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土地確權後就可以建房了嗎
如果是宅基地確權,是可以蓋房子的,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內個人用作住宅容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是不能蓋房子的,承包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B. 土地確權後能在上面建房嗎
不可以。
此次農村土地確權是針對承包地確權,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這些都屬於農業用地,不能建設房屋。如果私自建房屬於違建,村委有權利拆除的。需要修建住房的農戶可以先申請宅基地然後在申請建房的許可證,有宅基地但是想重建房屋的同樣也需要建房許可批建。沒有許可證建設的房屋都是違建。不僅要罰款,還會被依法責令拆除。
C. 土地確權後可以當宅基地的使用嗎可以建房嗎
如果用來做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向地方人民政府進行申請,涉及佔用農用地的,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D. 農村土地確權是什麼意思,確權後可以建房嗎!
土地所有權、抄土地使用權和襲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E. 農村土地確權後能否在農田建房
不可以,宅基地可以申請批准後再蓋房。
F. 農村土地確權完成後還能蓋房嗎
確權後的土地,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可以由本人申請,經依法批准後使用。
G. 農村土地確權以後可以在里邊蓋房子嗎
可以蓋房,但必須依法申批,農村確權的土地 ,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和鄉村建設規劃 ,可以由本人申請,經依法批准後使用 ,那麼農村土地確權作用和意義及對農民的好處?
首先是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其次,有利於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台,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最後,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農村土地的確權頒證促進土地權屬關系的穩定,完善財產權利的保護,有利於促進土地的流轉,土地逐步流入、聚集到種植大戶、種植能手的手中就會培育出一批家庭農場,這是以農戶為主體的,同時也會催生出一批農業龍頭企業開展經營。土地流轉中契約交易行為的規范,降低了流轉各方的風險,減少了流轉過程中的模糊環節,增強了流轉的穩定性,流轉的周期也會更長一些,規模會更大一些,參與流轉的覆蓋面也會更廣一些。
H. 農村土地確權後能否在水田建房
不可以: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承包耕地後,有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耕地(水田)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建房)。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I. 農村土地確權後,可以在上面建房子嗎
農村建房需要申請宅基地,涉及佔用農用地的,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根據內《土地管理法容》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J. 土地確權後,可以蓋房嗎
如果是宅基地確權,是可以蓋房子的,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是不能蓋房子的,承包方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承包方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