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可以自建房嗎
按國家政策,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是可以申請宅基地蓋房的。城管為什麼不讓蓋房?如果對方是故意為難,可向其上級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如果是屬於以下幾種情況,那麼不讓建房就是合理的:
1、違法建房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在這次土地確權過程中發現很多農房建設並未經批准,「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違法現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對種種違法建房行為管理並不到位,但現在各地在宅基地審核方面是越來越嚴格了,違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許的。
2、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
也有朋友向我們提問說我有宅基地證,可是為什麼也不讓建房。這里我們說個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市民陳女士打電話向記者反映,自己有宅基地使用證。但是當陳女士近期想回老家蓋房子的時候,當地村委會卻不讓蓋。即便是陳女士向村委會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證,對方還是不讓蓋。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了當地國土資源局。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陳女士現在想蓋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兩年以上沒有恢復使用的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土地是要收回的。
該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道,「如果當年宅基地批下兩年之內,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沒問題。但是現在過去了這么多年,一直都沒有蓋房子,國家也不能一直等著,閑著這塊地。所以,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這塊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證,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
3、宅基地不夠分
上面我們提到,由於歷史原因,很多家庭存在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占等現象,這可能就導致當地的宅基地短缺,有些村民可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是沒宅基地可分的,所以就不能建房了。
目前部分地區開始統一規劃建房了。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當中也指出,要「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4、不符合鄉鎮規劃
農民建住宅要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如果已經納入規劃,那也是不允許建房的。
『貳』 農村自建房手續如何辦理
建房-城建部門及土地部門來驗線-寫申請(辦理房產證的申請)交城建辦-去房管局領證。
『叄』 農村自建房
多層自建房也是需要辦房照房產的。
『肆』 農村自建房,房子已經建好,地還沒澆築,好多人說跨度太大了,十六米七隻有四個承台,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
16.7米,有3跨,把圖紙傳上來看看。
『伍』 農村自建房
找你們母親回來公證一下,把房產轉到你們名下,找不到你母親去派出所報人口失蹤。
『陸』 農村自建房想不成為違法建築你知道需要哪些手續嗎
條件如下:
1、寫一份土地申請書,並上交所在鄉(鎮)土地管理辦公室;
2、由當地的鎮政府同意後報縣政府批准;
3、縣(區)人民政府頒發宅基地使用權證書,繳納出讓金;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如下: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柒』 關於農村自建房
房屋修建在道路兩旁的耕地里,肯定是沒有任何手續的,交給國土所和城管的費用,得到他們的默許,但是不會給你任何清晰的證明文件,包括收據的名目。
如果是基本保護農田,耕地大檢查的時候,可以要求你拆;
如果是佔用了道路保護范圍,可以要求你拆;
如果是城鎮改造徵收或者道路鐵路建設徵收,會給你補償,但是和正規有手續的房屋不是一個補償標准,你這個叫無產權違建面積。
『捌』 農村自建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即可。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並出具書面憑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8)臨朐農村自建房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
2、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破損的,權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換發。房屋登記機構換發前,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並將有關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
3、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的,權利人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予以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補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上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玖』 農村自建房有房產證么
農村自建房是有房來產證的。
辦理農源村自建房房產證,首先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由於農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過審批,因此,農村自建房房產證的辦理不同於城市房屋的先買房後辦證。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請,通過審批後,才可以建房並領取房產證。
(一)、申請條件:本鄉居民,只有一處住宅,戶籍所在村是村(屯),確實有建設房屋必要的農戶
(二)、提供資料:
1、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2、建房申請
(三)、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服務)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綜上所述,村民可以根據以上步驟辦理農村自建房房產證。
『拾』 農村現在可以自建房嗎
農村不能隨便建房子。
建房前,要先經過村民委員會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版最後報縣級人民權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後才可以建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