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享單車目前有哪些法律問題
「共享」模式和車輛提供方式都有各自的優點,也都存在不成熟之處,目前正處於探索和完善之中,只不過受制於復雜的城市環境、道路通行條件、政府監管、用戶素質等問題,在實際運營中產生了較多問題,引起廣泛關注。從其運營和引發的問題看,單車公司、平台、消費者之間主要是以下幾種法律關系:
租賃關系
單車提供方與消費者之間的租賃關系。無論是ofo還是摩拜共享模式,消費者只要同意相關的租賃條款並掃碼租賃單車後,就與單車提供方形成了租賃關系。
作為出租共享單車的公司或平台一方,其所提供的單車必須符合國家的產品質量規范,並滿足基本的安全使用需求。在管理上,應提供配套的還車、管理和維護保養服務。如果因管理上的原因,導致使用人無法歸還單車而引發糾紛的,則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除此以外,還應履行明確的告知義務,在消費者租賃之前,對租賃期限、價格、保管義務、糾紛解決方式等涉及租賃雙方重要的權利義務應作出明確的說明,並通過app平台等渠道預先告知消費者等等。
作為使用共享單車的消費者,有自由使用共享單車的權利,也有遵守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按時繳納租車費用,並保證租賃期間車輛的完好無損的義務。如果因人為原因造成車輛受損的,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還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以指定或約定的方式歸還車輛等等。
侵權、違約責任
因單車自身質量問題引發的侵權或違約責任。如果單車公司提供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安全標准或者雖然符合,但在使用中因保養維護不力等原因導致車輛達不到安全使用的狀態,如電剎車系統失靈造成消費者人身受到損害的,則公司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在維權時,消費者也可通過租賃合同關系來要求單車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行政、刑事責任
因故意損毀引發的行政或刑事責任。自從單車投入使用以來,有單車輪子被拆掉的、車把手不翼而飛的、腳蹬被卸載的。更有甚者,一些「聰明」者,直接將車扛到自己小區樓下甚至自己樓道門口,還有一些使用者索性將車輛用額外的密碼鎖鎖死,實現了共享向獨享的轉化。由於部分單車的成本高達6000元左右,一旦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人為損毀單車,情節較輕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如治安拘留等;如果單車使用完之後不予歸還,有可能觸犯刑法關於侵佔罪的規定;如果沒有使用,只是在路邊看到單車就把鎖撬開帶回家,則可能涉嫌盜竊犯罪。
另外,對於損害、隨意破壞的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構成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犯罪等。如近期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就對一起共享單車失竊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因將共享單車搬回家,構成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因違規停放引發的行政責任。有的在使用完單車後,隨意違規、佔道停放,導致單車被城管等部門暫扣的,此時,行為人既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又要承擔對單車公司、平台的法律責任。
2. 為何說共享單車的發展需要強大的經濟基礎
據報道,來在共享單車貼吧自里,有網友展示自己手機上滿屏的共享單車APP,數量共有24個之多,資金鏈斷裂是共享單車倒閉的主要原因之一,共享單車的發展需要強大的經濟基礎.
業內人士稱,如今,共享單車的賽道上,已經開始進入清場階段,摩拜和OFO作為第一梯隊的企業,二者利用資本和資源的優勢,繼續大力拓展自己的市場份額,如果單車企業自身造血能力不足,一味利用外部資金運營,一旦外部資金停止,整個企業就會垮掉。
3. 根據你對共享單車的了解,從道德法律方面談一談你的認識
挺好的,減少汽車的排氣,就是安全問題
4. 共享單車面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具有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以及社會性。從共享單車的預付押金規則來看,這種方式極容易形成巨大資金池。而司法實踐中,公安機關在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件時,一個重要考量因素就是看行為是否會形成資金池。以目前佔有共享單車市場相當份額的某單車運營者為例,據統計其在全國投放量為400萬輛,每輛押金為99元,每輛車可以鎖定8人,由此估算該公司的資金沉澱將達到30多億元,而這種吸收資金的行為並不需要經過任何部門的批准。同時,共享單車的押金模式還可通過互聯網面向所有社會公眾適用,具有公開性。雖然這種模式並不類同於傳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慣用的還本付息形式,但其暗含的「持續服務」「便捷服務」也可解釋為另一種「利誘性」,這也符合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特點。
其次,有構成集資詐騙罪之嫌。如上所述,共享單車的押金模式會形成巨大的資金池,但目前對該資金的具體監管方式、監管主體卻處於空白狀態。一旦共享單車企業捲款跑路,將會直接對共享單車用戶造成經濟損失,此時有可能涉嫌集資詐騙罪。這種情況與P2P網貸平台捲款跑路具有相似性。目前,現實中已出現用戶退還押金滯後、維權無果的情況。這也說明,共享單車押金形成的資金池極有可能存在被挪用的風險。
5. 共享單車的出現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影響
出行更方便
6. 共享單車的利弊是什麼
今天,有許許多多的類型的共享單車,自然,它們之間的競爭力也比較大,所以,會有一些服務和經營不到位的共享單車會陷入死胡同,甚至破產,但是也有一些經營得體的共享單車企業雖然規模上不及一些很響亮的單車,但是它們卻以服務和質量一步一步得到人們的信任,並且在這個競爭激烈的共享單車市場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像摩拜單車,哈羅單車。最近,超級共享單車巨頭小黃車已經面臨絕境,有超過千萬的客戶要求退押金,導致小黃車公司無法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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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很多時候,有很多人為因素讓共享單車無法達到供需平衡,就比如有很多高校不允許共享單車進入校園,導致很多車被堵在了大門口之外,也有許許多多的車因為一些素質不高的人破壞甚至占為己有。
激勵行動:共享單車這塊市場很大,也確實的對人們的出行有很大的方便,所以不能因為經營有點問題就去逼迫它退押金,說到底,大家在理解小黃車的時候,小黃車公司也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優良的服務,比如可以在某個區域派專門的人負責那一帶的小黃車修理和投放均衡問題,在關心規模的同時,更需要注重質量,當然,不能單純的只是推出單人坐的車,也需要滿足許多的要求,可以兩個人騎的車,可以滿足速度要求等等。總之,如果做好了這些,小黃車也許不會像現在這樣死氣沉沉,這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任重道遠!
7. 共享單車屬於哪種所有制經濟
共享單車屬於哪種所有制經濟?個體所有制本。
8. 由共享單車引發的思考,什麼是共享經濟
共享經濟,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其本質是整合線下的閑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有的也說共享經濟是人們公平享有社會資源,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共同獲得經濟紅利。此種共享更多的是通過互聯網作為媒介來實現的。
共享經濟牽扯到三大主體,即商品或服務的需求方、供給方和共享經濟平台。共享經濟平台作為連接供需雙方的紐帶,通過移動LBS應用、動態演算法與定價、雙方互評體系等一系列機制的建立,使得供給與需求方通過共享經濟平台進行交易。共享經濟現象卻是在最近幾年流行的,其主要特點是,包括一個由第三方創建的、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市場平台。這個第三方可以是商業機構、組織或者政府。個體藉助這些平台,交換閑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識、經驗,或者向企業、某個創新項目籌集資金。
共享單車,作為共享經濟的縮影,創新的不只是交易方式、交易對象,更是共享的價值理念。
共享單車若想行穩致遠,需要社會公德做支撐。從目前的發展來看,喜憂參半。一方面,部分使用者只顧方便自己,罔顧公德,隨意丟放自行車或「竊為己有」,嚴重影響了共享單車有序發展。另一方面,針對這種現象,也有部分公民展開「打獵」行動,自發監督、自覺糾正這些不良行為,全力維護共享單車秩序。
夯實共享的道德基石,不僅需要每個公民自覺增強規則意識,更需要用制度守住規則。從全社會角度來說,要加快誠信機制建設,對惡意亂停、濫用、損毀、盜竊單車等行為,將租車人納入失信黑名單。從租賃自行車企業來看,要加強行業自律,完善單車管理措施,對守信者和失信者獎罰分明。
通過共享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是一件好事。在對待類似共享單車這樣的新生事物時,期待更多人心存愛惜,嚴守規則,讓公共文明和契約精神得以不斷提升
9. 什麼是共享經濟,關於共享單車現象的思考
未至科技的百抄花分市民信用評襲價體系可根據預設模型自動計算市民個人信用得分,形成個人信用報告,同時支持人工評價功能。百花分到達一定的分數,可免除共享單車的使用押金,次一級的可獲得押金優惠。共享單車公司也可以對使用單車民眾的信用進行打分,作為對個人信用分的補充。將共享單車與政府的個人信用體系連接,也減小了共享單車公司的運營風險,借用單車的民眾在政府系統有信用記錄,相當於有了政府的擔保,一旦車輛丟失、損毀也更容易獲得保險賠付。共享單車+個人信用分,約束了對共享資源動歪腦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為發起公司減小了風險。
10. 用經濟法原理分析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的出現肯定是對市民有好處的,但是如何管理是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評價體系可根據預設模型自動計算市民個人信用得分,形成個人信用報告,同時支持人工評價功能。百花分到達一定的分數,可免除共享單車的使用押金,次一級的可獲得押金優惠。共享單車公司也可以對使用單車民眾的信用進行打分,作為對個人信用分的補充。將共享單車與政府的個人信用體系連接,也減小了共享單車公司的運營風險,借用單車的民眾在政府系統有信用記錄,相當於有了政府的擔保,一旦車輛丟失、損毀也更容易獲得保險賠付。共享單車+個人信用分,約束了對共享資源動歪腦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為發起公司減小了風險。只有完善了管理辦法才能讓共享單車走的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