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概念
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概念。
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的版一種物權憑證權。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後始能生效。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B. 經濟法問題
1、洗衣抄機廠的發函屬於要約襲。要約是當事人自己發出的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約邀請則是當事人希望對方當事人向自己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種意思表示。洗衣機廠的發函內容符合要約的定義。
2、商場的回函屬於反要約。因為在回函中商場對洗衣機廠發出的要約的價格做出來變更,即做了實質性的改變,故不是承諾而是新的要約。
3、商場的行為不是履行合同的行為,也不是承諾。
4、合同並未成立。因為洗衣機廠提出要求商場自行提貨,不是承諾,而是要約。在這個要約中設定了承諾的期限,而商場並未在承諾期限的范圍內發出承諾,故合同不成立。所以洗衣機廠不應承擔違約責任或履行合同。應判決商場敗訴。
C. 經濟法案例分析
1。質來監局的處罰在其法定職責之內源,應屬恰當。
2。供銷公司為銷售商,染料廠為生產商。銷售者應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對進貨產品的標識進行查驗。對沒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標識不符合規定或者有明顯質量問題的產品應當拒收;必要時,應當報送當地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處理。銷售者對所銷售的產品應當採取措施,保持其產品質量。對此案來說,供銷公司應當承擔第(2)項之罰責,對(1)(3)項應先行承擔但可向染料廠追償。
D. 請問經濟法里的出質具體指什麼啊
出質,物權行為的一種。將本人所佔有的物質於他人,不要求一定是所有。出質,也就是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權利交付出去作為抵押。出質在質押行為中,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出質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給債權人的民事法律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六十四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第六十五條 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五)質物移交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六十六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第六十七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六十八條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前款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六十九條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第七十條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並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一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七十七條 以載明兌現或者提貨日期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匯
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九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條 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權利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人所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十一條 權利質押除適用本節規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的規定。
E. 經濟法誰能幫忙解答一下啊
一、(1)均不成立。
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雖已退夥,但該筆銀行貸款發生在退夥前,甲負無限連帶責任;
對普通合夥人,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丁雖是在該筆貸款發生後入伙的,但應負無限連帶責任;
乙作為普通合夥人,應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不是按份承擔;
丙雖然是以勞務出資,但是不妨礙其為普通合夥人,作為普通合夥人,就應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認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首先將已由乙、丙、丁分配的企業財產價值3萬元清償銀行貸款,不足部分,銀行可以要求甲、乙、丙、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貸款。
(3)先用企業財產3萬償還貸款後,根據合夥協議「合夥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擔虧損」,由乙、丙、丁平均分擔。因此企業內部無論是誰清償了貸款,可以向剩下的乙、丙、丁中兩人或三人追償。
二、(1)與B公司的條款肯定有效;與C公司的要看其是否在A公司授權的經營范圍內,是的則有效;不是的則效力待定,需經A公司追認。
(2)B公司作為子公司,在法律上為獨立的法人,應當獨立承擔支付貨款和違約責任,與A公司無關。
(3)C公司作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人格,其債權債務由總公司A公司承擔。至於由王某承包,如果棉紡廠並不知曉,則由A公司承擔,A公司可以向王某追償,如果棉紡廠知曉,則直接由王某承擔;
(4)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分別是60萬的價款和違約責任。
看我寫得這么認真,給我個精彩回答吧
F. 經濟法基礎問題
可以通過網課來學習
G. 經濟法案例分析,謝謝
第一,深圳廠商的訴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涉及到法律的表現代理,因張明原回本為該公司答業務員,用人單位既沒有公告其離職,也沒有回收有蓋章的合同,張明冒充公司代理報復公司,深圳廠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認為張明是服裝貿易廠的業務員,因此構成表現代理,故深圳廠商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二,張明的行為構成合同欺詐,但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張明簽訂虛假合同的目的是報復原單位,在虛假合同簽訂中並沒有非法獲取利益,故不構成合同詐騙罪的要素,但因為其虛假合同會導致原單位經濟損失和商譽受損,故張明行為構成了合同欺詐,違反了民法通則里誠實守信原則,故張明承擔對服裝貿易公司的損失的賠償責任
H. 《國際經濟法》中提單的概念
是國際貿易中的一個概念。簡稱B/L,在對外貿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給發貨人的一種物權憑證。收貨人憑提單向貨運目的地的運輸部門提貨,提單須經承運人或船方簽字後始能生效。是海運貨物向海關報關的有效單證之一。
I. 經濟法合同問題
這個你在網路一搜合同範本,一大堆,可以找找哦,比如(法律快車)這個網上就有n多範本
比如:
買賣合同範本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准: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提供,包裝費用由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辦理,運輸費用由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辦理,保險費用由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後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轉載自第一範文網http://www.diyifanwen.com,請保留此標記。)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乙 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
技術轉移合約範本
正文:
技術轉移合約
技術轉移合約
立合約書人: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
茲因乙、丁方執行甲方、丙方共同補助之產學合作計劃,業已產出具實用性之技術成果,為落實該技術及加惠國內產業界,同意授權丙方於本合約授權地區實施該項技術,四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協議左列條款,以為共同遵守:
第一條技術來源
本項技術系甲丙方共同補助乙、丁方執行之產學合作計劃________________(甲方補助______%,丙方補助_____%)之研究成果,其智慧財產權依甲乙丙丁四方所簽訂之產學合作計劃補助合約歸屬於甲方所有。
第二條移轉技術范圍
一、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授權技術)。
二、技術內容:________________(詳如附件一)。
三、授權范圍:利用前述技術製造、販賣相關產品。
四、產品范圍:利用本授權技術生產______________等相關產品。
五、授權方式:本合約為非專屬授權(或專屬授權),由丙方於______________地區內實施利用本授權技術製造相關產品。
第三條技術移轉與實施
一、資料交付:乙方應於本合約生效後一個月內將本授權技術數據以書面方式交付予丙方。
二、產品上市期限:丙方應於本合約生效後____年____個月內完成應用本授權技術內容所製造之產品上市,實施方式應依丙方所提開發計劃書(詳如附件二)所述方式進行。如因特殊原因須延後產出成品或停止開發計劃,應於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甲乙丁三方,經甲乙丁三方同意後始得延長產品上市期限或終止本合約,否則甲乙丁方得徑行終止本合約。
第四條義務及責任
一、咨詢指導:乙方於交付技術數據予丙方後,應配合提供丙方為期____個月合計________小時之技術指導與咨詢講解。超過此時限或丙方對本技術要求乙方提供詳細咨詢服務或人員訓練時,應支付技術服務費予乙方,咨詢服務之時間、地點、費用及方式等細節由乙丙雙方另行協議之。
二、保密責任:四方對於有關本授權技術之所有資料應以密件處理。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本契約而知悉或持有之本技術數據及其它相關數據,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丙方及其關系企業之員工或可歸責於丙方之事由,致外包廠商、經銷商或代理商違反本條款者,視為丙方違約。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丙方亦須負本條之保密責任,若有違反,應賠償甲丁方之損失。
第五條權利金、衍生利益金及付款方式
一、權利金:共計新台幣_________元。惟因丙方出資共同補助本項計劃得享有權利金免繳新台幣_____________元之優惠,故本次技術授轉丙方僅須繳納權利金新台幣__________元。丙方之權利金免繳額度詳如附件三。丙方應於合約生效後十五日內繳清。本權利金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亦不退還。
二、衍生利益金:丙方利用本技術所生產之相關產品上市銷售期間內,每年應就該等產品銷售總額,提撥百分之_______,為本技術移轉之衍生利益金。丙方於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應匯報前一年內使用本授權技術所產制產品之銷售額,以及本授權技術占各項產品之比重值,經丁方認可後,依該等比重值加權計算衍生利益金。丙方應於丁方認可後十五天內繳交本衍生利益金。
二、衍生利益金:預估丙方利用本項授權技術於授權期間內之衍生利益金總額為新台幣_______萬元,丙方應於合約生效後十五日內一次付清。本衍生利益金縱因本合約終止或解除亦不退還。
三、權益分配:丙方支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分配,甲方為__________%,乙方為____%,丁方為________%,其餘____%為丙方因出資補助產學合作計劃所得之分配額。
四、付款方式:丙方應在本合約生效後,於本條第一、二款規定期限(遇例假日順延)內以現金或即期票據給付丁方,再由丁方依第三款分配比例轉交其它受款人。丙方所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凡須由丙方扣繳稅款申報稽徵機關者,應依當時稅法規定辦理之。
五、前述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之數額,均已內含營業稅。
六、甲方或丁方得視需要指派業務相關人員會同其會計人員,或委託會計師至丙方營業所查核丙方利用本授權技術所制產品之銷售數量或收入金額,丙方應配合執行不得借口予以拒絕或阻撓。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之歸屬及侵權責任
一、本授權技術之技術數據及技術知識為甲方所擁有,甲乙丁方得經三方之共同認可再與第三者簽訂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惟應以書面通知丙方。其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得另訂之。
一、本授權技術之技術數據及技術知識為甲方所擁有,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非經丙方同意,甲乙方不得再與第三者簽訂技術移轉授權合約,
二、丙方在本合約中所有之權利義務,未經甲乙丁三方之書面同意,不得讓與或轉授權予任何第三人。丙方若有違反,甲乙丁三方得不經催告徑行終止本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三、丙方將來若擬成立衍生公司負責本項技術移轉之開發工作,必須於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丁方,經甲乙丁三方同意以再授權或另行簽訂合約等方式處理後,方得將技術資料轉交衍生公司使用。
四、丙方利用本合約授權技術製造產品銷售之時,倘遇有任何專利侵權行為致遭受第三人請求或被訴時,丙方應盡速通知甲乙丁三方,並全力進行必要防禦程序,以確保有關權益。
五、本合約倘有專利權被侵害應行主張權利或提起訴訟請求之情事時,丙方應立即通知丁方,並全力協助甲乙丁方採取保全行動或法律程序之進行,以確保四方共同之權益。
六、丙方為完成產品自行研發或添加之衍生產品或附加產品,其智能財產歸屬丙方,但應通知乙、丁雙方並依互惠原則提供乙方使用,惟乙方就此部份技術數據不得任意泄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若該部份致侵害第三者之智慧財產權者,與甲乙丁三方無涉。
第七條無擔保規定
一、本授權技術系以合約簽訂時乙方所完成之技術狀態交付丙方,已獲得________國家專利權(或已申請但尚未取得專利權,視智財權申請及獲准狀況說明)。甲乙丁三方擔保盡力協助丙方自行使用本授權技術,但不擔保本授權技術之可專利性、合用性及商品化之可能性。
二、丙方依本合約所取得之所有技術數據之非公開部分應以密件處理,並自行以營業秘密之方式加以保護。本授權技術實施後所發生之侵害或被侵害情事,丙方均應自行負責,惟甲乙丁三方將盡力協助丙方處理。
第八條技術數據更新
乙方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對本合約所定之技術如有更新時,應通知丙方及丁方,丙方得依本合約第十二條所規定之方式,優先取得更新技術之授權。
第九條違約處理
一、丙方未依本合約第五條規定於期限內繳付權利金及衍生利益金者,每逾一日應另按未繳付總額之千分之五計付遲延違約金。如再逾一個月仍未付清,甲乙丁三方得終止本合約。
二、丙方若違反本合約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二、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二款時,願支付總額新台幣伍佰萬元整之懲罰性違約金。丙方若違反本合約其它條款,甲乙丁三方得不經催告徑行終止本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條合約期限
本合約自甲、乙、丙、丁四方簽署日起五年內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丙方得以書面徵得甲乙丁三方同意延展授權期限,每次延展授權期限為二年,延展授權之條件另議。
第十一條合約終止處理
一、丙方於合約終止後一個月內應繳回由乙方獲得之技術數據、結清衍生利益金。
二、丙方於合約終止後,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產銷或利用本授權技術製造之產品,但若丙方有具體事實足證本產品系於本合約終止或解除前製造完成者,該產品得繼續販賣,但丙方仍應依本合約第五條之規定支付衍生利益金。
第十二條合約修改
一、本合約得經四方同意以書面修改增訂,並應將經四方簽署之書面附於本合約之後,作為本合約之一部分,並取代已修改增訂之原條文。
二、本合約未規定事宜應依民法及甲、丁方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收入處理
一、丙方依合約第九條所為之給付,依甲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分配之。丁方得考慮乙方之參與程度,酌予分配一定比率予乙方。
二、甲方依本合約所獲得之收入,應撥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第十四條合意管轄
一、本合約應依中華民國之法律予以解釋及規范;四方對於本合約、或因本合約而引起之疑義或糾紛,四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
二、本合約如有爭議糾紛,經甲方同意後,得於台北提付仲裁,並依我國仲裁法解決;涉訟時則四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五條聯絡方式
一、本合約有關之通知或要求應以書面送達下列之處所及人員(以下簡稱「聯絡人」),經送達該聯絡人者,即視為已送達該方當事人:
甲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聯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稱:副研究員 E-mail: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四方聯絡人或聯絡數據有所更動時,應以書面通知其它三方,並告知更新內容。
第十六條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壹式四份副本壹式六份,由甲乙丙丁四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由甲丙丁三方各執存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兼連帶保證人)
地址:______________
公司統一編號: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授權技術內容
附件二開發計劃書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丙方權利金免繳額度統計
一、丙方權利金免繳限額(注)______元
二、已使用免繳金額______元
三、本次技術移轉之議定權利金______元
四、本次技術移轉可扣抵金額______元
五、丙方本次應繳交權利金數額______元
六、累積至本次之已使用權利金免繳總額______元
七、丙方權利金免繳限額余額______元
註:權利金免繳限額為丙方對_________合作計劃____年補助總金額____元之五十(專屬授權為三十)%,計新台幣_________元正
技術轉移合約
技術轉移合約
J. 經濟法相關的簡答題,簡明扼要就成了~~~謝謝了!!!
1.
有效
比較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