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法概論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法律對社會的調整,是採用確定社會主體的權利義務的方式進行的。因而自有法律以來,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都廣泛的存在與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由於各個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的性質和結構不同,不同歷史時期人們價值觀念不同,因此,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在社會中受重視的程度和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也就不同。中國古代有「無訟以求」、「息訟止爭」的法律傳統,也就是根源於對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的認識有所不同,由於經濟不發達,整個社會對權利義務的側重有偏頗,形成了只重義務不重權利,古代社會基本上都是傾向與義務本位。因此,「無訟」、「厭訟」、「恥訟」的觀念橫掃整個中國法制歷史。
在古代訴訟中,刑事案件叫做「斷獄」,民事案件稱之為「聽訟」,因此「無訟」、「厭訟」、「恥訟」的說法主要是從私法的角度上說的。私法主要保護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由於古代經濟並不發達有「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之說,政治、文化也相對匱乏,又有「世人惟不平則鳴,聖人無訟為貴」的法律思想來主導。造成了古代「守法」內涵的片面化。古人僅以守法法理解為遵守法律的義務,稱之為「良民」,「好訟之子,多數終凶」,被稱之為「刁民」。然而現代社會,正在從重義務逐漸的演變為注重權利,現代社會是一個以權利為本位的社會。因此,「無訟」、「厭訟」、「恥訟」的傳統將會一步一步的被打破,中國現今各類訴訟案件逐年遞升,人民法院真正成為了維護人民權利的機構。
權利本位體現了當代社會的價值追求。當代法的價值追求是權利而非義務,法的價值中最高位的權利就是人的自由權,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要法律至上、權利本位。隨之「守法」的內涵也發生了變化,除了遵守法律義務這重消極的守法以外還包括實現自己的權利這種積極的守法,從而保證法的正確實施。「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中國當前正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樣一個經濟基礎要以社會主義法治與之相對應,而權利本位是法治的重要因素。同時隨著人權意識的提高,人們更關注運用法律手段來保障權利實現。並且與法治、人權相配套的制度保障體系的不斷健全也是當代訴訟案件不斷上升的原因之一。
「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只有堅持以權利為本位,完善社會主義法治機制,使公眾能得到更公平、正義的審判,是當代法制建設不斷追求的目標。
『貳』 經濟法概論(第3版)第三章合同法課後案例分析的答案
第三章案例參考答案
1.答:在本案中,新華書店與華聯公司所簽訂的購銷合同,合同主體合格,內容合法,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具體,應視為有效經濟合同。既為有效經濟合同,在新的協議沒有達成之前,合同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與合同規定的有關違約責任。
新華書店的上級主管部門市文化局對於新華書店未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購置電腦,是屬於違反財經紀律,新華書店與華聯公司的合同無效的認識與行為,是缺乏法律意識,侵犯企業經營勸,是完全錯誤的。
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企業經營權是指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即企業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新華書店作為獨立法人的企業,由於經營管理上的需要,與華聯貿易公司簽訂電腦購銷合同,是屬於正常行使自己的權利,物質采購權是企業經營權的一部分,而其上級主管部門市文化局的干預行為無疑是侵犯企業經營權,是完全錯誤的。
在本案中,新華書店僅在提貨時付款5萬元,餘款遲遲未付,屬於違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與合同規定的有關違約責任。法院應支持市華聯貿易公司有關要求市新華書店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的請求,判決市新華書店履行合同,清償所欠餘款並按照合同規定,按合同違約部分標的總價款額的15%承擔違約金。
2.答:法院不應該受理此案。
《破產法》第三條規定:「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依照本法規定宣告破產」。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債務人均可以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但是,如果是債務人申請宣告破產的應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如果是債務人申請宣告破產的,應當檢查「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授權部門同意其申請破產的意見」及有關資料才能受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紡廠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已資不抵債。直接向所在地C區人民法院申請破產。不符合我國有關法律規定,C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對的。
『叄』 求一份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的自考課後習題答案 科目代碼00043 作者是李仁玉
你要哪一章的?先給你第一張得吧
一、法的產生和發展
法不是從來就有的,它是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法的產生與階級、國家在時間上、性質上具有一致性。
法經歷了四個不同歷史類型的發展
社會主義的法是人類歷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本質特徵:
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
3.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
三、法的形式
法的淵源:1、憲法。2、法律。3、行政法規。4、地方性法規。5、規章。6、國際條約。
法的結構:
法律規范:(1)假定(2)處理(3)制裁
法的部門:將調整相同類和密切相聯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集中起來,即形成法的部門。
法的體系:各個法的部門、各種法律、法規,按其地位效力的區別及相互關聯狀況,依據一定次序排列組合的統一體系即為法的體系。
四.法與國家的關系:
1.一致性:
1)都是私有制、階級斗爭和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
2)有著共同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
3)都是同一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為同一個統治階級和經濟基礎服務。
2.不同點:
1)他們是兩種不同的社會現象,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法律規范總和,國家是統治階級的機器;
2)法離不開國家,因為法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也是由國家保證其貫徹執行的;
3)統治階級需要通過法去組織、建立國家機構,規定它們的地位、職責許可權和活動原則,需要通過法建立和貫徹各項政治、經濟制度;
4)法也是國家實現其職能的最重要的工具,統治階級依靠法去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去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系和其他社會關系。
五.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1.法人的經營范圍與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直接相聯的。
2.法人的權利能力是指法人所具有的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肆』 經濟法概論案例分析 ,急求答案
律師解答:
(1)公司名稱必須明確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即名稱必須為宏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顯然80萬到不到標准;先要對乙的專利技術進行評估,做出正確的估價,然後辦理專利技術轉讓,將該技術轉讓到該公司名下。
(2)合營企業由一方擔任董事長的,另一方擔任副董事長,不能由乙方同時排除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有限責任公司的解散程序為:股東會作出解散決議、公司董事會制訂公司解散方案、依法辦理公司清算,不能直接解散。
『伍』 經濟法概論試題答案
1、狹義上的法律是指由( B )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C 最高人民檢察院 D 國務院、
2、我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特定的( C )。
A 人身與財產關系 B分配關系
C 經濟關系 D人身關系
3、職工代表大會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中( D )。
A 企業的管理機構 B 企業的權力機構
C 企業的咨詢機構 D 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
4、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潤的( C )。
A 2-5% B 3-5% C 5-10% D 8-10%
5、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C )行使撤銷權。
A 3個月 B 6個月 C 1年內 D 2年內
6、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 D )。
A 15% B 20% C 25% D 30%
7、合同生效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 B )。
A 返還定金 B 雙倍返還定金
C 返還定金並賠償損失 D 返還定金並支付違約金
8、工業產權實際上關於( A )和由商業信譽的標記權的總稱。
A 技術成果專有權 B 著作財產權
C 著作人身權 D 出版者權
9、下列不屬於不當低價銷售行為特點的是( B )。
A該行為發生在商品銷售環節 B該行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C 該行為採用低於商品成本價的方式進行銷售 D 該行為的目的在於排擠競爭對手,維持或者爭取自身的競爭優勢
10、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消費者是指( C )。
A所有商品的消費者 B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C生活資料的消費者 D生活資料的消費者和主要生產資料的消費者
『陸』 2018最新經濟法概論,清華大學出版社的,有沒有與它配套的課後習題答案與講解或者這方面的練習冊啊
別找了,我們老師就是劉維全,他不耿直,重點都不勾....
『柒』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習題答案
經濟法概論第二版李如萬
『捌』 經濟法概論第三版 陳建姚瑤 課後題答案
項目二
.2006
年
6
月,證監會在對日化上市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以下事實:(
1
)
日化公司於
2001
年
2
月
2
日由華南企業、華北企業等
8
家企業作為發起人共同
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成立時的股本總額為
9000
萬股(每股
1
元)。
2005
年
4
月,日化公司獲准首次發行
6000
萬股社會公眾股,此次發行完畢後,日化公司
的股本總額達到
15000
萬股。(
2
)日化公司的主要發起人華南企業出資交付給
日化公司的機器設備(摺合
2500
萬元,實際只值
500
萬元)。
(
3
)日化公司董
事會由
7
名董事組成。
2006
年
3
月
2
日,日化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出席該次
會議的董事有董事
A
、董事
B
、董事
C
、董事
D
;董事
E
因出國沒有出席會議;董
事
F
因出差不能出席會議,
電話委託董事
A
代為出席並表決;
董事
G
因病不能出
席會議,
委託董事秘書
H
代為出席並表決。
根據總經理的提名,
出席本次董事會
會議的董事討論並一致同意,
聘任吳某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並決定給予吳某年薪
10
萬元。此外,經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訴董事討論並一致同意,決定改變招股
說明書所列的募集資金用途。
該次董事會會議,
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全體董事和
列席會議的監事簽名後存檔。(
4
)在
2006
年
4
月
19
日舉行的臨時股東會上,
除審議通過了發行公司債券
(通知中列明表決事項)
的決議外,
還根據控股股東
華北企業的提議,
臨時增加一項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議案,
並經股東會表決通過。
(
5
)
2006
年
5
月
21
日,經董事會同意,日化公司為控股股東華南企業的銀行
貸款提供了抵押擔保。
(
6
)
為日化公司出具
2005
年度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施
某,在
2006
年
4
月
11
日公司年度報告公布後,於
4
月
21
日購買了日化公司
2
萬股股票,
並於同年
5
月
9
日拋售,
獲利
3
萬余元;
某證券公司的證券從業人員
范某認為日化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漲潛力,
於
2006
年
4
月
16
日購買了日化公司股
票
1
萬股。要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
)根據本題要點
(
1
)所提示的內容,日化公司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
理由。
(
2
)根據本題要點(
2
)所提示的內容,華南企業的行為屬於何種性質的
違法行為?
華南企業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3
)根據本題要點(
3
)所提示的內容,
日化公司董事會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規定之處?並分別說明理由。(
4
)根據本
題要點(
4
)所提示的內容,日化公司臨時股東會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是否
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理由。
(
5
)根據本題要點(
5
)所提示的內容,日化公司
為控股股東華南企業提供抵押擔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並說明理由。(
6
)根
據本題要點(
6
)所提示的內
『玖』 電大經濟法概論答案
電大的形成性考核作業難度並不大,一般與教學內容結合較緊密。好好看看書,問題就解決了。
實在不會做,問一下輔導教師。
『拾』 經濟法概論的習題 急求解答!!!(不定項)
1、ACD 經濟法的主體主要是指參與經濟活動的組織,包括國家經濟管理機關和內市場主體兩容類。單純的公民(自然人)個人只是在少數情況在參與經濟法律關系,才可能成為經濟法主體。
2、BC 經濟法的客體包括物、貨幣和有價證券、智力成果以及由此產生的權利、管理對象和有關經濟活動的行為。
3、D 法律事件是法律規范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可以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 如自然災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4、AC(感謝樓下的補充) 善意第三人,是指本著合法交易的目的,誠實地通過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人,與合夥企業之間建立民事、商事法律關系的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自然人。《合夥企業法》第38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夥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5、BC《合夥企業法》規定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可以將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以質押的方式為其個人債務提供擔保,但必須經其合夥人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