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案例分析答案
1.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當事人未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乙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權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內維修。乙未履行維修義務,甲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負擔。
(2)甲的維修屬於無因管理人的行為,由乙承擔其支出的必要費用。瓦片質量問題不影響乙對該項義務的承擔。
(3)因維修影響了甲的使用,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裝修期間不在延長租期的范圍。
3.(1)甲丁之間屬於無名合同,應適用《合同法》總則的相關規定,並可參照《合同法》分則或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例如,費用承擔問題適用贈與合同的規則,完成工作問題適用承攬合同規則。
(2)應由丁承擔。因為丁為僱主,應對雇員在從事僱用活動中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5.無權。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無過錯,因此損失應由甲自行承擔。
6.丙有權對乙主張自己基於原租賃合同對該別墅的承租使用權。因為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7.丙有權請求戊返還原物。因為丙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是合法佔有人,有權請求侵佔人返還原物。
【主要參考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物權法》第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四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B. 中級經濟法第四章保險法中保險法基本原則保險利益怎麼理解
1、保險利益原則: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保險利益原則是指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或履行保險合同過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的規定。2、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的含義是指當事人真誠地向對方充分而准確的告知有關保險的所有重要事實,不允許存在任何虛偽、欺瞞、隱瞞行為。而且不僅在保險合同訂立時要遵守此項原則,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履行合同過程中也都要求當事人間具有「最大誠信」。最大誠信原則的含義可表述為: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影響對方做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地約定與承諾。否則,受到損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規定可以此為由宣布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責任,甚至對因此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3、近因原則;近因,是指在風險和損失之間,導致損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時間上或空間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則的含義是:在風險與保險標的損失關系中,如果近因屬於被保風險,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近因屬於除外風險或未保風險,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4、損失補償原則:損失補償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生效之後,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通過保險賠償,是被保險人恢復到受災前的經濟原狀,但不能因損失而獲得額外收益。
C. 初級會計師需要學習什麼書籍
初級會計師自學要買的書:《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財務會計》、《實用會計》、《成本會計》。
一、《初級會計實務》
《初級會計實務》是2014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根據一些法律法規和會計資格考試大綱編寫,用於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該書是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修訂印發了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初、中、高級),用於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為幫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試大綱的內容,更好地復習備考。
二、《經濟法基礎》
《經濟法基礎》是夢想成真系列叢書的第三冊,書中「命題趨勢預測及應試技巧」對考情、考點分析預測准確;「應試指導及同步訓練」內容豐富、全面,重點突出,難點講解通俗易懂;「跨章節綜合練習題」針對性強;「全真模擬試題及參考答案」貼近考試,幫助考生熟悉考試題型、掌握命題規律、提高解題能力。
三、《財務會計》
本書一套兩冊,分為理論知識和實務操作兩個部分,以新會計准則為依據,以實際的經濟活動為實例,設計了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金融資產等12個項目,每個項目又有工作任務、理論知識和操作指南3個部分組成。
四、《實用會計》
《實用會計》是2004年立信會計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夏維朝。該書在簡要介紹會計基本業務循環的基礎上,按照最新的《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分別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進行介紹。
五、《成本會計》
《成本會計》是2015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曉敏。八個單項實訓和六個綜合實訓,使讀者近距離接觸企業實際業務。
更熟練掌握工業產品成本的計算、分配、歸集和核算的基本方法,掌握在產品與完工產品成本分配的方法,掌握產品成本計算的品種法、分步法、分批法、分類法、定額法的核算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經濟法基礎》
網路—《初級會計實務》
網路—《財務會計》
網路—《實用會計》
網路—《成本會計》
D. 初級會計裡面。 經濟法基礎第四五六章有聯系嗎我想跳過第四章學第五章的,因為14的課程只更新到第
有那麼一點聯系,告訴我456章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