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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

發布時間:2021-02-02 21:35:46

① 誰有201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電子書,word版本的

我只有pdf版本,如果要給你,經濟法電子書world版本貌似很少見。

② 會計初級職稱是經濟法基礎難還是會計實務難

有一定的差別。會計基礎是會計專業最基礎的課程,都是最基本的原理性內容。初級會計要比會計基礎難一些,會涉及更多的實務

會計基礎是會計的入門知識,都是會計方面最基本的介紹,考會計從業資格證要考的一門,會計基礎不僅僅會計專業的學習,經管類專業的一般都會學,初級會計學只有會計專業的學,比會計基礎更加細化,更有一個深度了,是初級會計職稱要考的一門。學了基礎會計只了解會計的一個基本框架,初級會計是更深入的學習做賬實務知識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③ 我想考2013年的初級會計職稱,需要用到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請問這兩本書應該選哪個出版社的哦

《初級會計實務》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編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經濟法基礎》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編著,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

④ 求2013年的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電子書txt格式的

目前大家反饋都說進不去,應該是財政局正在調整。
建議你安心學習吧。現在回都用網上學習的吧,老答師好,關鍵是學習時間多呀
你可以參加中華會計wangxiao網上的培訓學習呀,
隨時隨地都可以學習,而且手機、pad都可以隨時學習。
會有講義,還能答疑,考前有模擬試題,老師詳解,章節練習等等。

⑤ 求2012年或者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的電子版教材!

http://www.dongao.com/cjks/ksdg/201204/70561.shtml這個網來站有自2012年的考試大綱,東奧會計在線的

⑥ #初級會計職稱 想問一下大家,考初級會計職稱除了《經濟法基礎》、

不需要了,記住要買考試用的教材,專用版的,基礎不行的話,再報個培訓班

⑦ 求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課件2012年的也是可以的!!謝謝 免費的哦!最好是完整的會計實務跟經濟法基礎

我這里有2013年的 初級會計職稱的課件!是視頻 音頻 講義 都有的餓!

我發給你吧!免費的哈!

⑧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教材word版

初級會計職稱現在已經逐步實行機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識,考試的時候是隨機抽題的。機考不存在重點和非重點,機考變化大、題量多、知識點廣、難度高,不存在重點和非重點,所有知識點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礎多做題目是應對考試最好的辦法,機考的形式您可以參看,在理解的基礎多做題目是應對考試最好的辦法,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題目、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題庫,看看初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形式和內容,有章節練習模式的,直接點擊「網路貼吧」,右側有「貼吧搜索」四個字,直接輸入貼吧帖子標題即可
帖子標題「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模擬考試系統免費答題」
帖子標題「 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復習方法、要點(大家可以參照方法學習)」
帖子標題「2013年《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電子書pdf格式免費下載」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機考地區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不不定項選擇題,並有部分地區試點機考,筆試和機考只是考試的形式不一樣,考試題型都是一樣的

⑨ 轉讓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兩門: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估計不行,你還是和你周圍的人說吧

⑩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2013年考試流程

關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會考〔201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將擴大試點范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於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於2013年10月舉行。現就2013年度考務日程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1.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港、澳、台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並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2.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工作。
3.高級會計資格評審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各地區的評審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織進行。中央單位的評審工作,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部門(或單位)組織進行;沒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可按規定委託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其他中央單位或所在地省級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2.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達到本地區、本部門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於2013年度考試。
四、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
根據各地申報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同意北京市、天津市、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貴州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等15個省(市、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所轄區域內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其他地區在本地區的部分區域實行無紙化考試。
五、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於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於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高級資格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9:00-12:30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14:00-17:30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10月26日(星期六) 9:00-12:30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14:00-16:30財務管理
10月27日(星期日) 9:00-11:30經濟法 8:30-12:00高級會計實務
六、考試方式與組織
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在本通知統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將按照各省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一通過網路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定時間內發題,由地方接收並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後,各地應及時上傳數據。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行組織方式。
七、考試考務日程
1.2013年3月31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註明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2.2013年5月15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2013年8月10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
4.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准考證核發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准考證核發工作。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於上述日期同時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准備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範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範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範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准備工作。
5.2013年9月14-20日(初級資格無紙化)、10月26-27日(初級資格紙筆、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6.2013年11月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工作會議,部署評卷工作,印發主觀試題標准答案和評分標准。
2013年度繼續在全國實行網上評卷,並穩步推進集中網上評卷試點范圍。
7.2013年11月1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分送財政部會計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成績數據(光碟),並附本地區評卷工作書面報告及驗收意見。
8.2013年12月2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試卷等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並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1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八、其他有關要求
1.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人員的實際情況,在全國會計考辦確定的使用標准范圍內,確定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准,並報全國會計考辦備案。
2.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13年度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附件:《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略)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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