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經濟法研究生就業如何
1、國際經來濟法研究生就業挺不錯的。自
2、國際經濟法方向的學生畢業後以涉外法律事務為主要職業,可在涉外行政和司法部門、涉外經濟貿易企業、涉外律師事務所、涉外司法案件等領域工作。
(一)國家法律部門、監管部門。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等。
(二)外交部、商務部、駐外使領館、外國駐華使館、涉外機構、政府、行政事業等單位。如烏干達共和國駐華大使館。
(三)國際貿易公司、進出口公司。
(四)國際商務公司、外資企業、三資企業、跨國公司中國分公司、境外中國公司等。
(五)國內民營企業、經濟金融機構等。
(六)法律研究部門、教學單位等。
3、可見畢業生的選擇就業方向很多,並且薪資待遇也不錯,就業前景很好。
⑵ 法學(國際經濟法)就業方向,建議
來一:這是國際貿易和法律自的一個交叉學科。不但要學習國際經濟和貿易的知識,也要學習國際經濟法的知識。旨在培養適應國際市場競爭與挑戰的運營操作的國際貿易人才,並且使其具備系統管理運營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適應國際商務環境的並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實用型、復合型的管理專業人才。
二:就業一般在國際貿易企業從業人員和行政事業單位從事國際貿易與經濟法工作。
三: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⑶ 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的就業方向是什麼國內外最開設該專業的最有名的大學有哪些大學
國內除了叫政法的幾個大學外,本科法學都不區分方向
⑷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就業方向。
在法學科目里算是相當不錯了,在三國法里也是最好的,難度還是有一點的,相對於其他專業哈。就業前景也不錯。公派出國這等好機會一般是沒戲的。
⑸ 有誰能告訴我法律事務(國際經濟法方向)都學
一:這是國際貿易和法律的一個交叉學科。不但要學習國際經濟和貿易的知識,回也要學答習國際經濟法的知識。旨在培養適應國際市場競爭與挑戰的運營操作的國際貿易人才,並且使其具備系統管理運營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適應國際商務環境的並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實用型、復合型的管理專業人才。
二:就業一般在國際貿易企業從業人員和行政事業單位從事國際貿易與經濟法工作。
三: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⑹ 有了解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方向的嗎
就是聽說過,武漢大學法學院在國際經濟法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實力排名全國第一。
⑺ 法學(國際經濟法)與商英(國際經濟法)差別只是英語么,就業情況差不多麼~~
它們差別可大了,完全是兩回事。法學是法學專業;至於「商英」,是商務英語的意思嗎?那它就是英語語言類的,完全兩回事。一個是法學專業國際經濟法方向(法學院),一個是英語專業商務英語方向(外國語學院),如果是本科的話,畢業後前者拿的是法學學士學位,後者拿的是英語語言學士學位,完全不一樣。至於就業么,如果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話,實質區別也不算大,但英語專業的必須再考過專業八級。
⑻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貿易法的區別、就業方向
一、內涵不同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國際貿易法是調整不同國家之間商品交易關系及附屬於這種交易關系的其他關系,即國際商品貨物運輸、保險、支付與結算、調解與仲裁等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二、調整關系不同
1、國際貿易法調整著兩類關系:
一類是國際間商品買賣關系本身,其內容為買方與賣方之間在交易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表現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關系,專門調整這類關系的規范,屬於國際貿易法規范。另一類是附屬於國際間商品買賣的關系,為實現國際間商品買賣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卻不是商品的買賣關系。
2、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廣義的國際經濟關系,必然既包括國際法規范,也包括國內法規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
在經濟全球化加快的背景下,國際經濟關系、國際經濟秩序和國際經濟法的發展和更改,是在南北矛盾—交鋒—磋商—妥協—合作—協調—新的矛盾中曲折行進的。
三、作用不同
1、國際經濟法是與國際經濟秩序緊密相關的,實際上兩者難以分割。從整個世界范圍看,當今國際經濟關系中占支配地位的經濟秩序仍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建立起來的經濟秩序。
其核心內容就是「布雷頓森林協定」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條款》(見國際貨幣法)、《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條款》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建立的體制。
2、國際貿易法的作用
(1)符合建立新國際經濟秩序的目標。
(2)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發展貿易。
(3)照顧不同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
(4)有助於減少國際貿易中的法律障礙。
四、就業方向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畢業生可以到政府對外貿易經濟管理部門從事外貿管理工作,到外貿企業從事對外貿易業務及國際市場的營銷工作。
到國家機關、國民經濟綜合部門、商業部門、涉外企業、合資企業、大型工商貿易公司或企業從事貿易經濟、市場營銷、經營管理工作,到各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從事教學及科研工作等。
⑼ 國際經濟法方向的法學專業是什麼
這個每個學校不一樣的。
大概有海商法,國際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貿易法,WTO,國際稅法……
內容還是有很多的,從事的工作當然有很多,去外所,做法務,做教授,
⑽ 知識產權法方向和國際經濟法方向哪個好
兩者各有各的好。
知識產權法方向一般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科或者工科背景的,不然法律再熟回,碰到專利方面答的具體問題,還是存在一定障礙的。
做法律的大部分人、大部分時間都在處理合同關系,除非專門從事對外貿易方向,不然國際經濟法方向沒有特別的優勢。
不過目前的大環境來看,法律專業單單就法律行業來說,就業率是比較低的,各個方向又對口的比例就更低了,大所和大公司更喜歡名校的學生,如果不在好學校,不用過於在選擇方向上費腦筋,盡量把功底做扎實,牢固。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