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概論試題答案
1、狹義上的法律是指由( B )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C 最高人民檢察院 D 國務院、
2、我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 C )。
A 人身與財產關系 B分配關系
C 經濟關系 D人身關系
3、職工代表大會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 D )。
A 企業的管理機構 B 企業的權力機構
C 企業的咨詢機構 D 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
4、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潤的( C )。
A 2-5% B 3-5% C 5-10% D 8-10%
5、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C )行使撤銷權。
A 3個月 B 6個月 C 1年內 D 2年內
6、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 D )。
A 15% B 20% C 25% D 30%
7、合同生效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 B )。
A 返還定金 B 雙倍返還定金
C 返還定金並賠償損失 D 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
8、工業產權實際上關於( A )和由商業信譽的標記權的總稱。
A 技術成果專有權 B 著作財產權
C 著作人身權 D 出版者權
9、下列不屬於不當低價銷售行為特點的是( B )。
A該行為發生在商品銷售環節 B該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C 該行為採用低於商品成本價的方式進行銷售 D 該行為的目的在於排擠競爭對手,維持或者爭取自身的競爭優勢
10、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消費者是指( C )。
A所有商品的消費者 B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C生活資料的消費者 D生活資料的消費者和主要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⑵ 一道經濟法題(多選)
A、C、D
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此櫻的,判運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掘扒梁至1000萬(含10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合營企業增加註冊資本需要經當地的合營各方協商一致,並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核准。
⑶ 經濟法的試卷!!!單選題!!!
15、下列關於公司股票與公司債券特徵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C )。A.公司股票反映股東的權利,公司債券反映債權債務關系B.公司股票到期退還股本,公司債券則只付利息不退本金 C.公司股票的收益固定,公司債券的收益不固定D.公司股票的風險比公司債券小16、某企業接納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加入本企業,加入方解散並取消法人資格,接納方存續。這種企業變更的形式,在法律上稱為( A )。A.吸收合並 B.新設合並 C.企業聯營 D.企業合營17、甲、乙、丙擬設立一合夥企業,出資比例為4:4:2.合夥協議約定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C )。A、按4:4:2的比例分配損益 B、在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損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損益 D、利潤按3:3:4的比例分配,虧損由丙承擔18、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下列財產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A )。A、土地所有權 B、所有權有爭議的財產 C、依法被扣押的財產 D、抵押人所有的廠房19、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不知道)。A.5% B.10% C.15% D.20%20、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 B )A.記名股票 B.不記名股票 C.有面值股票 D.無面值股票
⑷ 經濟法期末考題,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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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我很確定。
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⑸ 大學經濟法試題。一,經濟仲裁和經濟訴訟的區別。二,比較合夥企業和合作企業的區別
一、1、性質不同,經濟訴訟是國家行使審判權的活動,經濟仲裁是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2、經濟訴訟實行兩審終審,經濟仲裁實行一審終審;3、發起緣由不同,仲裁需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訴訟不需,4、適用法律不同
⑹ 經濟法--合夥企業法案例分析題
1、三人口頭約定了有關事項,是錯誤的。本法規定,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
2、乙丙拒絕甲要求查看賬目的做法是錯誤的。本法規定,合夥人為了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的賬簿;而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即有報告的義務。
3、丙聲明退夥,並私自開走自己出資的汽車,拉走貨物一宗,是錯誤的。本法規定,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丙的行為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了不利,所以錯誤。另外,本法還規定,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不得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夥企業財產,據此,丙的行為也是錯誤的。同理,乙將合夥的剩餘存貨以低價全部買下,也是錯誤的。
4、乙拒絕償還瓷磚廠的欠款的說法是錯誤的。本法規定,合夥企業對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夥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瓷磚廠並不知道合夥人之間對事務執行的限制,瓷磚廠屬於善意第三人。
5、乙說劉某是被甲撞傷的,與他無關,找甲賠償的說法錯誤。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⑺ 經濟法里企業法的問題
1、無效!
理由:由於是甲成了的企業、即甲為企業法人。甲在聘乙為企業負責人的內時候與之約定容了許可權,因此乙在超過其許可權時所作的決定是無效的!
2、將20萬先賠償擁有優先權是債權人。剩餘的將企業清算。因為是個人獨資,因此只是進行個人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