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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心得體會2000字

發布時間:2020-11-25 12:39:56

⑴ 求一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心得體會 要求2000字以上 不要復制的最好自己寫上來

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心得體會
離別高中時代,邁進大學校門,我們的人生歷程翻開了新的一頁,突然之間我們的社交范圍擴大,除了學習,社會活動也增加很多,儼然一個復制出來的小社會,這里有競爭,有廣泛地人際交往,讓人無所適從,各種誘惑也暗藏其中。
對我而言,大學有了新的同學,新的老師,新的熟悉,我的人生將在在這里確立,未來的發展在這里打下基礎,美好的生活也將在這里開始。嶄新的學習生活環境,「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我們建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法制觀的。它是一門進步自我修養的課程,對增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讓我們學會更好的處理社會關系,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
據中國犯罪學研究會調查顯示:1965年,我國在校大學生犯罪僅占青少年犯罪的1%;文革期間,在校大學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2.5%,而近幾年,這一比例約為17%。這些被稱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學校、社會、大學生自身,誰更應該對此負責任?
我認為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之一:大學生自身難辭其咎。
這類大學生缺乏遠大理想,精神空虛頹廢,虛榮心特別強,崇尚物質享受。同時心理也不健康,自控能力差,依賴心理重,無法應對挫折,不懂法,又懶得學法,法制觀念淡薄。上《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也不好好聽課,甚至認為不重要隨意曠課。
雖然我們上大學時絕大多數已經成年,但同生理上的成熟相比,我們的心理承受能力的提高相對緩慢。還不同程度具備了未成年人的某些心理特點:單純、莽撞、沖動,遇事缺少冷靜的思考。我們人生觀的確立呈多元化、多層面,情緒處在最豐富、最強烈、最復雜、最動盪的時期,對事物的判斷常推動客觀性,容易偏重陰暗的一面。我們往往年輕氣盛,自我約束能力差,感情比較脆弱,易沖動。在突發事件的刺激下,容易產生偶發性犯罪。馬家爵傷人案,葯家鑫撞人後殺人的案子,大家應該記憶猶新吧。學習《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可以幫助我們大學生提升心理素質,教我們如何承受,正確地面對各種困難與挫折,以便於更好地適應社會。
我認為原因之二: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存在缺陷
中國的應試教育造成了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只注重抓學生的成績,而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紀律法制教育往往忽視或者放棄。從小學開始我們就學習思想品德方面的課程,不過主要課程還是語數外,導致一些學校不太重視這類課程,對學生的引導不夠,近幾年有些地區陸續在中考中加入思想品德考試,但是高考依然文理分科,理科生就可以放棄掉思想政治課程,只要學業水平測試過了就可以。
因此,在大學的第一年,高校普遍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目的在於對學生進行品行教育,確立正確的人生態度、人生目的和人生價值,從而為學生的成才撥正航向。培養在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氣力的進程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的意識。
明白這門課程開設的意義,學習時就更能體會老師學校對於我們的良苦用心。通過學習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這門課程,我體會到這是一門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識性,綜合性和實踐性於一體的課程,觸及內容十分廣泛,現實性,針對性都很強。在學習中要求我們在面對題目時要虛心請教,仔細觀察。同時綜合性和實踐性也是一個重要組成部份,任何能力都是在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加上大學活動特別多,所以要大膽實踐,不斷積累生活經驗。
學習完這門課程我認為,我們應該
第一,我們要建立正確科學的理想信念,認清實現理想的長時間性,艱巨性和曲折性,為實現理想而奮斗。具體而言,我們可以再大一對於自己的人生做一個很好的規劃,並朝著這個目標一步一步前進。
第二,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的良好傳統,作為一位當代大學生,「以酷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這是我們的職責。以振興中華為己任,盡自己所能,為國家和人民作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努力學習,用自己的真才實學報效國家。
第三,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人生觀,而人生觀主要通過人生目標,人生態度和人生價值三個方面體現的。我們要以認真的態度對待人生,嚴厲思考人的生命應有的意義,明確我們的生活目標和肩負責任。大學生要正確熟悉和處理人生中碰到的各種題目,不能得過且過,放縱生活,否則會虛度光陰。要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自覺承當應盡的義務,投身於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第四,道德影響著我們的意志,行為和品格,也深入影響著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它是一種更高的精神境地,為此我們應當以「八榮八恥」為座右銘,時時處處對比檢查自己的言談舉止 ,不做有為道德的事。同時公共生活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種生活方式,因此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是我們的義務。我們要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加強我們的道德修養。例如不說臟話,乘車注意給需要的人讓座,不無理搶座。
第五,職業活動是我們人生必須實踐的一項活動,而職業道德是我們工作中必須遵守的,因此我們要愛崗敬業,老實取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第六,我們要建立正確戀愛婚姻觀,這當中要尊重人格同等,做到相親相愛,尊老愛幼,家庭和睦等家庭美德,塑造一個完善幸福家庭生活。 日前有新聞說一名大學生用斧頭砍死情敵,這顯然是沒有樹立正確的愛情觀,近幾年此類新聞經常出現在報上,在這里我們要引以為鑒,樹立正確健康的戀愛婚姻觀。
第七,我們既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也應具有相應的法律素質,建立「以遵紀遵法為榮,以作姦犯科為恥」的觀念。前段時間看一法制類節目,內容是上海一高校碩士研究生取款時,看到取款機里有一張忘記取走的信用卡,張望了一會就取走裡面的錢,心理緊張,知道道德上不正確,但是認為是撿的,應該不犯法,知道警方找到他才後悔不已。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雖然我們不是學習法律的,但是如果我們不做違背道德的事情,一般也不會犯法。
以上就是,我學習這門課程自己的一些體會和想法,「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門課程,它幫我們塑造良好的思想,幫我們了解我們人生的經歷,帶領我們走向更美好的未來,我希望大家都能夠好好學習這門課程,沒好好學的可以再回頭復習復習。

⑵ 學習方法學習心得的作文2000字

上課認真聽講,課後多練習。
數學:
課本上講的定理,你可以自己試著自己去推理。這樣不但提高自己的證明能力,也加深對公式的理解。還有就是大量練習題目。基本上每課之後都要做課余練習的題目(不包括老師的作業)。
數學成績的提高,數學方法的掌握都和同學們良好的學習習慣分不開的,因此.良好的數學學習習慣包括:聽講、閱讀、探究、作業.
聽講:應抓住聽課中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在聽講時盡可能與老師的講解同步思考,必要時做好筆記.每堂課結束以後應深思一下進行歸納,做到一課一得.
閱讀:閱讀時應仔細推敲,弄懂弄通每一個概念、定理和法則,對於例題應與同類參考書聯系起來一同學習,博採眾長,增長知識,發展思維.
探究:要學會思考,在問題解決之後再探求一些新的方法,學會從不同角度去思考問題,甚至改變條件或結論去發現新問題,經過一段學習,應當將自己的思路整理一下,以形成自己的思維規律.
作業:要先復習後作業,先思考再動筆,做會一類題領會一大片,作業要認真、書寫要規范,只有這樣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才能學好數學.
總之,在學習數學的過程中,要認識到數學的重要性,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從小的細節注意起,養成良好的數學學習習慣,進而培養思考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最終把數學學好.
語文:
學習實際上就是提高語文素質和語文能力的一個過程。那就是他們閱讀量大、閱讀范圍廣,而且一邊讀一邊寫,經常寫讀後感。
讀,是提高閱讀理解能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可以提高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也是一個積累語文基礎知識和作文素材的手段。寫出來的文章也不會空洞乾巴,而是洋洋灑灑,言之有物了。
寫,在作文方面。雖然說,文無定法,但是作文還是講究一點「法」的。應試作文與平時寫的文章是有區別的。平時寫的文章,我們是去「品味」,而應試作文往往是瀏覽的。瀏覽與品味就有了質的區別。所以寫應試作文非注意一點應試技巧不可。比如文章開頭,單刀直入,開宗明義,一開篇先讓讀者明白你在寫什麼,這點很重要。否則,看了半天了,讀者還雲里霧里,不知道你要說什麼。這怎麼可以呢?文章主體部分一定要圍繞中心去寫,一定要言之有物,這些最起碼的要求必須做到。到了結尾部分,對所要表達的主旨最後再強調一次,加深一下讀者的印象。這樣,一篇文章也就大功告成了。
最後,再提一個建議:充分地利用課文。
提高閱讀理解能力的有效方法是「讀」,只要廣泛地閱讀就可以了。但是,讀課文有讀課文的好處。第一,課文是你的無聲的老師。我們在讀文章的過程中,對「寫了什麼」「怎麼寫的」,思考的正確與否呢?如果無人請教,我們將無法確定。可是如果我們去讀課文,就不會存在這些問題。每篇課文都有閱讀指導,課文之後還附有一些注釋,它們可以給我們解疑答惑,幫助我們積累知識。
綜上所述,我想只要堅持了讀和寫,一定可以提高語文能力和素質。
英語:
一、嚴肅對待課本規定的內部實質意義,大略掌握基本的語法知識、單詞。
二、課下完成作業後,挑選一套英語灌音帶來聽,它應當是讓你在隨心中就能輕松聽下去的灌音帶,它不會給你增加太大的壓力,但卻能讓你把課本上學過的句子、單詞、語法獲得迅速而管用的溫習和強化。就是迅速學習法中的「儲存、記憶、拿獲」三過程中的關鍵過程:拿獲。
三、在完成了「學好課本」的目標以後,要有「先人一步、捷足先登」的思想,就是挑選一條適應於你自個兒的學英語的近路、譬如利用做完課業閉目養神的歇息時間訓練聽說,在沒察覺中便會說眾多地道的英語句子。一年後你忽然發覺你已遠遠走在其他同學前面了。
四、為了對付考試,你要常常多做幾套試題。你會認識到,你會說的那一些句子能非常管用地幫你應對五花八門的考試題。
五、務必具備自覺實踐的認識,捕獲一切機緣多聽多說,在實踐中不斷修正不正確,並堅持不懈,水準能力增長。
六、額外多看課外讀物也不失是為一種好辦法。
政治:
1、大膽質疑,培養學生的質疑能力:
「學起於思,思源於疑」。質疑是思維的導火線,是學生的內驅力,是探索與創新的源頭。加強學生質疑能力的培養,即培養學生自己發現問題,提出問題的能力。
2、整體把握,理清課本內容層次:
把繁雜、冗長的知識一層一層地進行梳理,猶如剝洋蔥一樣,將所學的知識梳理出層次,然後從整體上把握這些知識層次。將其組成一個有意義的整體,這就是所謂的「先放後收」。
3、簡要概括,把課本由厚變薄:
這要求學生建立在整體把握課本的基礎上,領會其精神實質。可先對一節或一段內容進行歸納,用一兩句話,一兩個字概括。隨著學習歸納能力的提高,逐步發展為對一課,一章的概括。
4、抓住線索,清晰知識的發展脈絡:
如果知識是珍珠,那麼線索就是將珍珠串起來的那根線。學生要去發現所學知識的線索,抓住了線索就抓住了所學知識的脈絡。在自學中要注意「三大問題」,即先講是什麼,後講為什麼或重要性,最後講怎麼樣。
5、劃出關鍵詞,突出知識核心結點:
線索是學習內容的「網」,關鍵詞則是這張網中的「結點」。在知識學習中,要求學生在加深理解的基礎上抓住關鍵詞,將知識高度壓縮在認知結構中,再應用時依據線索,快速檢索出關鍵詞,由此引出自己所學的知識。
6、寫讀書筆記,進一步內化所學知識:
學生自學完一節或一課後,寫出自己的讀後感,體會,或者對課本進行評述,如果能長此以往,堅持下去那就真正達到了用馬克思主義理論來解決實際問題的目的,學生的理論水平及運用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會得到較大提高。
總之,是個積累的過程,你了解的越多,學習就越好,所以多記憶,選擇自己的方法。
祝學習成功!

⑶ 急尋學習經濟法收獲心得的兩千字論文!

學習經濟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

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

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

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

三、經濟法的學習法

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

1.認真聽課

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

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

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

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

這就是我自己總結的一些《經濟法》學習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

今後,我會把《經濟法》逐章的學習體會及自己歸納總結的一些資料傳上來,與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學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學習,互相督促,一起順利通過2008年的職稱考試,大家一起努力吧!加油!

⑷ 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

國際經濟法的概念、調整范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也就是調整國際經濟交往中商品、技術、資本、服務的跨國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的總和。國際經濟法調整的經濟活動范圍包括國際貨物貿易及其相關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服務貿易;國際金融業務及間接投資活動,涉及貨幣、有價證券的跨國流通、交易;國際技術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由這些活動引起的跨國收費問題,和國際爭議解決問題。 在以上活動過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從而形成了國際經濟法律規范和制度:1、 有關國際貨物貿易法律制度;2、 有關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3、有關國際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的法律制度;4、有關國際貨幣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關國際稅收的法律制度;6、有關國際爭議解決法律制度;這法律規范和制度是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內容和范圍,他們構成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的對象。以上是按照國際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活動的不同領域對這一法律制度的范圍進行界定和分類;從法律規范自身的特點看,還可以把國際經濟法分為2類:微觀的交易法,調整橫向的經濟關系,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當事人之間地位平等,實行意思自治,這類法律例如國際貨物貿易領域中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英國1893年貨物買賣法》,屬於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類是宏觀經濟管理法,是政府對國際經濟領域活動進行管理與宏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關系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也就是縱向的關系。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不平等的,體現國家對國際經濟經濟活動的干預。這類法律例如,貨物貿易領域中的世界貿易法律制度,各國國內貿易管理法,它們是公法,是強製法。 微觀的交易法--調整橫向的經濟關系--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實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觀經濟管理法--縱向的關系--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平等--政府進行管理與宏觀調控、干預--公法,是強製法。國際經濟法是具有邊緣性和綜合性的法律部門,在內容上它是綜合性的,它涉及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各國國內經濟法。說它有邊緣性是指它僅涉及有關法律部門中的一部分內容,不是全部內容。國際經濟法在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調整對象、法律淵源等方面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內經濟法、國際商法有聯系、有區別。參加農場經濟將發展。
國家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及法律淵源。先說主體問題。國際經濟法的主體是指國際經濟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主體,是國際經濟法律關系和法律行為的實際參與人和實施者。不是指立法主體,也不是執法主體。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個人:個人作為一般民事關系主體,有權從事國際經濟活動,在國際貨物賣、國際知識產權交易、國際稅收征管方面,在國際爭議解決中,個人的可以成為特定的法律關系主體,不過,個人受財力物力的局限,他們能在國際經濟關系中不是主要的主體。法人:包括公司、跨國公司與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這是國際經濟交往中最重要的主體。法人可以參與所有領域的經濟活動。 國際組織:是國家直接提供條約、公約、協議建立起來的法律實體,根據建立該組織的條約、章程行使權力和義務。國際組織有自己的資產和資金來源,具有參與特定的經濟和民事活動的能力,例如,聯合國下屬機構就從事某些采購活動。此外,國際組織制定的某些規范對國家實施的經濟管理活動產生影響。國家:是最重要的國際經濟關系主體。國家從事的經濟活動和經濟管理行為,通常由其授權的政府機構實施。國家可以參加2類經濟關系:作為管理者,依據國際經濟管理法對跨國經濟活動實施宏觀調控和管制;作為一般民事主體,可以參加各種民事活動,受國際經濟交易法調整。在法律關系主體和法律調整對象方面,國家經濟法與國際公法有所不同,國際公法的主體只是國家和國際組織,它主要調整國家之間在政治、外交、軍事、領土方面的關系,經濟關系雖然也屬於其調整范圍,但不佔主導地位。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也不一樣,國際私法是沖突法,它的主體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國家和國際組織也參加一定的民事關系,但不佔主導地位,國際私法只限於為調整跨國民事活動提供尋求准據法的指引,並不直接調整國際經濟和民事關系。再說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國際經濟法的淵源是指國際經濟法的來源和表現形式,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也不同。主要有:國際條約:包括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正式的國際條約、協議具有國際法的效力,對於參加國有約束力,經過一定的轉化程序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國際條約按照其內容不同,有限可以直接在司法中適用,有限不能直接適用,有的屬於強制性規范,例如,WTO規范,有的屬於任意性規范,例如GSG。國際商業慣例:是由國際組織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頒布的規范化的商業慣例,它不同於一般的商業習慣和習慣做法。雖然國際商業慣例本身不具有強制性,但是由於有關的國際條約和國內立法承認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由於許多商業合同中直接並入了商業慣例,承認他們的約束力,致使國際商業慣例成為調整商事交易的,事實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廣泛地使用商業慣例,這和國內商業交往不同,是一個特點。國際商業慣例如:《國際商事合同慣例》,《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國內立法:包括國內判例法和制定法,不是所有的國內立法都屬於國際經濟法范圍,只有那些調整國際經濟領域活動的民商立法,涉外經濟立法才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圍。通常,一國的法律只具有域內效力,當某種國際法律關系與該國具有屬人或屬地的密切聯系時,或者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採納了某種國內法作為調整國際交易的准據法時,該國的國內法具有域外效力,於是,國內法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一部分。 國際組織決議:一項重要的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IBRD)都主持制定了某些國際協議和決議,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一般原則和規則,該組織成員國在制定國內政策法令時,應遵守國際組織制定的協議文件和發布的決議。國家經濟法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作用,通常是經過國家完成的。

⑸ 急求經濟法小論文1000字—1500字左右。謝謝

試論經濟法的獨立地位 經濟法的地位問題其實就是經濟法是不是一個法律部門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明確經濟法的概念,證明其獨立性,並在理論和現實的基礎上對相關部門法加以區分. 一、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從其萌芽至今已走過了100多年風風雨雨的歷程,它的產生以至發展都伴隨著爭吵,目前學界還沒有統一的定義。作為理論思維的第一步就是給經濟法下定義,這也是經濟法研究學者的首要任務。前人在此已做了相當的工作,總的說來,對經濟法的定義可以分為兩類觀點:一是承認經濟法是一個法部門,進而在此基礎上進行定義;二是不承認經濟法的獨立地位,認為經濟法是一個學科或是一種規范的綜合等等。 否定經濟法的普遍觀點認為「經濟法沒有統一的調整對象和方法,所以無論是單個的經濟法規或是這些法規的總合,都不能構成獨立的法律部門」(1) 。而肯定派則認為經濟法有獨立的調整對象和方法,堅持經濟法的獨立法律部門地位(2)。綜觀兩方的觀點其最大的分歧就在於經濟法是否有有別於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和方法,這也是傳統部門法的劃分標准。還有部分學者為求證經濟法的獨立地位對傳統的部門法劃分標准提出了質疑,認為法部門的劃分並非如此,現在不得不對這一傳統理論加以徹底的改造了(3)。當然還有提「法域說」和「法體制說」的。筆者以為我們沒有必要一廂情願的為建立一套理論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認的東西,否定這一點就不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研究態度。唐詩有言:「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這句詩用來說明經濟法的發展極恰。經濟法的獨立地位應該得到肯定,如何去詮釋經濟法呢?首先還得從法談起,法律就是調整一定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那麼經濟法也是為調整一定的社會關系而存在,了解這一點給經濟法下定義就不是一件難事。從蘇聯改造過來的「縱橫統一說」在學界曾佔有相當的地位,此說認為經濟法調整的是縱向的經濟管理關系和橫向的經濟協作關系(4)。這一觀點試圖使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更加明顯,但無意間卻犯下了一個致命的錯誤,那就是經濟協作關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這不應屬於經濟法調整的范疇,而是民法調整的范疇。經濟法主要是從公權力入手來調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間的交叉關系。現在特別是象中國這樣的日益發展的經濟民主社會,公權力應該在一定的地方適可而止,不應過多的涉入私權利。因此,經濟法應定義為是調整國民經濟的管理和協調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一概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經濟法調整的是縱向的經濟管理和協調關系,這區別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其次,調整的主體其中重要一方是國家相關的經濟機關,這是為擺脫行政機關對經濟的盲目干預,確定一定的機關進行經濟的管理和協調工作。雖然,經濟法是以一定的強力為基礎的,但強力並不是直接調整手段而是作為經濟管理協調的堅實後盾。 二、經濟法的獨立性 經濟法的地位問題歸結到一點就是經濟法是不是一個法律部門的問題,而進一步研究其實重要的就是經濟法的獨立性問題,這個問題是上個世紀以來法學界爭論的焦點,可以肯定的說經濟法是一個部門法。前面已對經濟法的概念進行了分析,下面具體就經濟法的獨立性進行研究。 判斷經濟法是否為部門法須確立一個明確的部門法劃分的標准,而不是不顧現實自封為部門法。部門法的劃分有對象說,對象加方法說,還有方法說,還有目的說等。按照多數的觀點認為特有調整的對象和方法是劃分的標准。但方法相對於對象來說是次後的,特有的調整對象才是關鍵,任何法律部門都有其調整的對象,這是劃分部門的根本標志,它是指法律部門調整的特定社會關系(5)。雖然有人對這一傳統的劃分方法提出了質疑,但他還是不得不承認,對經濟法的基本界定說還是應當立足於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及其根本特徵,否則經濟法就成了無本之木,無異於空中樓閣,經濟法的科學性也就值得懷疑(6)。在前面的定義中已經闡述了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對經濟的管理協調關系。這種關系的一方主體是國家經濟機關,另一方則是市場經營的主體,大到公司企業集團,小到「戶」(7) 這種經營的單位。從客觀上說,經濟法調整的的對象是一種社會關系,具體說有宏觀調控法(或者宏觀經濟法)、市場規製法、經濟組織法等方面。宏觀調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財稅等,市場規製法包括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以及產品質量法等方面的內容,經濟組織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業法等方面的內容。 調整的對象基本上就決定了經濟法的獨立性和特殊性,在經濟的管理協調過程中會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調整手段,這並不會影響經濟法的獨立地位,現實的情況非常復雜,使得國家必須用多方面的手段進行調整。另外經濟法也不是沒有自己的調整手段和方法,如「經濟不名譽」處罰等。 所以從理論上來說經濟法有明確的調整對象並輔以一定的調整方法,它就具有作為一個法部門的獨立性,應該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四、經濟法與相關部門法的關系 若要進一步明確其部門法的地位,須與相鄰的部門法加以比較,不能區別就難說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涉及公私權利的問題,一方面它與民法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一方面它的主體是行政機關,與行政聯系緊密,所以准確的區分經濟法與民法和行政法的關系才能說明經濟法的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相較而言,其他部門法就沒有什麼可比較的必要,本文由於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與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門法相比較。 與民法相比較,雙方調整關系的主體明顯是不一樣的,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而經濟法則是調整的不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管理協調關系,與人身關系無關。明確的區分經濟法和民法是為了讓公權利不幹預私權,讓市場經濟按價值規律發揮最大的作用。經濟法與民法並不是對立的,經濟法是民法的重要補充,可以說民法是經濟法的基礎,經濟法是民法的保障。 眾所周知狹義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後來才出現的特別民法。盡管有民商分離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屬於廣義的民法是沒有異議的,其基本的價值理念與民法是相同的,調整的對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系,脫離這點商法就不成其為民法。一般認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險法、海商法等,但這些同時又被納入經濟法的范疇,如何具體的區分商法和經濟法呢?有的學者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考證了商法的來源,認為商法本來就是一個不十分規范的叫法,也就是說沒有商法,建議把調整平等主體的部分劃入民法中,而餘下的劃歸經濟法(8)。筆者以為這完全沒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現有提法已是共識,所以屬於商法的相關法中可以有經濟法規范,只是雙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從主體資格、權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規定和研究,而經濟法則從經濟組織、競爭規范等方面進行規定和研究。商法與經濟法並不矛盾,它們是相輔相成的,其區分關鍵在調整的主體不同。 與行政法相比較,二者主體方面存在相似之處,行政機關有行政職能和經濟職能,也就是說國家一方面是統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管理者、組織者,在某些時候還是經營活動的參與者。其行使行政職能的由行政法調整,行使經濟職能的由經濟法加以調整。傳統的行政法內容龐雜,不利於提高行政機關的效率並規范行政行為,一些原來行政領域的東西應分離出來納入新的法律部門如經濟法來調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沒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統的法規繼續留在行政法中,最終行政法調整餘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應該是規定行政機關的組織和職權,並規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機關侵害時的行政救濟(9)。因此區分經濟法和行政法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首先從調整對象上看,行政法只調整發生在行政活動中的行政關系,如公安管理關系,人事行政關系等,經濟法調整的是經濟活動中的管理協調關系,包括產業政策管理關系,工商管理關系等。再是從調整的方法上看,經濟法更廣,不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還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經濟法在宏觀調控上更多的是採用間接調控方式。最後,經濟法規范專業性更強,更復雜。

⑹ 求一篇關於學習經濟法的心得體會或者經驗!!

國際經濟法教程學習心得體會- -
Tag: 法律專業,教育心德

國際經濟法教程學習心得體會

國際經濟法的概念、調整范圍為。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活動和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也就是調整國際經濟交往中商品、技術、資本、服務的跨國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的總和。國際經濟法調整的經濟活動范圍包括國際貨物貿易及其相關的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服務貿易;國際金融業務及間接投資活動,涉及貨幣、有價證券的跨國流通、交易;國際技術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由這些活動引起的跨國收費問題,和國際爭議解決問題。 在以上活動過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從而形成了國際經濟法律規范和制度:1、 有關國際貨物貿易法律制度;2、 有關國際投資的法律制度;3、有關國際知識產權和技術轉讓的法律制度;4、有關國際貨幣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關國際稅收的法律制度;6、有關國際爭議解決法律制度;這法律規范和制度是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內容和范圍,他們構成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的對象。以上是按照國際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活動的不同領域對這一法律制度的范圍進行界定和分類;從法律規范自身的特點看,還可以把國際經濟法分為2類:微觀的交易法,調整橫向的經濟關系,就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當事人之間地位平等,實行意思自治,這類法律例如國際貨物貿易領域中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英國1893年貨物買賣法》,屬於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類是宏觀經濟管理法,是政府對國際經濟領域活動進行管理與宏觀調控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關系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也就是縱向的關系。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是不平等的,體現國家對國際經濟經濟活動的干預。這類法律例如,貨物貿易領域中的世界貿易法律制度,各國國內貿易管理法,它們是公法,是強製法。 微觀的交易法--調整橫向的經濟關系--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實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觀經濟管理法--縱向的關系--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平等--政府進行管理與宏觀調控、干預--公法,是強製法。國際經濟法是具有邊緣性和綜合性的法律部門,在內容上它是綜合性的,它涉及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各國國內經濟法。說它有邊緣性是指它僅涉及有關法律部門中的一部分內容,不是全部內容。國際經濟法在法律關系的主體、法律調整對象、法律淵源等方面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內經濟法、國際商法有聯系、有區別。參加農場經濟將發展。
國家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及法律淵源。先說主體問題。國際經濟法的主體是指國際經濟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主體,是國際經濟法律關系和法律行為的實際參與人和實施者。不是指立法主體,也不是執法主體。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個人:個人作為一般民事關系主體,有權從事國際經濟活動,在國際貨物賣、國際知識產權交易、國際稅收征管方面,在國際爭議解決中,個人的可以成為特定的法律關系主體,不過,個人受財力物力的局限,他們能在國際經濟關系中不是主要的主體。法人:包括公司、跨國公司與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這是國際經濟交往中最重要的主體。法人可以參與所有領域的經濟活動。 國際組織:是國家直接提供條約、公約、協議建立起來的法律實體,根據建立該組織的條約、章程行使權力和義務。國際組織有自己的資產和資金來源,具有參與特定的經濟和民事活動的能力,例如,聯合國下屬機構就從事某些采購活動。此外,國際組織制定的某些規范對國家實施的經濟管理活動產生影響。國家:是最重要的國際經濟關系主體。國家從事的經濟活動和經濟管理行為,通常由其授權的政府機構實施。國家可以參加2類經濟關系:作為管理者,依據國際經濟管理法對跨國經濟活動實施宏觀調控和管制;作為一般民事主體,可以參加各種民事活動,受國際經濟交易法調整。在法律關系主體和法律調整對象方面,國家經濟法與國際公法有所不同,國際公法的主體只是國家和國際組織,它主要調整國家之間在政治、外交、軍事、領土方面的關系,經濟關系雖然也屬於其調整范圍,但不佔主導地位。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也不一樣,國際私法是沖突法,它的主體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國家和國際組織也參加一定的民事關系,但不佔主導地位,國際私法只限於為調整跨國民事活動提供尋求准據法的指引,並不直接調整國際經濟和民事關系。再說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國際經濟法的淵源是指國際經濟法的來源和表現形式,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也不同。主要有:國際條約:包括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正式的國際條約、協議具有國際法的效力,對於參加國有約束力,經過一定的轉化程序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國際條約按照其內容不同,有限可以直接在司法中適用,有限不能直接適用,有的屬於強制性規范,例如,WTO規范,有的屬於任意性規范,例如GSG。國際商業慣例:是由國際組織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頒布的規范化的商業慣例,它不同於一般的商業習慣和習慣做法。雖然國際商業慣例本身不具有強制性,但是由於有關的國際條約和國內立法承認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由於許多商業合同中直接並入了商業慣例,承認他們的約束力,致使國際商業慣例成為調整商事交易的,事實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在國際經濟交往中廣泛地使用商業慣例,這和國內商業交往不同,是一個特點。國際商業慣例如:《國際商事合同慣例》,《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國內立法:包括國內判例法和制定法,不是所有的國內立法都屬於國際經濟法范圍,只有那些調整國際經濟領域活動的民商立法,涉外經濟立法才屬於國際經濟法的范圍。通常,一國的法律只具有域內效力,當某種國際法律關系與該國具有屬人或屬地的密切聯系時,或者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採納了某種國內法作為調整國際交易的准據法時,該國的國內法具有域外效力,於是,國內法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一部分。 國際組織決議:一項重要的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IBRD)都主持制定了某些國際協議和決議,成為國際經濟法的一般原則和規則,該組織成員國在制定國內政策法令時,應遵守國際組織制定的協議文件和發布的決議。國家經濟法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作用,通常是經過國家完成的。

⑺ 求有關經濟法的論文 2000字左右

到《論文天下》網上看看吧

⑻ 求一篇大學生學習經濟法的心得

學習經濟法的感想

學習經濟法之前,經濟法律給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較實質性的意義,比如哪些經濟行為或事情可為或不可為,哪些行為或者事情符合規定,哪些行為或者事情會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
而通過老師多年的教學實踐和積累的經驗,在講解中穿插引用了許多生動的關於經濟法不同方面的案例,並且通過多媒體,讓我們在聽的同時,看到了許多的真實糾紛實況。經濟法包括企業法 公司法 證券法 合同法 票據法 企業破產法 而三資企業法是重點等的內容。我們學得津津有味,讓我們真切的感受到經濟法對維護社會的正常穩定所起到的貢獻,也了解並體會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維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在聽過老師授課以後,我明確了曾經模糊不清的經濟法的印象,經濟法所要調整的社會關系是研究經濟法所立足的社會基礎關系,在當下,這個基礎關系就是市場經濟關系。所以,研究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應從分析市場經濟的屬性開始。重新建立了經濟法的概念,全面認識了經濟法的功能。
然後,老師在上課手腳過程中穿插了許多學習經濟法的方法。對於課本要買注冊會計師的那本書。不僅詳細而且與時同進。對於課本先通讀一遍.then逐章細讀,and把知識點寫在筆記本上,後面寫上它出現的頁碼.等到以後看自己的筆記,回憶不起來的看下書.通讀教材是必要的,最後就開始抓重點,比如說合同法之類的,然後就是案例分析,.主要是理解,死記硬背解決不了問題,以上這是老師給我們提供的經驗。
接下來。我說下我對經濟法的大體理解:首先是為什麼實行經濟法。
要實行市場經濟,必須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培育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要求各種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堅決打破條條塊塊的分割、封鎖和壟斷。這就需要國家介入,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在國家進行市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就是市場監管關系。市場監管關系應該由經濟法調整。這有助於完善市場規則,有效地反對壟斷,制止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實現市場功能。
其次是我國經濟法的重要社會地位。我國經濟法律的調解范圍已經涉及社會管理、經濟協調、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以及權利制約、國際經濟糾紛仲裁等十分廣闊的領域,並與社會道德標准相輔相成,成為了整個社會的調解器。但人類的經濟行為是復雜多變的,經濟法律由於在制定時需要嚴謹的思考和斟酌。這種差別造成了我國經濟法律制度的相對不太完善,被投機份子有機可乘,對一些損害國家人們利益的行為無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樹立以及強化公民的相關經濟法律意識,讓人們在經濟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都尋求經濟法律的保護,才能有助於經濟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經濟法,守經濟法,不犯經濟法。
再次是我們大學生學習經濟法的重要意義。經濟法律知識是大學生必備素質之一,我們必須通過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用它來促進和規范市場經濟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正確的處理市場經濟中人與人之間關系問題。公平交易,合法賺錢。而我們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群更應該在生活過程中,遵守經濟的相關法律,享受個人權利,履行義務。
學習經濟法有很大的社會現實意義,首先是因為我國頒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經濟法法律。這些法律是適應國家經濟調節的需要而頒行的,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關繫到社會經濟的總體結構和運行,而且同其他部門法性質的法律規范相分離,獨立組合為性質較純一的法律規范性文件。

⑼ 經濟法學習心得體會

我是學財會的,第一門學科就是經濟發!
沒什麼心得!就是死記硬背!知道了政策條例法規你就懂了;否則,你啥都不會!
希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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