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資本主義經濟法的發展過程有哪幾個階段
資本主義的發展階段:分為自由競爭資本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兩個階段.
1)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的歷史趨勢
自由競爭引起生產和資本的集中.
(資本積聚和集中擴大規模,不斷集中,信用制度的發展-股份公司,聯合企業,經濟危機中的兩極企業-促進生產和資本的集中)
2)生產和資本集中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產生壟斷.
(一個大部門生產或流通由一個或幾個大企業所控制,小企業難以競爭,少數大企業勢均力敵,達成協議,形成壟斷,坐享壟斷帶來的高額利潤.這樣,壟斷就出現了)
當經濟生活中壟斷成為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時,資本主義就會由由自由競爭階段發展到壟斷階段.)
3)壟斷資本主義的歷史趨勢:
從自由競爭中生長起來的壟斷資本主義,是從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結構向更高級結構的過渡.
壟斷的產生是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的局部調整
壟斷的產生是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的局部調整和部分質變,這種變化歸根到底是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和結果.
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不斷發展演化過程中,社會化大生產與資本主義私有制矛盾不斷深化,資本主義必須找到一個自身范圍內調整、適應的方式,來適應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從而使資本主義制度能繼續生存和發展下去.
因此,從自由競爭到壟斷階段,是資本主義社會在其內部的一次局部調整.
壟斷的產生是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的部分質變
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可以分為自由競爭資本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這樣兩個(前後相繼)的發展階段.
這個兩個階段的基本經濟雖然沒有本質上的變化,但在許多地方已經發生了部分的質變.
首先,兩階段的經濟基礎不同.
自由競爭階段的經濟基礎是私人資本(或個體資本).(資本主義所有制的具體形式是資本家個體私有制);
而壟斷階段的經濟基礎是社會資本,資本主義所有制的具體形式是(以股份資本為基礎)的壟斷集團私有制.
其次,統治地位的資本不同.
自由競爭經濟階段是個體資本占統治地位,壟斷階段則是壟斷資本占統治地位.
再次,從更深層的經濟關系和發展趨勢來看,
從自由競爭階段到壟斷階段的發展,意味著資本主義私有制在向社會主義公有制靠近的方向發展.
⑵ 幫我分析一個經濟法案例(需要詳細步驟)
本案屬於 許可合同引發的民事糾紛。
許可合同的主體或當事人,稱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本題應該先搞清楚,許可合同雙方對這個專利是否約定了再轉讓。
首先看看A公司和B服裝公司簽訂的許可使用合同屬於什麼類型的許可合同,這個合同是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的權利范圍,有三種,一是,獨占許可,即只有被許可方有權在規定地域內利用許可對象從事製造、使用和銷售活動。許可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能享有這方面的權利。二是,排他許可,即被許可方有權在規定地域內利用許可對象從事製造、使用和銷售活動,許可方保留這方面的權利,任何第三方不能享有這方面的權利。三是,普通許可,即被許可方有權在規定地域內利用許可對象從事製造、使用和銷售活動,許可方保留這方面的權利,同時也有權授予任何第三方以此項權利。
其次,根據被許可方是否有權將獲得的技術進行再轉讓,許可合同又可分為:①可轉讓許可合同,即被許可方有權允許第三方在規定地域內使用其獲得的被許可對象,這種許可合同同時是普通許可合同。②不可轉讓許可合同,即被許可方無權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其獲得的被許可對象。此外,還有交換許可合同,即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相互交換價值相當的技術,彼此不支付使用費。
⑶ 經濟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經濟法的內容包括總論(經濟法主體、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經濟法的價值、經濟法的理念等)、市場規製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固定資產投資法、宏觀調控法、財政法、稅法、金融法等內容。
所謂經濟法就是調整現代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1、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2、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3、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不能簡單地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民商法也調整經濟關系。
(3)經濟法流程擴展閱讀:
經濟法具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指經濟法所干預、管理和調控的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1、國家規范經濟組織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規范組織的法律,是為了防止壟斷組織的出現,從組織上保證市場經濟順利發展。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投資法等。
2、國家干預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進行干預是經濟法的重要調整方式,這方面的法律有證券法、票據法、破產法、金融法、保險法、房地產法、環境法、自然資源法等。
3、國家管理、規范經濟秩序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日本學者丹宗昭信認為::經濟法是國家規制市場支配的法,現代經濟法的核心是壟斷禁止法。這方面的法律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和產品質量法。
4、國家在經濟調控中發生的經濟關系。
此種經濟關系的特點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調控,使經濟各部門運行協調,使整個國家經濟運行平穩。這方面的法律有財政法、稅法、計劃法、產業政策法、價格法、會計法和審計法等。
⑷ 如何在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過程中理解各國經濟法存在的差異性
1)經來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源角度,對其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2)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3)商法是調整商品經濟關系,以及由商品交易習慣形成的商品交換規則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地位,它是獨立的,重要的法的部門。以下是經濟法、民法、商法的區別:經濟法民法商法用以宏觀調控用以微觀調控是民法的特別法縱向上下的法律關系橫向平等的法律關系
⑸ 請問國際經濟法專業自學過程及方法
國際經濟法這門課程並不難學,只是涉及的知識點多、內容廣,國際條約繁瑣,容易混淆。建議可從以下幾方面准備:
1、如果你是自考法律專業的,建議先由易入難,難易結合。針對國際經濟法這門課,請先通讀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知識產權法,因為裡面有很多內容是前述三本書中有所涉足的,看自學考用書的版本就可以了。
2、國際經濟法涉及的內容體系是相當大的,但並不深奧難懂,只是繁瑣罷了,建議可先通讀,再精讀。即先整體看一遍,了解一下大致內容,再每行、每頁精讀,找准每章的知識點和重點內容並作好筆記,如有時間的話,可對於書本中涉及到的書籍、編著也能夠做到看一遍。
3、「讀書千遍,其意自見」,要讀到一千遍,不可能,至少在三遍以上吧,這樣在腦海中才會形成記憶。
4、學以致用,你想自學這本書一定有自己的目的,如果是因為考學需要,那按照以上的方法做,通過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如果是工作需要的話,那就要融會貫通,因為書上的知識是死的,要能真正做到學以致用還是需要一個過程。
5、重點、難點:國際貨物買賣、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三大提單公約(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漢堡規則)、國際海運保險、國際支付(托收和信用證)、WTO規則、國際知識產權法、國際稅法,還有一個重要的就是法律的規避問題。
6、如果你不是急著考試的話,就稍安毋躁慢讀、細讀,最好把書里涉及到的所有書籍(挑自己有興趣的)通讀一遍,效果是最好的。一定要說一個周期的話,每天學習2小時,半年左右吧,如果只是看這本書本身、掌握一下知識的話,三個月足夠了。
⑹ 學習經濟法過程中有哪些難點,怎麼克服這些困難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
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
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
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
三、經濟法的學習法
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
1.認真聽課
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
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
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
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
⑺ 什麼是經濟法經濟法的功能
經濟法:是國家及政府經濟領導部門和經濟組織的領導者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協調經濟活動、維護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保障。
經濟法的功能:
法律的功能外化為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決定與法律的功能。作為上層建築的法律,根本功能在於促進社會整體利益的進步,不同的法律部門以各自的方式,在不同的領域發揮著作用,經濟法的功能反映了其區別於其他法律部門的價值。而經濟法的功能在於保障和規范國家對市場的介入。這種規范和確認起到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