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首先,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
同時,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的構成(一)資源優化配置原則;(二)國家適度干預原則;(三)社會本位原則;(四)經濟民主原則;(五)經濟公平原則;(六)經濟效益原則;(七)可持續發展原則。
另外,在我國,經濟法的主要作用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注重維護社會經濟總體效益,兼顧社會各方經濟利益公平。這一經濟法基本原則也可以更簡要地表述為: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優先,兼顧社會各方利益公平。」
㈡ 簡答,經濟法的主體范圍
經濟法主體亦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受權利(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它是經濟法律關系構成的基本要素,是經濟法律關系的直接參與者,既是經濟權利(權力)的享有者,又是經濟義務的承擔者,是經濟法律關系中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
范圍的廣泛性
在市場經濟社會中,經濟法主體數量龐大,類型豐富,這是主體經濟利益性的外在化要求:通過對每種經濟利益都有數種具體經濟法主體加以代表、維護和追求,實現各種經濟利益的和諧發展,才能最終達致經濟法所要維護的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
地位的層級性
這里的層級性和層次性並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層級更強調縱向位階與橫向位階的統一。理解經濟法主體層級性的時候,要清醒地認識到經濟法主體地位「不平等」並非行使國家權力的需要使然,而是源自根據主體各自應當承擔社會責任的大小而由法律合理分配的需要,借用經濟法「責權利相統一原則」的話說,就是要「以責定權,以責定利」。如果只看到經濟法主體之間存在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而忽視了不同經濟法主體之間的協作和競爭關系,便會有本末倒置的危險,動搖經濟法主體制度存在的基石。
角色的變動性
就具體的某個經濟法主體而言,由於其在不同經濟關系中「角色」的不同,也令其主體外在類型和內涵發生著各種交錯和轉換,比如一個主體既可能是經營者(相對於生產者而言),或者銷售者(相對於消費者而言),又可能是競爭者(相對於其他競爭者而言),或者被調控者、被規制者(相對於政府而言),甚至是經過授權的行業管理者(相對於本行業其他經營者),等等。這除了是由經濟關系的流動性和復雜性所造成外,主體在不同經濟關系中所肩負的社會責任不同才是主體具有角色變動性的根本原因。
編輯本段主體范圍
經濟法主體的范圍包括:
1.國家機關。
2.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
3.企業內部組織和有關人員。
4.公民及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㈢ 請問下列選項中屬於經濟法范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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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經濟法包括哪些法律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4)經濟法范疇擴展閱讀
經濟法的特點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法
經濟法的產生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必然結果,它把調整的重點始終放在引導各類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濟活動,保證經濟關系的正確確立和有序的進行上,以形成本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
二、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
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相比較,在調整社會整體與社會個體的關繫上,各有自己的主導思想。經濟法是「社會責任本位法」,它以社會利益為基點,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組織或個人,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在此基礎上處理和協調相互之間的關系。
三、經濟法是商品經濟發達的法
只有當商品經濟成為社會的主導,經濟法才會伴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因而經濟法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
㈤ 經濟法都包括什麼法
你好,之了很高興為你解答。
經濟法包括《物權法》、《合同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票據法》、《合夥企業法》、《房地產法》、《環境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會計法》等等等
㈥ 經濟法包括哪些內容
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廣告法;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政策性銀行法;價格法,環保法以及自然資源保護法;財政法、預演算法、稅法以及國債法;勞動法等;社會保障法。
㈦ 經濟的范疇有哪些
以下是經濟的范疇和具體分類,希望對你有用
經濟
關於「經濟」一詞的由來
唯物主義代表色諾芬在他的《經濟法》中將「家庭」及「管理」兩詞的結合理解為經濟。嚴復曾將經濟一詞翻為生計。日本人將其正式翻為經濟,後由孫中山先生從日將這一說法引入中國。
(一)辭典中對「經濟」一詞的解釋。
1.經濟就是生產或生活上的節約、節儉,前者包括節約資金、物質資料和勞動等,歸根結底是勞動時間的節約,即用盡可能少的勞動消耗生產出盡可能多的社會所需要的成果。後者指個人或家庭在生活消費上精打細算,用消耗較少的消費品來滿足最大的需要。總之,經濟就是用較少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空間獲取較大的成果或收益;
2.經濟就是國家或企業、個人的收支狀況,如國民生產總值、社會總產值、企業的產量與效益、個人的收入與支出等;
3.經濟就是經邦濟世、經國濟世或經世濟民等詞的綜合和簡化。(如「識局經濟」(《晉書紀瞻》)、「皆有經濟之道而位不逢」(隋王通《文中子中說》卷六)。它的含義包括國家如何理財,如何管理各種經濟活動,如何處理政治、法律、軍事、教育等方面的問題,即治理國家、拯救庶民的意思;
4. 經濟就是家庭管理(見[古希臘]色諾芬著:《經濟論》);
5.經濟就是一種謀生術,是取得生活所必要的並且對家庭和國家有用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見[古希臘]亞里士多德著:《政治學》)。
第1、2個解釋反映了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習慣用法;第3個解釋是我國古代對經濟一詞的用法;第4、5個解釋是古希臘對經濟一詞的用法。
(二)傳統的政治經濟學著作中對「經濟」一詞的解釋。
6.經濟是指社會生產關系的總和。指人們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結成的,與一定的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的總和或社會經濟制度,是政治、法律、哲學、宗教、文學、藝術等上層建築賴依建立起來的基礎;
7.經濟是指社會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再生產過程。包括物質資料的直接生產過程以及由它決定的交換、分配和消費過程。其內容包括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兩個方面,但主要是指生產力;
8.經濟是指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總稱。包括一國全部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及其活動和部分非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及其活動。我們通常講不同國家的經濟狀況,就是從國民經濟的角度上講的(這一定義犯了邏輯錯誤,即循環定義)。
(三)俄羅斯經濟學家對經濟的定義。
9.經濟就是遵循一定經濟原則,在任何情況下力求以最小的耗費取得最大的效益的一切活動;
10.經濟就是人類以外部自然界為對象,為了創造滿足我們需要所必須的物質環境而不是追求享受所採取的行為的總和(以上見參考文獻[俄]M.N.杜岡—巴拉諾夫斯基著:《政治經濟學原理》)。
(四)西方經濟學對經濟的解釋。
在西方經濟學中,經濟學家給經濟學下了各種各樣的定義,但對經濟的定義卻比較模糊。他們認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自然是經濟,經濟這個最基本的概念是一個清晰自明的實體,對經濟無須下定義,故至今為止在西方經濟學中經濟一詞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由此導致他們對經濟學的定義也處於混亂狀態。我們只能從其對經濟學的定義中推測出經濟的「定義」。
1.經濟是指財富;
2.經濟是人類和社會選擇使用自然界和前輩所提供的稀缺資源;
3.經濟是指利用稀缺的資源以生產有價值的商品並將它們分配給不同的個人;
4.經濟是指人類生活事務;
5.經濟是指把稀缺資源配置到各種不同的和相互競爭的需要上,並使它們得到最大滿足;
6.經濟是指將稀缺的資源有效的配置給相互競爭的用途;
7.經濟是指個人、企業、政府以及其他組織在社會內進行選擇,以及這些選擇決定社會性稀缺性資源的使用;
8.經濟指社會管理自己的稀缺資源;
9.經濟是指我們社會中的個人、廠商、政府和其他組織進行選擇,這些選擇決定社會資源被利用;
10.經濟是指在經濟活動中確定勞動、資本和土地的價格,以及運用這些價格配置資源;
11.經濟是指金融市場行為,金融市場將資本配置到其他經濟部門;
12.經濟是指收入分配,以及不損害經濟運行的前提下對人給予幫助;
13.經濟是指政府支出、稅收、預算、赤字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14.經濟是指經濟周期中失業與生產的波動,並改善經濟增長的政策;
15.經濟是指各國貿易模式貿易壁壘的影響;
16.經濟是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資源有效利用的方式;
17.經濟是指一定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等經濟活動,經濟關系和經濟規律;
18.經濟是指有限資源在不同用途上的運用;
19.經濟是指資源配置的全過程及決定影響資源配置的全部因素。
動作經濟原則
動作經濟原則,即在於人在操作作業時,能以最少的勞力在到最大的工作效果的經濟法則,對這個法則能好好的學習與使用,在工廠內,我們可在許多地方發現許多不合乎此法則的動作,當然工作效率會低,人員易於疲勞。
㈧ 請問經濟法有哪些
不清楚!我學的注會經濟法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權法,合同法,合夥企業法,公司法,證券法,企業破產法,票據與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反壟斷法,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等等……
㈨ 經濟法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總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2002.6.29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2007.8.30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2008.10.28公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決議
(1980.8.26公布)
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2.財政
(1)財政、財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1994.3.22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實施條例
(1995.11.22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2002.6.29公布)
(2)會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1985.1.21公布1993.12.29修正1999.10.31修訂)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2000.6.21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1993.10.31公布)
3.稅務
(1)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80.9.10公布1993.10.31第一次修正1999.8.30第二次修正2005.10.27第三次修正2007.6.29第四次修正2007.12.29第五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1994.1.28公布2005.12.19第一次修訂2008.2.18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007.3.16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007.12.6公布)
(2)流轉稅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決定
(1993.12.29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1993.12.13公布2008.11.10修訂)
(3)財產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1988.9.27公布2006.12.31第一次修訂2011.1.8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1986.9.15公布2011.1.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1993.12.13公布2011.1.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1993.12.25公布)
(4)行為、目的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2011.2.25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1988.8.6公布2011.1.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
(2006.4.28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
(2007.12.1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1997.7.7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2000.10.22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1985.2.8公布2011.1.8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
(1991.4.16公布2011.1.8修訂)
(5)關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2003.11.23公布2011.1.8修訂)
㈩ 經濟法屬於什麼的范疇
經濟法是獨立的法的部門,因為他的調整對象有特定的范圍,他只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而且其調整對象同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是可以分開的。
經濟法是一個重要的法的部門,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2、引導、推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3、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4、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