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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在經濟法

發布時間:2020-11-25 13:49:47

⑴ 合同法屬於民法還是經濟法

屬於民法。

民法是指規定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間、法人間及公民與法人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是調整市場經濟關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實行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法被認為是民法的特別法和組成部分。

合同法第一條: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
化建設,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上述兩條表明了合同法的立法目的,符合民法定義。因而合同法屬於民法范疇。

拓展資料

民法為市民社會法。法律作為行為規范一般都是以人與人之間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通過對人的行為調整,以達規制人的行為之目的。但當出現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區分後,人在群體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不同了,這也就產生了法律對人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要求。

譬如,在政治國家,人被稱為公民,法律對公民的要求是強調奉獻,一切聽從國家召喚。而在市民社會中,人被稱為市民(行為主體最初是自然人,以後才有法人等),則具有自利性,受利益驅動,為生存而努力。法律將合理地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人稱為「經濟人」,通常對其提出不得為惡的「毋害他人」的較低要求,而不以道德和宗教「愛你鄰人」為標准。

網路合同法

⑵ 《經濟法》中論述各種合同效力的具體情形

按我國合同法,合同效力有三種,即:無效,可撤銷,待定。
一、無效的情況:
1,合同內容違法的
2,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聯損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
3,當事人以合同手段掩蓋犯罪活動
4,當事人有一方或雙方無相應締約能力且不能為追認的合同
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別合同未滿足形式要求的
合同無效都是自始無效
二、可撤銷的合同:
1,因乘人之危,脅迫訂立的合同
2,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3,因重大誤解,對誤解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因顯失公平
三、效力待定的:
1,未成年人訂立了與其行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監護人追人的
2,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

⑶ 經濟法基礎知識 簡述合同的主要條款

合同的條款是合同中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規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合同的條款就是合同的內容。合同的權利義務,除法律規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條款確定。合同的條款是否齊備、准確,決定了合同能否成立、生效以及能否順利地履行、實現訂立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條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此條規定了合同的主要條款。但是,並不是說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中缺了其中任何一項就會導致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無效。主要條款的規定只具有提示性與示範性。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內容要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這些條款,但不限於這些條款。不同的合同,由其類型與性質決定,其主要條款或者必備條款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買賣合同中有價格條款,而在無償合同如贈與合同中就沒有此項。

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堅持合同的訂立以對特定事項達成協議為條件,則在這些特定事項未達成協議前,合同不成立。

如果當事人各方在訂立合同時,有意將一項合同的內容留待進一步商定,則盡管這一項條款沒有確定,也不妨礙合同的成立。

⑷ 經濟法合同問題

這個你在網路一搜合同範本,一大堆,可以找找哦,比如(法律快車)這個網上就有n多範本
比如:
買賣合同範本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准: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提供,包裝費用由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辦理,運輸費用由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辦理,保險費用由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轉載自第一範文網http://www.diyifanwen.com,請保留此標記。)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乙 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

技術轉移合約範本

正文:
技術轉移合約
技術轉移合約

立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

茲因乙、丁方執行甲方、丙方共同補助之產學合作計劃,業已產出具實用性之技術成果,為落實該技術及加惠國內產業界,同意授權丙方於本合約授權地區實施該項技術,四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協議左列條款,以為共同遵守:

第一條技術來源
本項技術系甲丙方共同補助乙、丁方執行之產學合作計劃________________(甲方補助______%,丙方補助_____%)之研究成果,其智慧財產權依甲乙丙丁四方所簽訂之產學合作計劃補助合約歸屬於甲方所有。

第二條移轉技術范圍
一、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授權技術)。
二、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_(詳如附件一)。
三、授權范圍:利用前述技術製造、販賣相關產品。
四、產品范圍:利用本授權技術生產______________等相關產品。
五、授權方式:本合約為非專屬授權(或專屬授權),由丙方於______________地區內實施利用本授權技術製造相關產品。

第三條技術移轉與實施
一、資料交付:乙方應於本合約生效後一個月內將本授權技術數據以書面方式交付予丙方。
二、產品上市期限:丙方應於本合約生效後____年____個月內完成應用本授權技術內容所製造之產品上市,實施方式應依丙方所提開發計劃書(詳如附件二)所述方式進行。如因特殊原因須延後產出成品或停止開發計劃,應於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甲乙丁三方,經甲乙丁三方同意後始得延長產品上市期限或終止本合約,否則甲乙丁方得徑行終止本合約。

第四條義務及責任
一、咨詢指導:乙方於交付技術數據予丙方後,應配合提供丙方為期____個月合計________小時之技術指導與咨詢講解。超過此時限或丙方對本技術要求乙方提供詳細咨詢服務或人員訓練時,應支付技術服務費予乙方,咨詢服務之時間、地點、費用及方式等細節由乙丙雙方另行協議之。
二、保密責任:四方對於有關本授權技術之所有資料應以密件處理。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契約而知悉或持有之本技術數據及其它相關數據,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丙方及其關系企業之員工或可歸責於丙方之事由,致外包廠商、經銷商或代理商違反本條款者,視為丙方違約。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丙方亦須負本條之保密責任,若有違反,應賠償甲丁方之損失。

第五條權利金、衍生利益金及付款方式
一、權利金:共計新台幣_________元。惟因丙方出資共同補助本項計劃得享有權利金免繳新台幣_____________元之優惠,故本次技術授轉丙方僅須繳納權利金新台幣__________元。丙方之權利金免繳額度詳如附件三。丙方應於合約生效後十五日內繳清。本權利金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亦不退還。
二、衍生利益金:丙方利用本技術所生產之相關產品上市銷售期間內,每年應就該等產品銷售總額,提撥百分之_______,為本技術移轉之衍生利益金。丙方於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應匯報前一年內使用本授權技術所產制產品之銷售額,以及本授權技術占各項產品之比重值,經丁方認可後,依該等比重值加權計算衍生利益金。丙方應於丁方認可後十五天內繳交本衍生利益金。
二、衍生利益金:預估丙方利用本項授權技術於授權期間內之衍生利益金總額為新台幣_______萬元,丙方應於合約生效後十五日內一次付清。本衍生利益金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亦不退還。
三、權益分配:丙方支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分配,甲方為__________%,乙方為____%,丁方為________%,其餘____%為丙方因出資補助產學合作計劃所得之分配額。
四、付款方式:丙方應在本合約生效後,於本條第一、二款規定期限(遇例假日順延)內以現金或即期票據給付丁方,再由丁方依第三款分配比例轉交其它受款人。丙方所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凡須由丙方扣繳稅款申報稽徵機關者,應依當時稅法規定辦理之。
五、前述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數額,均已內含營業稅。
六、甲方或丁方得視需要指派業務相關人員會同其會計人員,或委託會計師至丙方營業所查核丙方利用本授權技術所制產品之銷售數量或收入金額,丙方應配合執行不得借口予以拒絕或阻撓。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之歸屬及侵權責任
一、本授權技術之技術數據及技術知識為甲方所擁有,甲乙丁方得經三方之共同認可再與第三者簽訂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惟應以書面通知丙方。其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得另訂之。
一、本授權技術之技術數據及技術知識為甲方所擁有,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非經丙方同意,甲乙方不得再與第三者簽訂技術移轉授權合約,
二、丙方在本合約中所有之權利義務,未經甲乙丁三方之書面同意,不得讓與或轉授權予任何第三人。丙方若有違反,甲乙丁三方得不經催告徑行終止本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三、丙方將來若擬成立衍生公司負責本項技術移轉之開發工作,必須於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丁方,經甲乙丁三方同意以再授權或另行簽訂合約等方式處理後,方得將技術資料轉交衍生公司使用。
四、丙方利用本合約授權技術製造產品銷售之時,倘遇有任何專利侵權行為致遭受第三人請求或被訴時,丙方應盡速通知甲乙丁三方,並全力進行必要防禦程序,以確保有關權益。
五、本合約倘有專利權被侵害應行主張權利或提起訴訟請求之情事時,丙方應立即通知丁方,並全力協助甲乙丁方採取保全行動或法律程序之進行,以確保四方共同之權益。
六、丙方為完成產品自行研發或添加之衍生產品或附加產品,其智能財產歸屬丙方,但應通知乙、丁雙方並依互惠原則提供乙方使用,惟乙方就此部份技術數據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該部份致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者,與甲乙丁三方無涉。

第七條無擔保規定
一、本授權技術系以合約簽訂時乙方所完成之技術狀態交付丙方,已獲得________國家專利權(或已申請但尚未取得專利權,視智財權申請及獲准狀況說明)。甲乙丁三方擔保盡力協助丙方自行使用本授權技術,但不擔保本授權技術之可專利性、合用性及商品化之可能性。
二、丙方依本合約所取得之所有技術數據之非公開部分應以密件處理,並自行以營業秘密之方式加以保護。本授權技術實施後所發生之侵害或被侵害情事,丙方均應自行負責,惟甲乙丁三方將盡力協助丙方處理。

第八條技術數據更新
乙方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對本合約所定之技術如有更新時,應通知丙方及丁方,丙方得依本合約第十二條所規定之方式,優先取得更新技術之授權。

第九條違約處理
一、丙方未依本合約第五條規定於期限內繳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者,每逾一日應另按未繳付總額之千分之五計付遲延違約金。如再逾一個月仍未付清,甲乙丁三方得終止本合約。
二、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二、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二款時,願支付總額新台幣伍佰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丙方若違反本合約其它條款,甲乙丁三方得不經催告徑行終止本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條合約期限
本合約自甲、乙、丙、丁四方簽署日起五年內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丙方得以書面徵得甲乙丁三方同意延展授權期限,每次延展授權期限為二年,延展授權之條件另議。

第十一條合約終止處理
一、丙方於合約終止後一個月內應繳回由乙方獲得之技術數據、結清衍生利益金。
二、丙方於合約終止後,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產銷或利用本授權技術製造之產品,但若丙方有具體事實足證本產品系於本合約終止或解除前製造完成者,該產品得繼續販賣,但丙方仍應依本合約第五條之規定支付衍生利益金。

第十二條合約修改
一、本合約得經四方同意以書面修改增訂,並應將經四方簽署之書面附於本合約之後,作為本合約之一部分,並取代已修改增訂之原條文。
二、本合約未規定事宜應依民法及甲、丁方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收入處理
一、丙方依合約第九條所為之給付,依甲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分配之。丁方得考慮乙方之參與程度,酌予分配一定比率予乙方。
二、甲方依本合約所獲得之收入,應撥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第十四條合意管轄
一、本合約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予以解釋及規范;四方對於本合約、或因本合約而引起之疑義或糾紛,四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
二、本合約如有爭議糾紛,經甲方同意後,得於台北提付仲裁,並依我國仲裁法解決;涉訟時則四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五條聯絡方式
一、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簡稱「聯絡人」),經送達該聯絡人者,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方聯絡人或聯絡數據有所更動時,應以書面通知其它三方,並告知更新內容。

第十六條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壹式四份副本壹式六份,由甲乙丙丁四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由甲丙丁三方各執存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兼連帶保證人)
地址:______________
公司統一編號: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授權技術內容
附件二開發計劃書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丙方權利金免繳額度統計

一、丙方權利金免繳限額(注)______元
二、已使用免繳金額______元
三、本次技術移轉之議定權利金______元
四、本次技術移轉可扣抵金額______元
五、丙方本次應繳交權利金數額______元
六、累積至本次之已使用權利金免繳總額______元
七、丙方權利金免繳限額余額______元
註:權利金免繳限額為丙方對_________合作計劃____年補助總金額____元之五十(專屬授權為三十)%,計新台幣_________元正
技術轉移合約
技術轉移合約

⑸ 經濟法合同法案例分析題 急求專業人士的答案~~~~~~~~~

題目內容完整嗎?分析甲第一次發出的為要約邀請,乙發出的為要約,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1、成立,自要約實際送達給特定的受要約人時,要約即發生法律效力,要約人不得在事先未聲明的情況下撤回或變更要約,否則構成違反前合同義務,要承擔締約過失的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以,違約金條款與定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
3、違約,合同成立後應按合同規定履行,規定五天內交貨,二其在第六天交貨,所以違約
4、不可以,保證合同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有保證人承擔保證債務的協議,因此只有在乙方拒絕支付違約金時,甲方才可以向丙方要求違約金。

⑹ 一個投資人,和朋友一起舉辦合夥企業,請問如何辦理,在合夥協議中如何約定 關於經濟法

您好,合夥辦企業有很多細節需要提前做好約定,免得到時因約定不明產生糾紛,建議委託律師代寫合夥協議。

⑺ 合同法屬於經濟法的調整范圍還是屬於民法的調整范圍

合同法應屬於民商法類調整范圍1、從調整對象分析
合同法的是平等主體之間按自願、公平的原財建立的合同協議關系,屬於民商法的調整范圍。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則是行政管理性經濟關系。這兩種法律關系的性質涇渭分明、迥然有別,是不容混淆的。這是經濟法與民法的最根本的區別。

2、從其的性質分析
合同法屬於私法的范疇,是典型的私法,強調諸如「主體平等」、「意思自治」等一系列民法原則。而經濟法是調整的是國民經濟運行中社會共性經濟活動的法律關系,其屬於公法的范圍。 所以,合同法應屬於民法的調整范圍。

⑻ 關於經濟法中合同法的案例分析,急請高手解答

A公司為大型棉毛製品公司,下屬有兩個公司,一個為B制衣公司(獨立法人),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個為C制衣公司,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在承包協議書中明確規定:在承包期間債權債務由王某負責。2001年6月,在某市經貿洽談會上,A公司董事長李某遇到了某棉紡廠廠長孫某。孫某說:本廠有一批質地良好的棉布待銷。A公司董事長李某想到下屬兩個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給孫某牽線介紹。2001年7月份棉紡廠與B、C兩個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棉紡廠供應各種棉布240包,價值120萬元。B公司和C公司為共同需方,各提貨120包,價款各為60萬元。合同規定貨到一個月後付款。但是棉紡廠發貨後三個月,兩個公司以各種借口拒不付款。棉紡廠就以A、B、C三個公司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貨款。
問:1、該合同是否有效?
2、B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與A公司有何關系?
3、C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與A公司有何關系?
4、法院應如何判決?
解答:
1、本合同完全有效。從法律角度上講,兩個公司可以為共同需方,簽訂一份合同。
2、B公司為獨立法人,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其60萬元的貨款與利息應由B公司獨立承擔,與A公司無關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然已經承包給王某,王某所簽的承包協議規定了債權債務由王某承擔,但是承包協議為企業內部承包性質,對外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因此,C公司所欠棉紡廠的60萬元貨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擔。
4、法院應判:B公司給付原告貨款及利息,A公司給付原告貨款及利息。

⑼ 保險合同在經濟法概論中屬於哪一章

關於保險合同在經濟法概論中屬於哪一章的相關信息,可以查閱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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