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信用社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啊是國有嗎
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合作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由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
(1)農村信用社是非國有企業嗎擴展閱讀:
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Ⅱ 請問,農村信用合作社是什麼性質的企業是國有的嗎
不能說是國有的,應該是算是集體性質的。
目前,各級農信社都是獨內立的法人,鄉、鎮容、縣級農信社都是獨立經營的,人事任免權、資產經營權、信貸管理權、資金使用權均歸自己,省級和市級信用聯社只是一個鬆散型組織的領導者,只收管理費和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協調各信用社之間以及信用社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有點類似於銀行同業協會,但權力比協會權利稍大一點。
不過,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各地的農信社將逐步組成農村合作銀行,市級和省級信用聯社是在這種背景下成立的(目前已有部分地區已成立了農村合作銀行),隨著農村合作銀行的成立,組織形式將變成和城市商業銀行一樣,在給各農信社一定期限的自主經營緩沖期後,市級的信用聯社將行使與現在全國性銀行一樣的分行的職能,下面的農信社就成為的支行和分理處,然後市級信用聯社再合並到省級信用聯社,省級信用聯社再行使實質性的管理功能。不過,這段時間將很長,因為城市商業銀行會不會合並到省里,目前還是未知數,更何況其後的農信社呢。
Ⅲ 農村信用社是什麼性質的單位啊是國有單位或者事業單位嗎
不屬於國有,屬於合作單位。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專中國人民銀屬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Ⅳ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屬於事業單位還是國有企業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屬於屬於國有企業。
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
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農民入股組成,實行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是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屬於屬於國有企業。
(4)農村信用社是非國有企業嗎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
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徵的職能。這一職能的實質,是通過銀行的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貨幣集中到銀行里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它投向經濟各部門;商業銀行是作為貨幣資本的貸出者與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來實現資本的融通、
並從吸收資金的成本與發放貸款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的差額中,獲取利益收入,形成銀行利潤。商業銀行成為買賣「資本商品」的「大商人」。商業銀行通過信用中介的職能實現資本盈餘和短缺之間的融通,並不改變貨幣資本的所有權,改變的只是貨幣資本的使用權。
(2)支付中介職能。
執行著貨幣經營業的職能。通過存款在帳戶上的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在存款的基礎上,為客戶兌付現款等,成為工商企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業銀行為中心,形成經濟過程中無始無終的支付鏈條和債權債務關系。
(3)信用創造功能。
用其所吸收的各種存款發放貸款,在支票流通和轉帳結算的基礎上,貸款又轉化為存款,在這種存款不提取現金或不完全提現的基礎上,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長期以來,商業銀行是各種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開設支票存款帳戶的機構,
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轉帳和支票流通,商業銀行。以通過自己的信貸活動創造和收縮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構成貸市供給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業銀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負債作為貨幣來流通,具有了信用創造功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合作社
Ⅳ 農村信用社是國有企業嗎
屬於社員入股,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
。
嚴格意義上不是國營國有。
但其管理體制幾經變遷,現在由各級政府直接管理,其盈虧由財政兜底。因此,與國企沒有多少不同。
Ⅵ 農村信用社是不是國家企業
不是的。農村信用社屬於地方銀行,屬於股份合作制銀行.而且農村信用社工作人員非國家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國家金融機構是指由國家獨資或控股的金融機構,如工、農、中、建、交五大行。農村信用社屬於集體金融機構或者說是社區性的地方金融機構,有的已改制為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行銀行的信用社,已失於集體性質,屬於按公司化運作的地方股份金融機構或股分合作金融機構。
Ⅶ 農村信用社是國企嗎
農村信用社是不是國企:農村信用社不是國企,它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社員入股組成自主經營的農村合作金融單位,屬於集體性質。目前,各地農村信用社大部分都已經轉型為農村商業銀行,而農商銀行也不是國企,它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Ⅷ 農村信用社屬不屬於國有銀行
1、農村信用社不屬於中國農業銀行;
2、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3、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4、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有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
Ⅸ 農村信用社是國有企業還是集體企業
農村信用社嚴格意義上不是國營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農民入股組成,實行入股社員專民主屬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有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