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經濟法,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的區別
1、發行的主體不同
雖然股票和證券都是集資的手段,但是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或者是企業;但是股票的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制企業。
2、收益不同
股市中的投資者都知道,股票是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而且股票在購買之前的股息率是不確定的,股息收入會隨著股份公司的贏利情況發生變動,贏利多就多得,贏利少就少得,沒有贏利就沒有收益;相反的是,債券在購買之前,其利率是定好的,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不需要關注債券發行公司的經營獲利情況。
3、經濟關系不同
因為股票和債券的收益是不同的,所以其在市場中所處的經濟關系也是不一樣的,依據其基本的概念可以知道,債券所表示的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表示的是對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持有者是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許可權的,債券持有者卻沒有。
4、本金償還不同
在進入市場投資,都是攜帶有本金進行操作的,債券是到期償付本金的,所以連本帶利都能夠得到償還;而股票的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由公司進行支配,但是公司破產之後,就需要查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本金是無法進行回收的。
5、風險大小不同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風險和利益同在的,從以上的不同之處可以看出,債券的投資對象和投資收益都是比較穩定的,而且其交易的周轉率也比較低,所以債券投資的風險是比較小的。
㈡ 經濟法 股票上市交易要有什麼條件
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後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㈢ 經濟法中,收購公司關於增持股票的規定
正常情況下通過二級市場增持的限制,達到30%後,每12個月內增持只能少於2%。不管增持多少都得鎖定6個月。另外還有規定,大股東的操作是有方向性規定的,其實增持後的6個月內也不允許反向操作的,也就等於全部都鎖定了。
另外,通過增發等方式增持的股份可以大大的超過2%,但是需要要約收購或者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
㈣ 經濟法中,公司在作出出售股票時需要遵循哪些規定需要大多數股東同意嗎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專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屬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註:股東向公司現有股東以外的其他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這里講的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是以股東人數為標准,而不以股東所代表的表決權多少為標准。
㈤ 有關經濟法公司法。簡答,只答要點。 1,一人公司的概念,特徵。 2,公司股票特徵。 3,公司清算程序。
一、什麼是一人公司
1.一人公司指股東僅為一人,並由該股東持有公司全部出自的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公司的特徵:
1、公司性質
一人公司僅僅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類型不能設立一人股份公司
2、股東人數
原《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2-50人,新《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刪去了最低2人的限制,從法律上明確了一人公司的存在。 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在自然人設立一人公司的情況下,一個自然人僅能設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該一人公司不得再設立一人公司。
3、注冊資本
一人公司注冊資本為10萬元,必須以貨幣由股東一次性繳租,不得分期繳納,也不得以實物或者專利等出資。
4、組織結構
不設股東會,公司章程由股東一人制定
5、股東責任特殊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情況下,如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如下特徵:
1.穩定性
股票投資是一種沒有期限的長期投資。股票一經買入,只要股票發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發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樣,股票持有者的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但他可以通過股票交易市場將股票賣出,使股份轉讓給其他投資者,以收回自己原來的投資。
2.風險性
任何一種投資都是有風險的,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投資者能否獲得預期的回報,首先取決於企業的盈利情況,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產時則可能血本無歸;其次,股票作為交易對象,就如同商品一樣,有著自己的價格。而股票的價格除了受制於企業的經營狀況之外,還受經濟的、政治的、社會的甚至人為的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中,大起大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雖然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從而影響股息與紅利,但股票的貶值還是會使投資者蒙受部分損失。因此,欲入市投資者,一定要謹慎從事。
3.責權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參與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擔有限責任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或通過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並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股東權力的大小,取決於佔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東一般有參加公司股東大會的權利,具有投票權,在某種意義上亦可看作是參與經營權;股東亦有參與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權力,可稱之為利益分配權。股東可憑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領取股息和索償權和責任權。在公司解散或破產時,股東需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對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有限責任。在債權人的債務清償後,優先股和普通股的股東對剩餘資產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請求清償(即索償),但優先股股東要優先於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優先股索償後如仍有剩餘資產時,才具有追索清償的權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場上隨時轉讓,進行買賣,也可以繼承、贈與、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種具有頗強流通性的流動資產。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只要把股票交付會給受讓人,即可達到轉讓的法律效果;記名股票轉讓則要在賣出人簽章背書後才可轉讓。正是由於股票具有頗強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工具而不斷發展。
三、公司清算程序
首先,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1、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
2、制訂清算方案。
3、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
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然後,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1、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2、收取公司債權。
3、清償公司債務。
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託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
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後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
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後、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
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
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最後,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後,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餘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餘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採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
㈥ 經濟法中,股票與債券的差別有哪些
二者體現的投資性質和所包含的權利不同。股票的投資者是股東,而債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2 投資風險程度不同。股東承擔的風險大,收益特別是公司破產時沒有保障,債權人都有優先於股東地位。3 收益和風險不同。股東的收益是股息紅利,債權人的則是利息。不受公司經營狀況的影響。
㈦ 經濟法的試卷!!!單選題!!!
15、下列關於公司股票與公司債券特徵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C )。A.公司股票反映股東的權利,公司債券反映債權債務關系B.公司股票到期退還股本,公司債券則只付利息不退本金 C.公司股票的收益固定,公司債券的收益不固定D.公司股票的風險比公司債券小16、某企業接納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加入本企業,加入方解散並取消法人資格,接納方存續。這種企業變更的形式,在法律上稱為( A )。A.吸收合並 B.新設合並 C.企業聯營 D.企業合營17、甲、乙、丙擬設立一合夥企業,出資比例為4:4:2.合夥協議約定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C )。A、按4:4:2的比例分配損益 B、在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損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損益 D、利潤按3:3:4的比例分配,虧損由丙承擔18、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下列財產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A )。A、土地所有權 B、所有權有爭議的財產 C、依法被扣押的財產 D、抵押人所有的廠房19、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不知道)。A.5% B.10% C.15% D.20%20、依據我國公司法不能發行的股票是( B )A.記名股票 B.不記名股票 C.有面值股票 D.無面值股票
㈧ 經濟法,泄露公司信息,與拋售股票分別為什麼性質行為
兩者均屬於違法行為。
刑法將情節嚴重的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行為規定為犯罪。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內幕交易或者泄漏內幕信息的行為。內幕交易為利用掌握內幕信息的便利條件,買入或者賣出有關證券或者期貨,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內幕信息為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的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操縱股價的目的為獲得不正當利益,通過顯性或隱性的方式,避開監管機構,甚至是利用法律的漏洞,達到對股票價格的可持續控制。其他投資獲得錯誤的信息之後,判斷出錯誤的走勢,使股票價格方向操縱者的預期發展,為自己謀得巨額利潤。
(8)經濟法公司股票和公司債券擴展閱讀:
泄露公司信息的相關要求規定:
1、從事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對於單位犯本罪的,除對單位判處罰金外,對於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㈨ 經濟法分析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回是股東之間的信任答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限制,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只要不少於5人就可以。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有限制,需要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沒有限制,可以自由轉讓。
3、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公開發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4、有限責任公司不用向社會公開披露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多,流動頻繁,需要向社會公開其財務狀況。
㈩ [CPA經濟法 公司法]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與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是不是有矛盾
不矛盾。1.股票的交付,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將股票交付給股東的法律行為,股票何時內交付容股東,直接涉及到股東權利的行使時間問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依法登記後才能正式成立,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因此,公司登記成立前,即使已經發行了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仍然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因為公司尚未成立,這種憑證還無法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司成立前即便向股東交付了股票也不具有法律效力。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是針對上市公司而言的,它此前的股份發行的股份可以有,發起設立時的發起人的股票;募集設立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也可以是私募,但私募也是有條件的,具體可以參見《證劵法》第10條。綜上,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付股票與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是不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