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自建房注意事項
一、 自建房要選擇好的建造團隊,要有建築草圖。
二、自建房要監工保障,保證建房質量,要准備鋼材,磚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佔用公共道路的問題,要處理好鄰里關系。要寫一張建築合同,這樣在結算的時候才能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四、自建房要設計好地下管道到問題,一勞永逸,要不然麻煩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線路鋪設。要保證牆體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備門窗,好預留門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樓房建設要注意給鄰居的遮蔭問題,處理好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備動力電源。
九、自建房要選擇好建房季節,最好是正月過後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處理好。
不適合建自建房
一、低窪之地:低窪之地易聚水,中國風俗把水稱為」財「,但低窪之地容易造成一瀉千里之勢,不利於積財。另處,低窪之地也容易積水,不利於出行,也會造成屋內濕氣過重,對人體不利。
二、剛填平的土地: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溝或水塘剛填平的,不要著急在上面建房。因為這時地基還不扎實,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縫,安全性差,一定要觀察一段時間,確定地基穩固後再動工。
三、農田:如果有機會將農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農作物收割完後才能動工。否則,遺留在地里的農作物或樹根腐爛後,會影響地基穩固。
四、填平的垃圾場:最好不要用垃圾場做住宅用地。由於垃圾場長期堆放垃圾,產生的穢氣和細菌滲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對健康不利。如果必須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進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層土挖掉丟棄,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廢井:填平的廢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滲出造成地基不穩,挖井太深造成地氣枯絕,廢井的濕氣或枯氣對家人健康不利。
2. 農村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農村建房也是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辦理的手續按照以下順序逐一進行:
1.由建房戶提出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所在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鎮政府進行初審,並負責調地工作;
4.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5.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
6.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保證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7.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並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後,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
9.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10.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11.建房戶領取房屋產權證。
(2)農村自建房建房管理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建房建設水平越來越高,類型越來越豐富,尤其江浙一帶種類多樣。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三)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3. 如何加強農村自建房的質量管理
首先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源制度。在相關法律法規中補充和完善有關農村自建房質量方面的規定,完善相關制度,加大政府的監督管理力度,從制度中保障農村自建房質量。
其次,確立農村自建房管理單位或組織。可以將土地管理部門確立為主管單位,村委會為協助組織,從農村自建房的規劃、設計、施工等各個環節共同進行監督管理,層層把關,保障村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4.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有什麼要求和限制,明明白白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相關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出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房佔用舊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80平方米;佔用耕地的,不得超過120平方米。
農村申請建房程序為:
申請人向村委寫出書面申請-村委審核-報街道城市規劃建設辦公室-街道辦定期組織土管、規劃、駐村幹部現場勘察-符合條件的,規劃員向規劃局報批規劃紅線-規劃紅線出圖後-填寫農村私人建房呈報表-呈市國土局、市政府審批土地-市國土局頒發建房用地通知書
5. 農村自建房違規如何處理
要是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的話土地管理部門就會對所建的違章建築強行拆除,不過在現實執法中如果所建的違章建築不牽扯到別人的利益,周圍的鄰居對你所建的違章建築不存在爭議或者不存在向土地管理部門控告的,土地管理部門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罰點款,象徵性的從牆上拆下幾塊石頭,等他們一走你再把拆下來的石頭壘上就沒事了。如果存在較大爭議的違章建築土地管理部門就會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土地管理部門強行拆除。
6. 農村自建房審批手續有哪些
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或城管部門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6)農村自建房建房管理擴展閱讀
1、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宅基地的面積標准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
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過16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2、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7. 農村自建房政策都有哪些
各地具體政策不一,詳詢當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土地管理回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農村建答房問題的基本原則: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