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納稅調整
【導讀】納稅調整是根據國家相關機構制定相關稅法,對於企業所得稅等進行調整,和利潤總額有著直接的關系,所以也是初級會計的重要考點,目前,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進行中,掌握考點也是初級會計考試成功的基石,因為知道和掌握了高頻考點,我們就能更有效備考,也能更節約時間,當然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開的,雖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夠成功,但是放棄了肯定是失敗的,下面就給大家帶來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納稅調整,大家趕緊學起來。
【知識點】納稅調整
提問內容:間接法調增或調減應納稅所得額是什麼目的?
回復:
您理解下為什麼進行納稅調整,納稅調整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而會計利潤在計算過程中是不區分是否免稅,是否能稅前扣除這些因素的,就是用所有的收入減去所有的支出,以國債為例,國債利息是免稅的,但是計算會計利潤的時候國債利息的收入也是在其中的,那麼交稅的時候,因為國債利息不需要交稅,但是會計利潤中已經加入了,所以調減,再比如業務招待費,發生了10萬,但是扣除限額是6萬,也就是說,會計利潤中10萬的支出都減去了,但是算稅的時候,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只能減去6萬,那麼就是減多了4萬,這4萬是需要交稅的,所以需要調增。
【例-單項選擇題】甲公司2017年度實現利潤總額30萬元,直接向受災地區群眾捐款6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向受災地區捐款4萬元。已知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甲公司在計算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捐贈額為()。
A.6萬元
B.10萬元
C.3.6萬元
D.4萬元
【答案】C
【解析】(1)直接捐贈的6萬元不得扣除;(2)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的4萬元,限額=30×12%=3.6(萬元),當年准予扣除的捐贈額為3.6萬元;(3)如果涉及「間接法」,本題納稅調增額=6+4-3.6=6.4(萬元)。
以上就是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納稅調整,也是客觀題的主要考點,當然會計科目也是必考考點,小編也給大家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常見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備考的時候,也要重點掌握,另外學習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祝大家考試成功!
2. 經濟法中例如說小明接受他叔叔贈與的房屋一套的例子中他的行為效力如何,並指明原因
小明多大啊?十歲以下是無行為能力人,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論如何,接收贈與屬於純獲利的合同(即只享有權利不負擔義務的合同),所以小明從事的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3. (多選)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 A宏觀經濟調控關系 B財產贈與關系 C勞務用工關系 D社會分配關系
個人認為ABCD
參考資料:
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按不同的標准可以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一)按照國家經濟調節的基本方式劃分
1、市場障礙排除關系
2、國家投資經營管理關系
3、國家宏觀調控關系
(二)按照國家調節經濟目標和任務劃分
1、經濟運行調節關系。
2、經濟結構調節關系
三)按照國家調節措施所涉及的部位劃分
1、宏觀經濟調節
2、微觀經濟管理
(四)按國家經濟調節的環節劃分
1、經濟決策管理關系
2、組織實施管理關系
3、對國家經濟調節過程的監督和對於糾紛與違法的調處關系。
(五)按經濟成份劃分
1、對國有經濟的調節管理關系
2、對非國經濟的調節管理關系
(六)按經濟調節的領域劃分
1、國內經濟調節關系
2、涉外經濟調節關系
(七)還可作其他分類,如按政治、經濟、社會形勢劃分,可分平時和特定(非常)時期(如戰爭、經濟危機、大自然災害等)實行的國家經濟調節,所形成的各類社會關系。
4. 經濟法基礎企業所得稅公益性捐贈的問題
第一個來題目,答案明顯自錯了!
當年利潤400萬,其中已扣除了這55萬的捐款。題目自己也說了,「均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義務教育捐贈扣除限額為48萬;直接捐贈5萬不得在稅前扣除。
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
400+(50-48)+5=407萬元
第二個題目,答案是正確的。
捐贈扣除限額為:5000×12%=600萬元>100萬元
所以捐贈的100萬可以全額扣除。同樣,這100萬已包括在利潤總額中了。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的。
因此應納稅所得額為:5000-20=4980萬元
5. 2014中級經濟法 企業所得稅 公益性捐贈 例題,高手幫忙解惑!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所以將運輸費收入視為銷售額的一部分。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虧損,可以用以後的5個年度內實現的利潤進行彌補,2008年的上年虧損,也就是2007年經納稅調整後的虧損,可以在2008-2012年內進行彌補,到了2014年就超過了5年,不得再進行彌補了,所以,2014年不再扣除以前年度(2007年)的虧損60萬元(因為題目不是很清楚,只能這么理解)。
實際這個題目有很多的含糊之處,第1個問題中是銷售收入3510萬元,而增值稅計稅依據是銷售額,第2個問題是跨年度的問題,前面的所有數據均為2008年的數據,但然後在2013年、2014年書中出現,應該將題目時間進行修改。
6. 經濟法基礎中捐贈有30% 和12%兩個限額比例,如何區分使用做題時答案都是會計利潤的12%,不懂啥時用哪個
個人所得稅捐贈的扣除標準是30%
企業所得稅捐贈的扣除標準是會計利潤的12%
7. 第1題 題目類型: 判斷題 題目:財物贈與關系是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正確 錯誤 第2題 題目類型: 判斷題 題
錯誤
8.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A財物贈與關系B財產繼承關系C合同關系D宏觀調控關系
(一)、確認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產生的經濟關系;
(二)、調整市場、維護市場秩序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三)為克服市場經濟的盲目性、限制其負作用,進行宏觀調控所產生的經濟關系;
(四)社會分配和社會保障關
選D
9. 11. 下列那些內容是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A. 企業內部組織關系 B. 財物贈予關系 C. 經濟關系 D. 經濟法律關
選D;A是屬於商法和公司法的內容,但是調整外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內部關系的內容卻屬於經濟法;B是屬於民法和民事法律的內容;經濟關系由民法、商法、經濟法共同調整,故不選C;只有D的說法最准確,我國現在對部門法的分類標准說白了就是按照所調整的法律關系進行劃分的;譬如刑法調整刑事法律關系;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行政法調整不平等主體之間的行政管理與服務關系等等…………如果是單選則選D;如果是多選可選ACD,但是只有D的說法是最准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