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的重點歸納.
初級會計實務建議全面復習,因為難免會考偏門,我考初級和中級的時候都遇回到答過,好在我復習的很全面,都順利過了。一定要把官方教材上所有例題都做會,因為實際的考題再偏,也和例題幾乎無異。
經 濟 法重中之重是股 份 有 限公司和有 限 責 任公司相關的章節和段落,實際考試的時候占的分數很多。另外一定要做筆記,凡是涉及條件、金額、時限以及其他數字的段落或條款都記下來並牢記。
B.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
公司法。勞動合同,稅法。
C. 2019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重點筆記
經濟法基礎主要內容包括:經濟法概論,會計法律制度版,稅收法律制度概權述,流轉稅法律制度,所得稅法律制度,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等。這里的重點難點都是是後四項。
初級會計實務主要內容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的概念及核算出來,財務報告編制、事業單位會計等。非重點是事業單位會計及貨幣資金,重點難點是投資、成本核算、財務報告。
從難度深度上看會計實務比經濟法基礎難,經濟法基礎記憶性知識點多。
不知道你之前復習的情況,如果都看過兩遍了,那這一個月就先把兩門里的重點難點章節吃透多做題練習,做累了看看非重點章節鞏固一下,初級內容不難也不多,應該能過的
如果你從來沒看過,本身基礎也不好,一個月肯定學不透就等明年再考吧
D.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知識點:法的形式和分類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的形式和分類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種國家機關,依照什麼方式或程序創制出來,並表現為何種形式、具有何種效力等級的法律文件。
我國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憲法。憲法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是國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另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還有權就有關問題作出規范性決議或決定,它們與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3)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地區情況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即地方性法規。
(5)自治區法規。
(6)特別行政區的法。
(7)行政規章。行政規章分為部門規章(也稱部委規章)和政府規章(也稱地方規章)兩種。
政府規章除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還不得與上級和同級地方性法規相抵觸。行政規章在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時僅起參照作用。
(8)國際條約。
(二)法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以對法作不同的分類。
1.根據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習慣法)
2.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憲法)和普通法
3.根據法的內容:實體法和程序法
4.根據法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者對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別法
5.根據法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國際法和國內法
6.公法和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