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經濟學原理解釋房產稅對相關利益主體的影響
房產稅的徵收對象是消費者,對開發企業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長遠來看消費者由於房產稅的徵收而產生的產品消費結構的變化值得開發企業重視,因此開發企業需要在需求層面進行更深入的研究方能獲得長遠發展。房產稅對房地產業的影響,不僅要從房產稅的角度來考慮,更應從當前房地產業自身的發展特點出發。
1土地出讓金制度不變則難以對房價產生實質影響:部分觀點認為房地產稅是「把幾十年土
地出讓費用分年收取」,在這一前提下,產生了徵收房地產稅會大幅度地降低房價的說法。但這種說法混淆了土地出讓費用的地租性質與國家稅收之間的區別: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款,屬於地租范疇;而房地產稅則是政府對不動產業主賦予的一種法律義務,兩者性質不同,不能互相替代。開征房地產稅不會取消土地出讓金。這樣的話,土地成本的剛性推動決定了房價不會因為房產稅的徵收就出現明顯下降。
2可售可租房源增多資源得以合理利用:在部分炒作氛圍濃厚的城市當中,投資者購買房屋之後既不自住也無暇出租,專等房價大幅上漲後坐收暴利。房產稅嚴格執行的情況下,一方面可促使部分實力不濟者拋售房源,另一方面即便有實力而無需拋售者,為規避按房產市價徵收的成本,可能將房源轉為租賃,獲得收入的同時避免繳納更高的稅收。無論是何種情況,市場上都新增可售與可租房源,使得建成的房屋得以利用,減少資源浪費。
3行業短期波動長期平穩利好:短期來說,房產稅的預期可能使部分炒房者被迫拋售房源,增加市場供應,價格或將下探,資金鏈相對薄弱的開發商可能因此被迫降價,甚至被擠出房地產行業,造成整個房地產業的波動調整。
從長遠來看,房產稅將會減少樓市的投機和非理性成分,逐漸擠出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泡沫,從長期看,房產稅對房地產業將形成利好。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