造的政策擴展閱讀:

土地權屬分為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土地兩類。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指農民從事二、三產業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間承載地,包括農村居住用地、農村公共服務及基礎設施用地、村辦及鄉鎮企業用地等。

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進入市場,與國有建設用地享有平等權益,有利於形成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土地價格,建立與城鎮地價體系相銜接的集體建設用地地價體系,促進土地在競爭性使用中實現更合理的配置。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依法依規、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優先和全面覆蓋原則,即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推進;堅持將便民、利民、護民要求貫穿全過程,同時盡可能提高效率。

G. 關於新農村改建的政策

不管啥老宅子,主要還是依照房子的面積來分配的,新舊只是會象徵性的給些補償,專買啥的,至於你屬的分到多少平方米的地和耕地補償的話要看政策的,具體不好說!給你個資料吧,你自己對號去: 關於征地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選我的答案的啊!

H. 2016年新農村改造,國家有什麼新政策嗎

黨的政策是一貫性的,新農村建設是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按照新時代的要求,對農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建設,最終實現把農村建設成為經濟繁榮、設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不得強制農民拆房重建。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只是指導和合理引導,農民才是新農村建設的主人,應當尊重農民意願,不得強行拆建或強制農民拆建房屋。對一些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中需要的集資問題,也必須堅持農民自願原則。 目前還沒有對農民平常意義上自建房屋的補貼政策,只限於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補貼,而且有嚴格的限制條件。
去年,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三部門《關於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提出,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為輔,並通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至於補助標准,各地要從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的實際出發,參考農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合理確定補助標准。中央補助標准為每戶平均5000元。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多種形式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民建房提供消費信貸。

I. 新農村建設政策

對於來村莊撤並建社區現象,熟悉基源層情況的山東聊城市委黨校經濟管理教研室副教授夏正智非常關注。「要通過建設中心城市的辦法來吸引農村居民進入中心城市居住和生活,而不是以村改居的方式強制農民『被城市化』。」夏正智認為。

夏正智表示,目前的村改居、建設萬人村等行動主要是在新農村建設的名義下,歸並和縮減農村住宅建設用地,以獲取城鎮建設用地指標、補充地方財政收入,其背後的主要推動力量就是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

村改居的實施過程中

農民要遭受經濟損失

「按照國土資源部出台的『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制度』,地方政府新增城鎮建設用地不得超過農村退出的宅基用地面積。如果農村不能退出宅基地,也就意味著城鎮不能新增建設用地,地方非農產業(包括房地產業)發展就要受到土地制約,同時地方政府也不能通過土地徵用和土地出讓的價格差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此規定的逼迫下,地方政府不得已只能藉以新農村建設的名義,強制減少農村宅基地面積,以增加城鎮建設用地面積。」夏正智一語道破了「村改居」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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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新農村改造的政策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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