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注會自學經濟法怎麼學
首先在學習前要先去了解經濟法的各個知識點的差異性,禁忌死記硬背。
學習經濟法要認真學習,切忌帶有娛樂心態,要有效利用課堂時間,基礎班要學習全面,不懂的問題要及時向導師求助,最重要的是要掌握經濟法的考點和大綱。
選擇報考科目時要合理搭配,經濟法的各個科目互相補充、互相調節,形成學習體系整體考慮問題。
在學習期間要進行合理的時間安排,來維持正常的休息時間和學習效率。
❷ 我想自學法律,特別是經濟法律,請問有什麼好的書可以推薦還有想請教一些學習法律的方法
經濟法包括多部法律,書籍也比較多,民法是其它經濟法的基礎,建議先從民法理論學起,然後與其它相關的經濟法律融會貫通,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❸ 請問學習會計(經濟法基礎)比較好的軟體有哪些,最好是能免費多些,本人學生黨,貧困自學
1、重視教材,一定要以教材的講解為准,教材可以分為三部分看:
①通讀:把經濟法從頭到尾的認真看一遍,要對經濟法的體系和內容要有大概得了解。
②細讀:細看具體重要的法律規定,並且要弄懂
③精讀:一般重點章節的內容在考試佔有一半以上,要多花點心思和時間,學習記憶重點章節的知識。
2、重視基礎,對於經濟法里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規定要不僅要熟練掌握還要深刻理解,尤其是涉及到金額、日期、百分比的知識點特備要注意,因為在考試中基本上會涉及到。
3、善於歸納比較,經濟法中基本概念和法律規定特別多,而且容易記憶混淆,所以要先理解記憶,然後系統記憶,之後在比較分析記憶,切勿死記硬背,或只背幾個重點。
4、新增內容要注意,新增的有第2章會計法律制度,既然新增了內容,考試一般都會考的。
❹ 注冊會計師考試中,沒有基礎,我想自學經濟法,需要看什麼入門級的書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總體來講中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這個科目不難的,最重要的是要注重法理的學習。
《經濟法》顧名思義,一門法律學科,主要研究的是法律制度,國家對行為能力主體的相應行為所指定的管理規范。
本教材中的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證券法》、第六章《企業破產法》、第八章《物權法》、第九章《合同法總則》、第十章《合同法分則》和第十四章《票據法》可以說是重點章節,稱之為重點是因為這些法律規范在我們國內的日常經濟活動中所應用到的頻率更高一些,所以在考試中針對這些知識內容進行的考查也就多一些。
至於詳細思考起來,我們會發現其實這些章節與其他章節的內容差異並不是很大的,無非都是成立公司你需要按照什麼程序,不同形式的公司需要按照什麼樣的流程注冊,公司正常運營哪些經營活動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公司持續過程中哪些義務你應當履行、哪些權利你可以享受;在涉及到證券交易的一些相關行為發生時,你應當注意什麼,應該按照何等規范去操作;企業破產時如何申報、如何按照正常程序操作;等等一系列問題。
其實,說到底與我們平時的生活、工作都是緊密相關的,所以在學習之餘多去練習實際思考現實問題。不要把《經濟法》一門想得有多難,學習一章之前建議大家先把這個整體框架想一下,也就是在你對這章內容的認識基礎上,你覺得這一章應該重點掌握哪些內容,然後去聽課,你沒有想到的地方,老師會在課件當中提醒你。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兩個問題。首先,切忌死記硬背。對於法律的學習並非死記硬背,時間久了你會失去興趣,喪失學習的信心。因此,學習要法律內容要去理解性記憶,它不同於理科公式,即使你不明白這個公式是如何得來的,但只要你知道這個公式是什麼樣、什麼時候去運用,就可以了。其次,要學會換位思考。大家可以在學習過程中,當遇到問題的時候不妨換位思考一下。也就是說,加入這個問題發生在你身邊,你作為當事人應當如何去處理。法不外乎情理,先行在思想上有所認識,對我們後期的學習是會有所幫助的。
因此,建議學習過程中不必嚴格說哪些知識點一定要去掌握,自己掌握不了就死記硬背。放鬆心態,理清思路,試著努力去理解一切內容而聽課,相信會有所收獲的。
2、《經濟法》這個科目應當更注重對法理的學習,關鍵是在對法律、法規條文的理解,並應用於對實際問題的分析、解答當中。
所以從應對考試的角度出發考慮,在學習過程中可以將精力放到重要的章節之上,可以先聽課理解,然後適當做些習題加深印象,如果在做題過程中遇到不可以輕易理解的問題再去翻閱教材,以需求答案。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高頓網校是網路財經教育領導品牌,更多財會問題歡迎向高頓企業知道提問。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❺ 請問國際經濟法專業自學過程及方法
國際經濟法這門課程並不難學,只是涉及的知識點多、內容廣,國際條約繁瑣,容易混淆。建議可從以下幾方面准備:
1、如果你是自考法律專業的,建議先由易入難,難易結合。針對國際經濟法這門課,請先通讀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知識產權法,因為裡面有很多內容是前述三本書中有所涉足的,看自學考用書的版本就可以了。
2、國際經濟法涉及的內容體系是相當大的,但並不深奧難懂,只是繁瑣罷了,建議可先通讀,再精讀。即先整體看一遍,了解一下大致內容,再每行、每頁精讀,找准每章的知識點和重點內容並作好筆記,如有時間的話,可對於書本中涉及到的書籍、編著也能夠做到看一遍。
3、「讀書千遍,其意自見」,要讀到一千遍,不可能,至少在三遍以上吧,這樣在腦海中才會形成記憶。
4、學以致用,你想自學這本書一定有自己的目的,如果是因為考學需要,那按照以上的方法做,通過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如果是工作需要的話,那就要融會貫通,因為書上的知識是死的,要能真正做到學以致用還是需要一個過程。
5、重點、難點:國際貨物買賣、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三大提單公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國際海運保險、國際支付(托收和信用證)、WTO規則、國際知識產權法、國際稅法,還有一個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規避問題。
6、如果你不是急著考試的話,就稍安毋躁慢讀、細讀,最好把書里涉及到的所有書籍(挑自己有興趣的)通讀一遍,效果是最好的。一定要說一個周期的話,每天學習2小時,半年左右吧,如果只是看這本書本身、掌握一下知識的話,三個月足夠了。
❻ 怎麼自學經濟法
只有一個辦法。
盡可能多地記住法律條文。
否則,你是學不會,也無法應用的專。
法律這東西,本來屬就需要龐大的記憶量。這跟自然科學領域的數學、物理、化學等不同。沒有龐大的法律條文記憶庫,你學了等於沒學。
不要想著走捷徑,社會科學的學習,沒有捷徑。
❼ 本人自學經濟法。請問行政法規與行政規章有什麼區別
行政規章與行政法規同屬於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但是:①行政法規調整的對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領域帶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則性以及意義重大的問題。行政規章的調整對象則限定在行政管理領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體的問題。②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我國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規章的制定主體或是中央政府的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行政規章。③行政法規可以直接依據憲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對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權利義務作出具體規定;對於各種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在符合憲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帶有創制性的規定;並且可以在不違背憲法、法律的情況下,對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調整的社會生活作出行政法調整。行政規章中,對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領域的權利義務所作的規定,則不僅要符合憲法法律的精神原則,同時,還必須以某個具體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直接依據,或者有其通過條文內容的明確授權。而對於有關罰則條款的規定,則只能嚴格囿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所規定的種類、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創設性規定。④依照全國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所作出的,有關授權國務院的《決定》等,行政法規在關於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等問題上,可以體現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實驗性」,行政規章則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實驗性」。⑤依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法規是人民法院進行行政審判的重要依據,這肯定了行政法規對於行政審判活動的絕對約束力。行政規章對於行政審判活動則不具有絕對的約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審判活動中的一種參照
進入本世紀以來,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章的活動十分頻繁。與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相比,由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規章顯得內容龐雜。從某種意義上說,現代行政機關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和執行行政規章。在我國,行政規章發揮作用的領域甚廣且效能頗強。但是,有關行政規章問題的理論研究卻顯得薄弱,實踐中對制定程序等方面必要的法律規制更為缺乏。在此擬就我國行政規章的性質特徵及其制定程序等作初步探討。
在我國,行政規章有法律所規定的明確內容。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規定,行政規章主要指:國務院部、委制定的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從這個范圍看,我國的行政規章,應指由法律所授權的一定行政機關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在我國屬於法的淵源之一,這是勿庸置疑的。它的理由:①行政規章對於一般行政相對人來說,是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的規范。它不同於一般的行政指導、行政建議、行政號召等,後者行政相對人只是可以接受其影響,而並不是必須予以服從。②行政規章靠國家權力的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如對於違反行政規章所規定的行政法義務的當事人,有關的行政主體有權依法實行行政強制執行。③行政規章雖不是由國家權力機關直接制定的,但是,制定行政規章的主體,都是經過我國憲法、組織法明文授權的准立法機關。行政規章在當今各國已被公認為委任立法的產物。 ④按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既須依據法律法規,同時又要參照行政規章。將規章法定為行政審判的參考遵照,這也意味著,在我國行政規章實際上具有「參照法」的性質。
行政規章畢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它只屬於「准法」的范疇。我國憲法規定: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我國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規章。可見行政規章本身並不是法律,只是法律的下位的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與法律及具有法律性質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法規有一系列重要的區別。
在我國,對於行政規章可以從如下三個方面進行分類:1.內部規章和外部規章。內部規章主要指行政機關自身的工作規則。諸如行政事務分工、會議形式、文件簽發收發周轉、情況匯總、表報統計等規則。外部規章主要指行政管理規章,其中內容大都涉及行政主體的職權職責、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且包括一定的罰則條款。行政損權現象一般發生在此類規章的實施過程中。2.中央規章和地方規章。中央規章又稱部委規章,主要指國務院各部、委規定的規章。其授權源自憲法法律,在本系統范圍內適用於全國。特點是適用單一的領域,專業性較強。地方規章亦稱政府規章,主要指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上政府制定的規章。其授權源自地方組織法,特點是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其內容既具有針對某一事項的特定性,又具有針對一般情況的綜合性。3.實施性規章和自主性規章。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行政職責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國務院,行政法規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規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行政規章:指國務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設區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等制定和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國務院各部委制定的稱為部門行政規章,其餘的稱為地方行政規章。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六條 規章的名稱一般稱「規定」、「辦法」,但不得稱「條例」。 行政法規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的有關國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和法律。
❽ 自學考試經濟法專業(本科)都考那些課程
參考吧:http://www.gszk.net/2007-12/20071210164519.htm
❾ 我想自學經濟法,可能嗎學習經濟法要看的教材可以推薦幾本嗎拜託了
大學本科的教材一般用的是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初級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高級會計學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財務管理
如果你沒有任何會計基礎,從頭開始自學,可以直接購買會計從業證的——會計教材~這個裡面的會計講得很淺。但是你看了以後可以順便考一下會計從業證。一次類推,再高級一點的,你就可以看初級會計師考試裡面的會計教材~
財務管理的書籍再有就是注冊會計師的財務成本管理了~這個就比本科教材難一些
經濟法在初級會計師考試裡面也有教材滴~同時注冊會計師也有經濟法教材~同樣,比初級會計師教材中的經濟法難一些!
❿ 怎麼自學注會的經濟法阿
方法/步驟
1
「適量」閱讀教材。經濟法的教材由於絕大多數都是法律條文,抽象而又繁多,這往往是許多考生發愁的地方。根據心理學的研究,每個人都存在著最佳工作量,如果超過這一工作量,那麼他的效率或質量就會打折扣。同樣,如果長時間的閱讀經濟法的教材,考生的心理會逐漸經歷以下狀態:「新鮮」-「適應」-「疲憊」-「厭煩」,甚至還有考生產生「放棄」的念頭。所以,我們要明天定量的學習教材,使自己每天都有最佳的狀態去學習,這樣才能事半功倍!筆者當時的量是每天10頁教材或一小節,這樣每天都處在很享受的狀態去學習一門整體看上去枯燥的課程。
2
「復述式」的思考和理解。死記硬背從來不是掌握知識和考試過關的好方法。所以,一定要有思考和理解。經濟法的法律條文除卻一些法律上的專業術語,其他語言文字都是比較容易理解的。在記憶知識點的時候最好有以下三個環節:第一,讀原文;第二,把原文用自己語言復述;第三,把自己復述的語言用原文中出現的專業術語進行替換後再復述。如果第三步自己的語言跟第一步原文的語言有百分之七十的字相同,那麼恭喜你,你完全掌握了一條規定,即一個考點,即得到了卷面至少一分。
3
「漸進式」做題鞏固。注會的考試不做題是絕對行不通的,但搞題海戰術又絕對是費力不討好的,尤其是在大家工作繁忙學習時間有限的今天。馬克思曾經說過,事物發展的過程是曲折的,是漸進的,但前途是光明的。這句話對經濟法的備考同樣適用。在讀完教材後,進行做題鞏固的時候,要切記「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而是為了「總結和補漏」而做題。通過做題中出現的疑惑或者錯題,找到相應的經濟法章節或知識點,重新糾正重新記憶,然後再進行做題。不反思不總結,第一次做題是錯,重復做第十次題還是錯,但是你有那麼多的時間去把習題做十遍嗎?因此在做題鞏固階段,應遵循如下的循環漸進的步驟:「做題」—「標記疑惑和錯題」-「重新記憶相關知識」-「做題」—「標記疑惑和錯題」-「重新記憶相關知識」……
4
「針對性」復習。當距離注會經濟法考試時間還有一周的時候,這時候建議大家不要繼續做題了。因為往年的真題只反映出往年的命題規律,而每年的命題規律都多少有變化的,但萬變不離其宗,教材相關知識點才是根本。這時候拿出你上面做題鞏固階段做的一些筆記,進行再記憶、再強化。有些內容你會有更深層次的理解,而有些你之前囫圇吞棗依靠死記硬背的知識點突然豁然開朗的全部理解了,這就是再記憶再強化的妙處。
5
「靈活地」參與考試。考試中一定要靈活的去應付各種情況。比如,某一選擇題不會了,一定要先蒙一個答案,然後將此題標記為不確定,然後再進行下一題(因為如果你空著這一題,想等其他題答完再答這題是有風險的,因為你很可能沒有時間回來答這一題);再比如,多項選擇題選項中,如果你判斷不了對錯,如果選項描述中有「絕對」「必須」「一切」等表示毫無餘地的詞語時,你可以判斷這個選項很可能是錯的(因為法律是很嚴謹的,而現實生活是復雜的,各種狀況都可能出現,所以法律規定必須包含各種可能出現的情形)。再比如,在進行案例分析題回答時,需要引述經濟法中某條規定時,你突然記憶不清了,那麼別著急,前面選擇題中選項中也許就給你提供了該條文的法定原文。最後一個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時間不夠了,在案例題中一定要靈活的進行戰略放棄。或者放棄一整個大題,去完整做完其他大題;或者每個大題都不做完,但每個大題有把握的小題都回答了。等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靈活應對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