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變化大嗎
這個東西就像我們高考一樣,考試內容不用說,每年都有不同的考試內容,具體內容變化來源於教材。就算考試的知識點一樣,出的題肯定也是不一樣的。
下面是我在網上找的注會的教材變動。
《稅法》變化:2017年注會考生還是應以教材為主,進行全面細致的掌握。《稅法》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26處。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最新的通知、公告,由於全面營改增後,2017年教材預計第二章增值稅將收錄全部營改增後相關內容,對應的第四章營業稅將整章刪除;另外一些小稅種,如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由於一些稅種改革條款的出台,部分內容會有相應的修訂。建議大家先進行2016年教材的復習,新增內容待新教材下來後,補充學習;第四章營業稅不必學習。
《會計》變化:2017年注冊會計師《會計》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7處。根據會計准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我們預測金融資產、固定資產、政府補助等章節,由於准則修訂,會計核算、列報等會帶來一些細節變化,同時由於營改增帶來的影響,涉及稅收核算的內容或者例題將做調整,而教材整體結構基本會保持穩定。大家在復習的時候涉及這些內容的章節可以先不預習。
《審計》變化:2017年注冊會計師《審計》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8處。根據審計准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新增審計准則,預計審計內容將帶來較大變化,同時對於與治理層的溝通、持續經營審計因審計准則的修訂,局部內容會進行修訂。大家在復習的時候涉及這些內容的章節可以先不預習。
《經濟法》變化:2017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4處。根據證監會等出台的相關管理辦法規定,除證監會出台的一些新政策、辦法,會對證券法、公司法部分內容做些調整外,其他章節預計也僅僅做些微小的調整。這部分內容大家可先大致了解即可。
《財管》變化:2017年注冊會計師《財管》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4處。預計整體內容不會有太大的變動,可能會修改一些錯誤例題或不嚴謹的文字表述,增加或減少個別知識點。學員現在可以開始學習2016年的全部課程,待2017年教材出版後,對照著變動內容簡單調整即可。
《戰略》變化:2017年注冊會計師《戰略》預計變動內容數目至少7處。總體預測戰略的變化不大,最可能的是個別章節知識點的編排順序做些調整,同時預計第六章內部控制和第七章關於管理信息系統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微調。現在大家可以按16年的教材全面學習。
Ⅱ 2017cpa經濟法會有很大變化嗎
2017年最新的考試大綱還抄未發出,但浦'江財'經按往年來看,cpa經濟法變化都不太大,最多有些小細節修改或者完善而已,大范圍改動是沒有的,因此2017年cpa經濟法應該還是會和2016年差不多,如果要學習可以先把2016年經濟法教材當做預習點來看。
Ⅲ 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是什麼
經濟法調整對象,是指由經濟法律規范確認和保護的一定范圍內的社會經濟關系。
在中國,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就開始研究和探討,經過幾次全國性的經濟法理論研討,到目前為止,關於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問題,主要有以下三種意覽:
(1)「縱橫統一論」學者主張經濟法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領域中以各種組織為基本參加者而發生的經濟管理關系和經營協調關系。
(2)「經濟行政法論」學者主張凡具有經濟性的管理關系即經濟管理關系,屬於經濟法(經濟行政法)的調整對象。
(3)「企業中心論」學者主張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企業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
(3)2017經濟法變動擴展閱讀:
經濟法調整對象,構成的基本原則,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要素:
(1)普遍性
(2)法律性
(3)經濟法特性
其兩大基本原則是適當干預原則和合理競爭原則。它們反映了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殊性,體現了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的本質要求;
同時科學地概括了經濟法具體規則的內在連結和精神,較好地實現了經濟法中價值與具體規則的匯合和融通。
Ⅳ 2017會計法和經濟法有哪些變動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已經公布專家對2017年與2016年注會考試大綱變化進行了對比,年大綱對之前2016年大綱注會會計28章內容重新整合、調整為18部分,主要變化內容如下:
1.刪除「政府補助」的內容
2.將「長期股權投資及合營安排」、「企業合並」整合「長期股權投資及企業合並」
3.將「負債」、「所有者權益」、「職工薪酬」、「或有事項」、「股份支付」、「借款費用」整合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
4.「金融資產」整體重新表述
5.「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合並財務報表」、「每股收益」整合為「財務報表」
6.部分知識點的能力等級調整為3(綜合運用能力)
2017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大綱已經公布,以下是為您准備的《經濟法》大綱對比變化,希望對您的備考有幫助!
本科目2017年與2016年相比主要變化有:
第一章增加「法律關系的種類」知識點;第二章沒有變化;第三章沒有實質變化;第四章增加「運輸合同」、「行紀合同」知識點;第五章沒有變化;第六章第一節、第五節節名修改,內容沒有實質修改,增加「公司增資」知識點;第七、八、九章沒有變化;第十章主要是節的順序進行了調整,增加了「企業增資」、「企業資產轉讓」知識點;第十一章增加「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知識點;第十二章增加「《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知識點。
網路雲分享:逍遙大俠55
Ⅳ 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跟16年有沒有變化
會計應該會變營改增涉及的影響,經濟法變化應該不大
Ⅵ 經濟法的調整范圍
經濟法就是調整現代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經濟法是獨立的法的部門,因為他的調整對象有特定的范圍,他只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而且其調整對象同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是可以分開的。
1、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2、引導、推進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3、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4、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
(6)2017經濟法變動擴展閱讀
經濟法概念在我國出現得較晚。1979年6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五屆二次會議的官方文件提出:「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我們需要制定各種經濟法」。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經濟法確立為我國法律體系中七大法律部門之一,與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社會法、刑法和訴訟與非訴訟法(程序法)並列。
我國經濟法概念受大陸法系國家德國,日本以及蘇聯的影響,一直以來也沒有統一定論。我國經濟法概念的核心之爭,在於經濟法是否能夠成為一個獨立的法的部門。
Ⅶ 2017年的初級會計的內容有改變嗎變化大嗎主要變在經濟法還是實務新書什麼時候會有呢
初級會計考試內容每年都會有小的調整,不會大變。主要調整經濟法基礎,因為每年都會有新的法規頒布或修改,所以經濟法基礎也要跟著變。新書會在考試報名時跟著訂閱,報名後一個月內下發,今年報名時間大概在11、12月,請留意時間哦。
Ⅷ 注冊會計師教材中的經濟法每年變動大不大
不大,但是還是要預習了。
一般增加了內容,比如08年增加了物權法。
發點經驗給你,助你考試(這個經驗原創就是我,我粘貼一下)。
能考,一門一門的准備,今年才考完,現在是備考2010年注冊會計師的最好時間。
我跟你說說所需要的底子,可能會對你好一些。
會計,需要有中級會計實務,成本會計,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的底子。
審計,要會計學得好,審計才容易懂,這本書枯燥,比會計花的時間還要多。
財管,需要有財務報表分析,管理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的知識。
經濟法,沒基礎,也可以學。
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的知識。
風險管理,我沒考過,我是考老制度。
現在注冊會計師剛考完不到一個月,應該是說最好預習明年的注冊會計師的時間,考注冊會計師,切忌不可貪多,不可高估自己活著低估注冊會計師的難度。
現在最好不要把6本書買全,因為教材肯定會變動,尤其是稅法明年變動會很大,我建議你一科一科的准備,准備好一本書,再買一本書准備,准備到明年4月,看你的准備情況,再決定考幾科,以我個人的看法,我絕對你報考三科最為合適,經濟法,稅法,風險管理,這幾科與會計聯系不是很大,與會計稍微聯系大點的是稅法。輔導書不一定要買,最好報個班,現在報2010年的班,是送2009年的,建議你最好報考網校,跟著學,效果會比較不錯的。
另外在准備的過程中,切忌莫放過大題,因為考試如果一道大題沒做,及格的可能性就很小,一道大題都差不多18分左右,如果以道沒錯,就是80分往下起平,也就是說,正確率要達到80%才有希望及格,但正確率達到80%的,一般都能把題目做完,寧願平常多錯一點,也不要放過大題。
關於搭配的問題:
1.會計審計(+稅法):這樣搭配無可厚非,有人說先考這個,考了這個等於注冊會計師考了一半,這種說法本身沒什麼錯誤,但是這么搭配是因人而異的,本身會計的難度最大,審計花費的時間比會計還要長,所以這樣的搭配適合底子非常好,並且有時間比較,愛鑽研大題的那種。如果你現在准備的話,可以試試,建議最好試聽網校的輔導班,有10節免費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聽不懂的,建議不要准備。
2.會計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樣搭配比第1種搭配要少花3個月的適合,這種報法適合大三的學生,專業課即將學完,並且沒有其他考試,只考注冊會計師的,這樣如果考上,對畢業找工作相對好點。
3.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種適合考試經驗不足的,歸納能力不強的,適合先從這個考起。
4.財管經濟法(+風險管理/+稅法):這個搭配是最省時間的,但特別針對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學的不錯,並且學過金融的朋友,因為財管的期權股價是最難的章節,其次是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數學學得好,有金融底子的,會省時省力。害怕數學的不適合這一條。
注意:這個《會計》與注冊會計師的每一門都有聯系,其中與審計稅法聯系最大。這個《會計》並不是基礎,更不是《會計基礎》,很多學會計的,考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題一個不會的很多。所以最好有點心理准備,這個《會計》需要財管,成本會計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資產中,就涉及年金(資金時間價值)的知識。
《經濟法》《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經濟法的公司法,證券法,就要判斷現金流量,凈利率問題,一點會計基礎都沒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據問題,如果是非會計專業,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費時間。《稅法》更加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企業所得稅,財務報表,各項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增值稅,這樣的基本知識都沒有,可以不用去考。
下面是如何學習的問題,風險管理我沒有考過,也不需要考了,所以我不好回答,審計我也是沒掌握方法,所以也不回答,其他4科我來告訴你:
其實很多人說考經濟法,稅法不需要會計基礎,是個錯誤。
首先是財管:並不像別人說的掌握公式就很容易考過,財管加客觀題,要計算的是80分以上,學財管的底子是財務報表分析,成本會計,管理會計。其中成本計算肯定是年年都有的,這個是屬於容易的題目,所以一定要會算。其次,通過歷年的試卷看,財管的計算類型這么幾個,容易的是財務報表分析,可持續增長率計算,最佳存貨,最佳現金持有量,銷售預算,風險計算,屬於難的有期權股價,這個也是年年考,二叉樹,斯科爾斯模型,肯定要知道,然後融資租賃,企業整體價值評估。10種類型的計算都要會,最基礎的章節是年金,凡事考慮年限的,無非肯定是用到年金和風險的,其中數學最好是學過概率,你像風險計算中的標准差,方差,相關系數,全部是概率到財管的具體運用。
經濟法:
經濟法有點雜,歸納的東西多,歸納完之後,還有其他零散的.
1.歸納時間,這個是第一章,訴訟期限,肯定會考。還有比如多少日登記,多少日見報,多少日發出公告,等等,破產法,公司法合並分立會提及。
2.歸納表決方式,合夥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3.歸納組織形式,比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這些合夥企業法,外商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4.歸納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獨立董事,比如破產法管理人,都會有。
5.歸納能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物權法有。
6.歸納其他數字,這個很重要的。
重點章節往往是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破產法,物權法。這些章節也容易結合。
稅法:
而稅法不同.
因為你看稅法,出題就有很對性,計算題都是出稅種,叫你算多少稅,分值比例較高,所以你如果計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這么告訴你幾點,你回去好好看看稅法.
稅法從增值稅,除了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外,書上黑體字,都是按照這么一個順序.
1.各個稅的概念
2.征稅對象,納稅義務人.
3.計稅基礎,這個是計算的關鍵,哪些要計稅,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組價,你列一張表.
4.納稅時間,地點,稅收優惠.
你按照這4樣,再歸納第5個.
5.與房子有關的稅,你看歷年試卷,年年都會考到.
你這么一歸納,稅法頂多歸納出30頁4A的紙,肯定能過了.
會計:會計我一直頭疼,把最難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會計也要有財管的基礎,第二章金融資產就需要財管,未確認融資收益,所以學會計必須有底子,有中級財務會計的底子,有財務報表分析,稅務的知識。
學會計我的歸納不到家,但是還是必須說,各個章節的聯系,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長期股權投資都是有著聯系,所以這幾章要學好。
然後財務報表,合並財務報表,所得稅會計是難點。
歸納有以下這么幾點:
因為會計其實是考你的會計准則問題,很詳細的,所以首先要
1.歸納會計科目核算內容
2.歸納以什麼價值核算,你比如歷史成本,公允價值,到底是什麼價值。
3.歸納相同點,比如哪些要提減值准備,哪些可以沖回,哪些不可以沖回。
4.對比,資產對比負債,對比所有者權益。
5.共性,資產裡面的,比如金融資產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資產,共同與差異,金融資產與投資性房地產的共性。
審計我沒學好。
備考中注意這么幾點:
1.不能因為沒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預習,用09年的教材預習,最好不要買輔導,報個班比較穩妥,因為你如果面輔導,有以下兩個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會感到預習時間不夠,再就是萬一教材改變大,做成了一個印象反倒不好。還不如報個班,把習題班學會就好了。等新書一下來,就趕緊做題。
2.心態放穩,不是很難的考試,只是到了那裡,會有兩個想法,一是題目不難,但是不會,二是感覺一整本書都是重點。
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冊會計師,很多考過初級,中級,盲目覺得自己的自學能力不錯。
4.要堅持做大題,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題,就腦袋裡面思考一下,不動筆,而直接去看答案。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或者加我網路HI。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Ⅸ 16年與17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變化大嗎
《中級經濟法》考試教材變化
教材總體變化:
第一章有細小的描述性變回化。
第二答章沒有變化。
第三章刪除第三節的內容。
第四章變化較大,根據新的法規進行了調整、增加了《保險法》司法解釋的內容。
第五章變化不大。其中在「抵押財產」與「抵押權的實現」中,分別新增了《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的規定。另外,借款合同中對於借款利息增加了一些重要性規定。
第六章總體變化很大。主要是根據最新的營改增政策進行了大幅度調整。
第七章變動較大,主要是特殊扣除項目增加了一段;企業重組特殊規定增加了100%直接控制母子公司的各種計稅基礎的確定;優惠政策有新增;另外增加了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內容。
第八章變化較大。
新增第一節預演算法;對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定義做了相應調整;另外增加了新《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Ⅹ 2017CPA經濟法有什麼變動啊
考試大綱還沒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