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明星的收入那麼高,合理嗎
從經濟學角度來認識和分析,明星屬於特殊商品,其價格應該符合價值規律並受供求定理影響。福布斯明星榜排名第一的姚明年收入達3億8千8百萬人民幣;而中國內地大中型城市人均GDP最高的克拉瑪依市,因為擁有特殊能源才使得人均年收入達到34901元。明星排行榜上末尾的非一線明星年收入已達408萬人民幣;而中國內地大中型城市人均GDP最低的蘭州市只有3681元,至於較為落後的中小城市、甚至是更為貧困的西部農村地區,人均收入水平可想而知。從這兩組數據的對比中,我產生諸多疑問:明星為何主要集中在體育和娛樂行業,而木匠和管道工等行業為何不存在超級明星?明星的收入為何如此之高?明星的勞動力價格是否偏離了明星創造的價值?是否違背了價值規律?
綜上所述,明星的高收入是由其供求關系決定的。從市場供給與需求的角度考慮,一方面明星這種要素其供給極為稀少,供給曲線缺乏彈性;另一方面,社會對明星這種要素的需求是無限擴大的,明星的需求是富有彈性的。供需兩方面共同導致明星的價格(收入)不斷上升,因此明星的高收入從理論上來講是合理的,沒有違背價值規律。但是這種供求關系的背後讓我看到的不是明星有多努力,而是看到了目前大眾對於此類需求的畸形和瘋狂。《人民的名義》中近40位的資深戲骨總片酬只有4800萬元,占成本不到40%,遠低於一些「小鮮肉」的價格。而圈內當紅演員的片酬動輒一部戲就要4000萬起價,有的甚至達到億元。在今日頭條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國名人收入榜單》上,100位名人去年一年的總收入達到70億9530萬元——雖然這份榜單是針對兩岸三地的所有名人,但是,上榜的100位名人中,僅有林丹、朗朗兩人不屬於影視歌行業。所以,這份名人收入榜幾乎就是一份影視歌明星收入榜。10個人,一年,賺了17億。榜單前10位名人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入選的門檻是2500萬元,其中收入過億元的名人共有14位,他們的收入總和(21億4810萬元)占榜單總收入的30.27%。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傑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
『貳』 好萊塢經濟學,用所學理論對這一貿易現象分析
經濟學難以解釋的成功
昂貴的製作成本,尤其是明星的片酬,加上同樣昂貴的影片宣傳費用,與票房的實際收入往往不成比例。如果單單以票房計算,好萊塢相當部分影片的投資都應該算作失敗。
好萊塢在全球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我們可以以20世紀90年代為例,看看這些驚人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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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1990年,歐洲共同體國家電影票房90%的收入為美國影片佔有。1992年,歐洲進口的影視產品價值達到37億美元,而歐洲自己只出口2億8千8百萬美元的影視產品。1993年,全世界100部暢銷影片中,美國片共佔88部,穩穩占據壟斷地位。1994年,在美國影視娛樂產品高達180億美元的年收入中,80億美元(44.4%)來自出口,同年,美國電影票房在海外市場的收入第一次超過本土市場。1995年,美國電影佔全球票房的60%.毫無疑問,洛杉磯的影視文化(地理位置上的「好萊塢」)和以紐約市為中心的國際金融業聯手,壟斷了全球的娛樂產業,包括電影、電視、音樂、廣告、衛星、網路、出版甚至體育。
然而,好萊塢的成功是傳統經濟學難以解釋的一個現象,因為美國每年生產的影片中,票房虧本的數字經常超出盈利的數字。昂貴的製作成本,尤其是明星的片酬,加上同樣昂貴的影片宣傳費用,這些巨額的預支與影院票房的實際收入往往不成比例,製片廠和電影院的供求關系與電影產品的定價(票價)也不可能平衡。換言之,如果單單以票房計算,好萊塢相當部分影片的投資都應該算作失敗。
那麼,好萊塢是如何解決票房的拮據,而最終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功呢?對這個「秘密」當然有種種不同的解釋。第一是好萊塢文化產業的規模與財力,只有大財團支撐的集團公司才能在每年幾部大片虧損的情況下依靠其他影片和產品扭虧為盈;第二是好萊塢靈活的管理文化,不時創新金融系統,不斷調整營銷策略,使它能適應社會經濟的變化。當然,還有其他一些因素可以用來解釋好萊塢的成功。比如語言因素:20世紀英語逐漸成為國際通用語言,這為好萊塢從默片到有聲片的過渡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再如文化因素:作為一個由眾多民族組成的移民國家,美國多元文化的特性要求好萊塢採用相對應的文本策略,大批生產能讓不同階級、種族、文化背景的觀眾都喜聞樂見的影片,這樣的長期實踐,形成了一整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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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族電影更具世界性的敘事和影像模式。還有藝術因素:「經典好萊塢」風格的創立,既為觀眾提供令人滿意的視覺消費與重復觀賞的慾望,又為廠家設定有規律可循的技術生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