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5年注會考試會計重點章節哪幾章
第1至11章,是基礎章節,主要講述了各個會計要素,要掌握各個會計要素的初始確認、後續計量及處置處理。這些章節是基礎性章節,基礎知識要掌握牢靠了,理解上要深入,打好基礎,為後面業務章節做好准備。強化階段這些章節建議好好看教材,配合練習鞏固。注意金融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的核算的異同,同時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資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這個項目核算的差異,這兩個點一個是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一個是攤余成本計量模式,需要特別注意。當然長期股權投資也相當重要,這部分內容需要深入理解,才能為合並報表奠定基礎。對於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可以和資產減值結合一下,可以從減值角度理解。對於程序和步驟類的規定要深入理解,比如為什麼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減值測試?就是因為「覆巢之下無完卵」,沒有商譽的都減值了,說明什麼?說明商譽已經全部減值!步驟不是規定,更是意圖和本質。
第12章:財務報告,是比較綜合的一章,主要掌握利潤表的填列及資產負債表的填列。這個章節重要性不是很大,不過要了解基本的報表項目,對於現金流量表個別項目會計算就可以了,理解上注意從實務角度理解。
第14章: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有點變化,注意其銀行存款額的確認問題。這個章節注意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確定,費用稅金的不同處理,注意從性質上加以理解,價內價外稅的不同處理和稅種性質有關系,理解到就能掌握好!至於價值計算記住公式要緊!不管是單項資產還是多項資產,原理都一樣,涉及的知識點在前面基礎性章節中都有,涉及到的無非是存貨、固定資產、金融資產之類的,說實話沒有新東西,只是這個行為本質上屬於銷售,只不過是換入了實物,但是核算上要注意銷售本質!
第15章: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屬於新的一個概念,類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但是這里屬於貨幣交易。主要關鍵點在於債權人的讓步,如何判斷讓步?就是未來現金流量的限值要小於當前的債權價值,所以判斷上可能要用到折現問題。不管是延長期限還是利息調整,都要注意。這裡面新的東西不多,難點也不難,資產方式其實就是銷售問題,轉股基本上沒有難點,延長期限之類的方法主要就是現值的判斷問題。這里其實也是對於之前基礎性章節的復習。
第19章:所得稅,是非常重要的章節。近年客觀題和主觀題均有出現:重點有:資產計稅基礎和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學習時,要注重順序,先確認暫時性差異,再確認遞延所得稅,最後計算所得稅費用。理解上注意從會計和稅法的處理差異入手,重點是稅前可以扣除的金額確定,這個是關鍵中的關鍵,也直接影響到計稅基礎這個並不實用但必須掌握的知識點。另外遞延所得稅問題設計到這個教材的半壁江山,以此為主線聯系相關知識點,一定要注意!
第22、23章:差錯更正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要注意區別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之後,再要注意本章常與其它章節相結合出題。所以,要以掌握基礎章的基礎上,把握好這章。日後事項處理重點不在於調整方法本身,在於基本知識點的正確會計處理,包括處理流程和配套業務,比如壞賬引起遞延所得稅、影響凈利潤等等。實際上在考試中,差錯更正往往其實就是在日後期間,至於政策變更之類的調整方法很固定,主要是清楚涉及到多少業務。因此這兩個章節結合很必要,理論上互通。
第24、25、4章,這三章要結合的學習,從投資開始,到合並報表一條線的學習。合並報表是個思路問題,兩種思路報表的合並,重點是掌握兩種報表下對於內部交易的處理,找到差異是根本!至於抵消分錄都是固定的模式,記住就好,先記住!然後要注意前後聯系,抵消分錄的設置都是與正常的會計處理息息相關,比如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大於付出成本的部分確認為資本公積了,那麼合並報表的時候怎麼辦?要從資本公積中跳出來相當於利潤的部分,看到這個分錄要會聯想,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多思考才能多進步。
注冊會計師,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一些國家如國際會計師,簡稱AIA,比如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在國際上說會計師一般是說注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
Ⅱ CPA經濟法哪一章最難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在現階段,它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以各類組織為基本主體所參加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的經營協調關系。要從以下三點把握這個概念:
(一)經濟法是經濟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三)經濟法調整的是一定范圍的經濟關系。
CPA,是指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CPA為中國唯一官方認可的注冊會計師資質,唯一擁有簽字權的執業資質。
Ⅲ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哪幾章是重點哪些是難點啊
會計重點難點:金融抄資產、長期股權投資、資產減值、收入費用和利潤、所得稅、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差錯更正、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企業合並、合並財務報表
審計:理論部分從第六章審計目標到第十一章對舞弊的考慮 枯燥晦澀 光看就可以殺死你N個腦細胞 這僅僅是基礎 從十二章抽樣開始到後面幾個循環審計才是考試重頭
另 審計報告必考 驗資等業務也是作為一個CPA必須掌握的 不管今年是否考察
最後不要忘了職業道德規范和業務質量准則的內容
經濟法:物權法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法、公司法、三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證券法、合同法總分則、票據法、知識產權法
稅法:流轉稅和所得稅是永恆的主題啦
Ⅳ 注冊會計師(cpa)考試經濟法重點章節有哪些
第一章 法律基礎知識
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代理權;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比例和期限;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合同和章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出資額轉讓;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 公司法
公司法人財產權;股東權利;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利潤分配;公司發起人、股東的法律責任;公司的法律責任;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證券法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增發股票;股票的上市與交易;公司債券的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公司債券的交易;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內容;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禁止的交易行為;上市公司收購。
第六章 企業破產法
破產申請的受理;管理人的資格與指定;破產撤銷權與無效行為;抵銷權;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債權申報的特別規定;重整計劃的制定與批准;和解協議的效力;別除權;破產財產的變價與分配。
第七章 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國家出資企業;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和考核;關系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
第八章 物權法律制度
物權變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
第九章 合同法律制度(總則)
合同的相對性;合同的訂立程序;合同的生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代位權;撤銷權;保證;債權轉讓;解除;提存;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則)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三章 票據法律制度
票據法律關系;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抗辯;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追索權;本票的出票、見票付款;支票的出票、付款、准用匯票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章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商標權;商標注冊的申請和審查核准;商標使用的管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十五章 競爭法律制度
壟斷協議及其法律規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及其法律規制;經營者集中及其法律規制。
Ⅳ Cpa注會經濟法比較難的章節有哪些
2014年注冊會計師(cpa)考試經濟法重點章節包括但不限於: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章證券法律制度、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第九章票據與支付結演算法律制度。這里只列舉了非常重要的章節名稱,
Ⅵ 注會經濟法的考試重點
經濟法知識點比較混雜,經濟法主觀題重點: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出賣人未取得預售許可而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的,合同有效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外商投資企業股東與債權人訂立的股權質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未辦理質權登記的,不影響股權質押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僅以股權質押合同未經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機關批准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在抵押財產確定之前,浮動抵押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
(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
(1)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
(2)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
(3)各買受人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
(4)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為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權的情形: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2)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約定或者法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在(經營)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重點法條20】在(經營)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Ⅶ CPA會計和經濟法該怎麼復習
經典題解難度相對較高,適合有基礎或第二輪復習時使用。初學者建議使用《應內試指南》。容
如果是初級、注會同時復習的話,建議一定要做好學習計劃,注會難度要高出初級很多,建議報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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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注會經濟法各章在考試中所佔的比重
重點章節
在2007年的試題中,重點章節(7章)的分值高達77分,非重點章節(7章)的分值僅為23分。
(1) 重點章節:第2、4、5、7、8、9、10、13章(2008年教材的新序號)
(2)非重點章節:第1、3、6、11、12、14、15章(2008年教材的新序號)
各層次分值表
重點章節
(7章) 非重點章節
(7章)
2004年 67 33
2005年 73 27
2006年 73 27
2007年 77 23
平均 72.5 27.5
2004-2007年各章的分值情況(2008年教材的新序號)
章節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第1章 3 2 4 2
第2章
第3章 3 6 1 3
第4章 9 3 6 16
第5章 10 14 20 5
第6章 10 7 5 5
第7章 6 6 6 14
第8章 16 13 19 18
第9章 6 19 10 9
第10章 7 8 4 7
第11章 3 2 2 1
第12章 6 3 3 4
第13章 13 11 8 9
第14章 5 5 9 5
第15章 3 2 3 2
(四)看書看教材的方法
(1)如果您能做到「過目不忘」,教材看一遍就足夠了;否則需要第二遍。
(2)《經濟法》80%的考點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內,考生應將有限的時間集中在教材的重點內容上,「地毯式轟炸」不一定是最有效的防守方式。就算有考生下足了決心准備搞「地毯式轟炸」,沒開始幾天就發現自己的炸彈是有限的,而且前面剛剛轟炸完的東西又忘得一干二凈,沒信心了。一開始頭大,再後來頭疼,最後頭不疼了,放棄了。
(3)「死記」和理解的比例大約為50%:50%。要把通讀,精讀和死記聯系起來。要記憶的數字較多,但其中20%的數字出題的概率為80%。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來選擇,綜合題例如證券法的題目,數字很多需要背。還有綜合題要涉及的法律條文以及關於「法律責任」的問題也要背。
Ⅸ CPA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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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管內容變動最大。
其實的,都是新增加的內容比較多。
發點經驗給你(本人原創的。)
能考,一門一門的准備,今年才考完,現在是備考2010年注冊會計師的最好時間。
我跟你說說所需要的底子,可能會對你好一些。
會計,需要有中級會計實務,成本會計,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的底子。
審計,要會計學得好,審計才容易懂,這本書枯燥,比會計花的時間還要多。
財管,需要有財務報表分析,管理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的知識。
經濟法,沒基礎,也可以學。
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的知識。
風險管理,我沒考過,我是考老制度。
現在注冊會計師剛考完不到一個月,應該是說最好預習明年的注冊會計師的時間,考注冊會計師,切忌不可貪多,不可高估自己活著低估注冊會計師的難度。
現在最好不要把6本書買全,因為教材肯定會變動,尤其是稅法明年變動會很大,我建議你一科一科的准備,准備好一本書,再買一本書准備,准備到明年4月,看你的准備情況,再決定考幾科,以我個人的看法,我絕對你報考三科最為合適,經濟法,稅法,風險管理,這幾科與會計聯系不是很大,與會計稍微聯系大點的是稅法。輔導書不一定要買,最好報個班,現在報2010年的班,是送2009年的,建議你最好報考網校,跟著學,效果會比較不錯的。
另外在准備的過程中,切忌莫放過大題,因為考試如果一道大題沒做,及格的可能性就很小,一道大題都差不多18分左右,如果以道沒錯,就是80分往下起平,也就是說,正確率要達到80%才有希望及格,但正確率達到80%的,一般都能把題目做完,寧願平常多錯一點,也不要放過大題。
關於搭配的問題:
1.會計審計(+稅法):這樣搭配無可厚非,有人說先考這個,考了這個等於注冊會計師考了一半,這種說法本身沒什麼錯誤,但是這么搭配是因人而異的,本身會計的難度最大,審計花費的時間比會計還要長,所以這樣的搭配適合底子非常好,並且有時間比較,愛鑽研大題的那種。如果你現在准備的話,可以試試,建議最好試聽網校的輔導班,有10節免費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聽不懂的,建議不要准備。
2.會計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樣搭配比第1種搭配要少花3個月的適合,這種報法適合大三的學生,專業課即將學完,並且沒有其他考試,只考注冊會計師的,這樣如果考上,對畢業找工作相對好點。
3.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種適合考試經驗不足的,歸納能力不強的,適合先從這個考起。
4.財管經濟法(+風險管理/+稅法):這個搭配是最省時間的,但特別針對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學的不錯,並且學過金融的朋友,因為財管的期權股價是最難的章節,其次是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數學學得好,有金融底子的,會省時省力。害怕數學的不適合這一條。
注意:這個《會計》與注冊會計師的每一門都有聯系,其中與審計稅法聯系最大。這個《會計》並不是基礎,更不是《會計基礎》,很多學會計的,考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題一個不會的很多。所以最好有點心理准備,這個《會計》需要財管,成本會計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資產中,就涉及年金(資金時間價值)的知識。
《經濟法》《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經濟法的公司法,證券法,就要判斷現金流量,凈利率問題,一點會計基礎都沒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據問題,如果是非會計專業,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費時間。《稅法》更加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企業所得稅,財務報表,各項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增值稅,這樣的基本知識都沒有,可以不用去考。
下面是如何學習的問題,風險管理我沒有考過,也不需要考了,所以我不好回答,審計我也是沒掌握方法,所以也不回答,其他4科我來告訴你:
其實很多人說考經濟法,稅法不需要會計基礎,是個錯誤。
首先是財管:並不像別人說的掌握公式就很容易考過,財管加客觀題,要計算的是80分以上,學財管的底子是財務報表分析,成本會計,管理會計。其中成本計算肯定是年年都有的,這個是屬於容易的題目,所以一定要會算。其次,通過歷年的試卷看,財管的計算類型這么幾個,容易的是財務報表分析,可持續增長率計算,最佳存貨,最佳現金持有量,銷售預算,風險計算,屬於難的有期權股價,這個也是年年考,二叉樹,斯科爾斯模型,肯定要知道,然後融資租賃,企業整體價值評估。10種類型的計算都要會,最基礎的章節是年金,凡事考慮年限的,無非肯定是用到年金和風險的,其中數學最好是學過概率,你像風險計算中的標准差,方差,相關系數,全部是概率到財管的具體運用。
經濟法:
經濟法有點雜,歸納的東西多,歸納完之後,還有其他零散的.
1.歸納時間,這個是第一章,訴訟期限,肯定會考。還有比如多少日登記,多少日見報,多少日發出公告,等等,破產法,公司法合並分立會提及。
2.歸納表決方式,合夥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3.歸納組織形式,比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這些合夥企業法,外商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4.歸納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獨立董事,比如破產法管理人,都會有。
5.歸納能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物權法有。
6.歸納其他數字,這個很重要的。
重點章節往往是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破產法,物權法。這些章節也容易結合。
稅法:
而稅法不同.
因為你看稅法,出題就有很對性,計算題都是出稅種,叫你算多少稅,分值比例較高,所以你如果計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這么告訴你幾點,你回去好好看看稅法.
稅法從增值稅,除了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外,書上黑體字,都是按照這么一個順序.
1.各個稅的概念
2.征稅對象,納稅義務人.
3.計稅基礎,這個是計算的關鍵,哪些要計稅,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組價,你列一張表.
4.納稅時間,地點,稅收優惠.
你按照這4樣,再歸納第5個.
5.與房子有關的稅,你看歷年試卷,年年都會考到.
你這么一歸納,稅法頂多歸納出30頁4A的紙,肯定能過了.
會計:會計我一直頭疼,把最難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會計也要有財管的基礎,第二章金融資產就需要財管,未確認融資收益,所以學會計必須有底子,有中級財務會計的底子,有財務報表分析,稅務的知識。
學會計我的歸納不到家,但是還是必須說,各個章節的聯系,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長期股權投資都是有著聯系,所以這幾章要學好。
然後財務報表,合並財務報表,所得稅會計是難點。
歸納有以下這么幾點:
因為會計其實是考你的會計准則問題,很詳細的,所以首先要
1.歸納會計科目核算內容
2.歸納以什麼價值核算,你比如歷史成本,公允價值,到底是什麼價值。
3.歸納相同點,比如哪些要提減值准備,哪些可以沖回,哪些不可以沖回。
4.對比,資產對比負債,對比所有者權益。
5.共性,資產裡面的,比如金融資產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資產,共同與差異,金融資產與投資性房地產的共性。
審計我沒學好。
備考中注意這么幾點:
1.不能因為沒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預習,用09年的教材預習,最好不要買輔導,報個班比較穩妥,因為你如果面輔導,有以下兩個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會感到預習時間不夠,再就是萬一教材改變大,做成了一個印象反倒不好。還不如報個班,把習題班學會就好了。等新書一下來,就趕緊做題。
2.心態放穩,不是很難的考試,只是到了那裡,會有兩個想法,一是題目不難,但是不會,二是感覺一整本書都是重點。
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冊會計師,很多考過初級,中級,盲目覺得自己的自學能力不錯。
4.要堅持做大題,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題,就腦袋裡面思考一下,不動筆,而直接去看答案。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或者加我網路HI,或者語音聊聊。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Ⅹ CPA《經濟法》相對來說哪一章節最難
證券法這章很讓人頭痛。公司法幾乎全是考點。物權法什麼的很有意思不難。回不要小看傳說中不答重要的章節,現在的考試已經不正常了,你懂得~
考試說實話真的不難,就是超級變態而已。你書背的再好寫的速度跟不上一樣沒有用。而且你永遠不知道今年的題量是更多呢還是更多呢。注會很BT,考試要加速。。。