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東省壽光市化龍鎮北柴村新農村建設老房子的拆遷補償辦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實行徵收以及對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給予補償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國防設施建設的需要;
(二)國家重點扶持並納入規劃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三)國家重點扶持並納入規劃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建設的需要;
(五)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條件,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危舊房改造的需要;
(六)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徵收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證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第七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舉報人通報。
第二章徵收程序
第八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收房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第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建設等有關部門,就房屋徵收目的、房屋徵收范圍、實施時間等事項進行論證。
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組織有關部門論證後,應當將房屋徵收目的、房屋徵收范圍、實施時間等事項予以公告,並採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徵求被徵收人、公眾和專家意見。公告時間不得少於30日;但是,房屋徵收范圍較大的,公告時間不得少於60日。
公告的事項涉及國家秘密的,應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收人、公眾和專家意見的採納情況、不採納情況及理由及時公布。
第十一條 房屋徵收范圍公告後,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遷入戶口或者分戶。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二條 經徵求被徵收人、公眾和專家意見,無重大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存在重大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後,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徵收房屋的,應當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因危舊房改造的需要徵收房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組織有關部門論證的基礎上,徵求被徵收人的意見。90%以上被徵收人同意進行危舊房改造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未達到90%被徵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的情況及時公布。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房屋徵收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應當載明房屋徵收目的、房屋徵收范圍、實施時間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及時做好對房屋徵收決定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十五條 被徵收人以及與房屋徵收決定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六條 房屋徵收涉及國防設施、文物古跡、歷史建築、宗教活動場所的,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徵收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應當依法保護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房屋徵收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對房屋徵收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三章 補 償
第十八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
第十九條 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
因危舊房改造的需要徵收房屋並進行住宅建設的,被徵收人享有回遷的權利。
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外,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
第二十條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有關規定確定,但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生效之日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以投票、抽簽等方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確定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對出具的估價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負責。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調查結果。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補償估價工作。
第二十二條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計算被徵收房屋的價格和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產權調換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准。
第二十三條對房屋徵收范圍內的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並依法拆除;對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四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以及租賃和用益物權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人員和被徵收人應當對調查結果予以確認。調查結果應當向全體被徵收人公布。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依據調查結果、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擬定補償方案,並徵求被徵收人的意見。
房屋徵收部門根據被徵收人的意見,對補償方案予以修改完善,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公告應當載明補償方式和房源情況以及簽約期限、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事項。
因危舊房改造的需要徵收房屋的,補償方案在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還應當徵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徵收人的同意。
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補償方案,與被徵收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其中,危舊房改造的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簽約率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補償協議向全體被徵收人公布。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未履行補償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徵收個人住宅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被徵收人提供適當房源。
第二十七條 徵收個人住宅的,被徵收人的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或者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或者經濟適用住房。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補償方案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
被徵收人以及與房屋徵收決定有關的利害關系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補償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強制搬遷,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搬遷。補償決定被復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為違法的,作出房屋補償決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賠償被徵收人的損失,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實施強制搬遷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補償決定,對被徵收人先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
第二十九條 徵收租賃房屋,被徵收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租賃關系未解除的,對被徵收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第三十條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被徵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補償方式的被徵收人在過渡期限內自行安排住處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使用房屋徵收部門提供的周轉用房的,房屋徵收部門不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因房屋徵收部門未按照補償協議提供產權調換房屋而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徵收人,房屋徵收部門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用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一條對因徵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二條 房屋徵收部門委託有關單位從事徵收補償與搬遷具體工作的,應當加強對受委託單位的監督,並對其實施的徵收補償與搬遷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房屋徵收部門及其委託的單位不得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實施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搬遷。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剋扣、擠占補償等費用。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房屋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
(三)未將房屋徵收決定予以公告或者公告時間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四)對不符合規定的補償方案予以批準的;
(五)作出的補償決定違反補償方案的;
(六)違反法定條件強制搬遷的。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按照房屋徵收決定確定的房屋徵收范圍實施徵收的;
(二)實施強制搬遷前,未按照規定對被徵收人先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的;
(三)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實施搬遷的;
(四)未作出補償決定實施強制搬遷的,或者雖作出補償決定但未按照法定程序實施強制搬遷的;
(五)未支付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的。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及其委託實施徵收補償與搬遷的單位,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搬遷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剋扣、擠占補償等費用的,責令退賠,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房屋徵收范圍公告後,未將有關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
(二)未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被徵收房屋情況調查結果的;
(三)未依據調查結果擬定補償方案並徵求被徵收人意見的。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估價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遷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從事建設活動的,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遷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編制具體實施方案,並報房屋徵收部門批准。
建設單位應當與房屋的所有權人按照自願、公平的原則訂立拆遷補償協議。
本條例關於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補償協議內容的規定,適用於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進行拆遷的活動。
建設單位、受委託實施拆遷的單位不得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拆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拆遷活動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2. 壽光營里鎮有幾個村子
營里鎮位於「中國蔬菜之鄉」——山東省壽光市中北部,轄50個行政專村,5.3萬人,總屬面積30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10萬畝,灘塗5萬畝。2006年,全鎮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7億元,比上年增長15%;地方財政收入1329萬元,比上年增長12%;工業實現銷售收入9.7億元,利稅1.6億元,分別增長44.5%和40.3%;第三產業增加值達297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930元。先後被授予「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基層單位」、濰坊市「小城鎮建設管理先進單位」、 壽光市新農村建設先進單位、畜牧業標准化生產先進單位以及農業龍頭企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3. 山東哪些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好,值得考察參觀!
榮城、乳山、即墨、鄒城……
4. 山東壽光農村老家有宅基地,戶口在東北能把戶口遷回山東老家老家嗎,需要什麼條
現在國家管控戶口政策很嚴的,現在許多地方面臨拆遷不好遷入,你這個性質就相當於外嫁女一樣
5. 山東壽光地區建設新農村家裡有父母,還有2個女兒,沒有男孩。應該怎樣分房。
各地不一樣,主要看當地主管部門和村委如何決定,不過按照現有拆遷房子面積、戶籍人口或者兼顧兩者是大部分地方必須要考慮的方面。
具體咨詢村委。
6. 山東省新農村住房建設試點
還有濱城區網路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7. 急求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典型調查報告文章``5000字左右`
關於山東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
按照司里的統一部署,我們於2006年9月4日-8日赴山東濰坊壽光市、德州平原縣進行了新農村建設情況的調研,分別與兩市的市、縣、鄉三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同志進行了座談;走訪部分村及農戶。同時,對泰安、臨沂、東營等8個市進行了書面調查。通過調研,了解了山東目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現將調研情況及有關政策建議報告如下:
一、山東省建設新農村的基本情況
近一年來,山東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力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並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按照「高起點、高水平、立足長遠」的原則,做到新農村建設規劃先行。山東省政府把新農村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科學制定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任務。從山東各縣編制的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來看,城區、經濟強縣、中等縣、欠發達縣把基本實現新農村建設目標的時間分別定在2010年、2015年、2020年和2025年,短期規劃和長期規劃結合。壽光調研期間,恰逢壽光市舉辦新農村建設規劃成果展。壽光市財政籌集資金1000萬元左右,按照「高起點、高水平、立足長遠,量力而行,因村制宜」的原則對各鄉鎮進行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全市所有鎮街道和60%以上的村莊完成了新一輪總體規劃,預計今年年底全部完成新農村規劃。規劃內容涉及農業產業發展、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村莊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方方面面的內容。我們調研壽光市三元朱村時,該村黨支書說「我們村三年基本可以實現新農村建設的任務」,因此,我們問他:「什麼樣就是建設成了社會主義新農村」,老支書一言不發地走出去,不一會,提了兩大塊規劃圖進來,告訴我們「這就是我們的新農村」,這個規劃包括了村集體收入、農民收入、產業結構等各種指標。由此可見,規劃先行的理念在山東新農村建設中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落實。
(二)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新農村建設。山東省依據《全省新農村建設縣級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和分類標准,將全省135個有農村的縣劃分為三大類,其中30個經濟強縣和15個城區劃為第一類,30個欠發達縣劃分為第三類,其餘60個縣劃為第二類。根據分類制定各自的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方法步驟和政策措施等。各縣也按照這一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新農村建設。如我們調研的平原縣把全縣876個村莊分為三個創建梯次:一是首選40個經濟基礎較好、班子強的村莊作為小康創建示範村,重點扶持,一年出輪廓,兩年成標桿;二是篩選100個村作為小康過渡村,重點培育,擴大示範面;三是其他村莊全面啟動,扎實創建。當地幹部說,新農村建設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不斷加大財政支持的力度,又不能脫離實際盲目冒進。
(三)突出「生產發展」這個支持重點,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基礎。建設新農村的關鍵是發展農業產業,沒有產業作支撐的新農村建設就會得「軟骨病」,新農村建設就成了無源之水。山東省新農村建設要求突出「一個關鍵」就是緊緊抓住支持現代農業發展這個關鍵。一方面發展壯大農業優勢產業體系,優先支持8大優勢產業帶、11類優勢農產品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100個知名農產品品牌。另一方面,大力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帶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特別是將發展前景廣闊的中小型龍頭企業全部納入扶持范圍,促其盡快成長壯大,逐步上規模。按照當地基層農業部門幹部的話講就是要將農產品加工業從以量取勝轉為以質取勝,實現「從鋪天蓋地到頂天立地」的轉變。壽光市孫家集街道三元朱村積極發展大棚蔬菜,人均收入超過9000元。村支書王樂義說「新農村建設必須首要發展農業生產,一個大棚就是一個農業大工廠 ,就是新農村建設的基礎」。
(四)以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為重點,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山東各級財政積極採取措施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保障向農村推進,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省財政在重點支持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工程、村村通自來水工程、農村公路改造工程、農村土地治理和生態建設工程等四大工程的同時,設立專項資金實施「百鎮千村」示範工程,加快改善村容村貌和庭院環境。而目前各鄉鎮和村在抓示範村、典型帶動村的過程中,除了積極採取措施支持當地農業產業的發展外,也抓住村容整治這個突破口,突出整治農村「臟、亂、差」問題。壽光市實行「五化(綠化、硬化、凈化、亮化、美化)、五通(通電、通柏油路、通電話、通自來水、通有線電視)、兩改(改廁、改灶)、一有(有必要的文體場所和文體設施)」,平原縣實行的是「四化、四通、兩改、一池」,其他地方基本上大同小異,都是以切實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作為突破口,突出抓好農村環境的「臟、亂、差」治理。
二、目前山東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困難
今年是新農村建設的開局之年,各地正在不斷探索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摸著石頭過河」,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會不斷出現新的問題和困難。從山東的實踐看,在對新農村建設的理解、規劃、資金投入、建設主體、建設體制等方面確實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對新農村建設的理解存在認識上的偏差。一些幹部對如何結合實際開展工作感到「老虎吃天,無從下口」,有畏難發愁情緒;有些地方對新農村建設存在上熱下冷現象;有些地方存在形式主義的傾向;有些地方存在按兵不動、等待觀望的現象。如我們實地走訪的平原縣恩城鎮某村是德州市財政局農財科的駐村幫助點,由於該村沒有產業支撐,農民收入較低,村集體經濟基本沒有收入,目前新農村建設還沒有起色,只能依賴上級的轉移支付。而駐村幹部蹲點對口支持該村的新農村建設又進一步加大了村組織對上級財政的依賴程度。再如形式主義最明顯的體現就是「刷牆建設新農村」的現象。我們走訪的平原縣王打卦鄉趙庄村是一個木炭專業村,村集體經濟收入每年17萬元左右,村支書親自書寫的「發展經濟是富民強國的根本之路」立碑在村中,對發展產業非常重視,同時積極做好硬化村內道路、街道養護、完善給排水等基礎設施服務。即使是這樣對新農村建設認識比較到位的村也未能免俗,將該村的全部房子無論新舊都用淺黃塗料進行粉刷。據村支書介紹,為這項工程,村集體積累了三年資金,累計17萬元才得以完成。
(二)新農村建設規劃存在不切實際的地方。一是忽視農民生產與城市居民生活存在的重大區別,以城市住宅小區規劃代替農家群落規劃,盲目規劃建設樓房村。壽光文家街道桑家樓房村完全按照城市規劃小區的標准建設兩層小別墅,每幢17萬元。二是高標准規劃,忽視農戶的家庭支出能力,成為新的農村債務和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如壽光市稻田鎮馬寨村是該市16個典型示範村之一,全村150戶規劃建設樓房新村,已經建設了79戶,投入達到2000多萬元,這些農戶每戶自己投入20多萬元建設新房。20多萬元對城市居民來講都不是小數目,而這些農民的人均收入才剛剛突破8000元。這種高標准建設極容易形成新的農村債務。三是以村容規劃代替新農村建設規劃,在內容上忽視發展生產。雖然山東省對發展生產十分重視,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以村容規劃代替新農村規劃的傾向,規劃的大部分財力和精力花費在新村莊建設中。
(三)新農村建設還需要各級財政加大投入力度。根據山東省財政廳對新農村建設資金投入典型調查數據的分析,「十一五」期間,預計山東全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總投入約為3000億元左右。而目前基層財力薄弱特別是村集體經濟財力嚴重不足的情況十分普遍。同時,農村稅費改革以後形成的投資缺口也無法彌補。因此,要滿足如此巨大的資金需求,是一個重大課題,新農村建設還需要各級財政加大投入力度。
1、基層財力薄弱特別是村集體經濟財力嚴重不足。部分財政困難縣僅能保證基本工資發放,難以拿出更多的錢用於新農村建設。我們調研的平原縣是山東省30個欠發達縣之一,2005年安排1.6億元支持「三農」工作,當地幹部形容是扎緊褲腰帶支持新農村建設。而這次調研中,各鄉鎮、村集體反映最強烈的是農村集體經濟基礎薄弱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最大障礙。壽光市稻田鎮馬寨村村支書認為,現在著重強調農民增收,形成農民收入較多,集體經濟很薄弱這種「一頭重,一頭輕」的局面。我們走訪的幾個村,新農村建設規劃落實得好的,基本都是集體收入較高的村;而村集體經濟落後的,新農村建設基本沒有起色。
2、農村稅費改革以後形成的投資缺口無法彌補。農村稅費改革建立「一事一議」的籌資制度發展農村公益事業,但基層普遍反映通過「一事一議」辦法籌資的難度大,籌資數額低,很難完成一件公益事業。我們走訪的幾個村,基本上都沒有進行「一事一議」,而是避開這一制度,採取由村民自願捐助的方式籌集資金。但是,自願捐助往往帶有很大的不穩定性,造成新農村建設規劃無法落實。我們調研的平原縣恩城鎮五里村,村內建設規劃落實到人,村支書負責「宅基地管理、道路建設維護、有線電視入戶、電話寬頻網入戶、給排水、一池三改」等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建設工作。據支書介紹,由於以前已經捐款修過一次道路,此次村內規劃中還需要建設的村內公路已經無力再組織募捐。因此,如何將落實農村「一事一議」制度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相銜接是一個需要研究和解決的重要問題。
(四)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主體地位仍未充分體現。多數農民沒有把自己置身其中,存在「等、靠、要」思想,認為新農村建設主要靠國家和政府多給錢、多包辦,這一現象在欠發達地區更顯突出。多數農民反映,新農村建設「政府讓干什麼就干什麼」。山東農民的主體地位尚未充分發揮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村集體經濟發達的地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包辦了除農民住房以外的全部公益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農民既不出錢,也不投工。我們走訪的壽光市三元朱村,村內敬老院、幼兒園、學校等社會事業建設以及村內道路、給排水建設等都是由村集體負擔。二是在村集體經濟欠發達的地方,農民的收入一般比較低,既無錢投入農業生產,發展農業產業,更無力投入村內公益設施建設。
(五)新農村建設面臨一些體制性障礙。「多予、少取、放活」方針中,「放活」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成為新農村建設的重大障礙。第一,現行土地承包制度在客觀上造成了小規模經營,與發展現代農業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此次調研中,大多數村集體和鄉鎮普遍反映這一問題。如壽光著力發展蔬菜大棚,一個大棚80多米長,有時候規模經營涉及好幾戶農民的承包地,其中種種利益分配關系、生產投向等都很難協調。甚至出現由於一戶農民不配合,全村就無法形成規模經營的情況,成為農村土地規模經營中的「釘子戶」。第二,農村災害救助體系的缺失抑制了農民投入的積極性。由於農業投入周期長,見效慢,農民收回成本所需時間較長。而我國農業受自然災害的影響非常大,在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壓力下,由於缺乏農業保險這樣完善有效的分散風險和補償損失的制度,農民投入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嚴重受挫。如壽光一些農民有心進行蔬菜大棚養殖,卻因為所需投入多,害怕發生自然災害後損失無法獲得補償而不敢投入。第三,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後於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新農村建設必須發展生產,而發展生產必須有資金投入。目前除農行和農村信用社之外的其他商業銀行大都撤出農村,有的地方撤銷了縣級支行,貸款審批權上收到省級分行,農戶貸款難問題進一步加重。山東農民普遍反映想創業卻心有餘而力不足。
三、對進一步做好新農村建設工作的政策建議
山東在新農村建設中出現的問題,既有認識上的問題,也有體制上的問題;既有投入缺乏的問題,也有投入管理不當的問題;既有政府決策上的問題,也有農民落實上的問題。只有積極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才能促進新農村建設的穩定推進。
(一)抓住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入力度。
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必須區分輕重緩急,著力解決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問題,不能想「面面俱到」卻「面面不到」。
1、大力支持中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帶動新農村建設的產業發展。這次在山東調研最大的感受就是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成就了山東新農村建設的基礎。農產品加工企業特別是中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數量眾多,遍布廣大農村,觸及千家萬戶,這些企業的發展壯大也將惠及千家萬戶。同時,由於這些企業規模小、融資能力差、抵禦市場風險能力弱,更加渴望政府從政策上、資金上予以扶持。建議在繼續支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的同時,加大對中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支持力度,力爭把區域優勢明顯、產品科技含量高、市場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中小型龍頭企業納入扶持范圍,促其上規模、上層次,加快發展。
2、加大對新農村建設參與主體的支持力度。第一,做好農民培訓。新農村建設首要是生產發展,因此,提高農民的農業科技水平,促使農民掌握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對於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調研的產業村,都採取多種方式培訓農民掌握新技術。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地位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也與農民接受的教育培訓不足具有重要關系。建議在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的同時,加大對留在農村的農民進行農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支持,制定新型農民培訓規劃並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第二,支持農民創業。由於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市場化程度較低,許多農戶不具備獲得銀行貸款所必需的抵押品和擔保條件。為解決農民自主創業資金不足、貸款難的問題,建議中央財政設立農民創業專項資金,幫助文化素質較高、有致富願望和能力的農民提供小額貸款擔保,支持其發展農產品產、加、銷等生產經營項目,提升農民自我「造血」功能。
3、盡快出台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財政支持政策。目前,相當多地方已經開展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試點,建議中央財政盡快出台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支持政策,特別是對農民保費的直接補貼政策,鼓勵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可採取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模式,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農民各自負擔一部分保費,提升農民參保的積極性,逐步擴大農民參保面,最終形成覆蓋全國主要農產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體系。
(二)根據新農村建設的新要求,積極探索新農村建設資金投入新機制。
1、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積極吸引金融資金投入新農村建設。財政金融是現代經濟的兩大支柱,也是農業生產和農村建設的血脈,應充分利用財政手段吸引農村金融資金投入,協調推進新農村建設。第一,設立農業貸款貼息專項資金,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效應,提高農業貸款發放率;第二,總結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成立農業擔保公司的成功經驗,為金融機構向農業貸款貸款提供擔保。
2、鼓勵和引導工商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第一,積極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鼓勵工商企業投入農業產業化經營。第二,通過稅收政策進一步激發工商企業投入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積極性。如對工商企業捐助的農村公益事業,給予稅前減免的政策;對投入農村幼兒教育、體育事業等發展取得的所得,給予免徵營業稅的政策等。
3、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增加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借鑒韓國「新村運動」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財政支農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積極探索以獎代補、先建後補、獎補結合、投資參股等投入激勵機制,提高農民投入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4、繼續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今年,我部開展支農資金整合縣級試點,將支農資金切塊下達到各試點縣,由試點縣根據統一規劃,以優勢區域、主導產業和重點項目為平台,統籌安排各部門、各級次、各渠道支農資金,集中財力支持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據基層幹部反映,取得了良好效果。建議進一步加大支農資金的整合力度,繼續擴大支農資金整合縣級試點范圍。
(三)積極引導「放活」農村體制,解除新農村建設的體制性障礙。
由於農村目前一些舊的體制束縛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近幾年,各地在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水利、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等方面積極探索,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建議中央財政在認真總結這些經驗的基礎上,積極出台引導農村體制「放活」的指導性意見,為新農村建設提供良好的體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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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會實踐關於新農村建設問題,內容包括 活動內容,活動目的,過程報告,
走進農村,全面了解新農村建設現狀;深入分析,為新農村建設出謀劃策。山大2009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關注新農村建設,8支校級示範團隊,14支校級重點團隊,以及來自10個學院的多支院級團隊都將目光投向農村,通過開展專題調研、支農、支教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活動,在實踐中樹立與祖國共奮進、與時代齊進步、與農村共發展的新認識。 多角度,科學化,調研農村實際情況。多支實踐團隊分別圍繞農村土地改革、鄉鎮企業發展、農村社區建設等方面開展專題調研。7月6日-12日,葯學院在德州市陵縣鎮將軍寨進行了為期七天的支農調研宣講系列活動。15-22日,法學院「守望者」社會實踐團隊通過走訪土地流轉工作最具成效的鄉鎮,深入村委會、農戶、大棚基地等進行調查訪談,開展土地流轉模式調研,將壽光市的「專業合作服務」模式,膠州市「股份合作流轉型」模式以及萊蕪市「龍頭企業經營型」模式的調查結果分析整理,最終形成《山東省土地流轉模式調研報告》,對今後土地流轉工作的完善具有借鑒意義。7月8日-8月3日,信息學院「信息化下鄉」政策宣講及專題調研實踐團通過「擴大內需+發展信息產業」的調研實踐,探索出利用信息化轉「危」為「機」、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模式,為廣大農民盡快實現由「勤勞致富」向「信息致富」轉變盡自己的一份力。自8月1日起,外國語學院「心系農貸」團隊在調研小額信貸在農村的實施狀況的同時,進行國家惠農政策宣講,以此參與到新農村建設中。全方位,重實效,關注農民生產生活。實踐團隊深入調研農村實際情況的同時,還積極進行支農活動,將自己的專業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實際困難。7月5日-11日,由山東大學數學學院和生命學院的11名08級學生組成的「堅守耕地,情系農村」社會實踐小組在聊城市的部分農村進行了為期7天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7月6日,機械工程學院「相約山大教育·放飛求學夢想」主題社會實踐團隊與仁風鎮區管委劉書記座談,了解了該鎮「西瓜經濟」,並在劉書記的帶領下與東街村高中應屆畢業生及部分高中家長座談,解答有關高考和大學的問題。7月7日,山東大學思源社走進山東大學東風教師家屬院為即將成立的鄉村圖書館募捐圖書,得到了山大老師的大力支持。7-14日,法學院「心心之火」實踐團隊通過派發維權手冊、律師現場咨詢會等活動為農民提供法律咨詢,解決法律問題。8日-22日,「寧夏之光」赴寧夏海原縣支農支教服務團也在寧夏海原縣開展了科學種植硒砂瓜、採摘枸杞等與農民生產息息相關的支農活動。支農團隊不僅為農民送去的農科知識,在支農生產之餘,還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豐富當地業余文化生活。9日-12日,電氣學院「全民全運農村體育調研團隊」赴山東五地進行調研,促進農村體育設施建設,推廣全民健身。7月22日,生命科學院「生命彩虹」支農團隊在為期一周的支農活動中,向當地居民發放由隊員自己編寫的有關作物種植、傳染病預防等科學知識的手冊,受到了廣泛的好評。夯基礎,獻愛心,開展農村支教活動。面對農村教育水平相對落後,教育資源相對睏乏的現狀,山東大學多支學生支教團隊深入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進行支教活動,為農村地區教育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7月8-16日,生命學院「愛的力量」在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雁鳴湖鄉韓寨村開展為期八天的支教活動;6日-23日,文學院「夢之翼」支教團在青海省西寧市的漢水溝穆斯林村進行了調研和支教活動,為漢水溝小學的學生進行課程輔導,並開展特色授課和勵志教育。此外,支教團還采訪了包括2007年「感動中國人物」馬復興在內的西部教育工作者,了解到西部農村教育所面臨的困境。7月7日起,「西部陽光」支教團秉承「因為愛,我們存在」「我們用愛折射陽光」理念第三次走進貴州進行支教活動,幫助當地孩子解決學習生活上的困難。8日-23日,「一米陽光」實踐團走進舜玉小區採取「一對一」的方式輔導孩子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