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濟法基礎,郭守傑和侯永斌誰講的好
侯老師的課生動活潑,容易理解和記憶,我中級聽的侯老師的課,收獲頗豐。郭老師的課,我聽過初級會計,比較循規蹈矩,聽著聽著我就沒聽下去了,自己看看書也就過了。
2.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侯永斌和黃潔洵誰講得好
黃潔洵老師特點是授課思路清晰、突出重點,應試針對性強,能夠理論聯系實際。擅長將零散的內知識點體系化容、將只需機械背誦的考點口訣化、將需要案例應用的法律規定法理化,例題講解一針見血。她的課件通俗易懂,講解十分細致有耐心。能讓記憶變得更加靈活。小白也能輕松聽懂。黃老師被學員稱為女神,追隨自己的女神,實現自己的目標,會讓考試變得更加有溫度。也讓學習變成了一件趣事。
3. 經濟法中消費者的權利(要背誦口訣)
根據我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消費者享有以下9項權利:
1.安全回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答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由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得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口訣:對聯:安知選公平,求結獲尊重 橫批:監督
4. 侯永斌經濟法基礎救命稻草
侯永斌的在優酷、土豆、搜狐視頻上都有。
5. 跪求2019侯永斌經濟法基礎的課程
你想要的可能是初級經濟法,今年就是要了也沒用了,因為考試基本結束了。你要是想考初級,可以從現在開始學習,經過一年的學習,通過肯定沒問題,初級很簡單的。
6. 親,求分享2019經濟法基礎侯永斌
建議您購買正版,也是對老師的支持。
7. 跪求分享侯永斌老師的經濟法基礎課
應該是花錢買的,好像網上找不到免費的,可以和朋友一起買,分攤費用,那樣便宜省錢。
8. 各位司考的考友們,誰能提供一份經濟法的記憶口訣
法條不用背啊,理解就行了。你現在有沒有培訓班的音頻講義啊,講義內容關於經濟法總結的很精簡了,背那個就行。
或者建議買一本知識點匯總的小書,像一本通、三小本之類的。那上面用表格歸納的很有規律的。
祝你好運啊。
9. 經濟法口訣
關於票據提示承兌及付款的期限問題,現總結如下:
首先,對票據的種類要做到心中有數。票據主要有
1、支票(銀行支票,下面簡稱「銀支」)、
2、本票(銀行本票,下面簡稱「銀本」)
匯票:又分為
3、見票即付匯票(簡稱「見即匯」)
4、定日付款匯票(簡稱「定日匯」)
5、見票後定期付款匯票(簡稱「見定匯」)
6、出票後定期付款匯票(簡稱「出定匯」)
即銀支、銀本、見即匯、定日匯、見定匯、出定匯
銀支、銀本、見即匯,屬於見票即付的票據, 不需提示承兌,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為出票後支票10日,本票2個月,匯票1個月。
簡記為:支10本2匯1(可記諧音:「知是笨兒會衣」,知道是笨兒子會穿衣服了。)
定日匯、見定匯、出定匯,需提示承兌、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為到期日起10日內。
定日匯、見定匯,到期前。提示承兌期限為到期日前。 (因為從名稱可知,這二個票據在出票時就已經知道什麼時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就OK了)。
見定匯,1月內。提示承兌期限為出票日起1個月內。 (因為見票後定期付款的限期取決於持票人什麼時候向承兌人出示票據,所以要不能無期限的拖延,要在1個月內提示承兌)。
綜上所述:可以歸納如下:
銀本、銀支、見即匯,不承兌,支10本2匯1;
定日、見定、出定匯,需承兌,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匯、見定匯,到期前承兌。
出定匯,1月內承兌。&n 關於會議的決議通過方式,相信大家記起來也很費力, 現在總結一下。
普通決議
「職工」「股董」——鹽拌。 (解釋:應為全部的一半,全—鹽)
「股東」「創」「債」——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釋一下:
職工代表大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職工或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股東大會、創立大會、債權人大會,必須經出席會議的過半數通過。
有一個特點大家應掌握,對於人數少的會議,就需要全體的過半數通過。職工代表和董事會成員人都不多,所以要全體過半方可。
對於人數較多的會議,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東大會、創立大會、債權人大會人數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特別決議
特別決議一般需要2/3的表決權,方可通過,但是全部的2/3,還是出席的2/3,分析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人數少,需全部的2/3,
2、股東大會人數多,需出席的2/3,
3、債權人會議人數多,需出席的2/3,
(關於債權人會議的人數多少,大家可以這樣想,企業因為欠債多才破產的,所以債權人一定很多。)
特殊注意:中外合作、合資的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需出席的董事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