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和國際法三者之間的的區別
1、定義不同: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國際商法是關於商務的國際私法。是指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商務關系中,通過選擇准據法來解決商務沖突,保障國際上商務民事往來的安全和順利進行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國際法指適用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
2、權利與義
務的主體不同:
國際商法的主體通常限於不同國籍的國民(含自然人與法人)以及各種民間性的國際組織機構。
而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則既包括經濟領域中超越一國國界的「私法」關繫上的主體,也包括經濟領域中國際公法關繫上的主體。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國家以及各國政府間組織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即一般私法法人的身份,從事超越一國國界的經濟交往或經貿活動,它們才可以成為國際私法關繫上的主體。
3、客體的不同:
國際私法所調整的超越一國國界的私人間關系,可分為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兩大類。
而國際經濟法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經濟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以及不同國家的私人之間的經濟關系。
2.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法是否是同一法的兩種不同叫法,哪個博導是專門研究國際商法、國際經濟法的
應該來說這兩個不完全一樣,但是主要內容差不多
我知道這個方面華政的兩個博導還是比較有名的,一個是朱攬葉,一個是丁偉
3. 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國際貿易法的關系
即不是獨立不同的,也不是同一學科不同叫法。而是中國法學,以至西方法學在這一領域的認識和學科劃分的不同階段和成果。
1、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
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
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2、國際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國際商法是調整國際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的調整對象是國際商事關系,這種關系是各國商事組織在跨國經營中所形成的商事關系。
3、國際貿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是調整不同國家之間商品交易關系及附屬於這種交易關系的其他關系,即國際商品貨物運輸、保險、支付與結算、調解與仲裁等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由於國際貿易法在國際貿易中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社會出版了多種"國際貿易法"相關圖書。
(3)國際商法是國際經濟法嗎擴展閱讀:
特點
1、就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而言,除了包括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經濟實體。
2、就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而言,是廣義上的國際經濟關系。
3、國際經濟法的規范,是表現為一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立法,以及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中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通過以上對國際經濟法特徵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正是由於國際經濟法有其獨特的主體,調整對象和與此相適應的法律規范,使之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即獨立的司法體系。
4. 國際商法和國際經濟法是一樣的嗎
肯定不一樣
5. 考研選擇專業—國際經濟法or國際商法
這個得看個人來喜好,兩者自差別並不是很大,都挺不錯的。
國際經濟法專業: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國際商法:
國際商法是隨著國際商事關系的出現而產生並發展的。從產生之日起,它就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近代以來,國際商事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出現了多樣化、復雜化的發展趨勢。當前,應突破傳統法律部門劃分方法的局限,確立國際商法獨立法律部門地位,明確其體系結構,將多種多樣的法律淵源作為一個整體加以綜合分析,以推動國際商事法律規范的統一,更好地適應國際商事交往發展的需要。
6. 在國際貿易專業,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國際貿易法是獨立的科目嗎可以設成獨立的科目嗎為什麼
在我的學校,學校沒有安排國際經濟法和國際貿易法課程。而國際商法是國貿專業核心專版業課。權
從國際商法內容來看,他已經涉及諸多關於國際貿易實踐中的法律應用問題。國際商法是調整商事關系和商事組織間關系的規范的總稱!其主要淵源包括國際公約、慣例、國內法和商事判例。具體條文也基本是從大陸法和普通法兩個角度來闡釋。
所以我認為,國際貿易法是沒有必要單獨設科目的。而國際經濟法想必內容應該比貿易的范疇大得多。如果是在研究生階段分的這么細,還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本科就沒什麼必要保留國際貿易法。
7. 指出國際商法和國際經濟法的異同點
國際商法是國際經濟法的組成部分。
8. 國際經濟法和國際商法的區別
內容不同:國際經濟法的規范,是表現為一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立法,以及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中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國際商法作為調整國際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